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环渤海区域海洋环境保护的协调机制研究环 渤 海 地 区 是 指 环 绕 着 渤 海 全 部 及 黄 海 的 部 分 沿 岸 地 区 所 组 成 的 广 大 经 济 区 域 。 位 于 中国 沿 太 平 洋 西 岸 的 北 部 , 是 中 国 北 部 沿 海 的 黄 金 海 岸 , 在 中 国 对 外 开 放 的 沿 海 发 展 战略 中 , 占 重 要 地 位 。 环 渤 海 地 区 包 括 北 京 、 天 津 两 大 直 辖 市 及 辽 宁 、 河 北 、 山 西 、 山 东 和 内 蒙 古 中 部地 区 , 共 五 省 ( 区 ) 二 市 。 全 区 陆 域 面 积 达 112 万 平
2、方 公 里 , 总 人 口 2.6 亿 人 。 环渤 海 地 区 共 有 城 市 157 个 , 约 占 全 国 城 市 的 四 分 之 一 , 其 中 城 区 人 口 超 百 万 的 城 市 有13 个 。 也 有 观 点 认 为 ,环 渤 海 地 区 是 以 京 津 冀 为 核 心 、 以 辽 东 半 岛 和 山 东 半 岛 为 两 翼 的环 渤 海 经 济 区 域 , 主 要 包 括 北 京 、 天 津 、 河 北 、 山 东 、 辽 宁 , 也 就 是 三 省 两 市 的 “3 2”经 济 区 域 。 面 积 51.8 万 平 方 公 里 ; 人 口 2.3 亿 , 占 全 国 17.
3、5 ; 地 区 生 产 总 值达 到 3.8 万 亿 元 , 占 全 国 28.2 。 虽 然 两 者 关 于 环 渤 海 经 济 区 域 “外 延 ”的 看 法 不 一 , 但 都 认 为 与 珠 江 三 角 洲 和 长 江三 角 洲 不 同 的 是 , 环 渤 海 经 济 区 是 一 个 复 合 的 经 济 区 , 由 三 个 次 级 的 经 济 区 组 成 , 即 京津 冀 圈 、 山 东 半 岛 圈 和 辽 宁 半 岛 圈 。 党 的 十 四 大 报 告 中 提 出 要 加 快 环 渤 海 地 区 的 开 发 、 开 放 , 将 这 一 地 区 列 为 全 国 开放 开 发 的 重 点
4、 区 域 之 一 ,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也 正 式 确 立 了 “环 渤 海 经 济 区 ”的 概 念 , 并 对 其进 行 了 单 独 的 区 域 规 划 。 区 域 间 的 经 济 合 作 , 横 向 联 合 , 优 势 互 补 为 环 渤 海 地 区 开 拓 了广 阔 的 发 展 空 间 。编 辑 本 段 比 较 优 势环 渤 海 地 区 与 全 国 其 他 经 济 区 相 比 , 具 有 五 大 比 较 优 势 。 地 理 区 位环 渤 海 地 区 处 于 东 北 亚 经 济 圈 的 中 心 地 带 , 向 南 , 它 联 系 着 长 江 三 角 洲 、 珠 江三 角 洲 、 港
5、 澳 台 地 区 和 东 南 亚 各 国 ; 向 东 , 它 沟 通 韩 国 和 日 本 ; 向 北 , 它 联 结 着 蒙2古 国 和 俄 罗 斯 远 东 地 区 。 这 种 独 特 的 地 缘 优 势 , 为 环 渤 海 区 域 经 济 的 发 展 、 开 展 国 内 外多 领 域 的 经 济 合 作 , 提 供 了 有 利 的 环 境 和 条 件 , 成 为 海 内 外 客 商 新 的 投 资 热 点 地 区 。 自 然 资 源环 渤 海 地 区 拥 有 丰 富 的 海 洋 资 源 、 矿 产 资 源 、 油 气 资 源 、 煤 炭 资 源 和 旅 游 资 源 , 也是 中 国 重 要
6、的 农 业 基 地 , 耕 地 面 积 达 2656.5 万 公 顷 , 占 全 国 耕 地 总 面 积 的 四 分 之 一之 多 , 粮 食 产 量 占 全 国 的 23 以 上 。 海 陆 空 交 通环 渤 海 地 区 拥 有 40 多 个 港 口 , 构 成 了 中 国 最 为 密 集 的 港 口 群 ; 环 渤 海 地 区 是 中 国交 通 网 络 最 为 密 集 的 区 域 之 一 , 是 我 国 海 运 、 铁 路 、 公 路 、 航 空 、 通 讯 网 络 的 枢 纽 地带 , 交 通 、 通 讯 联 片 成 网 , 形 成 了 以 港 口 为 中 心 、 陆 海 空 为 一 体
7、 的 立 体 交 通 网 络 , 成为 沟 通 东 北 、 西 北 和 华 北 经 济 和 进 入 国 际 市 场 的 重 要 集 散 地 。 工 业 基 础 和 科 技 实 力环 渤 海 地 区 是 中 国 最 大 的 工 业 密 集 区 , 是 中 国 的 重 工 业 和 化 学 工 业 基 地 , 有 资 源 和市 场 的 比 较 优 势 。 环 渤 海 地 区 科 技 力 量 最 强 大 , 仅 京 津 两 大 直 辖 市 的 科 研 院 所 、 高 等 院校 的 科 技 人 员 就 占 全 国 的 四 分 之 一 。 科 技 人 才 优 势 与 资 源 优 势 必 将 对 国 际 资
8、 本 产 生 强 大的 吸 引 力 。 骨 干 城 市 群环 渤 海 地 区 以 京 津 两 个 直 辖 市 为 中 心 , 大 连 、 青 岛 、 烟 台 、 秦 皇 岛 等 沿 海 开 放 城市 为 扇 面 , 以 沈 阳 、 太 原 、 石 家 庄 、 济 南 、 呼 和 浩 特 等 省 会 城 市 为 区 域 支 点 , 构 成 了 中国 北 方 最 重 要 的 集 政 治 、 经 济 、 文 化 、 国 际 交 往 和 外 项 型 、 多 功 能 的 密 集 的 城 市 群 落 。在 全 国 和 区 域 经 济 中 发 挥 着 集 聚 、 辐 射 、 服 务 和 带 动 作 用 ,
9、有 力 地 促 进 了 本 地 区 特 色 经济 区 域 的 发 展 。 在 国 际 经 济 中 心 不 断 向 亚 太 地 区 转 移 的 大 趋 势 下 , 环 渤 海 地 区 蕴 藏 着 巨大 的 发 展 潜 力 。 编 辑 本 段 发 展 状 况经 济 引 擎在 党 中 央 、 国 务 院 的 领 导 和 关 怀 下 , 环 渤 海 五 省 ( 区 ) 二 市 国 民 经 济 都 取 得 了 较快 的 发 展 。 一 是 综 合 实 力 显 著 增 强 , 二 是 对 外 开 放 进 一 步 扩 大 , 三 是 第 三 产 业 发 展 加 快。 环 渤 海 地 区 如 今 已 成 为
10、中 国 北 方 经 济 发 展 的 “引 擎 ”, 被 经 济 学 家 誉 为 继 珠 江 三 角洲 、 长 江 三 角 洲 之 后 的 中 国 经 济 第 三 个 “增 长 极 ”。 3交 通 建 设其 铁 路 是 中 国 铁 路 网 的 中 心 , 大 量 主 要 干 线 经 由 本 区 , 如 煤 运 通 道 的 大 秦 线 、 石 太石 德 胶 济 线 、 邯 长 邯 济 线 、 侯 月 新 月 新 菏 菏 兖 日 线 , 南 北 通 道 的 京 山沈 山 哈 大 线 、 京 沪 线 、 京 广 线 、 京 九 线 、 南 北 同 蒲 线 , 以 及 京 通 线 、 集 通 线 、 京
11、承 锦 线 , 丰 沙 大 线 、 京 原 线 等 。 铁 路 营 业 里 程 21543 公 里 , 占 全 国 铁 路 营 业 里 程 的30.0%, 路 网 密 度 161.4 公 里 /万 平 方 公 里 , 路 网 布 局 趋 于 完 善 。 煤 运 通 道 的 朔 黄 线 西段 2001 年 已 建 成 投 产 , 朔 黄 线 东 段 即 将 建 成 投 产 , 菏 兖 日 第 二 线 2002 年 建 成 投 产, 煤 运 通 道 能 力 将 有 较 大 幅 度 的 提 高 ; 随 着 京 哈 通 道 秦 沈 客 运 专 线 的 建 成 投 产 , 进 出 关能 力 紧 张 状
12、况 将 得 到 极 大 改 善 ; “十 五 ”期 间 , 山 东 沿 海 及 其 与 东 北 东 南 部 地 区 间 交 流的 便 捷 铁 路 运 输 通 道 正 在 逐 步 形 成 ; 京 沪 、 津 秦 、 京 广 客 货 分 线 是 21 世 纪 初 铁 路 建设 的 重 点 。 编 辑 本 段 与 长 三 角 、 珠 三 角 对 比和 长 三 角 和 珠 三 角 相 比 , 环 渤 海 地 区 不 仅 在 经 济 总 量 , 而 且 在 其 他 许 多 方 面 也 存 在着 明 显 的 差 距 。 南 开 大 学 环 渤 海 经 济 课 题 组 就 此 给 出 了 一 系 列 对 比
13、 : 就 经 营 环 境 而 言 , 环 渤 海 经 济 区 内 行 政 干 预 的 力 量 比 较 强 , 市 场 配 置 资 源 的能 力 相 对 较 弱 , 致 使 在 体 制 创 新 上 , 环 渤 海 与 珠 三 角 、 长 三 角 有 一 定 差 距 。 就 企 业 结 构 而 言 , 环 渤 海 虽 然 不 乏 优 秀 企 业 , 但 大 型 企 业 比 重 偏 高 , 中 小 企业 相 对 较 少 , 缺 乏 活 力 ; 环 渤 海 地 区 国 有 企 业 比 重 不 仅 高 于 长 三 角 、 珠 三 角 , 而 且 高于 全 国 平 均 水 平 。 由 于 行 政 区 域
14、利 益 主 体 地 方 意 识 较 强 , 条 块 分 割 严 重 , 导 致 地 区 间 经 济 协 调 成 本 高, 市 场 化 程 度 低 , 资 金 、 人 才 、 技 术 等 要 素 流 动 也 不 够 畅 通 。 南 开 大 学 经 济 学 院 院 长周 立 群 教 授 举 了 一 个 例 子 , 沿 京 津 交 通 干 线 分 布 着 中 关 村 、 亦 庄 、 廊 坊 开 发 区 、 天津 武 清 开 发 区 、 天 津 新 技 术 产 业 园 区 、 塘 沽 海 洋 高 新 技 术 开 发 区 、 天 津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和 天 津 港 保 税 区 共 8 个 有
15、一 定 规 模 的 产 业 区 , 使 这 一 天 然 的 高 科 技 产 业 带 断 裂 , 未 能发 挥 出 更 大 的 辐 射 和 带 动 作 用 。 编 辑 本 段 环 渤 海 地 区 经 济 联 合 市 长 联 席 会顺 序 召 开 时 间 会 议 地 点 会 议 主 要 议 题 本 市 出 席 领 导 吸 纳 成 员 市 1 1986 年 5 月 26 日 天 津 通 过 市 长 ( 专 员 ) 联 席 会 协 议 书 和 章 程 , 确 定 市 长 (专 员 ) 联 席 会 是 按 照 自 愿 、 平 等 、 互 利 的 原 则 建 立 起 来 的 一 个 区 域 性 、 开 放
16、 型 、 松 散 式、 推 动 经 济 联 合 的 一 种 组 织 形 式 。 主 要 任 务 是 坚 持 改 革 、 开 放 的 方 针 , 从 实 际 出 发 , 按照 “扬 长 避 短 、 形 式 多 样 、 互 利 互 惠 、 共 同 发 展 ”的 原 则 , 发 展 跨 地 区 、 跨 部 门 、 跨 行业 、 跨 所 有 制 、 跨 城 乡 的 横 向 经 济 联 合 , 促 进 环 渤 海 地 区 经 济 的 发 展 和 繁 荣 。 李 瑞4环 丹 东 、 大 连 、 营 口 、 盘 锦 、 锦 州 、 秦 皇 岛 、 唐 山 、 天 津 、 沧 州 地 区 、 惠 民 地 区
17、、 东营 、 潍 坊 、 烟 台 、 青 岛 2 1987 年 7 月 20 日 青 岛 进 一 步 明 确 了 环 渤 海 地 区 经 济 发 展 的 方 向 、 经 济 联 合的 方 针 和 工 作 重 点 。 把 “联 合 起 来 , 振 兴 渤 海 、 服 务 全 国 、 走 向 世 界 ”作 为 环 渤 海 地 区经 济 联 合 的 方 针 。 李 长 兴 沧 州 3 1988 年 10 月 20 日 大 连 组 建 几 个 有 竞 争 力 的 、 较 大 的 环 渤 海 地 区 外 向 型 企业 集 团 ; 在 环 渤 海 地 区 港 航 运 输 协 作 网 的 基 础 上 , 组
18、 织 联 合 客 货 运 输 船 队 , 建 立 港 航 联合 开 发 公 司 ; 积 极 与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合 作 , 联 合 集 资 或 引 进 外 资 和 先 进 技 术 , 建 立 环 渤 海地 区 盐 业 开 发 综 合 利 用 联 合 体 。 刘 增 坤 4 1992 年 9 月 24 日 秦 皇 岛 通 过 了 新 的 协 议 书 和 章 程 ; 通 过 了 关 于 以 市 长 ( 专员 ) 联 席 会 的 名 义 牵 头 开 展 对 外 环 保 合 作 的 议 案 。 李 盛 霖 葫 芦 岛 5 1993 年 10 月 13 日 东 营 围 绕 党 的 十 四 大 提
19、 出 的 加 速 环 渤 海 湾 地 区 开 放 开 发的 战 略 , 总 结 交 流 各 地 深 化 改 革 、 扩 大 开 放 的 经 验 , 探 讨 在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条 件 下 ,加 强 区 域 联 合 协 作 的 思 路 , 进 一 步 推 动 环 渤 海 地 区 的 区 域 合 作 和 经 济 发 展 。 李 盛 霖 济 南 、 威 海 6 1994 年 11 月 23 日 烟 台 围 绕 第 五 次 联 席 会 纪 要 执 行 情 况 总 结 一 年 来 的 工 作; 审 议 和 听 取 组 建 环 发 公 司 进 展 情 况 的 汇 报 ; 通 过 申 请 参
20、 加 联 席 会 区 域 合 作 组 织 的 新 成员 市 ; 着 重 研 究 下 一 届 工 作 思 路 和 工 作 重 点 。 王 德 惠 淄 博 、 太 原 、 承 德 、 朝 阳 、 阜新 7 1995 年 8 月 27 日 太 原 大 会 一 致 通 过 关 于 设 立 环 渤 海 人 寿 保 险 公 司 、 环 渤 海企 业 合 作 促 进 会 和 联 合 组 团 到 境 外 举 办 经 贸 洽 谈 与 招 商 活 动 三 个 工 作 议 案 。 张 好 生 邢 台 8 1997 年 11 月 6 日 天 津 大 会 修 订 了 联 席 会 协 议 书 和 联 合 办 事 处 章
21、程 ; 通 过 了联 合 举 办 环 渤 海 科 技 博 览 会 、 环 渤 海 建 材 交 易 会 和 共 同 推 进 环 渤 海 发 展 中 心 大 厦 建 设 招商 的 三 个 议 案 。 张 立 昌 、 李 盛 霖 石 家 庄 、 廊 坊 、 通 辽 9 2000 年 6 月 5 日 承 德 会 议 修 订 了 联 席 会 协 议 书 和 章 程 。 通 过 了 举 办 人 才 智力 洽 谈 会 、 重 视 渤 海 环 保 , 逐 步 实 施 禁 磷 工 作 、 办 好 “环 渤 海 区 域 经 济 信 息 网 站 ”的 工作 议 案 。 王 述 祖 10 2002 年 10 月 17
22、 日 济 南 通 过 了 举 办 碧 海 行 动 环 保 论 坛 、 开 展 边 境 贸易 合 作 , 联 手 开 拓 国 际 市 场 、 组 建 环 渤 海 地 区 医 院 管 理 联 席 会 的 三 个 工 作 议 案 。 夏宝 龙 呼 伦 贝 尔 、 满 洲 里 、 安 阳 ( 特 邀 ) 11 2004 年 9 月 1 日 丹 东 通 过 了 召 开 环 渤 海 区 域 经 济 一 体 化 建 设 研 讨 会 、 举 办2005 年 环 渤 海 科 技 博 览 会 、 成 立 环 渤 海 地 区 旅 游 联 合 体 的 三 项 工 作 议 案 。 黄 兴 国 呼 和 浩 特 12 20
23、06 年 4 月 17 日 天 津 通 过 了 举 办 环 渤 海 科 技 博 览 会 、 建 立 环 渤 海 报 业 媒体 合 作 组 织 、 组 建 环 渤 海 地 区 金 融 担 保 网 络 的 三 项 重 点 工 作 议 案 。 戴 相 龙 、 黄 兴 国 沈 阳 、 聊 城 513 2008 年 9 月 20 日 天 津 通 过 了 成 立 环 渤 海 区 域 环 保 合 作 、 口 岸 合 作 、人 才 协 作 等 3 个 合 作 组 织 、 协 作 联 盟 的 议 案 。 黄 兴 国 、 任 学 锋 保 定 、 邯 郸 、 德 州 、包 头 、 濮 阳 ( 观 察 员 市 )近年
24、来渤海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渤海生态环境状况已有所好转,但由于环渤海地区工业化城市化的持续发展,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总量还在增加;渤海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扭转,局部生态环境破坏继续加剧,潜在生态灾难威胁加大;近岸海域生物多样性降低,传统渔业资源已严重衰退的问题仍然存在。海洋环境生态问题仍然是阻碍环渤海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而且由于渤海是一个跨行政区域的、具有独特社会经济和自然地理特征的区域性海洋单元,作为相对封闭的内海,渤海由于水体循环能力差,治污欠账较多,环境相当脆弱,保护和改善渤海环境任重而道远。为此提出如下建议:一、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强化渤海海洋环境保护意识渤海整治
25、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环渤海各省市、相关内陆省市以及全社会各行业,在一个较长时期内的共同努力,并采取有效的行动。首先,要在环渤海地区各级领导中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强调和贯彻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相协调的指导思想,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加强政府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能建设,建立起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在制定海域开发利用规划,调整海洋产业和生产力布局时,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进行充分的环境影响评价,避免决策失误,从源头上控制住渤海环境问题的产生。其次,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增强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激发民众积极投入到保护和修复渤海自然生态的活动中去。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争取社会各界对渤海环境保护工
26、作的关注与支持。使国家和社会各界都能从渤海的可持续利用中受益。二、建立简洁、高效的渤海管理机制为加强跨省间、跨部门间的合作,建立简洁高效的渤海管理机制是十分必要的。建议由中央、地方政府组成跨行政区的渤海综合管理协调机构,例如,成立渤海管理委员会,赋予其明确的职责,包括权利和义务。通过把渤海综合治理的权利和责任交给环渤海的地方省市政府,共同开展渤海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环境监测和海洋监察执法工作。建立国家和地方相结合的环渤海环境和资源管理协调机制;研究建立渤海环境综合管理最佳模式;制定渤海环境综合管理行动计划;建立渤海环境综合监视监测系统;加强能力建设。使渤海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省市之间、县与县之间
27、,实现渤海资源共享,进行公平与可持续性开发管理。6国家发改委牵头编制的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08 年2020 年),于 2009 年 1 月获国务院批准。规划中确定了加强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的保护与防治,建立渤海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系统等五大重点任务,体现了渤海环境保护任务的综合性、战略性、客观性与长期性。近年来,环渤海三省一市及绝大部分沿海地(市)人民政府相继编发了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对辖区内未来海洋环境保护的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等都作出了规划。国家海洋局已启动了 “渤海环境立体监测与动态评价”专项工作,全面提升对渤海环境现状的认知能力和对环境问题的诊断水平,解决渤海入海污染物总量、渤
28、海海峡污染物输移通量以及渤海环境容量等关键问题。2008 年北海分局和环渤海省(市)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开展了渤海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对长期布设在渤海的 3000 多个监测站点开展了海水质量、近岸贻贝、海水浴场、海水增养殖区等 23 类海洋环境监测。按照海洋监测规范海洋调查规范和有关技术导则,获取了 80 多万组监测数据。通过对监测结果的综合分析评价,编制了渤海海洋环境公报。公报阐述了渤海的现状和演变趋势、污染源的状况和潜在的环境风险。我们希望通过公报的发布,提高公众和社会各界对渤海的保护意识,更加珍惜和爱护我们这片蓝色的国土。多年的监测结果显示渤海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和压力:(1)近岸海域环境污
29、染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局部海域海洋功能退化。(2)渤海生态问题日益突出,典型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未得到根本改善。(3)溢油、赤潮等灾害潜在风险加大。(4)入海陆源污染依然严重,对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影响明显。(5)环渤海区域海洋开发规模加大,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日趋凸显。总体上看,渤海环境质量状况不容乐观。进入 21 世纪以来,虽然渤海中部海域符合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清洁海域面积有所增加,但渤海近岸污染海域范围在扩大。2002 年污染海域面积为 0.36 万平方公里,而2008 年增加到 1.38 万平方公里。污染海域尤其是严重污染海域主要分布在渤海湾、莱州湾、辽东湾湾底。这些海域恰恰是沿岸经济热点区
30、,也是环境和生态的敏感区,因此渤海海洋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大量陆源污染物入海是造成渤海近岸海域污染的主要原因。近年来我国积极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沿海各级政府均严格落实节能减排政策,特别是随着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批准实施,渤海海洋环境状况的改善还是有希望的,当然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的努力。渤海污染源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陆源污染源、海上污染源及大气污染源。其中,陆源污染源又分为陆源入海排污口污染源、入海河流污染源和非点源污染源。目前,我们已经对陆源入海排污口污染源、入海河流污染源以及海上污染源进行了监测。大气污染源和非点源污染源在今年实施的“渤海环境立体监测与动态评价”项目中开展。我们要从根本上改
31、善渤海的污染状况,就要坚持“海陆统筹、河海兼顾”的原则,加强从沿岸排污口到河流、从入海口到流域上游地区的污染源控制。建立各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建立以氮、磷为主的总量控制制度,建立海洋领域的减排指标。此外还应建立总量控制监管联动机制,实现对主要污染源的分配排放监控,从根本上遏制各种污染源对渤海环境的影响。对海洋灾害要早发现、早预警7溢油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灾难性。快速、有效的控制和清除溢油污染,对保护海洋环境至关重要。作为防治海洋工程对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主管部门,北海分局近年来加大了对海上溢油的监管力度:建立了以卫星遥感、海监飞机、船舶巡航、陆岸巡视为主的溢油监控预警体系;开展了渤海石油勘探开发
32、巡航执法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海上突发事件;针对海上无主漂油,我们建立了基于油指纹库的溢油检验鉴定业务系统,建立了渤海原油指纹库,目前已有原油样品 1000 多个。此外我们还开发了具有国家先进水平的油指纹快速鉴别系统。在溢油事故发生后,通过油指纹分析鉴别系统可快速从数据库中查询可疑样品,锁定溢油源。2008 年黄海浒苔灾害期间,8 月天津附近海域曾发现漂浮浒苔,与青岛浒苔灾害为同一种,但没有形成灾害。面对日益多发的海洋灾害,国家海洋局进一步开展相关的深化工作,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海洋灾害应急预案。针对绿潮灾害,2009 年已启动 “我国绿潮灾害调查及其预测与防治技术研究”项目,加强对浒苔等绿
33、潮灾害的监测、预警及防治工作。北海分局在 2009 年将加强针对水母的监测预警工作。对这些新型的海洋生态灾害力争做到早发现、早预警。目前由于入海径流量的锐减,渤海海域呈现平均盐度升高、低盐区面积萎缩的趋势。渤海盐度升高最主要的危害是改变了河口海域生境,致使很多海洋生物的产卵场退化或消失,严重影响了渤海的生物资源。要控制渤海盐度的持续升高,需实行全流域节水行动,提倡污水处理回用,增加渤海的生态用水量,使渤海入海水量恢复到 1980 年以前的水平。国家海洋局在海域使用管理中按照 海域使用管理法和 海洋环境保护法,对各类用海活动的审批都严格实行海域使用论证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针对围填海等海洋工程
34、的管理又相继出台了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关于加强区域建设用海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 关于改进围填海造地工程平面设计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规。今年又出台了 建设项目填海规模指标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围填海活动。10 月 26 日上午,辽宁、河北、天津、山东四家交通部直属海事局在天津滨海新区签订了渤海海域船舶污染应急联动协作备忘录。至此,渤海海域船舶污染应急联动机制经过近一年的酝酿,正式宣告启动,并将为抵御渤海海域船舶重大污染事故,有效保护海洋环境发挥积极作用。在海洋防污染领域,这是我国首次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渤海污染的治理,首先要遏制渤海海域环境的不断恶化,控制和消除主要污染
35、物的排放,改善和恢复渤海海洋生态环境。从 2003 年 6 月 1 日起,环渤海地区四家直属海事局采取统一“铅封行动” ,对在渤海海域内航行、停泊作业的沿海船舶排污设备全部实行铅封管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方式,对铅封船舶实行动态管理,实现了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的目的。据统计,目前渤海海域铅封船舶数达近 1200 余艘次,且已建立起铅封船舶档案。据专家预测,该制度的实施每年可使渤海海域减少余万吨的油污水污染,基本达到渤海船舶油类物8质“零排放”目标。建立制度的同时,各海事机构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针对不同季节、敏感区域、事故特征,结合安全月、黄金周、环境日、航海日等主题,每年定期开展各港的专项检
36、查活动。 在船舶污染应急方面,环渤海地区各直属海事局遵照交通部海事局颁布的中国海上船舶污染应急计划的要求,对本辖区历年的船舶污染案例进行分析,掌握了船舶污染事故多发的地点、季节与特征,核定了敏感区域,整合了港口的应急资源,架构了辖区船舶污染应急体系。 联动机制应运而生 海上污染治理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各海事机构面临防治污染的任务却更加繁重。以天津海事局为例,2005 年,天津滨海新区被纳入国家发展规划,滨海新区乃至天津的经济发展速度和规模进一步提升,国际国内贸易往来更加频繁。天津作为港口城市,海上运输蓬勃发展,天津港吞吐量由 2001 年的不到一亿吨发展到 2005 年的两亿多吨,尤其是散装液
37、体货物增长较快,预计到 2010 年将达到 6000 多万吨。与此同时,随着进出港船舶数量的大幅增长,天津港每年防污染作业船舶数达到一万多艘次,比 2001 年增长了近 10 倍,涉及油污水接收近 5 万吨、船舶垃圾接收近 900 吨,船舶油污水接收数量比 2001 年增长了一倍多。 国际经验表明,尽可能完备的基础设施是决定一个国家国际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建设大型化、专业化的应急响应设备库,是国外发达国家普遍采取的有效方法。对渤海近年船舶重大污染案例的分析显示,8 万平方公里的渤海海域,中心区域附近的污染应急能力明显不足。但目前我国尚无能力建设若干大型应急设备库。经过反复研究论证,渤海海域船舶污
38、染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应运而生。四种情形可启动联动机制 建立渤海海域污染应急联动机制,可整合环渤海各海事局辖区的应急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快速联动的应急反应协作机制,提升应对重、特大船舶污染突9发事件的能力。该机制的建立是对应急管理机制的一次创新,将在渤海海域内形成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通过优势互补,促进卫星遥感、空中监视、水上巡航、水下探摸、陆地检测的应急反应技术的应用,并将有力推动我国国家级和各层级船舶污染应急反应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在该联动机制下,任何一个海事机构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环渤海各海事机构都将联合作战,共同应对污染。在资源总量不变的情况下,
39、联动机制将产生集合效应,从而大大增强环渤海地区应对突发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降低重、特大船舶污染事故对海洋水体、海洋环境、海洋生物造成的危害。 联动机制遵循“ 属地管理、统一指挥,区域协作、资源共享,快速反应、联动高效”的基本原则,向各联动机制成员(以下简称“ 成员”)提供一个协作与联动的框架,通过建立联动机制,解决各成员辖区应急反应能力的不足,提升渤海海域污染应急防备反应和合作能力,并实现各成员间的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联动协作机制中规定了启动机制的四种情形,一是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时,二是船舶污染事故可能危及其他成员时,三是通过联动和协作可以更快速有效地化解险情时,四是成员间需要相互协作支援时。 成员每次启动应急联动机制,都将根据各自职责进行明确分工。牵头成员由污染发生地所属辖区成员担任,在应急行动中负责统一指挥,当污染涉及或可能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的辖区时,服从交通部海事局统一安排。联动成员为应牵头成员请求,参与联动行动的成员。联动过程中还设现场协调官,负责现场协调指挥部与应急力量的指令传达和信息沟通。 联动机制下还将建立统一应急资源数据库,该数据库至少包括各成员辖区内的污染应急专家组、应急力量及应急设备等资源。根据联动机制的协议,环渤海各成员间将通过定期组织联席会议和开展联合演习的方法不断完善联动机制,提高联合应急作战能力。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