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慧智企业上海营业部【2010 年度销售中心销售提成与激励制度】慧智统合上海事务所销售中心的销售提成方案将以净销额百分比的形式计算,并结合拒收退货率控制,达到按劳分配,质量效率双考核的目的。同时以激励制度为辅助充分调动销售积极性创造更大的业绩。一、 目的1、强调以业绩为导向,按劳分配为原则,以销售业绩和能力拉升收入水平,充分调动销售积极性,创造更大的业绩;2、提高签单成功率,降低虚假订单、无效订单等因素导致的退货率。二、 适用范围株式会社 慧智统合上海事务所销售中心的全职销售人员和兼职销售人员。三、 提成制度1、结算方式:隔月结算。2、提成考核:本销售提成制度将结合业绩任务考核和退货比
2、率考核为一体,以完成业绩任务的比率划分销售提成比率;以退货比率划分销售提成系数。3、销售提成计算办法:1)全职销售人员销售提成=净销额 销售提成比率。净销额=当月发货金额当月退货金额。2)兼职销售人员销售提成=净销额 销售提成比 +车贴。净销额=当月发货金额当月退货金额。4、销售任务额- 2 -1)全职销售人员任务额销售人员任务额由每月月初由销售管理人员公布。试用期员工按正式员工的 50%计算任务额。2)兼职销售人员任务额兼职销售人员的任务额由自己安排。5、销售提成比率1)销售人员提成比率提成等级销售总额全职销售人员提成比率车贴第一级 5000 2% -第二级5000 元10000 元(含 1
3、0000 元)3% -第三级10000 元10 万元(含 10 万元)5% -第四级 10 万元以上 8% -2)兼职销售人员提成比率提成等级销售总额兼职销售人员提成比率车贴第一级 5000 元 3%100(销售额1000元)第二级5000 元10000 元(含 10000 元)5% 300第三级10000 元10 万元(含 10 万元)7% 400第四级 10 万元以上 8% 500兼职销售人员超过 3 个自然月无任何销售合同反馈视为自动解除合作关系。解除合作关系的兼职销售人员之前客户所产生的加定销售额不再累计给个人归公司所有。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完成兼职工作但是有意向继续在次月完成,需提前申
4、请兼职人员- 3 -请假单 ,经公司同意后允许请假。解释:兼职人员请假只能请假周期为 1-3 个自然月。6、退货金额退货金额是当月实际产生的退货金额累积。因不可抗拒因素或者质量等因素造成的客户拒收或者退货不计算退货金额。四、 激励制度为活跃销售人员竞争氛围,特别是提高销售人员响应各种营销活动的积极性,创造冲锋陷阵式的战斗力,特设三种销售激励方法。1、周销售冠军奖,每周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周销售冠军,每人给予 100 元现金奖励。(全职人员周冠军必须超额完成当月销售任务四分之一) 。2、月销售冠军奖,每月从销售人员中评选一名月销售冠军,每人给予 300 元奖励, (全职人员月销售冠军必须超额完成当月销售任务) 。3、为推动每天的销售业绩达到高峰,可定期或根据销售情况,宣布当天销售业绩最高要求,达到这个要求则给予相关销售人员每人不超过 50 元的奖励。使得销售激情瞬间爆发。本办法不定期实施。4、各种奖励中,若发现虚假情况,则给予相关人员被奖励金额五倍的惩罚。虚假认定标准:1)有确切证据表明存在虚假;2)考核业绩期间的拒收退货达到 25%以上。慧智企业上海营业部销售中心20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