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30B 43备案号: 50131-2016 DB46海 南 省 地 方 标 准DB 46/T 3692016地 理 标 志 产 品 屯 昌 黑 猪2016-05-31 发 布 2016-08-24 实 施海 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DB46/T 3692016I前 言本标准依据GB/T 1.1和GB/T 17924制定。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提出 本标准由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由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峰、晁哲、郑心力、魏立民、孙瑞萍、刘圈炜、刘海隆。DB46/T 3
2、6920161地理标志产品 屯昌黑猪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屯 昌 黑 猪 的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范 围 、 术 语 和 定 义 、 要 求 、 检 验 方 法 、 检 验 规 则 、 标 志 、 包装、贮存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屯昌黑猪。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4789.2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5009.44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116 畜、禽肉中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5009.123 食品中铬的测定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
4、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11680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GB/T 17236 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 18394 畜禽肉水分限量GB/T 20759 畜禽肉中十六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0797 肉与肉制品中喹乙醇残留量的测定GB/T 21320 动物源食品中阿维菌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NY/T 468 动物组织中盐酸克伦特罗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NY/T 821 猪肌肉品质测定技术规范NY/T 825 瘦肉型猪胴体性状测定技术规范农业部958号公告-3-2007 动物源食品中莱克多巴胺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质谱法 DB 46/
5、T 35 屯昌猪品种DB 46/T 71 屯昌黑猪(商品猪)饲养技术规程DB46/T 36920162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屯昌猪符 合 DB 46/T 35 规定的猪品种。3.2屯昌黑猪在海南省屯昌县现辖行政区域内生产,以屯昌猪为母本与杜洛克公猪杂交的商品黑猪。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海南省屯昌县现辖行政区域,见附录A。5 要 求5.1 自然环境5.1.1 气 候产 区 属 于 热 带 季 风 气 候 , 阳 光 充 足 , 雨 水 充 沛 , 气 候 适 宜 , 年 平 均 气 温 23 , 年 平 均 日 照 时 数 1900 2100 h,年平均降雨量 190
6、02400 mm。5.1.2 地 貌产区位于海南岛中部偏北,地处北纬 1908 1937,东经 10945 11015,属于低山丘陵地带, 地势呈西南高、东北低、中间较平坦,自然土壤以砖红壤为主。5.2 产地条件养殖场位于丘陵缓坡,周边有充足的木薯、红薯、象草、王草等种植,青绿饲料资源丰富。5.3 体型外貌毛色为黑色,体型结实紧凑,发育良好。5.4 饲养管理5.4.1 参 照 DB 46/T 71 中 的 规 定 执 行 。5.4.2 养 殖 方 式 : 规 模 化 饲 养 与 农 户 放 养 相 结 合 。5.4.3 猪舍要求:具有良好的保温、隔热和通风换气条件,舍饲条件下,生长阶段占栏面积
7、每头不小于 2.5 m2。DB46/T 369201635.4.4 饲料条件:以本地稻谷、米糠、木薯、红薯、花生饼为主,以红薯藤、象草、王草等为青绿饲 料 。5.4.5 饲养管理要点5.4.5.1 去势:公母仔猪 20 日龄前。5.4.5.2 生长猪:3065 kg 期间,青绿饲料占日粮的比例不少于 15%。5.4.5.3 育肥猪: 66100 kg 期间,放牧饲养。5.4.5.4 禁 止 性 要 求 : 全 期 禁 用 任 何 药 物 添 加 剂 。 治 疗 药 物 的 使 用 与 休 药 期 严 格 遵 守 相 关 标 准 和 规 定 。5.4.6 出栏标准:7 至 8 月龄,活体重 90
8、 kg100 kg。5.4.7 环境、安全要求:饲养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5.5 生产性能5.5.1 体 重表 1 屯昌黑猪体重项目 体 重 ( kg)2 月龄 9144 月龄 36506 月龄 63868 月龄 90 12410 月龄 116 1585.5.2 胴体品质表 2 活体重90-100kg屯昌黑猪胴体品质项目 指标屠宰率/% 6977胴 体 斜 长 /cm 8292背 膘 厚 /cm 2.5 4.2眼 肌 面 积 /cm2 2730皮 厚 /cm 0.4 0.55.6 屠宰加工要求5.6.1 参 照 GB/T 17236 中的规定执行。5.6.2 猪源标准
9、:来自保护区内符合活体质量要求的健康猪只。5.6.3 关键工艺要求:宰前空腹静养 24 小时,减少应激,机械褪毛。5.7 感官指标DB46/T 36920164表 3 屯昌黑猪猪肉感官指标项目 鲜猪肉 冻猪肉色泽 肌 肉 有 光 泽 , 红 色 均 匀 , 脂 肪 乳 白 色 , 大 理 石 纹 丰 富,肉质细嫩 肌肉有光泽,红色或稍暗,脂肪乳白色组织状态 组织结构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肉质紧密,有坚韧性,解冻后指压后凹陷恢复较慢粘度 外表湿润,不粘手 外表湿润,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气味 具有鲜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解冻后具有鲜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 澄清透明,脂肪团
10、聚于表面 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脂肪团聚于表面5.8 肉质指标表 4 体重90-100kg屯昌黑猪肉质指标项目 指标水分/% 77PH1值 5.9 6.4PH24值 5.6 6.0滴水损失(48 h)/% 3.8 6.0肌内脂肪含量/% 4.5 5.1肉 色 /分 3.0 4.0嫩度/N 21435.9 卫生指标表 5 屯昌黑猪猪肉卫生指标项目 指标挥 发 性 盐 基 氮 /( mg/100 g) 15总 汞 ( 以 Hg计 ) /( mg/kg) 0.05镉 ( 以 Cd计 ) /(mg/kg) 0.1铅 ( 以 Pb计 ) /( mg/kg) 0.2铬 ( 以 Cr计 ) /( mg/kg)
11、 1无 机 砷 ( 以 As计 ) /( mg/kg) 0.05金 霉 素 /( mg/kg) 0.1土 霉 素 /( mg/kg) 0.1磺 胺 类 ( 以 磺 胺 类 总 量 计 ) /( mg/kg) 0.1伊 维 菌 素 ( 脂 肪 中 ) /( mg/kg) 0.02喹乙醇 不得检出盐酸克伦特罗 不得检出莱克多巴胺 不得检出DB46/T 36920165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鲜 猪 肉 菌 落 总 数 /( cfu/g) 1106鲜 猪 肉 总 大 肠 菌 群 /( MPN/100 g) 1104冻 猪 肉 菌 落 总 数 /( cfu/g) 1105冻 猪 肉 总 大 肠 菌 群 /(
12、 MPN/100 g) 11036 检验方法6.1 体型外貌目测检验。6.2 生产性能按NY/T 825规定执行。6.3 感官指标6.3.1 色泽:目测。6.3.2 组织状态、粘度:手触、目测。6.3.3 气味:嗅觉检验。6.3.4 煮沸后肉汤:按 GB/T 5009.44 规定方法检验。6.4 肉质指标按NY/T 821和GB 18394规定执行。6.5 卫生指标6.5.1 挥发性盐基氮按 GB/T 5009.44 规定执行。6.5.2 总 汞按 GB/T 5009.17 规定执行。6.5.3 镉按GB/T 5009.15规定执行。6.5.4 铅按 GB/T 5009.12 规定执行。6.5
13、.5 铬按GB/T 5009.123规定执行。6.5.6 无机砷DB46/T 36920166按 GB/T 5009.11 规定执行。6.5.7 金霉素、土霉素按 GB/T 5009.116 规定执行。6.5.8 磺胺类按GB/T 20759规定执行。6.5.9 伊维菌素按GB/T 21320规定执行。6.5.10 喹乙醇按GB/T 20797规定执行。6.5.11 盐酸克伦特罗按NY/T 468规定执行。6.5.12 莱克多巴胺按农业部958号公告-3-2007规定执行。6.5.13 沙门氏菌按GB 4789.4规定执行。6.5.14 菌落总数按GB 4789.2规定执行。6.5.15 总大
14、肠菌群按GB 4789.3规定执行。7 检验规则7.1 组 批同一饲养条件,同时出栏的为一批。7.2 抽 样7.2.1 活 猪从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3%,每批抽样数不得少于3头。7.2.2 冷鲜、冷冻猪肉据 抽 样 数 量 要 求 , 每 一 批 次 随 机 多 点 抽 取 样 品 3 份 , 一 份 由 被 抽 样 单 位 保 存 , 其 于 两 份 供 检 测 单 位 留样和检测分析。DB46/T 369201677.3 检验类别及项目7.3.1 出场检验每批猪出场前,按5.2体型外貌的要求逐头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场。7.3.2 型式检验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每年首批猪
15、出栏前;b) 饲养方法有较大变更或喂养饲料配比有较大变化时; c) 屠宰加工条件或工艺发生变化时;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型式检验项目为:体型外貌、生产性能、感官指标、肉质指标、卫生指标。7.4 判定规则7.4.1 合格品判定出场检验:体型外貌符合本标准规定,为合格产品。 型 式 检 验 : 体 型 外 貌 、 生 产 性 能 、 感 官 指 标 、 肉 质 指 标 、 卫 生 指 标 均 符 合 本 标 准 规 定 , 为 合 格 产 品 。7.4.2 不合格品判定7.4.2.1 体型外貌不符合本标准规定,为不合格品。7.4.2.2 体型外貌符合规定,但生产性能、感官指标
16、、肉质指标和卫生指标中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 定,仍为不合格品。不合格项可进行复验。7.4.3 复 验7.4.3.1 复验抽样数为初次检验的 2 倍 。7.4.3.2 首次复验结果仍有不合格项目,允许再次复验。再次复验为终验。再次复验的抽样数与首次 复验相同。7.4.3.3 复验结果全部达到规定要求,方可判为合格品。8 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8.1 标 志8.1.1 检验合格后,可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8.1.2 产品标志包含产地、批次等信息。8.1.3 标志标贴在产品的显著部位。8.2 包 装包装材料按GB 9687和GB 11680规定执行。8.3 贮 存8.3.1 冷 鲜 猪 产 品
17、贮 存 温 度 为 0 4 ; 冻 猪 产 品 贮 存 在 -18 以 下 的 冷 库 , 库 温 最 高 不 得 超 过 -15 。DB46/T 369201688.3.2 产 品 贮 存 地 须 清 洁 、 无 毒 、 无 任 何 有 害 残 留 , 防 止 在 贮 存 过 程 中 受 其 它 物 质 的 污 染 。 不 同 级 别 、 不同类别、不同批次产品应单独分区存放,并有醒目的标识。8.4 运 输8.4.1 产品运输时使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冷藏车(船)或保温车,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气味、易 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8.4.2 活猪的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温度、湿度、饮水、通风等环境条件适宜,减少对猪的应激。8.4.3 运输前进行产品质量核查,在产品标签、生产批号(日期)、检疫证明均齐全的情况下方可起 运,填写运输单据的项目齐全、内容准确。DB46/T 36920169附 录 A(规范性附录) 屯昌黑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屯昌黑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见图A.1。图 A.1 屯昌黑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