1、音乐课程目标音乐课程目标一、 什么是课程目标?课程目标在教育和教学中具有什么功能和作用? 关于课程的界说,钟启泉教授在其现代课程论中表述为:“课程是旨在遵照教育目的指导学生的学习活动,由学校有计划、有组织地编制的教育内容。 ”美国新教育百科辞典“课程”条目的表述是:“所谓课程系指在学校教师指导之下出现的学习者学习活动的总体” 。目标含有目的、里程的意义。但目标不同于目的的那种总体性、终极性和普遍性价值,它更体现为具体性、阶段性和特殊性的价值。 因此,对于课程目标,我们可大致理解为:在学校教师指导下,学生某种学习活动的具体的行为变化表现和阶段性、特殊性的学习结果。 音乐课程目标具有下列功能: 明
2、确音乐教育发展方向; 提示意乐教育计划要点; 提供音乐学习经验方法; 确定音乐教育评价基础。 上面四者的关系是:通过明确音乐教育发展方向和提示音乐教育计划要点,为学生提供达到目标的最优的音乐学习内容方法与经验,并以此确定为评价音乐教育活动结果的标准。 音乐课程目标需在具体的音乐教学中完成和达到,因此,在某一方面、领域和学时的音乐教学中,还有着更为明确和具体的音乐教学目标。音乐教学目标的作用是:导向-明确音乐教学方向,主导音乐教学过程,提示音乐教学方法,决定音乐教学结果。 规划-明示音乐教学计划,界定音乐教学范围,规范音乐教学进度,提出音乐教学要点。 调控-调节音乐教学过程,制约音乐教学方式,变
3、化音乐教学方法,调控音乐教学操作。评价-检测与评价音乐教学过程和效果。 二、音乐课程总目标和学段目标有什么不同? 音乐课程总目标是从宏观的角度规定某一教育阶段音乐教育所要达到的最终结果。 音乐课程学段目标是从中观的角度规定某一教育阶段的特定学段音乐教育所要达到的阶段性结果。 学段目标的制定受制于学生年龄特征,须充分考虑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生理和心理的发展特点,同时,也应注意音乐课程设置与安排方面的影响。例如,音乐课程“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总目标是“丰富情感体验” 、 “提高音乐审美能力”等,但在不同的学段中被分解为更为具体的子目标:开发音乐感知力,体验音乐美感(-年级) ,培养音乐感受与鉴赏能
4、力(-年级) ,提高音乐感受与评价鉴赏能力(-年级) 。 三、音乐课程目标为什么要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 “过程与方法”、 “知识与技能”来分类? 教育部颁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中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是:“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这段表述实际上包括和涵盖了三个方面的具体目标,即: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 这种新的课程目标的表述方式,体现了新的知识观和学生观,体现了在人的发展中多维目标的整合,体现了素质教育对课程目标体系的要求。 长期以来,基础教育课程目标指向单一的认知领域,把课程视为知识,视为学科,知识为中心、知识标准化、知识统一化支配着课程构建、设计与实施。这种单一、片面的课程观所带来的弊端显而易见,它加重了基础教育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造成了课程结构突出学科本位、科目过多、缺乏整合,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等一系列的问题。新的课程观建立在对传统“知识本位” 、 “学科本位”批判与反思的基础上,突出“以人为本”和强调课程的整合。具体来说有着下列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