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学籍管理规定(暂行)高师培2015004 号为了进一步做好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 规范学籍管理,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条例 ,制定本 规定。第一章 学籍与学习期限第一条 学员从 报名当期培训课 程开始之日起取得学籍。原则上学员必须在报名当期的培训班内完成 所有课程的学习,申请并参加当期培训班的考试;因特殊情况不能完成当期学习和考试的学员可以申请延期、重修和缓考。第二条 学习期限最 长为 3 个培 训期, 在此期间未拿到合格证书者,将注销学籍。第三条 被注销学籍的学员,以往学 习记录及考试成绩同时被注销;如再次培训需重新报名交费,重新取得学籍。第二章
2、 考勤与请假第四条 面授课程由班主任在课堂考勤;网络授课课程由网络系统根据学员在网上听课的情况进行考勤, 详细内容请见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网络课程学习手册。学 员如不能在规定的 时间内参加面授或网上培训,应当请 假或申请延期;未履行正常的 请假或申2请延期手续者,按旷课处理。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规定网授 课程课时者,应办理申请延期或重修手 续,北京市高等学校 师资培训 中心(以下简称:高师中心)方可安排随下期开通相关课程。第五条 学员请病假或者事假应通过高师中心岗前培训系统(http:/)(以下简称:系统)登陆至个人中心,在个人申请界面,通过系统在网上向培 训部门提交请假条。第三章 考核与
3、成绩第六条 在学习 期限内, 单门课 程学时数达到该门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二者,才能参加考核。第七条 考核分 为考试和考查 两种。考 试课程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卷面成绩组成,以百分制给 出, 60 分及格。考查课程的成绩由考勤和课外作业两部分成绩组成,按 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 级给出。第八条 在学习 期限内,学 员 申请并且被批准后才能参加考试课程的考试。考试申请在网上进 行;逾期或未在网上提出考试 申请的学员不能参加考试。第九条 学员在考试中必须严格遵守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生考场规则。第四章 重修、补考与缓考3第十条 单门课程缺课学时数达到该门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含)以上者,该门
4、课程应随下期重修。在学习期限内可以免 费重修。学员必须于课程结束后 1 个月内向高师中心递交重修申请。学员须通过系统登陆至个人中心,在个人申 请界面,通 过系统在网上向培 训部门提交重修申请,同时下载并打印 统一格式的重修申请,加盖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公章,若因病重修 还应附医院证明。高 师中心方可安排随下期培训班开通相关课程。第十一条 在学 习期限内,考试课程不及格的学员可以申请补考。学员须于考试前 1 个月(此 为截止时间)向高师中心递 交补考申请。学员须通过系统登陆至个人中心,在个人申 请界面,通 过系 统在网上向培训部门提交补考申请,同 时下载并打印统一格式的补 考申请,加盖所在学校人事部
5、门公章,并在 规定时间网上申请考试, 获 得考试资格,方可参加补考。未按规定时间递交补考申请,逾期或未在网上提出考试申请的学员不能参加考试。第十二条 所有 课程的补考均随同下期培 训班学员一起考试,不单独组织补考。第十三条 在学 习期限内,考查课程不及格的学员须跟随下期培训班学员培训,并按规定时间递 交作业。第十四条 因故不能参加当期考试的学员,必须办理缓考手续。学员须于考试前 2 周(此为截止时间)向高师中心递交缓考申请。学员须通过系统登陆至个人中心,在个人申 请界面,通 过系统在网上向培4训部门提交缓考申请,同时下 载并打印统一格式的缓考申 请,加盖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公章,若因病 缓考还应附
6、医院证明。在 规定 时间网上申请下期考试,获得考试资格,方可参加下期考试。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缓考申请,逾期或未在网上提出考 试申请的学员不能参加下期考 试。第五章 延期与退学第十五条 学员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当期学习的,可以 办理延期手续延至下期学习。学员办理延期手 续的截止时间为报名当期培 训课程开始后的 2 周内,逾期不再 办理。学 员须通过系统登陆至个人中心,在个人申请界面,通过系统在网上向培 训部门提交延期申 请,同 时下载并打印统一格式的延期申请,加盖所在学校人事部 门公章,若因病延期还应附医院证明。高师中心方可安排随下期培 训班开通相关 课程。第十六条 学员因特殊情况不再参加培训的,
7、可以 办理退学手 续。学员办理退学手续的截止时间为报名当期培训课程开始后的第 1 周内,逾期不再办理。学员必须向高师中心递交书面申请并加盖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公章,若因病退学 还应附医院证明。第六章 结 业5第十七条 学 员在规定时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成 绩合格,由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第七章 附 则第十八条 本规 定自公布之日起 执行。此前相关 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 培训中心可根据岗前培训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需要,对本 规定未尽事宜制定补充规定。北京市高
8、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二一五年一月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课程免修办理办法(暂行)6高师培2007015 号为了进一步做好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 规范 课程免修办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免修条件第一条 大学本科 毕业或本科以上学 历的学员,在校期 间必修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并且成绩合格的,可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大学本科在校期间必修过与所学专业相 应的教材教法课程及成绩合格,并有教育 实习学时及成绩合格的,可免修大学教学技能。第二章 免修办理办法第二条 办理免修需要的材料(一)国内大学本科毕业或本科以上学历的学员,办理免修所需要的材料为(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9、原件及其复印件;(2)成绩单。 请到档案所在地从档案中取出大学期间或研究生期间完整的成绩单,复印此成绩单,并在其上加盖该 档案室章。(二)国外大学本科毕业或本科以上学历的学员,办理免修所需要的材料为(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2)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公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4)可做为公证材料使用的成绩单原件的翻译件及复印件。7第五条 办理免修方式(一)集体报名:按规定时间将免修材料交所在学校人事部门,由学校统一在现场报名时办理。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经 学校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由学校人事部门交高师培 训中心。(二)个人报名:由个人在现
10、场报名时办理。第六条 办理免修时间(一)在现场报名时办理。(二)办理免修最晚截止到开学第一周,逾期将不再办理。第七条 确认免修资格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依据本 办法及学员提供的相关 资料,确认学员岗前培训课程免修 资格,并在网上公布。已在网上公布具有免修资格的学员可以不参加相应免修课程的培训及考试。第三章 附 则第八条 本办法中提到的“大学本科 ”均指四年或五年全日制本科,不包含专升本或成人续本、函授本科、夜大本科等非全日制本科。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 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第十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解释。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20
11、09 年 6 月8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生考场规则高师培2015005 号第一条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生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及考 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其履行职责。第二条 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规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号和座位号参加考试。第三条 开考前 15 分钟,考生凭准考 证、身份证、学 员证 入场。证件不齐或证件内容与本人情况不符者, 监考人员有权拒 绝其入场。第四条 考生不得将手机、 电子记事本、笔 记本电脑、移动存储设备等物品带入考场。关闭手机,并将上述物品放在考生物品存 放处。第五条 考生对号入座后,将准考 证、身份 证和学员证放在桌面靠
12、近通道一侧的上角备查。手表放在桌面上。第六条 闭卷考试开考前,考生必 须将书包、 书、本、 纸和其它与考试相关的物品集中存放在考生物品存放处。第七条 考生拿到试卷后,按要求在 试卷指定地方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学员证号。第八条 迟到 20 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入 场, 该门课程记为缺考。第九条 闭卷考 试期间, 考生不得查看任何资料,不得 夹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资料。9第十条 开卷考 试期间,考生可以翻阅资料,但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流,借用资料。第十一条 如遇 试题字迹不清,考生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离开座位或大声说话。第十二条 考试开始 30 分钟后,考生才能交卷离开考 场。第十三条 考生考 试
13、完毕后,经监考人员同意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第十四条 考试违纪处理办法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违反考场规则处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从考生卷面总成绩中扣除 10 分。(1)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2)考试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3)考试期间,与其他考生交谈或交流的;(4)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5)已交试卷,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取回试卷的;(6)有影响监考人员正常执行监考任务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言论的;(7)其它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考试作弊处理,成绩以 0 分记,作弊考生将记入诚信档案,下两期不得参加考 试。(1)在闭卷
14、考试中,被 发现有夹带行为的(例如:考生将书籍、笔10记本或其它与考试相关的资料, 放在衣服内,桌椅内及座位周围);(2)在闭卷考试中, 查阅书籍、笔 记本或其它与考试有关资料的;(3)抄袭他人试卷的; (4)使用手机、电脑及其它设备作弊的; (5)由他人代替考试的;(6)通过伪造证件、 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7)其它作弊行为。第十五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 执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第十六条 本规则由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解释。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二一五年一月11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大学教学技能面授课程管理规定(暂行)高师培201
15、5006 号第一条 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管理部门和培训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面授课程管理规定(暂行)。第二条 考勤1每天授课期间,培训管理部 门务必组织学员上、下午两次签到。2签到由学员本人持学员证按规定签到, 不得让其他人代替 签到。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当期面授课程提交考核作业的 资格。3培训管理部门须不定期抽查学员出勤情况。抽 查过程中如发现有早退者,视为旷课半天。4关于请假。学 员请病假或者事假 应通过高师中心岗前培训系统(http:/)登陆至个人中心,在个人申 请界面,通过系统在网上向培训部门提交请假条。5关于迟到。学 员当期累计三次 迟到的,记为旷课半
16、天;迟到时间在 1 小时 30 分钟以上的, 记为旷课半天。6关于旷课。未履行正常 请假手 续或未及时办理申请延期的,当期累计三次迟到的,迟到 1 小时 30 分钟以上的,考勤抽查时有早退的,按旷课处理。127在下次面授课程上课前,培 训管理部门须公布学员上次课程的考勤情况。8考勤成绩满分为 10 分。第三条 考核作业1考核作业成绩满分为 90 分。2提交考核作业资格。学员出勤必 须达到本期面授课程三分之二学时的,才有提交考核作业 的资格,否 则,本期不得提交考核作业,须跟随下期重新学习,达到要求后才有 资格提交考核作业 。3. 在面授结束后,学 员向面授课教师提交考核作业前,培训管理部门务必
17、向面授课教师和学员公布可以提交考核作业的学员名单。4. 提交作业。学 员务必按照授课教师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提交考核作业,并以授课教师或培 训管理部门确认为准。若要求以上传邮件方式提交考核作业的,应 以收到授课教师或培训管理部 门网上回复的已收到考核作业的确认信为准。若要求上交 纸版的考核作 业的,学员或其委托人交作业时,须 在提交考核作业的名单上签 字。否 则,视为没有收到考核作业,需随下期提交考核作 业。第四条 面授课程以优(85 分以上)、良( 70-84 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 分以下)四个等级给出总评成绩。 总评成 绩不及格的学员须跟随下期听课并提交考核作业。第五
18、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 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13第六条 本规定由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解释。第七条 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 培训中心可根据岗前培训大学教学技能课程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需要,对本规定未尽事宜制定 补充规定。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二一五年一月14关于四门网络课程学习和考试的说明一、授课内容: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四门课程。二、授课方式:网络授课自学三、网址:http:/四、网络授课1. 请务必仔细阅读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网络课 程学习手册。2. 本期培训中,每 门课程的选课 平台均有三名教师
19、讲授该门 网络课程。选课时请务必按照以下要求 选课:1)课件选听:请学员根据自己的情况,每 门课程选其中一名教师的网络课程作 为主修课程;系统也允许学员选择另一名教师的网络课程作为旁听课 程。2)主修课程的确定:(1)系统认定修完学时的课程为主修课程:如果主修课程和旁听课程都修完,系统任意选取一门课程作为主修课程;如果只有一门课程修完,修完的一门课程为主修课程;(2)主修课程和旁听课程都未修完的,学 习时数最长的为主修课程,另一门课程为旁听课程。3)计时原则:同一门课程既有主修课程也有旁听课程的,主修课程计入考核学时,旁听课程不计入考核学时。154)关于免修:已申报免修的课程, 须按规定时间在
20、高师中心主页岗前培训专栏查看学员的免修情况,以网上公布为准。确定免修后,该门课程可不用参加网络学习,作业也不用提交。5)考核标准:每一门课程中,主修 课程达到“合格” 是获得该门课程考试资格的条件。学员可点击学员服务区中的“ 综合评价”,查 看“学习时长”是否 “合格”。3. 务必在当期网络课程开通的时间内,完成本期网 络课程学 习和平时作业提交。五、现场考试1. 考试资格:网上学习综合评价合格,且在 规定时间内网上申 请考试者才可以获得准考证。2. 考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具体地点 见准考证。3. 考试内容:1)教材(2008 年后使用的教材。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7 年 6 月出版)2
21、)教学大纲3)各章重点复习内容(此部分内容是网络课程上授课教师逐章给出的)学员务必按照教材,大纲和各章重点复 习内容进行网上听 课,整理资料,复习。考试前不安排辅导。有问题,可以在网络课程开通期间,网上答疑。16闭卷考试内容为该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理 论和基本方法,是作为高校教师应该具备的专业素养和形成条件反射的内容。4.高等教育心理学和高等教育学课程的考试1)考试形式: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平时作业2)考试分数:100 分闭卷考 试 50 分+开卷考试 40 分平时作业 10分3)考试时间:闭卷考试 40 分钟+开卷考试 40 分钟4)考试题型及各题分数:(1)闭卷考试名词解释(共 4 题,每
22、 题 5 分)简答题(共 4 题,其中两 题每题 7 分,另两题每题 8 分)(2)开卷考试论述题(共 4 题,每 题 10 分)5. 高等教育法 规概论和高等学校教 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的考试1)考试形式:开卷考试+平时作业2)考试分数:100 分开卷考 试 90 分平时作业 10 分3)考试时间: 80 分钟4)考试题型及各题分数:简答题(共 6 道题,每 题 5 分)论述题(共 4 道题,每 题 15 分)6. 现场考试当天时间安排17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15:1516:35(开卷)-7现场考试时务必遵守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生考场规则。8现场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六、学员务必
23、经常上网查看高 师中心主页(http:/)岗前培训专栏的信息。在此处发 布的信息,即 为已经告知学 员,如果学员没有看到,会影响培训和考 试。七、技术支持电话:82661579、 15699952772,李工。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2015 年 1 月 13 日高等教育心理学: 08:3009:10(闭卷)09:1509:55(开卷)-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10:1511:35(开卷)-高等教育学: 13:3014:10(闭卷)14:1514:55(开卷)-18其它可能遇到的问题1正常情况,按当期学员通知单执行。2遇有特殊情况,如:请假、延期、重修、缓考、补考等,按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
24、学员学籍管理规定(暂行)执行。3免修。当期已经办理课程免修的学员可在网络课程开课后 10天左右(具体时间见当期学员通知单)在高师中心主页岗前培训专栏查看免修情况,学员的免修情况以网上公布 为准。网上已确定免修的学员,相应的免修课程可以不参加培 训和考试。4核对本人信息。姓名,性 别,身份 证号及照片。如有 问题 ,请联系 68465056,及 时修改。5学员证打印。登 录系统,进入信息页面,点击“查看报名信息”后选择“打印学 员证” 。6购买教材。 高等教育学 、高等教育心理学、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2008 年后使用的教材。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7 年 6 月出版
25、。每周四下午 办理购书事宜。须事先电话联系:68902850 。地点: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电教楼 609 室。7高师中心办学点面授课上课及现场考试地点地图19附录一20延 期 申 请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本人是 大学/学院/ 教学医院的教 师,已报名并参加第 期岗前培 训。但由于 原因,不能参加本期 门课 程的培训,故申 请延至第 期,并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请予批准!延期科目: 、 、 、 。学校/教学医院人事部门公章学员证号:本人签名: 联系方式:年 月 日注意事项:1请打印申请并盖章后,于报 名当期培训课程开始后的 2 周内,通过系统上传扫描件;2延期学员请按下期学员通知单上的规定,
26、(1)自己选定一个面授课班,持原学员证听课;(2)在网上学习,交作 业,网上申请考试,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需持身份证、原学员证和准考证;3有问题,请 及时联系高师 中心: 68465056。21附录二重 修 申 请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本人是 大学/学院/ 教学医院的教 师,已报名并参加第 期岗前培 训。但由于 原因,未能按期完成本期 门课程的培训,故申 请于第 期重修,并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请予批准!重修科目: 、 、 、 。学校/教学医院人事部门公章学员证号:本人签名: 联系方式:年 月 日注意事项:1请打印申请并盖章后,于课 程结束后 1 个月内,通过系统上传扫描件;2重修学员请按下
27、期学员通知单上的规定, (1)自己选定一个面授课班,持原学员证听课;(2)在网上学习,交作 业,网上申请考试,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需持身份证、原学员证和准考证;3有问题,请及 时联系高师中心: 68465056。22附录三缓 考 申 请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本人是 大学/ 学院/教学医院的教师,已报名并参加了第 期岗 前培训班的培训。本人参加培训的学时数已达到要求,可以参加考试 ,但由于 缘故,特申请将本期 门考试科目延缓至第 期参加考试,请予批准!缓考科目: 、 、 、 。 此致敬礼学校/教学医院人事部门公章学员证号:本人签名: 联系方式:年 月 日注 意 事 项:1请打印申请并盖章后,
28、于考 试前 2 周(此为截止时间),通过系统上传扫描件;2缓考学员请按下期学员通知单上的规定在网上申请考试,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需持身份证、原学员证和准考证;3有问题,请及 时联系高师中心: 68465056。23附录四补 考 申 请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本人是 大学/ 学院/教学医院的教师,已报名并参加第 期岗前培训及考试。但未通 过 门课程的考试,特申请参加第 期岗前培训班的考试, 请予批准!补考科目: 、 、 、 。此致敬礼学校/教学医院人事部门公章学员证号:本人签名: 联系方式:年 月 日注意事项:1请打印申请并盖章后,于考 试前 1 个月(此为截止时间),通过系统上传扫描件;2补
29、考学员请按下期学员通知单上的规定在网上申请考试,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需持身份证、原学员证和准考证;3技能课程不及格的学员不提交补考申请,需随下期听 课、交作业;4有问题,请及 时联系高师中心: 68465056。24附录五联 系 方 式1关于报名、培 训、考试、成绩及学籍管理(免修、延期、请假、缓考、补考等)等方面的问题:联系人:舒老师、张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 684650562关于网络课程的问题: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684650563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82661579 、15699952772。4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地址: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5 号(邮编 100048)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电教楼六层 高师中心。25目 录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学籍管理规定(暂行) 1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课程免修办理办法(暂行) 6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生考场规则 8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大学教学技能面授课程管理规定(暂行) 11关于四门网络课程学习和考试的说明 14其它可能遇到的问题 18附录一、 延期申请 20附录二、重修申请 21附录三、缓考申请 22附录四、补考申请 23附录五、联系方式 2426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学 员 手 册(第十二版)27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制2015 年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