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20 B31备 案 号 : 19469-2006 DB46海 南 省 地 方 标 准DB46/T 212006代 替 DB46/T21-2001杨 桃 生 产 技 术 规 程Technical Rules for Crambola Production2006-09-11 发布 2006-10-15 实施海 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 DB46/T 212006I前 言本 标 准 对 DB46/T 212001 香 蜜 杨 桃 种 植 和 管 理 技 术 规 程 的 修 订 。 本 标 准 与 DB46/T 212001相 比 , 主 要 有 以 下 变
2、化 :标 准 的 名 称 、 结 构 及 格 式 作 了 部 分 修 改 ;增 加 了 产 地 环 境 条 件 、 肥 料 使 用 、 病 虫 害 防 治 等 无 公 害 生 产 技 术 的 规 定 ;园 地 选 择 作 了 部 分 修 改 ;果 园 规 划 增 加 了 灌 溉 系 统 、 品 种 选 择 、 授 粉 树 配 置 、 包 装 房 等 的 规 定 ,并 对 其 他 规 定 作 了 部 分 修改;园 地 准 备 与 整 地 中 增 加 了 开 垦 与 整 地 部 分 内 容 的 规 定 ;整 形 修 剪 作 了 部 分 修 改 ,并 增 加 老 弱 树 更 新 复 壮 的 规 定
3、;花 果 管 理 增 加 了 改 善 授 粉 条 件 、 撑 枝 护 果 等 的 规 定 ;增 加 了 附 录 A“杨 桃 生 产 应 禁 止 使 用 的 农 药 ”和 附 录 B“杨 桃 主 要 病 虫 害 防 治 方 法 ”;删 除 了 原 附 录 A“香 蜜 杨 桃 园 谱 档 案 ”。 本 标 准 的 附 录 A为 规 范 性 附 录 、 附 录 B为 资 料 性 附 录 。 本 标 准 由 海 南 省 农 业 厅 提 出 。本 标 准 负 责 修 订 单 位 : 华 南 热 带 农 业 大 学 园 艺 学 院 、 海 南 省 农 业 科 学 院 热 带 果 树 研 究 所 。 本 标
4、 准 主 要 修 订 人 : 李 绍 鹏 、 韩 剑 、 陈 红 兵 、 华 敏 、 李 茂 富 、 何 凡 、 陈 绵 才 、 蔡 胜 忠 。 本 标 准 所 代 替 标 准 的 历 次 版 本 发 布 情 况 为 : DB46/T 212001。DB46/T 2120061GB 4284 农 用 污 泥 中 污 染 物 控 制 标 准GB 4285 农 药 安 全 使 用 标 准GB 8172 城 镇 垃 圾 农 用 控 制 标 准杨 桃 生 产 技 术 规 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 了杨桃园 地选择、 园地规划 、 建园与 定植 、 土壤管理、 水分管理 、 施肥管 理、 整形 修剪、 花
5、果 管 理 、 自 然 灾 害 的 预 防 和 处 理 、 病 虫 害 防 治 、 采 收 等 技 术 要 求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海 南 省 杨 桃 生 产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列文件中 的条款通 过本标准 的引用而 成为本标 准的 条款。 凡是注 日期的引 用文件, 其随后所 有的 修改单 (不包 括勘误 的内容) 或 修订版 均不适用 于本 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 本标准达 成协议 的各方研 究 是 否 可 使 用 这 些 文 件 的 最 新 版 本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GB/T 8321
6、( 所 有 部 分 ) 农 药 合 理 使 用 准 则 NY/T 227 微 生 物 肥 料NY/T 394 绿色食品 肥 料 使 用 准 则 NY/T 452 杨桃 嫁 接 苗NY 5023 无 公 害 食 品 热 带 水 果 产 地 环 境 条 件3 园地选择3.1 土壤条件土 壤 条 件 按 NY 5023规 定 执 行 外 , 宜 选 择 土 层 厚 1 m以 上 , 地 下 水 位 低 于 1 m, 土 壤 肥 沃 , pH 5.5 pH 6.5, 结 构 良 好 , 保 水 保 肥 力 强 的 地 段 建 园 。 不 宜 选 用 土 壤 过 于 瘠 薄 且 水 源 不 足 的 砂
7、砾 地 。3.2 立地条件杨 桃 园 宜 建 在 海 拨 400 m以 下 的 地 方 。 选 择 生 态 环 境 良 好 , 开 阔 向 阳 、 避 风 寒 , 有 灌 溉 条 件 , 交 通 方 便 的 地 方 建 立 果 园 , 不 宜 在 大 风 口 以 及 坡 度 超 过 15的 坡 地 建 园 。3.3 产 地 灌 溉 水 与 空 气 质 量产 地 灌 溉 水 与 空 气 质 量 应 符 合 NY 5023的 规 定 。4 园地规划4.1 小区按同一小区 的光照条 件、 土壤 条件相对 一致、 利 于减 少与风害、 利 于运输 与机械化 作业等原 则, 将 全 园 划 分 为 若
8、干 小 区 ( 或 称 林 段 、 作 业 区 、 栽 植 区 ) , 每 个 小 区 面 积 1 hm2 3 hm2, 小 区 以 长 方 形 为 宜 。 4.2 防护林果 园 周 围 宜 设 置 防 护 林 带 。 主 林 带 设 在 迎 风 面 , 与 主 风 向 垂 直 ( 偏 角 应 小 于 15) , 副 林 带 设 在 园 内 道 路 、 排 灌 系 统 的 边 沿 。 选 用 的 防 护 林 树 种 应 适 应 当 地 气 候 土 壤 条 件 。 防 护 林 带 株 距 1 m, 行 距 2 m, 品字形栽植 。 坡度 平缓开阔 的杨桃园 , 防护 林面积一 般占种植 面 积1
9、0 %; 风速大 或受台风 影响的杨 桃园, 防 护 林 应 占 种 植 面 积 的 15 %, 防 护 林 离 杨 桃 树 的 直 线 距 离 应 为 5 m6 m, 并 且 应 挖 宽 、 深 各 80 100DB46/T 2120062 的 隔 离 沟 。 主 林 带 宽 8 m 15 m, 副 林 带 宽 4 m 10 m, 选 用 刚 果 12号 桉 、 台 湾 相 思 、 马 占 相 思 等 树 种 , 营 造 混 交 林 。 4.3 道路系统园 区 设 主 路 、 支 道 和 小 路 。 主 路 应 贯 穿 全 园 并 与 公 路 、 包 装 房 等 相 接 , 路 宽 5 m
10、6 m, 在 山 地 建 园 可 呈 “之 ”形 绕 山 而 上 , 上 升 的 斜 度 不 应 超 过 8。 支 路 修 在 适 中 位 置 , 把 大 区 分 成 小 区 , 路 宽 3 m 4 m。 小 区 间 设 小 路 , 路 宽 2 m3 m 。4.4 排溉系统在园地四周 设总排灌 沟, 小 区内设纵 横大沟并 与畦沟 相连, 坡 地建园还 应在坡上 设深、 宽各70 cm 100 cm的 防 洪 沟 。 根 据 地 势 确 定 各 排 水 沟 的 大 小 与 深 浅 , 以 在 短 时 间 内 能 迅 速 排 除 园 内 积 水 为 宜 。 无 自 流灌溉条件 的杨桃园 , 应做
11、好 蓄水或引 提水工程 。 条 件允许者, 杨 桃园内 应设置滴 灌、 喷灌 或喷带灌 等 节 水 灌 溉 设 施 。4.5 栽植密度根据杨桃品 种、 土壤 肥力、 果园 机械化 程度、 栽培 管 理水平等确 定适宜的 种植密度 , 推荐株 行距为 5 m6 m, 4.5 m6.5 m、 4 m5 m, 330株 /hm2 495株 /hm2; 也 可 采 用 3 m5 m或 3 m4 m, 660株 /hm2 或 840株 /hm2, 待 结 果 若 干 年 后 树 冠 交 叉 时 , 间 伐 成 6 m5 m 或6 m4 m, 每 公 顷 保 留 330株 或 420株 。 4.6 品种选
12、择根据土壤肥 力、 管理 水平及园 地小气候 等选择品 种, 宜选择本地 适栽、 抗 逆性较强、 高产优 质和市 场 畅 销 的 品 种 , 如 香 蜜 杨 桃 等 。4.7 授粉树配置种 植 自 花 授 粉 坐 果 率 低 的 品 种 时 , 应 配 置 花 期 和 果 实 成 熟 期 与 之 大 致 相 同 的 其 他 品 种 作 为 授 粉 树 。 采用八株主 栽品种中 间栽植一 株授粉树 , 或沿小 区的 长边方向按 行列式配 置授粉树, 每48 行主栽品 种 栽 植 一 行 授 粉 树 , 平 地 配 置 授 粉 树 的 比 例 可 少 些 , 山 地 及 常 风 较 大 的 地 区
13、 比 例 可 大 些 。4.8 包装房在田间设立 包装房, 其房顶应 能遮阳挡 雨, 四周 通透 , 内设清洗池 、 称重、 保鲜和包 装等采后 商品 化 处 理 设 施 。4.9 其他设施配 置 水 肥 池 、 肥 药 仓 库 、 工 具 房 、 农 机 房 等 生 产 设 施 , 以 及 住 房 、 办 公 室 等 生 活 设 施 。5 园 地 准 备 与 定 植5.1 园 地 开 垦 与 整 地5以 下 平 缓 地 修 筑 沟 埂 梯 田 ; 5 10坡 地 修 筑 等 高 梯 田 ; 10以 上 坡 地 修 筑 等 高 环 山 行 , 行 面 宽 2 m2.5 m, 向 内 倾 斜 8
14、 10。 梯 田 修 筑 后 应 充 分 犁 耙 , 使 土 壤 疏 松 细 碎 , 并 清 除 土 壤 中 的 树 桩 和 树 根 。 修 筑 环 山 行 时 , 应 留 下 表 土 作 为 穴 土 。5.2 种苗要求采 用 的 种 苗 应 符 合 NY/T 452的 规 定 。5.3 植穴准备植 穴 可 采 用 人 工 挖 穴 或 机 械 挖 穴 , 其 中 修 筑 环 山 行 时 应 采 用 人 工 挖 穴 。 人 工 挖 穴 的 规 格 为 面 宽 80 cm100 cm , 深 70 cm80 cm, 底宽60 cm70 cm, 表 土与心土 分 开堆放 。 机械挖 穴的规 格为直径
15、6 0 cm 70 cm , 深 60 cm 70 cm 。 回 土 时 将 杂 草 或 绿 肥 10 kg 20 kg放 在 穴 底 , 撒 上 石 灰 0.5 kg, 再 填 入 20 cm 厚 的 表 土 , 加 入 腐 熟 有 机 肥 20 kg 30 kg, 过 磷 酸 钙 或 钙 镁 磷 肥 0.5 kg 1 kg, 与 表 土 充 分 混 匀 后 回 土 , 回 穴 后 的 穴 面 应 高 于 地 面 20 cm 30 cm, 以 备 下 陷 。 定 植 前 一 个 月 应 完 成 植 穴 准 备 工 作 。5.4 定植季节根 据 当 地 的 气 候 条 件 确 定 适 宜 的
16、定 植 季 节 , 宜 选 择 春 植 、 夏 植 或 秋 植 , 冬 季 不 宜 定 植 。5.5 定植技术DB46/T 2120063定植时嫁接 袋装苗的 袋土应硬 实不松散 , 应按种 苗级 别分小区定 植; 定植时 应先从底 部边去 除塑料 袋 边 填 土 , 种 植 深 度 以 土 柱 上 表 面 与 地 面 持 平 , 覆 土 后 盖 过 土 柱 上 表 面 1 cm 2 cm为 宜 ; 边 种 边 覆 土 并 分层压紧土 柱周围的 土壤, 但 定植过程 中应保持 土柱 不松散。 植后 以苗为 中心修筑 树盘, 覆 盖树盘, 并 浇 足 定 根 水 , 以 后 酌 情 浇 水 ,
17、直 至 成 活 ; 植 后 应 及 时 立 柱 护 苗 , 直 至 苗 木 正 常 生 长 ; 前 期 应 适 当 遮 荫 。 果 园 的 缺 株 、 病 、 弱 株 和 砧 木 苗 , 用 原 植 品 种 、 大 小 相 当 的 苗 木 , 在 三 个 月 内 补 换 植 。6 土壤管理6.1 间作栽 植 后 1 a 2 a的 幼 龄 果 园 , 可 在 行 间 间 种 豆 类 、 绿 肥 、 蔬 菜 或 牧 草 等 短 期 作 物 或 让 其 自 然 生 草 。 间 作 物 宜 距 杨 桃 树 冠 滴 水 线 50 cm以 上 。 不 宜 间 作 甘 蔗 、 木 薯 或 玉 米 等 高 秆
18、 作 物 或 耗 肥 力 强 的 作 物 。 6.2 土壤覆盖提 倡 杨 桃 园 , 尤 其 幼 龄 杨 桃 园 周 年 树 盘 盖 草 或 全 园 盖 草 , 干 草 厚 10 cm 15 cm, 并 在 其 上 压 少 量 泥 土 , 盖 草 不 应 接 触 树 干 , 覆 盖 材 料 应 离 树 头 10 cm 以上。6.3 中耕除草利用人工、 机械 或除草剂 及时防除 果园杂草 12个 月 除草一次。 采用 人工、 机械 或除草剂 控制株行 间 杂 草 , 采 用 人 工 拔 除 或 铲 除 树 盘 杂 草 。 旱 季 来 临 前 , 进 行 中 耕 松 土 保 墒 , 松 土 深 度
19、 为 10 cm 15 cm。 6.4 深 翻 扩 穴 改 土定植后第二 或第三年 起, 每年于夏 季或冬季, 进行深 翻扩穴压青 施肥。 扩穴方 法是沿原 植穴壁向 外 挖 宽 、 深 各 40 cm,长80 cm 100 cm的 施 肥 沟 , 挖 沟 数 量 及 沟 长 度 可 依 劳 力 及 肥 源 等 而 定 。 在 沟 内 施 入 秸 秆 、 杂 草 、 绿 肥 , 并 撒 上 石 灰 后 , 再 施 入 腐 熟 禽 畜 粪 肥 或 土 杂 肥 约 10 kg和 镁 肥 ( 钙 镁 磷 肥 或 过 磷 酸 钙)300 g , 施 后 盖 土 。7 水分管理7.1 灌溉7.1.1 幼
20、龄树定 植 后 一 周 内 如 遇 旱 , 每 天 应 适 当 淋 水 一 次 , 往 后 每 5 d 7 d淋 水 一 次 , 直 至 抽 出 新 梢 。 成 活 后 遇 旱 需 灌 水 或 施 用 水 肥 防 旱 , 一 般 在 旱 季 ( 11月 次 年 4月 ) 每 月 灌 水 2 3次 。7.1.2 成龄结果树抽 梢 期 、 抽 花 期 、 盛 花 期 、 果 实 生 长 发 育 期 如 遇 干 旱 , 应 及 时 灌 水 , 每 5 d 7 d灌 水 一 次 , 应 灌 透 30 cm土层。7.2 排水无 论 是 幼 龄 树 还 是 结 果 树 , 应 及 时 排 除 园 内 积
21、水 。8 施肥管理8.1 施肥原则8.1.1 应 充 分 满 足 杨 桃 对 各 种 营 养 元 素 的 需 求 , 提 倡 采 用 平 衡 施 肥 和 营 养 诊 断 配 方 施 肥 , 有 机 肥 与 化 肥 、 微 生 物 肥 配 合 施 用 。 根 据 园 地 肥 力 状 况 和 杨 桃 不 同 发 育 阶 段 及 时 追 肥 。 土 壤 微 量 元 素 缺 乏 的 地 区 , 还 应 针 对 缺 素 的 状 况 增 加 追 肥 的 种 类 和 数 量 。8.1.2 农 家 肥 和 商 品 肥 料 种 类 的 使 用 参 照 NY/T 394 的 规 定 执 行 。8.1.3 微 生
22、物 肥 料 种 类 与 使 用 参 照 NY/T 227 的 规 定 执 行 。8.1.4 农 家 肥 应 堆 放 , 经 50 发 酵 15 d 以 上 充 分 腐 熟 后 才 能 施 用 ; 沼 气 肥 需 经 密 封 储 存 30 d 以 上 才能使用。8.1.5 不 应 使 用 未 经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批 准 登 记 的 商 品 肥 料 产 品 (包 括 叶 面 肥 )。8.1.6 禁 止 使 用 含 有 重 金 属 和 有 害 物 质 的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 工 业 垃 圾 、 污 泥 和 医 院 的 粪 便 垃 圾 。DB46/T 21200648.1.7 经 无
23、害 化 处 理 后 , 达 到 GB 8172 规 定 的 城 镇 垃 圾 、 达 到 GB 4284 的 规 定 的 污 泥 可 作 基 肥 。8.2 幼龄树施肥幼 龄 树 宜 勤 施 薄 肥 , 施 肥 以 氮 肥 为 主 , 适 当 配 合 磷 、 钾 、 钙 、 镁 肥 。 定 植 后 待 第 一 次 新 梢 老 熟 后 萌 发 第 二 次 新 梢 时 开 始 追 肥 , 每 株 每 次 施 腐 熟 稀 薄 人 畜 粪 尿 或 用 饼 肥 沤 制 的 稀 薄 水 肥 1 kg 2 kg, 离 幼 树 主 干 基 部 20 cm处 淋 施 。 以 后 每 月 施 肥 1 2次 , 浓 度
24、 与 用 量 可 逐 渐 增 加 。 除 可 施 水 肥 外 , 也 可 每 次 每 株 施 用 尿 素 或 硫 酸 钾 复 合 肥 ( 15 15 15) 30 g 50 g, 在 树 冠 滴 水 线 处 开 浅 沟 施 , 施 后 盖 土 。 冬 季 结 合 深 翻 扩 穴 施 一 次 过 冬 肥 ( 参 照 6.4规 定 执 行 ) 。 定 植 后 第 二 年 的 3 9月 份 , 每 月 施 肥 一 次 , 施 肥 量 与 方 法与第一年相同,施肥量可适当增加0.51倍。幼龄 树 单 位 面 积 的 参 考 施 肥 量 ( 以 每 666.7 m2 种 植 33株 计 ) 见 表 1。
25、表 1 杨 桃 幼 龄 树 参 考 施 肥 量 单 位 为 千 克 每 666.7 m2 每 年 施 肥 量肥 料 种 类一 龄 树 二 龄 树 三 龄 树 人 畜 粪 尿 100 500 1000土 杂 肥 100 1400 1600氯 化 钾 复 合 肥 (15-15-15) 30 60 90花 生 饼 或 鱼 肥 50尿 素 5 10 16氯 化 钾 或 硫 酸 钾 708.3 成 龄 结 果 树 施 肥8.3.1 施 肥 量 与 配 比推 荐 每 株 每 年 施 用 有 机 肥 20 40 作为基肥外,施用无机肥料作为追肥,追肥NP 2O5K 2O比 例为1 (0.40.8) (1.4
26、 2.2), 其中 施用N 1.7 (以每株年产 60 果 实的高产 结果树为 例) , P2O5 0.7 1.4 , K2O 2.4 2.7 。 具 体 根 据 结 果 量 、 土 壤 肥 力 等 酌 情 调 整 施 肥 量 。 结 果 树 单 位 面 积 的 参 考 施 肥 量 ( 以 每 666.7 m2 种 植 33株 计 ) 见 表 2。表 2 杨 桃 结 果 树 参 考 施 肥 量 单 位 为 千 克 每 666.7 m2 每 年施 肥 量肥 料 种 类四 龄 树 五 龄 树 以 上人 畜 粪 尿 1500 1500 2000土 杂 肥 1800 1900 2000氯 化 钾 复
27、合 肥 (15-15-15) 120 130 150花 生 饼 或 鱼 肥 60 65 75尿 素 20 17 20氯 化 钾 或 硫 酸 钾 90 100 1108.3.2 施肥次数全 年 追 肥 施 用 量 , 于 3 12月 份 分 6 8次 施 用 为 宜 。8.3.3 施肥时期DB46/T 21200658.3.3.1 采后肥每 造 果 采 收 后 施 肥 , 以 有 机 肥 为 主 , 并 配 合 施 氮 磷 钾 复 合 肥 和 尿 素 加 过 磷 酸 钙 。8.3.3.2 壮梢促花肥果 后 新 梢 萌 发 时 施 追 施 , 以 氮 肥 为 主 , 辅 以 钾 肥 。8.3.3.
28、3 壮果肥谢花约 15d 后幼果进 入迅速膨 大期, 施 用追肥以 促进 果实生长, 以 钾肥、 复 合肥为主 , 适量施 用镁 肥 , 配 合 施 用 饼 肥 , 避 免 施 用 尿 素 。8.3.3.4 壮果促花肥当 第 一 批 果 实 定 形 充 实 , 又 有 一 批 花 继 续 开 放 , 再 施 一 次 追 肥 , 施 肥 种 类 参 照 8.3.3.3规 定 执 行 。8.3.3.5 促花促熟肥当 果 实 将 成 熟 , 施 一 次 速 效 氮 、 磷 肥 或 腐 熟 人 畜 粪 尿 和 饼 肥 。8.3.3.6 越冬肥于 12月 份 , 每 株 重 施 禽 畜 粪 便 等 优
29、质 有 机 肥 作 为 基 肥 , 配 合 施 用 磷 肥 。8.3.4 施肥方法基肥 (含过磷 酸钙或 钙镁磷肥 ) 采用穴 施或深沟 施, 应经常更换 位置; 无 机肥料采 用侧沟施 , 在树 冠 滴 水 线 处 均 匀 挖 深 约 15 cm, 直 径 15 cm20 cm的 肥 穴 4 6个 或 采 用 条 状 沟 施 肥 , 施 后 盖 土 。 条 件 允 许 者 宜 采 用 灌 溉 式 施 肥 。8.3.5 叶面肥除土壤施肥 外, 在新 梢转绿期 、 花蕾期、 幼果期、 果 实膨大期, 根 据树体 生长状况 各追施1 3次叶 面 肥 , 间 隔 7 d 10 d。 叶 面 可 喷
30、施 0.4 %尿 素 0.2 %磷 酸 二 氢 钾 0.2 %硫 酸 镁 0.2 %硫 酸 锌 0.2 % 硼酸水溶液, 或氨 基 酸叶面肥、 微量元 素叶面肥、 腐 殖酸叶面肥 等, 具体 施用方法 按照相应 说明书要 求 进行。9 整形与修剪9.1 幼 龄 树 整 形 修 剪9.1.1 树形应培养一个 骨架牢固 、 骨干枝 分布均匀 、 通风透 光的 树冠, 一般采 用自然 圆头形, 或 根据需 要采用 其他树形。9.1.2 整 形 修 剪 内 容 与 步 骤9.1.2.1 定干根 据 地 势 、 种 植 密 度 、 树 形 等 确 定 主 干 高 度 , 一 般 在 苗 高 40 cm
31、60 cm处 截 顶 。9.1.2.2 培养主枝苗木截顶分 枝后, 选留分布 均匀 、 长势均 衡的分枝3 5条作为主枝 (一 级分枝 ) , 其 余分枝应 剪除, 用 拉 、 撑 、 顶 、 吊 、 弯 等 方 法 调 整 主 枝 生 长 角 度 和 方 位 , 使 主 枝 分 布 均 匀 , 主 枝 与 主 干 的 夹 角 以 45 60为宜。9.1.2.3 培养副主枝当 主 枝 40 cm 50 cm长 时 , 在 每 一 主 枝 距 主 干 30 cm 40 cm处 摘 心 或 短 截 , 分 枝 后 , 选 留 其 上 2条 分 枝 作 为 副 主 枝 ( 二 级 分 枝 ) , 其
32、 余 剪 除 。9.1.2.4 结果枝群按 副 主 枝 培 养 方 法 依 次 培 养 三 级 、 四 级 、 五 级 分 枝 等 结 果 枝 群 。9.1.2.5 修剪用拉枝、 摘心、 短截 、 疏删等 方法抑制 枝梢生长 和促 进分枝, 控制枝条 徒长, 使各级 枝条分布 合理, 保 持 从 属 性 。 多 留 斜 生 枝 、 下 垂 枝 , 适 当 控 制 徒 长 枝 及 直 立 枝 。9.2 成 龄 结 果 树 修 剪DB46/T 21200669.2.1 修剪时期9.2.1.1 冬 果 采 收 后 进 行 冬 季 修 剪 , 以 疏 剪 过 多 的 大 枝 为 主 , 适 当 剪 除
33、 病 虫 枝 、 枯 枝 、 过 密 枝 、 交 叉 枝 、 重 叠 枝 、 纤 弱 枝 等 无 效 枝 。 对 衰 老 枝 进 行 适 当 短 截 。9.2.1.2 春 梢 形 成 转 绿 期 进 行 轻 度 修 剪 , 以 疏 剪 徒 长 枝 、 枯 枝 、 树 冠 中 下 层 过 密 枝 为 主 , 防 止 枝 叶 过 密 ; 对 较 直 立 的 新 枝 , 于 晴 天 中 午 对 之 进 行 弯 枝 。9.2.1.3 每 批 果 采 收 后 进 行 轻 度 修 剪 , 以 疏 剪 徒 长 枝 、 过 密 枝 、 内 向 枝 、 交 叉 枝 、 重 叠 枝 等 为 主 。9.2.2 修剪
34、方法9.2.2.1 修 剪 时 应 尽 量 保 留 树 冠 中 下 部 枝 条 , 包 括 易 结 果 的 下 垂 枝 , 适 当 控 制 直 生 枝 , 控 上 促 下 , 防 止 树 冠 过 高 过 密 , 使 植 株 保 持 主 枝 、 副 主 枝 、 其 他 分 枝 分 布 均 匀 , 疏 密 适 当 , 成 层 状 排 列 , 通 风 透 光 的 自 然 圆 头 形 树 冠 。9.2.2.2 对 直 立 枝 、 徒 长 枝 采 取 拉 枝 或 扭 枝 等 方 法 使 其 斜 生 , 疏 剪 过 多 、 过 密 的 直 立 枝 。9.2.2.3 疏 剪 时 , 应 留 1 cm 2 c
35、m 长 的 枝 桩 , 使 其 枝 端 结 果 。9.2.2.4 树 冠 高 度 宜 控 制 在 2.5 m 以 内 。9.2.2.5 应 防 止 修 剪 程 度 过 重 , 必 要 时 暂 留 树 冠 顶 部 少 量 徒 长 枝 。9.3 老 弱 树 更 新 复 壮9.3.1 修剪对象结果约 15 a 后 , 或 因 病 虫 害 导 致 树 体 衰 老 、 产 量 低 、 质 量 差 、 次 年 难 以 正 常 开 花 结 果 的 植 株 。9.3.2 修剪时期以 天 气 凉 爽 、 阳 光 和 煦 的 季 节 进 行 更 新 修 剪 为 宜 , 一 般 在 秋 冬 收 完 果 后 至 春
36、芽 萌 动 前 进 行 。9.3.3 修剪方法在 主 枝 或 副 主 枝 离 基 部 30 cm 40 cm处 锯 断 ,要 求 锯 口 向 外 向 下 倾 斜 , 用 稻 草 等 材 料 捆 绑 包 扎 主 干 , 对 骨 干 枝 用 石 灰 水 涂 刷 ; 在 距 主 干 约 2 m处 挖 深 、 宽 各 40 cm的 施 肥 沟 , 先 压 青 并 撒 上 石 灰 后 , 施 入 禽 畜 粪 肥 等 有 机 肥 和 磷 肥 , 具 体 施 肥 量 参 照 6.4规 定 执 行 , 施 后 盖 土 ; 新 梢 抽 生 后 应 加 强 抹 芽 留 梢 、 病 虫 害 防 治 、 土 肥 水
37、管 理 等 , 并 参 照 9.1.2的 有 关 规 定 重 新 培 养 骨 干 枝 及 结 果 枝 群 。10 花果管理10.1 改 善 授 粉 条 件同 品 种 的 杨 桃 园 应 搭 配 一 定 比 例 的 其 它 品 种 作 为 授 粉 树 , 具 体 参 照 4.7执 行 ; 如 果 建 园 时 未 配 置 授 粉 树 , 一 般 可 在 定 植 后 第 二 年 在 每 株 树 的 树 冠 中 上 部 选 1 3个 枝 条 , 嫁 接 其 它 优 良 品 种 作 为 授 粉 枝 。10.2 疏花杨 桃 花 为 簇 生 穗 状 花 穗 , 当 花 穗 抽 出 后 进 行 适 当 疏 花
38、 , 一 般 以 疏 去 总 花 量 的 1/2为 宜 。10.3 疏果10.3.1 疏果时期疏 果 分 两 次 进 行 , 第 一 次 宜 在 坐 果 后 4 d 5 d进 行 ; 第 二 次 宜 在 坐 果 后 20 d 30 d、 果 实 纵 径 3 cm 6 cm时 进 行 。10.3.2 疏果方法第 一 次 疏 果 , 先 疏 去 小 果 约 1/3; 第 二 次 疏 果 , 先 除 去 病 虫 害 果 、 畸 形 果 、 着 果 太 密 的 小 果 后 , 再 根据树势及 结果情况 疏除部分 发育正常 的小果, 保留 果形端正 、 个 大、 着生 在较粗壮 枝条上 的小果。 一 个
39、 花 序 只 留 1 3个 果 。 弱 小 枝 少 留 果 , 壮 枝 多 留 果 。 壮 树 、 大 树 多 留 , 弱 树 、 小 树 少 留 。10.4 果实套袋10.4.1 套袋时期在 幼 果 发 育 至 纵 径 达 3 cm6 c m时 套 袋 。10.4.2 套袋材料DB46/T 2120067选 用 报 纸 袋 、 白 色 牛 皮 纸 袋 、 无 纺 布 袋 、 塑 料 薄 膜 袋 或 杨 桃 专 用 纸 袋 等 , 袋 子 规 格 ( 长 宽 ) 一 般 为30 cm ( 15 20) cm。 其 中 塑 料 薄 膜 袋 只 能 在 秋 冬 季 使 用 。10.4.3 套袋方法
40、套袋前全园 喷一次杀 虫杀菌剂, 于 上午露水 干后套 上 袋子, 连果枝一 起绑扎。 每 批套袋应 挂牌标明 日 期 , 或 用 不 同 材 料 标 志 加 以 区 分 。10.5 撑枝护果树 体 挂 果 后 , 应 在 树 冠 四 周 用 竹 木 支 撑 易 下 垂 的 枝 条 , 支 撑 点 应 位 于 枝 条 长 度 的 2/3处 , 使 枝 条 保 持 与 主 干 延 长 线 成 45 60。11 自 然 灾 害 的 预 防 和 处 理风 害 后 及 时 对 断 枝 、 折 枝 进 行 修 剪 , 清 理 果 园 , 喷 药 防 治 细 菌 性 褐 斑 病 等 病 害 。12 病虫害
41、防治12.1 主 要 防 治 对 象12.1.1 主要病害赤 斑 病 、 炭 疽 病 、 细 菌 性 褐 斑 病 、 白 纹 羽 病 、 煤 烟 病 、 枯 萎 病 、 赤 衣 病 等 。12.1.2 主要虫害鸟 羽 蛾 、 卷 叶 蛾 类 、 介 壳 虫 类 、 食 蝇 类 、 红 蜘 蛛 ( 叶 螨 ) 、 丽 绿 刺 蛾 等 。12.2 防治原则贯 彻 “预 防 为 主 , 综 合 防 治 ”的 植 保 方 针 , 以 改 善 杨 桃 园 生 态 环 境 , 加 强 栽 培 管 理 为 基 础 , 综 合 应 用 各 种 防 治 措 施 , 优 先 采 用 农 业 防 治 、 生 物 防
42、 治 和 物 理 防 治 措 施 , 科 学 合 理 进 行 化 学 防 治 。12.3 农业防治12.3.1 选 用 适 应 性 强 、 抗 病 虫 害 能 力 强 的 优 良 品 种 , 使 用 无 病 虫 害 苗 木 。12.3.2 加 强 土 肥 水 管 理 , 促 植 株 生 长 健 壮 , 提 高 树 体 自 身 抗 病 虫 害 能 力 。12.3.3 在 建 园 和 栽 培 管 理 过 程 中 , 综 合 运 用 防 护 林 带 、 行 间 间 作 或 生 草 等 技 术 。12.3.4 宜 采 用 测 土 平 衡 配 方 施 肥 , 增 施 生 态 有 机 复 合 肥 或 施
43、用 充 分 腐 熟 的 有 机 肥 , 少 施 化 肥 。12.3.5 加 强 修 剪 , 去 除 交 叉 枝 、 过 密 枝 、 病 虫 害 枝 、 叶 、 花 、 果 并 集 中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 加 强 冬 季 清 园。12.4 物 理 机 械 防 治12.4.1 使 用 诱 虫 灯 诱 杀 夜 间 活 动 的 害 虫 。12.4.2 采 用 果 实 套 袋 技 术 防 止 病 虫 直 接 危 害 果 实 。12.5 生物防治12.5.1 优 先 使 用 微 生 物 源 、 植 物 源 生 物 农 药 。12.5.2 选 用 对 捕 食 螨 、 食 螨 瓢 虫 等 天 敌
44、杀 伤 力 小 的 杀 虫 剂 。12.5.3 保 护 或 人 工 释 放 捕 食 性 或 寄 生 性 天 敌 。12.5.4 尽 可 能 实 行 机 械 和 人 工 除 草 , 在 果 园 周 围 种 植 蜜 源 植 物 。12.6 化学防治12.6.1 推荐使用植 物源杀虫 剂、 微生物 源杀虫 杀菌剂、 昆 虫生 长调节剂、 矿 物源杀虫 杀菌剂以 及低毒、 低 残 留 化 学 农 药 。 限 制 使 用 中 等 毒 性 的 化 学 农 药 。12.6.2 不 应 使 用 未 经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登 记 和 许 可 生 产 的 农 药 。12.6.3 禁 止 使 用 剧 毒 、
45、高 毒 、 高 残 留 或 具 有 致 畸 、 致 癌 、 致 突 变 的 农 药 ( 见 附 录 A)。12.6.4 使 用 化 学 农 药 时 , 参 照 GB 4285、 GB/T 8321( 所 有 部 分 ) 中 有 关 的 农 药 使 用 准 则 和 规 定 , 严 格掌握施用 剂量、 施药次 数和安全 间隔期。 对 标准规 定的农药, 要严 格按照该 农药说明 书中的规 定进行DB46/T 2120068使用, 不得随 意加大 剂量和浓 度。 对限 制使用的 中等 毒性农药, 应 针对不 同病虫害 防治对象 , 使用其 浓 度 允 许 范 围 的 下 限 。12.6.5 提 倡
46、将 不 同 类 型 农 药 交 替 使 用 和 合 理 混 用 。12.7杨 桃 主 要 病 虫 害 防 治 方 法 参见附录B。13 采 收13.1 根据用途、 市 场需要 分期分批 采收。 如 远地销售 或加 工蜜饯时, 进 行青果 采收, 即在 果实尚 未充 分 成 熟 , 果 色 淡 绿 略 透 黄 时 采 收 ; 而 就 地 销 售 或 加 工 果 汁 时 , 进 行 红 果 采 收 , 即 在 果 实 充 分 成 熟 , 果 色 转 为 红 黄 蜡 色 、 风 味 最 佳 时 进 行 采 收 。13.2 整个采收过 程中应轻 采、 轻放 、 轻运, 并 避免暴 晒。 采收宜选晴 天
47、或阴天 , 雨天或 中午烈日 不宜 采收。13.3 采收后 24 h 内 进 行 果 品 的 分 级 、 保 鲜 、 包 装 与 贮 运 。13.4 采 收 完 毕 后 及 时 清 洁 果 园 , 将 枯 枝 、 落 叶 、 落 果 等 集 中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DB46/T 2120069附 录 A( 规 范 性 附 录 ) 杨 桃 生 产 应 禁 止 使 用 的 农 药六 六 六 , 滴 滴 涕 , 毒 杀 芬 , 二 溴 氯 丙 烷 , 杀 虫 脒 , 二 溴 乙 烷 , 除 草 醚 , 艾 氏 剂 , 狄 氏 剂 , 汞 制 剂 , 砷 、 铅 类 , 敌 枯 双 , 氟
48、乙 酰 胺 , 甘 氟 , 毒 鼠 强 , 氟 乙 酸 钠 , 氟 硅 酸 钠 , 甲 胺 磷 , 甲 基 对 硫 磷 , 甲 拌 磷 , 对 硫 磷 , 久 效 磷 , 磷 胺 , 甲 拌 磷 , 甲 基 异 硫 磷 , 特 丁 硫 磷 , 甲 基 硫 环 磷 , 治 螟 磷 , 内 吸 磷 , 克 百 威 , 涕 灭 威 , 灭 多 威 , 灭 线 磷 , 蝇 毒 磷 , 氧 乐 果 , 水 胺 硫 磷 , 地 虫 硫 磷 , 五 氯 酚 钠 , 林 丹 , 2, 4-D, B9, 氯 丹 , 以 及 国 家 规 定 禁 止 使 用 的 其 他 农 药 。DB46/T 21200610附
49、录 B( 资 料 性 附 录 ) 杨 桃 主 要 病 虫 害 防 治 方 法 表B.1 杨 桃 主 要 病 害 防 治 方 法药 剂 防 治防 治 对 象 农 药 名 称使 用 浓 度 施 用 时 期 与 方 式其 它 防 治25%咪 鲜 胺 乳 油30%氧 氯 化 铜 可 湿 性 粉 剂70%甲 基 硫 菌 灵 可 湿 性 粉 剂50%多 菌 灵 可 湿 性 粉 剂75%百 菌 清 可 湿 性 粉 剂500 1 000 倍液600 800 倍 液800 1 000 倍液800 1 000 倍液700 800 倍 液春 梢 抽 生 期 喷 雾 预 防 , 田 间 发 病 时 喷 药 防 治 。赤 斑 病0.5%波 尔 多 液 石 灰 倍 量 式 台 风 暴 雨 后 喷 雾 。加 强 管 理 , 增 强 树 势 ; 增 施 有 机 肥 , 防 止 偏 施 氮 肥 ; 冬 春 季 清 园 , 将 病 枝 、 枯 枝 、 病 叶 、 落 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