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创业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oc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2317699 上传时间:2018-09-10 格式:DOC 页数:87 大小:98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创业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7页
创业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7页
创业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7页
创业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7页
创业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创业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研究姓名:厉强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经济法学指导教师:王天习20080531华 中 科 技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摘要创业投资产生于二次世界大战之后,20世纪 80年代、90年代创业投资在美国取得巨大成功,并为英国、日本等国家所移植与借鉴。我国对这一新的投资方式也极为关注,1998年民建中央向全国政协九届一次大会提交了题为关于加快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此后,创业投资的实践和理论研究在我国迅速展开。对于创业投资这一新的经济现象,法学研究应给予关注和回应,创业投资的产生和发展为经济法、民商法的理论和实践提供了新的视野和研究领域。目前,我

2、国创业投资的理论研究,特别是创业投资的法律理论研究,还很薄弱。本文以创业投资监管法律制度为切入点,综合运用系统论、经济分析、比较分析以及法解释学等方法对创业投资监管法律制度进行了研究,并进而对我国创业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出一些思路。文章第一章是从法学的角度对创业投资制度的一般性介绍,阐明了创业投资三方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创业投资的法律属性,着重论述了发展创业投资的必要性以及我国创业投资的发展现状,目的是为后面四章体系性论述创业投资监管法律制度做好铺垫。第二章是对创业投资监管理论基础的分析。本章首先从法律解释学的角度阐释了创业投资监管以及创业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的概念,并从创业投资本身和

3、创业投资在我国发展的独特性出发,分析了对创业投资监管的必要性。第三章从比较法的角度介绍国外的创业投资监管法律制度,通过对较有代表性的美国、印度、韩国、我国台湾地区创业投资监管法律制度内容的分析,发现了域外创业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的特点及其发展趋势,以期对我国创业投资能有所启迪。第四章和第五章是论文的重点。其中第四章是对我国创业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现状的分析。在回顾了我国创业投资法律发展历程之后,重点分析了我国创业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的缺陷,并对缺陷的原因进行了阐述。第五章是对创业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的应用性研究。本章针对第四章中我国创业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的缺陷及原因,对我国创业投资监管法律制度进行了应然意义上的

4、探讨。本章首先对我国创业投资监I华 中 科 技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管法律法规的完善提出了建议,认为我国制定一部创业投资基本法是必要的,另外还应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后指出我国创业投资监管应当采用集中监管与自律监管相结合的模式,并着重强调了在现阶段应充分发挥集中监管的作用。随后本章第三节对创业投资监管的制度安排创业投资监管体系进行了探讨。笔者将监管体系分为政府的宏观监管,中介组织的中观监管,创业投资主体的微观监控,认为必须要充分发挥三者的作用,并有机配合,才能完成创业投资有效监管的目标。本章最后对我国创业投资监管法律责任进行了论述,认为应将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三者相结合构建起我

5、国的创业投资监管法律责任体系,并应重点强调民事责任在其中应发挥的作用。关键词:创业投资 监管 法律制度II华 中 科 技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AbstractAfter the World War Two, the venture capital industry came into its modern form asthe result of the formation of American Research&Development(ARD) founded in 1946.Then, especially in the 1980s and 1990s, venture cap

6、ital industry made a big success inAmerica, and was introduced by Britain, Japan and the other countries. Now, China hasabsorbed it and promoted its development zealously. Law has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promoting venture capital industry. Analyzing the legal relationship of the participants inve

7、nture capital industry and discussing how to rule venture capital industry by law is themain topic of this dissertation.Based on the field of economics and law, the thesis try to research the necessity ofsupervision to venture capital industry, the value of the law, the principle of supervision tove

8、nture capital industry and the perfection of the law system of venture capital, so as to behelpful to the research in the law of supervision to venture capital. The thesis is dividedinto five chapters:The first chapter explores the rudimental theory of venture capital. In this chapter theauthor intr

9、oduces the concept and legal characteristics of venture capital first, andexpound the necessity of venture capital. Then the author introduces current situation ofour countrys venture capital, which purpose is to strike a basis for expoundtion of thenext four chapters.The second chapter explores the

10、 foundation of theory of supervision to venturecapital. At first, the author use the law interpretation method to analyse concepts of thesupervision of venture capital and legal system of supervision to venture capital. Then, theauthor discusses the necessity of legal supervision to venture capital

11、from the angles thatlimitation about venture capital industry and the main problem of development in Chinaventure capital industry.The third chapter explores the legal system of supervision to venture capital in abroad,such as U. S. A, Korea and India. Then the author introduces the main contents of

12、supervision to venture capital and the international trend about the supervision to venturecapital.III华 中 科 技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The most important part of the thesis is the chapter 4 and chapter 5. The fouth chapteranalyses current situation of venture capitals development in China. At first, the thesi

13、srecollect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law about supervision to venture capital in China, thenthe author discusses the detects in the legal system of supervision to venture capital inChina, and analyses reasons about this detects.The fifth chapter expounds the perfect of Chinese legal system of supervis

14、ion toventure capital. Aimed to above detects and reasons in the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sventure capital supervision, it puts forwards the countermeatures to pertect venture capitalsupervision legal system of China. The author holds that we should adopt the third mold,which is different from gove

15、nmental supervision and self-contained supervision, andemphasize that govenmental supervision has important role in current situation. Then theauthor gives some suggestion to perfect the law and policy about venture capitalsupervision, and holds that should set up venture capital rudimental law, rev

16、ise andimprove relevant laws such as security law, law of insurance, try our best to bulid a goodlegal environment for supervision of venture capital. This chapter also discusses thesystem arrangement of supervision to venture capital in China, holds that set upundependable and reliable system, whic

17、h should display the different function ofgovenmental supervision, mendi-orgnization supervision and companys inner controlsystem.Key words: Venture capital Supervision Legal systemIV独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尽我所知,除文中已经标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

18、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学位论文作者签名:日期: 年 月 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学校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华中科技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学位论文。保密, 在 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本论文属于不保密。(请在以上方框内打“”)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指导教师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华 中 科 技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引言(1)选题背景介绍创

19、业投资是现代金融创新与企业制度创新的产物,作为资本运作的一种特殊形式,它对经济的增长尤其是高新技术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近年来,创业投资在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高速发展已证明了创业投资为企业生命的良性循环,为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不间断的动力。美国创业投资协会(NVCA)调查发现,受到创业投资支持的企业在创造就业机会、开发新产品和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能力明显优于其他企业,不仅如此,这些企业的成长还推动了整个美国经济的发展,增强了美国的国家竞争力。据统计,在 19791990年间,美国的创业投资从 2.5亿美元增加到 33亿美元,1995年达 40多亿美元,2000年超过 1000亿美元,创建了

20、包括微软、英特尔、雅虎等公司在内的一大批优秀的新兴企业。1事实上,不仅是这些著名的大公司在创立期和发展期依赖于创业资本的支持,“至少 50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得到过创业投资的帮助”(基沃斯,1997)2创业投资造就了美国硅谷数万高新技术企业欣欣向荣的局面,使美国经济得以蓬勃发展。在我国 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中,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无疑是产业结构提升的龙头。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我国科技事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得到快速的发展,但总体而言,我国科技投入的总体水平和强度仍然较低。创业投资是扶植、培育和辅导创业企业尤其是科技型创业企业成长和发展所不可或缺的力量。因此,为了加快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

21、展,必须建立和完善能对其提供有效金融支持的创业投资体系。我国的创业投资事业萌发于上世纪 80年代中期,真正的发展则始于 1998年政协一号提案的提出,经过了二十年的发展,我国的创业投资事业取得了一定的进步,2003年我国风险投资额达到 9.92美元,比 2002年增长了 137,2004年风险投资额达到了 12.69亿美元,比 2003年增长了 27.92。3国内创业投资这种发展的状况1 参见 D J, Maclntosh J G. Venture capital investment duration in Canada and United StatesJ. Journal of Mult

22、inationalmanagement, 2001(11)2 参见 National Venture Capital:Seventh Annual Economic Impact of Venture Capital study. 1997参见刘曼红李朝晖.中外风险投资对比研究 J .商业时代, 2006( 23 )31华 中 科 技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致使许多人认为似乎只要挂上“高新技术”的名字就能赚钱,似乎只要投资“高科技”就会无往不利。实际上,创业投资成功的案例很多,但失败的也决不是少数。另外,在我国现行制度中,不论从宏观环境条件、风险管理主体认知还是内部运作管理等方面,我国

23、创业投资业都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严重、约束与激励不力、风险管理能力低、退出渠道狭窄等风险问题。所以本文在我国创业投资蓬勃发展这种大环境下,试图用法学的方法和路径构建创业投资监管的法律制度,研究创业投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期使创业投资走上良性循环之路,在各方有效监管之下促进创业投资发展,进而带动高新技术创业和产业结构升级。(2)选题的理论意义如上所述,创业投资在我国已经得到长足的发展,与之相关,国内诸多学者对创业投资展开了深入的研究与探讨,这种理论上的支持对改善我国创业投资环境、改进创业投资制度都极为有益。但是,我们也同时看到,针对于创业投资,主要是进行经济学和管理学上进行

24、的研究。经济学上,有对创业投资基本理论进行介绍的基础性研究1,有对创业投资涉及到的资金流转等金融问题和其他问题展开的分工更为细致的研究2,可以说,创业投资领域内的相关经济理论已经被经济学家研究的相对透彻;管理学中,学者们对与创业投资运行环节以及创业投资机构内部治理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3。笔者于 2007年 6月 23日在中国期刊网上输入关键词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运用精确查找,仅仅是核心期刊上从 1999年到 2007年就总共有 4483篇关于创业投资的文章,其中绝大多数是经济学和管理学论文。我国学术研究中一个突出现象就是法学研究往往滞后于经济学研究,法学研究往往是对出现经济问题后的一种补

25、救,创业投资在我国被引入后,法律规范极度缺1 对于基本理论的研究,参见成思危.风险投资论丛M.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2003;刘曼红.风险投资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3;刘健钧.创业投资原理与方略对“风险投资“范式的反思与超越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3。以及在创业投资领域内的相关著作。2对于创业投资中子问题的研究 ,国内著作与论文也是不胜枚举 ,有代表性的有:孔淑红.风险投资与融资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02;高正平.政府在风险投资中作用的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3。以及相关著作。3管理学上对创业投资的研究是近几年兴起的一块热门领域,

26、主要著作参见:陈德棉、蔡莉.风险投资:运行机制与管理M.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3;郭建鸾.创业投资基金公司治理机制研究 M. 北京 :中国财经出版社,2006;付玉秀.创业投资的风险管理机制研究D.浙江大学博士论文 , 2003. 122华 中 科 技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失,原有的公司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都远远不能满足创业投资发展的要求1。针对这一问题,国内的民法、商法和经济法学家对如何从法学角度对创业投资的发展进行规范与引导,进行了大胆而有益的研究:我国相继修改了公司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还制定了诸如证券投资基金法、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

27、法规,有些省市根据自己本省的情况也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律法规来规范、促进创业投资的发展,吸引创业投资来带动地方的高新技术发展,提升产业结构2。但是,应该看到,我国法学领域对创业投资的研究,相对于创业投资的实践,显得滞后和薄弱。这突出表现在:一、对创业投资的法学研究不全面,不细致。为数不多的针对创业投资的法学理论研究往往都是针对创业投资的组织形式、创业投资准入制度、创业投资资本供给与需求、创业投资的退出机制而撰写,重复研究并且缺少实质性建议。二、创业投资的法学研究过于运用经济学的方法与理论,致使现有的创业投资法学论文与专著缺乏法学特色,更像是经济类文章。三、对于创业投资法律制度的研究大多还停留在介

28、绍层面上,介绍美国、欧洲、印度、日本等创业投资发展比较完备国家的创业投资法律制度,而没有结合我国创业投资的特殊性进行分析,对创业投资本土化研究不够,不能对我国创业投资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制度供给。而对于监管,我国法学学者已经做了长时间深入的研究3,市场监管法已经是经济法中市场规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同样应该看到,对于监管的法律制度,我国目前只是重视证券、保险、银行等传统金融领域的的监管,而对于新兴领域,例如社会保险基金包括本文写作的创业投资的监管则少有涉及,对于这些领域是否有必要监管,监管机构如何设置,如何具体展开监管,其监管意义如何,都缺乏必要的1这种法律法规的缺失,举例来说:我国的原公司法对

29、创办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要求与创业投资发展极不协调,对公司转投资的限制过于苛刻;原证券法中对公司上市的要求阻碍了创业投资的安全退出,没有创业板市场的规定等等;原合伙企业法中不承认有限合伙,使得创业投资少了一种极为有效企业组织模式,不利于创业投资者资金和创业投资家管理技能的优化组合。2有代表性的有:浙江省创业投资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等地方性法律法规。3关于监管方面的法学文章与著作请参见:高晋康、鲁篱.我国金融监管法律规制初探 J .财经科学, 1999(2) ;丁邦开,周仲飞.金融监管学原理 M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吴弘,胡伟.市场监管法论:市场监管法的基础理论与基本制度 M

30、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谭玲主编.市场监管法律问题研究M.中山大学出版社, 2006。以及相关法学类监管方面著作。3华 中 科 技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研究,这种理论上的缺乏,不能不说是导致我国目前创业投资无序、低端、重复发展的原因之一。通过前所论述,可以看到,一方面,我国法学领域对创业投资关注不够,另一方面,我国的监管理论在监管客体上又趋于固步自封。这种局面是导致笔者将创业投资与监管法律制度结合起来考虑的直接原因1。本文所写的创业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研究,是跨于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之间的交叉学科研究,这种学科之间的交叉地带,往往少有理论涉及,但对其研究又颇有必要。具体而言,本文

31、的架构基于法学理念与方法之上,但是在阐述过程中,将经济学和管理学知识汇入其内,试图以此扩充市场监管法的调整范围,并以此引起对创业投资监管的关注。对于创业投资监管的现实意义,由于系为本文重点论述内容,故将在第二章中得到进一步论述。1需要强调的是,笔者认为这种研究不仅仅是为了创新而将其结合 ,对创业投资进行监管,构建起一套完备的法律制度,是由创业投资本身特性所决定的,更是由创业投资在我国发展的宏观市场环境和微观运行机制所决定的,这在正文中有更为详细的阐述。4华 中 科 技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1创业投资的一般考察1.1 创业投资的基本法律问题1.1.1创业投资的含义及其法律特征在我国,“

32、创业投资”这一概念系由英文“Venture Capital”翻译而来。也有学者主张译为“风险投资”。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创业投资被作如下定义:1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指出,创业投资是指主要向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为之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以期获取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2根据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风险投资(又称创业投资)是指向主要属于科技型的高成长性创业企业提供股权资本,并为其提供经营管理和咨询服务,以期在被投资企业发展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获取中长期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行为。深圳市创业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暂行规定中也采纳这一定义。31998年民建中央关于加快发展我

33、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将风险投资定义为,一种把资金投向蕴藏着失败危险的高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旨在促进高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投资行为。上述定义均从不同角度对创业投资这一独特的投资方式进行了界定,揭示了创业投资的本质特征。其本质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创业投资是一种权益资本,而不是一种借贷资金,其着眼点并不在于其投资对象当前的盈亏,而在于其发展前景和资产增值,以便最终能通过上市或出售获取高额回报。41对于“Venture Capital (简称 VC )”如何翻译,学者们莫衷一是,以成思危、刘曼红为代表的一批学者认为使用风险投资一词能体现 VC的高风险性,但是刘健

34、钧等一批学者认为 VC 最大的特点是支持创业,并由此展开详尽的论述,其实,隐藏在对 VC称谓背后的,是对 VC定性的不同理解。笔者基本支持刘健钧博士对 VC的翻译,但由于行文的方便,故在文中不对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作严格区别。2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2003年 1月 30日颁布第一章总则,第三条。3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 1999年 11月颁布,第一部分,第三条。4成思危.努力开拓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A.成思危,约翰沃尔夫等著 .风险投资在中国C.民族出版社, 2000,265华 中 科 技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其次,创业投资在给企业提供重要资本支持的同时,往往还以其资本

35、经营优势,为企业带来重要的增值服务,积极参与所投资企业的创业过程,一方面弥补所投资企业在创业管理经验上的不足,另一方面主动控制创业投资的高风险。再次,“创业投资机构不是想获得被投资企业的长期控制权,相反,他们一般在投资一开始进行的时候就考虑替代的退出策略”。创业投资并不经营具体的产品,而1是以整个创业企业作为经营对象,即通过支持创业企业并在适当时机转让所持股权,来获得资本增值收益。最后,创业投资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它比一般投资方式具有更大的风险,这是由创业投资中高新技术企业的不确定性特点所决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与一般企业相比,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同时,由于创业投资中的企业多数是处于发

36、育成长早期的新生企业,它与一般资本市场上规模较大、发育较成熟的企业相比,信息透明度较低。这种低信息透明度会带来投资决策和管理上较大的盲目性,因而增加了市场的风险性。根据美国一些有丰富经验的创业资本家的介绍,在他们所投资的项目中一般只有三分之一相当成功,三分之一持平,还有三分之一血本无归。但由于成功的项目回报率高,故仍能吸引一些投资人进行投资。1.1.2创业投资的三方主体及其法律关系创业投资主要涉及到三方主体:第一,创业投资者,是创业资本的提供者。有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政府作为投资者三种类型。第二,创业投资机构,又称创业投资企业,是指将创业投资者及其自己的资本投入到创业企业,与创业企业签订投

37、资协议,参与创业企业经营管理并在创业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主动退出创业企业的机构。其一般有两种企业组织形式,即创业投资公司,创业投资有限合伙制企业,这种创业投资企业由专门的创业投资家对其进行管理与经营。第三,接受创业投资的创业企业。创业企业大都采用公司制,公司股权由两部1Mario. W. Cardullo. P. Z. Technological Entrepreneur enterprise formation, financing and growth J . Research StudiesPress LTD., 1999: 3-66华 中 科 技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分组成,

38、由创业者提供技术股,另一部分是由创业投资机构提供的资金股。从创业资本流动的角度来看,资金首先从创业投资者流向创业投资机构,经过创业投资机构的筛选决策,再流向创业企业,通过创业企业的运作,资本得到增值再回流至创业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再将收益回馈给投资者,构成一个资金循环,周而复始的循环,形成创业投资的周转。1正是因为创业投资运作过程中主体复杂,决定了创业投资中的法律关系也错综复杂。其中主要包括两种投融资法律关系:创业投资家( Venture Capitalist) 与创业投资者之间的投融资法律关系,通常他们之间建立某种组织形式的风险投资机构( Venture Capital Firm)形成约束

39、彼此的权利义务关系;创业投资机构与创业企业( Portfolio Companies)之间 的投融资法律关系,这种投融资关系通常以签订投资合同的形式加以规范。如图所示:1.2 发展创业投资的必要性前述引言中从具体数字方面分析了创业投资对一国经济的促进作用,在此笔者欲深层次地探讨发展创业投资的必要性:第一,创业投资是解决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的最好途径。由于中小高技术企业具有风险大、收益高的特点,只有那些愿意以承担高风险而获得高收益的投资者才愿意对中小高科技企业进行投资。在现代经济中,银行作为我国发放贷款的主要2机构存在着逆向选择的问题,即迫切需要资金且回报率高的企业因无抵押无担保难以得到银行贷款

40、;而发展成熟、收入趋于稳定的企业则因风险较小而成为银行追逐放贷的对象。由于创业运作机制与银行经营机制完全不同,只有颇具成长性、投资回报高的中小企业才能吸引创业投资,一方面创业投资者偏好高风险的项目,志在1本文探讨的是创业投资一般模式,创业投资还有诸多变式,例如创业投资者可以不经过创业投资机构而直接将资金投入到创业企业当中。2董洁岩.中国风险投资实务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 , 200. 227华 中 科 技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管理风险和驾驭风险,追逐隐藏在高风险后面的高收益;另一方面,创业资本是一种权益资本,创业投资企业既提供资金,又提供管理,其目的是降低风险;此外,创业投资企业在

41、选择项目时考核的是创业企业的技术高科技含量,未来的市场竞争力和企业管理水平及创新精神,而不是传统银行贷款考核的有无货币和资产的偿还能力。第二,创业投资促进了资本市场的成熟与完善。创业投资对资本市场具有极强的信赖性,一方面,创业投资的发展为资本市场培育了大量的有潜力的高成长企业,这些企业的上市极大地活跃了证券市场;另一方面,一个发达、活跃的资本市场能极大地刺激创业投资的发展,证券市场筹资功能越强,流入创业资本管理企业的资金就越多。第三,创业投资促进经济结构合理化和产业升级。开展创业投资,项目成长前景是创业投资机构最关心的。一方面,那些具备技术、产品优势和创新潜力的创业企业才最有可能成为竞争力较强

42、的企业,才最有可能得到创业投资的惠顾。这样,中小高科技企业为了获得进一步发展的支持就尽可能地提高技术、产品的高科技含量,从而努力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创业投资关系到创业投资机构的利益,所以创业投资机构会积极介入到管理运作过程中。他们会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能较早察觉到潜在的问题;另外,他们还利用长期积累的经济、知识充当顾问,为企业的发展战略,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意见,贡献自己的才智,对改善企业的治理结构、组织结构、业务方向、经营理念、管理水平等方面提供有益帮助,从而使创业企业具有更高的经营管理水平。这样企业的发展进入了良性的循环轨道,整体素质的提升也促进了高新科技企业的产业的发展。第四,

43、创业投资推动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创业投资对国民经济的推动作用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创业投资通过对中小高科技企 业的扶植,间接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增长。美国从 50年代的半导体硅材料、70年代的微型计算机、80年的生物工程,一直到 90年代的网络技术产业的兴起,无不是借助于创业投资。另一方面,20世纪 80年代以来,由于创业投资的迅速发展,使其无论从资本规模,还是从其所实现的产值来看都已经形成了一个新兴产业。 1999年,美国创业投资已经超越汽车11徐宪平主编.风险投资在中国的发展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28华 中 科 技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制造业,荣登美国经济第一产

44、业的交椅。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它对国民经济的增长具有直接推动的作用。 1创业投资的这种必要性决定了一国欲发展高新科技和市场经济,引入创业投资这种制度模式无疑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也正是因为有发展创业投资的必要性,也才能论及创业投资法律制度的必要性,从而进一步探讨创业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的必要性。1.3 创业投资在中国的发展现状中国出现创业投资的概念首先可以追溯到 1984年。那一年国家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在新的科技革命与我国的对策的研究中,首次提出了“风险投资”的概念。次年发布的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再次明确指出,“对于变化迅速、风险较大的高技术开发工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给予支持”。在这些政策

45、和决定的支持下,中国第一个创业投资公司中国新科技创业投资公司(简称“中创”)于 1985年 9月成立,对在中国实行创业投资进行了探索。从 1998年起,中国创业投资行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投资额出现大幅增长。最近,清科创业投资公司的 2006年上半年度创业投资的报告中表明,上半年来创业资金已经投向 121个项目,共计 7. 72亿美元,在延续前一年高增长的情况下,又同比增加了 128 。相当一部分投资家开2始走“个性化”道路,通过投资阶段、投资领域、投资地区的差异化规避风险。除了最热门的 IT 等行业以外,曾 经远离创业投资机构视线的医疗、农业、畜牧、矿业和新材料等也逐渐受到青睐。展现了中国创业

46、投资在中国的强大力量和良好的发展势头。另一方面而言,即使中国全年创业投资规模达到 20亿美元,这个数字仍然不到 2005年美国创业投资规模的 10%,显示中国的创业投资行业浪潮涌动背后的巨大的潜力。与此同时,在这种良好势头之外,中国的创业投资行业也存在种种隐患。美国亚洲资本协会主席弗兰克林扬曾精辟地提出存在问题中首要、也是最突31孙玉荣.高科技产业风险投资的法律思考J.科技与法律, 2000(2)数据来源:风投猛进私募基金”发威”上半年风投同比增 49%,中国证券报,第 2版, 2006-7-1323姜业庆.中国创业投资仍存六大隐患J.中国经济时报, 2001-10, 财经新闻版9华 中 科

47、技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出的隐患即在于中国滞后的立法和含糊的政策。他指出中国的立法者们在创业投资领域内缺乏相应的法律和规章。现有的一些法律规定,在很多方面与创业投资的宗旨和方式有所抵触,因而在这一方面急需得到修改和加强。很多政策都很含糊,这种立法状况使得中国成为投资的高风险地区。此外,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政府在创业投资上扮演主要的角色,从而导致过度的政府干预。当前政府在中国的创业投资占投资规模的 80%;相比之下,1非政府机构在创业投资中所占比例就很少。政府既是选手又是裁判,便极有可能破坏创业投资的运作的公平、开放、标准化。还有,创业投资的退出机制存在缺陷,投资很难变现。由于

48、创业投资对于中国是个新事物,与传统的融资手段很不一样,中国的创业板市场没有真正地建立,而并购的发展又相对滞后,一旦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此类企业,当他们发现更好的投资机会时,很难把原来的投资撤回或者兑现。上述的这些缺陷,使得原本就以高风险闻名的创业投资更加风险重重,这种制度上的不完善严重阻碍着我国创业投资的发展,使得大量资金一方面因找不到合适的投资而苦恼,另一方面资金持有者们面对能产生高收益的创业投资不得不望而却步。加强监管,降低创业投资的制度成本,从而降低其风险指数,规范创业投资的运行,因而也就显得势在必行。1.4 小结本章力图对创业投资制度尤其是中国的创业投资制度进行法律上的分析,其目的是通过对宏观创业投资法律制度的介绍,为后面进一步展开论述创业投资监管法律制度提供铺垫,如果径直写创业投资监管法律制度,在论述中必定要反复论及创业投资制度中的诸多名词术语,易导致逻辑混乱,故将其单独成章,既起到引导全文的作用,又可以对创业投资背景知识进行界定。创业投资作为一项制度,在国外对整个社会经济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在我国刚刚起步不久,更多的被学者作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上的解读,法学再一次落后于经济学的步伐,这导致中国创业投资1参见陈强.论创业板市场与中国风险投资的互动.当代财经, 2001(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规章制度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