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联系单业务编号:南 XN20121030-03由:咸宁项目部 致 :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事由:关于泊林二期二区土建垃圾清理的事宜内容:经我司项目部工作人员检查,泊林二期二区市政已全面开工,但土建遗留各种建筑垃圾未清理,严重阻碍了市政工程和园艺等工程的施工进度。根据相关工程进度安排,我司现要求贵部于 10 月 31 日下午 6 点之前完成上述建筑垃圾的清理工作,以免影响交楼苑区的整体进度。现场图片见附图。请予以回复。确认签名: 2012 年 10 月 30 日回 执确认签名: 2012 年 月 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