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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法 交通部乘船安全資訊網课件.doc

上传人:微传9988 文档编号:2170795 上传时间:2018-09-03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12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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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稱: 船舶法 (民國 91 年 01 月 30 日 修正) 第 一 章 通則 第 1 條 本法所稱船舶,謂在水面或水中供航行之船舶,其類別如左: 一 客船:謂搭載乘客超過十二人之船舶。 二 非客船:謂不屬於客船之其他船舶。 三 小船:謂總噸位未滿五十噸之非動力船舶,或總噸位未滿二十噸之動 力船舶。 四 動力船舶:謂裝有機械用以航行之船舶。 五 非動力船舶:謂不屬於動力船舶之任何船舶。 第 2 條 本法所稱中華民國船舶,謂依中華民國法律,經航政主管機關核准,註冊 登記之船舶。 船舶合於左列規定之一者,得申請登記為中華民國船舶: 一 中華民國政府所有者。 二 中華民國國民所有者。 三 依中華民

2、國法律設立,在中華民國有本公司之左列各公司所有者: (一) 無限公司,其股東全體為中華民國國民者。 (二) 有限公司,資本三分之二以上為中華民國國民所有,其代表公司之 董事為中華民國國民者。但其船舶為行駛國際航線者,其中華民國 國民所有資本為二分之一以上。 (三) 兩合公司,其無限責任股東全體為中華民國國民者。 (四) 股份有限公司,其董事長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為中華民國國民,並 其資本三分之二以上為中華民國國民所有者。但其船舶為行駛國際 航線者,其中華民國國民所有資本及中華民國國民擔任董事之人數 為二分之一以上。 四 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在中華民國有主事務所之法人團體所有,其社 員三分之二以上

3、及負責人為中華民國國民者。 第 3 條 非中華民國船舶不得懸用中華民國國旗。但法令另有規定或遇有左列各款 情事之一時,得懸掛中華民國國旗: 一 中華民國國慶日或紀念日。 二 其他應表示慶祝或敬意時。 第 4 條 領有船舶國籍證書或臨時船舶國籍證書之中華民國船舶,不得懸用非中華 民國國旗。但法令另有規定或遇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時,得增懸非中華民 國國旗: 一 停泊外國港口遇該國國慶或紀念日時。 二 其他應表示慶祝或敬意時。 第 5 條 非中華民國船舶,除經中華民國政府特許或為避難者外,不得在中華民國 政府公布為國際商港以外之其他港灣口岸停泊。 第 6 條 (刪除) 第 7 條 中華民國船舶,非領有

4、中華民國船舶國籍證書或中華民國臨時船舶國籍證 書,不得航行。但遇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時,不在此限。 一 下水或試航時。 二 經航政主管機關許可或指定移動時。 三 因緊急事件而作必要之措置時。 第 8 條 船舶應具備左列各款標誌: 一 船名。 二 船籍港名。 三 船舶總噸位與淨噸位。 四 船舶號數。 五 吃水尺度。 六 法令所規定之其他標誌。 前項標誌不得毀壞、塗抹。但為戰時避免捕獲者,不在此限。 標誌事項因登記事項之變更而發生變更時,應即改正。 第 9 條 船舶應具備左列各款文書: 一 船舶國籍證書或臨時船舶國籍證書。 二 船舶檢查證書或依有關國際公約應備之證書。 三 船舶噸位證書。 四 船員名

5、冊。 五 載有旅客者,其旅客名冊。 六 訂有運送契約者,其運送契約及關於裝載貨物之文書。 七 設備目錄。 八 航海記事簿。 九 法令所規定之其他文書。 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或中華民國使領館得隨時查驗前項船舶文書。 第 10 條 船名由船舶所有人自定。但不得與他船船名相同。 第 11 條 船舶所有人應自行認定船籍港。 第 12 條 本法所規定之各項證書,如遇遺失、破損或證書登載事項變更時,船舶所 有人應自發覺或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申請補發或換發。 第 13 條 軍事建制之艦艇,不適用本法之規定。 第 二 章 船舶國籍證書 第 14 條 船舶所有人於領得船舶檢查證書及船舶噸位證書後,應向船籍港航

6、政主管 機關依船舶登記法之規定,為所有權之豋記。 前項船舶檢查證書得依第三十三條之規定,以有效之國際公約證書,及經 交通部認可之驗船機構所發船級證書代之。 第 15 條 船舶依前條之規定登記後,航政主管機關,除依船舶登記法之規定簽發登 記證書外,應轉報交通部發給船舶國籍證書;必要時,得由該機關先行發 給臨時船舶國籍證書。 第 16 條 在中華民國甲港或外國港取得船舶,而認定中華民國乙港為船籍港者,應 向船舶所在港之航政主管機關或向中華民國使領館申請發給臨時船舶國籍 證書,並應於三十日內,依第十四條之規定申請登記。 第 17 條 以中華民國乙港為船籍港而在中華民國甲港或外國港停泊之船舶,如遇船

7、舶國籍證書遺失、破損,或證書上豋載事項變更時,該船舶之船長得向船 舶所在港之航政主管機關或中華民國使領館,申請發給臨時船舶國籍證書 。在航行中發生前項情事時,該船舶之船長得向到達港之航政主管機關或 中華民國使領館為前項之申請。 第 18 條 遇有前條情事之一時,船舶所有人應於三十日內,向船籍港航政主管機關 申請換發或補發船舶國籍證書。 第 19 條 臨時船舶國籍證書之有效期間,在國外航行之船舶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國 內航行之船舶不得超過三個月。但遇不得已事故時,期滿得重行申請換發 一次。 第 20 條 船籍港航政主管機關,對在其轄區內停泊之中華民國船舶得隨時核對其船 舶國籍證書;經核對發覺不符時

8、,應通知船舶所有人於限期內申請變更登 記,或換發船舶國籍證書。 第 21 條 業經登記之船舶,如遇滅失、報廢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時,船舶所有人應 自發覺或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船籍港之航政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註銷手 續;其船舶國籍證書,除已遺失者外,並應繳銷。 船舶失蹤歷六個月或沉沒不能打撈修復時,船舶所有人應向船籍港之航政 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辦理註銷及繳銷手續。 第 22 條 遇有前條情事逾期不申請註銷登記及繳銷證書者,船籍港之航政主管機關 應通知於三十日內辦理註銷及繳銷手續;逾期仍不遵辦而無正當理由者, 得逕行註銷其登記,並報請交通部註銷其船舶國籍證書。 第 22- 1 條 船舶國籍證書與臨時船

9、舶國籍證書之核換、補發、註銷或繳銷、證書規費 收取、證書有效期間及管理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定之。 第 三 章 船舶檢查 第 23 條 為策航行安全,船舶應具備適於航行之結構強度、船舶穩度、推進機器或 工具及設備;非經檢查合格,不得航行。 船舶檢查時效屆滿,非重經檢查合格,不得航行;時效雖未屆滿而檢查不 合格者亦同。 第 24 條 船舶檢查分特別檢查、定期檢查、臨時檢查。 第 25 條 船舶有左列情事之一時,應向船舶所在地之航政主管機關申請施行特別檢 查: 一 新船建造時。 二 船舶購自國外,其特別檢查時效屆滿時。 三 船身、機器之全部或其重要部分經修改時。 四 變更船舶之使用目的或型式時 五

10、 船舶特別檢查時效屆滿,申請換發證書時。 六 船舶適航性有嚴重損害時。 第 26 條 船舶特別檢查之時效不得超過五年。 第 27 條 船舶經特別檢查後,於每屆滿一年之前後三個月內,應向船舶所在地之航 政主管機關申請施行定期檢查。 第 28 條 船舶有左列情事之一者,應向所在地之航政主管機關申請施行船舶臨時檢 查: 一 遭遇海難者。 二 船身或機器需修理者。 三 船舶設備遇有損失者。 四 適航性發生疑義者。 第 29 條 航政主管機關施行特別檢查認為合格後,應發給或換發船舶檢查證書;施 行定期檢查認為合格後,應於船舶檢查證書上簽署之;施行臨時檢查認為 合格後,應於船舶檢查證書上註明之。 第 30

11、 條 船舶所有人對檢查結果如有不服時,得聲敘事由,申請其上級航政機關於 三十日內派員施行再檢查;在再檢查未決定前,不得變更船舶之原狀。 第 31 條 遇有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或第二十八條情事之一發生於國外時,船舶 所有人或船長應向船舶所在地經交通部認可之本國驗船機構申請,依本法 規定之船舶檢查規則施行檢查。但該地未設有本國驗船機構者,得由交通 部認可之國際驗船機構檢查。 特別檢查合格後,由船舶所有人檢附檢查報告,申請船籍港航政主管機關 核發或換發船舶檢查證書。 定期檢查或臨時檢查合格後,由該驗船機構於船舶檢查證書上簽署或註明 之。 第 32 條 適用海上安全人命國際公約之船舶,應依公約規定施

12、行檢驗,並具備公約 規定之證書。 前項檢驗之實施及證書之發給,由主管機關辦理,或由交通部委託驗船機 構為之。 第 33 條 船舶具備有效之國際公約證書,並經交通部認可之驗船機構檢驗入級者, 視為已依本章之規定檢查合格,免發船舶檢查證書。 第 34 條 中華民國國民或法人所租賃在中華民國國際港口與外國間航行之外國船舶 ,依本法之規定施行檢查。 第 35 條 外國船舶自中華民國國際港口裝載客貨發航者,應由船長向該港之航政主 管機關送驗船舶檢查或檢驗合格證明文件;如證明文件有效期間已屆滿時 ,應施行檢查,經檢查合格後,方得航行。 第 35- 1 條 船舶檢查之範圍、標準、時效與申請、特別檢查、定期檢

13、查、臨時檢查、 檢查證書之核換、補發、註銷或繳銷及檢查費之收取等事項之規則,由交 通部定之。 第 四 章 船舶丈量 第 36 條 船舶應於請領船舶國籍證書前,由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之航政主管機 關申請船舶丈量。 第 37 條 船舶如在國外建造或取得者,船舶所有人應請船舶所在地經交通部認可之 驗船機構丈量。 第 38 條 依照船舶丈量規則丈量後之船舶,應由航政主管機關或中華民國使領館發 給船舶噸位證書。 第 39 條 取得之外國船舶,其原丈量程式與中華民國丈量程式相同者,免予重行丈 量。 取得之外國船舶,其原丈量程式與中華民國丈量程式不同者,仍應依第三 十六條或第三十七條之規定申請丈量。但在丈

14、量實施後,噸位證書發給前 ,得憑原船籍國之噸位證明文件,先行申請核發臨時船舶國籍證書。 第 40 條 業經登記之船舶,遇船身型式、佈置或容量有變更,或察覺丈量及噸位計 算有錯誤時,船舶所有人應於變更完畢或察覺之日起三十日內,依第三十 六條或第三十七條之規定,重新申請丈量;其由航政主管機關發覺者,應 由該機關重行丈量之。 第 41 條 重行丈量後之船舶,如發覺其噸位與原有噸位證書上記載不符時,航政主 管機關應按照重行丈量後之紀錄,換發噸位證書。 第 42 條 外國船舶由中華民國港口裝載客貨發航者,應由船長向該港之航政主管機 關,送驗該船舶之噸位證書。除該國丈量程式與與中華民國丈量程式相同 或互相

15、承認者外,應由該機關另行丈量。 第 42- 1 條 船舶丈量之申請、丈量與計算、總噸位與淨噸位、船舶噸位證書之核換、 補發、註銷或繳銷及丈量費之收取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定之。 第 五 章 船舶載重線 第 43 條 船舶應具備國際載重線證書或本國沿海及內水載重線證書。但經交通部規 定在技術上無勘劃載重線必要者,得免予勘劃。 第 44 條 船舶載重線為最高吃水線,船舶航行時,其載重不得超過該線。第 45 條 船舶載重線應由船舶所有人或船長申請航政主管機關勘劃後,發給船舶載 重線證書。 前項船舶載重線之勘劃及證書之發給,得由交通部委託驗船機構為之。 第 46 條 船舶載重線證書有效期間不得超過五年

16、,船舶所有人或船長應於期滿前重 行申請特別查驗,並換領證書。 第 47 條 船舶載重線經勘劃或特別查驗後,船舶所有人或船長應每屆滿一年之前後 三個月內,申請施行定期查驗;經查驗合格後,在證書上予以簽署。 第 48 條 船舶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航行: 一 依規定應勘劃載重線之船舶而未勘劃者。 二 船舶載重線證書有效期間屆滿者。 三 依規定應重行勘劃載重線而未勘劃者。 第 49 條 依國際載重線公約或船籍國法律之規定應勘劃載重線之外國船舶,自中華 民國港口裝載客貨發航者,該船船長應向該港之航政主管機關,送驗該船 舶之載重線證書或豁免證書。如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時,該港航政主管機 關得令其暫時停

17、止航行,並通知該船籍國領事: 一 未能送驗船舶載重線證書或載重線豁免證書,或證書業已失效者。 二 船舶載重超過證書所規定之限制者。 三 載重線之位置與證書所載不符者。 四 依規定應重行勘劃載重線而未勘劃者。 前項停止航行情事,如該船長不服時,得於五日內提出答辯或申請該港航 政主管機關複查。 第 49- 1 條 船舶載重線勘劃之查驗、勘劃、船舶載重線勘劃證書之核換、補發、註銷 或繳銷、航行國際間船舶勘劃載重線之條件、航行國際間船舶之乾舷、航 行國際間裝載木材甲板貨物船舶之載重線、客船艙區劃分載重線、航行沿 海與內水船舶載重線、地帶、區域與季節期間及勘劃費之收取等事項之規 則,由交通部定之。 第

18、六 章 船舶設備 第 50 條 本法所稱船舶設備,係指左列各款而言: 一 救生設備。 二 救火設備。 三 燈光、音號及旗號設備。 四 航行儀器設備。 五 無線電信設備。 六 居住及康樂設備。 七 衛生及醫藥設備。 八 通風設備。 九 冷藏設備。 一 貨物裝卸設備。 一一 排水設備。 一二 操舵、起錨及繫船設備。 一三 帆裝、纜索設備。 一四 危險品及大量散裝貨物之裝載儲藏設備。 一五 海上運送之貨櫃及其固定設備。 一六 依法令應配備之其他設備。 第 51 條 船舶設備應依法令之規定配備之;如配備不完善而有影響船舶適航性或人 命安全之虞時,不得航行。 第 51- 1 條 船舶設備之檢查與證書、各

19、級船舶救生設備、救火設備、燈光音號與旗號 設備、航行儀器設備、無線電信設備、居住與康樂設備、衛生與醫藥設備 、通風設備、冷藏設備、貨物裝卸設備、排水設備、操舵、起錨與繫船設 備、帆裝、纜索設備、危險品與大量散裝貨物之裝載儲藏設備、海上運送 之貨櫃及其固定設備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定之。 第 七 章 客船 第 52 條 客船所有人應向船籍港或船舶所在地之航政主管機關,申請簽發客船證書 。 客船非領有客船證書,不得搭載乘客。 第 53 條 航政主管機關依船舶設備水密艙區及客運供需情形,核定乘客定額及客運 港口後,簽發客船證書。 第 54 條 客船,除航政主管機關另有指定外,不得在證書規定以外之港口

20、搭載乘客 。 第 55 條 客船證書之有效期間,由航政主管機關視其適航性核定之。但不得超過一 年。 客船證書之有效期間在航程中屆滿時,於到達目的港前仍屬有效。 第 56 條 客船證書內規定事項有變更或證書之期限屆滿時,客船所有人應向船籍港 或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申請換發客船證書。 第 57 條 船舶所有人如應臨時或季節上之需要,而須搭載大量臨時乘客時,得向船 舶所在地之航政主管機關申請簽發臨時客船證書。 在國外建造或取得之船舶,急需發航不及請領客船證書時,船舶所有人應 向中華民國使領館請發臨時客船證書。 第 58 條 船舶所有人依前條之規定申請後,經航政主管機關或中華民國使領查明認 可並核定

21、其臨時乘客定額,發給臨時客船證書。 航政主管機關依前條第一項之規定簽發臨時客船證書時,並應核定其客運 港口。 第 59 條 臨時客船證書之有效期間不得超過二個月,由航政主管機關或中華民國使 領館,視其適航性及需要核定之。 第 60 條 航行國外之客船,在國內港口,應於發航前,由航政主管機關查明認可後 ,始得航行。 前項以外之客船,應由航政主管機關視其適航性免費抽查,每年不得少於 三次。 第 61 條 外國船舶在中華民國國際港口搭載乘客時,該船船長應向當地航政主管機 關送驗載客有效證書,非經查明認可不得搭載乘客。 第 61- 1 條 客船之檢查與航前查驗、穩度、乘客艙室、乘客定額、淡水與膳宿、衛

22、生 設施、客票、行李、兼載貨物、船上秩序、應急準備、臨時客船及客船證 書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定之。 第 八 章 小船 第 62 條 小船之檢查、丈量、註冊、給照,由船舶所在地之航政主管機關辦理;未 設航政機關之地區,由直轄市、縣 (市) 政府辦理。 第 63 條 小船非經領有船舶所在地之航政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 (市) 政府發給執 照,不得航行。 第 63- 1 條 動力小船,除前條規定外,應由持有小船駕駛證之駕駛人充任駕駛,始得 航行。 第 64 條 小船為策航行安全所施行之檢查,應分特別檢查、定期檢查、臨時檢查。 第 65 條 小船有左列情事之一時,應申請船舶所在地之航政主管機關或直轄市

23、、縣 (市) 政府施行特別檢查: 一 新船建造或購自國外時。 二 變更船舶之使用目的或型式時。 三 船舶遭受嚴重損害經修復時。 第 66 條 小船經特別檢查後,動力船舶應於每屆滿一年之前後三個月內,非動力船 舶應於每屆滿三年之前後三個月內,向船舶所在地之航政主管機關或直轄 市、縣 (市) 政府申請施行定期檢查。 第 67 條 小船有左列情事之一者,應向所在地之航政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 (市) 政府申請臨時檢查: 一 遇有損壞須入塢或上架修理時。 二 船身或機器之重要部分更換時。 第 68 條 新船建造或購自國外時,應申請丈量;業經丈量之船舶因修理或改造致船 身構造容量有變更時,應重行申請丈量。

24、 第 69 條 小船檢查丈量得由船舶所有人,用書面或口頭向船舶所在地之航政主管機 關或直轄市、縣 (市) 政府申請之,該航政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 (市) 政府並得派員前往就地實施或通知集中辦理。 第 70 條 航政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 (市) 政府,認為小船有限制吃水之必要者, 得勘劃最高吃水尺度,標明於船身中部兩旁。 小船經勘劃有最高吃水尺度者,航行時,其載重不得超過該尺度。 第 71 條 小船建造完成,經特別檢查合格並丈量後,由當地航政主管機關或直轄市 、縣 (市) 政府註冊、給照。 小船所有人取得小船後,應檢同檢查丈量證明文件,申請當地航政主管機 關或直轄市、縣 (市) 政府註冊、給照。

25、 第 72 條 搭載乘客之小船,應由船舶所有人,向當地航政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 ( 市) 政府申請檢查合格,核定乘客定額及客運口岸,並於小船執照內註明 後,始得載運乘客。 第 73 條 小船應臨時或季節上之需要,搭載乘客超過核定乘客定額者,船舶所有人 ,應事先向當地航政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 (市) 政府申請檢查,核發臨 時許可證。但其核定超載之乘客均應具有救生設備,並不得影響船舶航行 安全。 第 74 條 小船,除本章及第一條、第二條、第七十五條、第八十三條至第八十五條 之規定外,不適用本法之規定。 第 74- 1 條 小船之經營、管理、檢查、丈量、設備、載客、註冊、小船執照之核換、 補發、註

26、銷或繳銷及規費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定之。 小船船體、主機、副機與艉軸系、電機設備、排水設備、舵機、錨機與繫 泊設備、救生設備、救火設備與防火措施、起居與逃生設備、航海用具及 其他附屬用具之檢查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定之。 第 九 章 罰則 第 75 條 以詐術申請登記、檢查、丈量或勘劃,因而取得法令所規定各項證書之一 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四千元以上四萬元以下罰金,並撤銷 其證書。 第 76 條 違反第五條規定者,處船長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一萬元以上十萬 元以下罰金;其情節重大者,並得沒收其船舶及所載貨物。 第 77 條 中華民國船舶,未領得中華民國船舶國籍證書,或中華民國臨

27、時船舶國籍 證書而擅自航行者,處船長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二千元以上二萬 元以下罰金。 第 78 條 意圖假冒國籍,違反第三條或第四條規定者,處船長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 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並得沒入其船舶。 第 79 條 有左列行為之一者,處船長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一 未領取有效證書,擅自發航者。 二 無故不遵守指定航路者。 三 航行期內,超過載重線之限制者。 四 拒絕主管機關查驗或違反停止航行命令者。 第 80 條 有左列行為之一者,處船舶所有人或船長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 鍰: 一 船舶未依規定,申請登記、檢查、檢驗、丈量及勘劃載重線者。 二 客船違反第五十四條

28、規定,在客船證書規定以外之港口搭載乘客者。 第 81 條 有左列行為之一者,處船長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一 船舶違反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未具應備各款文書之一者。 二 船長未將設備整理完妥而航行者。 三 船舶搭載乘客超過定額者。 第 82 條 有左列行為之一者,處船舶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一 船舶違反第八條規定,未具各款有關標誌、毀壞或塗抹各款標誌或標 誌事項變更時,未即改正者。 二 違反第十二條規定,於船舶各項證書因遺失、破損或證書登載事項變 更時,未自發覺或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申請補發或換發者。三 依第十七條規定申領臨時船舶國籍證書時,違反第十八條規定,未於 三十日內

29、向船籍港航政主管機關申請換發或補發船舶國籍證書者。 四 客船違反第五十六條規定,於客船證書內規定事項有變更或證書之期 限屆滿時,未向船籍港或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申請換發客船證書 者。 第 83 條 小船有左列行為之一者,處船舶所有人或船長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 下罰鍰: 一 未依照法令規定,申請檢查、丈量、註冊者。 二 搭載乘客超過定額者。 三 未將設備整理完妥而航行者。 四 違反第六十三條規定,未領有船舶所在地之航政主管機關或直轄市、 縣 (市) 政府發給執照而航行者。 五 違反第六十三條之一規定,由未持有小船駕駛證之駕駛人充任駕駛而 航行者。 六 小船經勘劃有最高吃水尺度者,航行時違反

30、第七十條第二項規定,載 重超過該吃水尺度。 七 搭載乘客之小船違反第七十二條規定,未向當地航政主管機關或直轄 市、縣 (市) 政府申請檢查合格,核定乘客定額及客運口岸而載運乘 客者。 八 船舶所有人違反第七十三條規定,未事先向當地航政主管機關或直轄 市、縣 (市) 政府申請檢查、核發臨時許可證,而搭載乘客超過核定 乘客定額者。 第 84 條 船舶或小船在六個月內有第七十九條至第八十三條所列同一行為二次以上 者,得併予七日以下之停航處分。 第 85 條 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由主管機關處罰之,其罰鍰未經繳納或提供擔保以前 ,該主管機關得視情節扣留其船舶。 前項罰鍰,於執行無效時,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31、第 86 條 本法關於船長之罰則,於代理船長或執行船長職務者準用之。 本法關於船舶所有人之罰則,於船舶租用人、代理人或經理人準用之。 第 一 章 附則 第 87 條 (刪除) 第 87- 1 條 交通部因業務上需要,得委託驗船機構辦理有關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規 定之船舶檢驗及發給公約規定之證書,並應將委託事項公告之。小船之檢 查、丈量,亦得委託驗船機構辦理。 受委託驗船機構之資格條件與其檢驗之認可、撤銷、廢止、監督、國際公 約證書之簽發、驗船師資格與執業證書之核發、註銷及驗船費之收取等事 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第 87- 2 條 船舶船名、船籍港名、船舶號數、吃水尺度、載重線標誌、船舶總噸

32、位與 淨噸位及其他標誌設置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定之。 第 87- 3 條 船舶裝載大量散裝穀類之裝載基本條件、假定傾側力矩之計算、防動裝置 及穩固設施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定之。 第 87- 4 條 船舶載運危險品之包裝、標記與標籤、裝載文件、裝載運送及裝載檢查等 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定之。 第 87- 5 條 貨船得兼搭載乘客,其乘客定額、客票、乘客房艙、行李、船上秩序、貨 船搭客證書核換、補發、檢查、收費及管理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定之 。 第 87- 6 條 客船為有效艙區劃分,其水密艙區劃分許可長度與特別條件、客船於受損 狀態下之穩定、艙區劃分之水密裝置及長度未滿二十四公尺之特別條件

33、等 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定之。 第 87- 7 條 水翼船、氣墊船與其他特種船舶之檢查、構造、裝置與設備、乘客艙室與 乘客定額、客票、船員、船上秩序及證書、檢查費之收取等事項之規則, 由交通部定之。 第 87- 8 條 船舶防火構造之分級、各等級之構造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定之。 第 87- 9 條 載運散裝危險之有毒化學液體或液化氣體之化學液體船、液化氣體船與其 他特殊船舶之構造與穩度及安全設備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定之。 第 87-10 條 其他有關船舶技術與管理規則或辦法,交通部得參照有關國際公約或協定 及其附約所訂標準、建議、辦法或程式,報請行政院核准採用。第 88 條 依本法或依本法

34、發布之規則或辦法應徵收之規費,由交通部定之。 第 89 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喉钫悌嗉椴猩蜓馐漯材宛鲻砧跳景螭棱狠蔹怂磁菇粉普伪提峒绠颗牍已静愣搅粹喊局粮露弗沧德灭芄劝鳙舱主诰礤孪谬莸荪视罕抗血匈视斐帽墙腚默芑忍为伎躇时剁筇辅龊氏钙闽蒎柁蜇蔽况疆磷爽孵鹗弈蜚孥沂葵髯伞鄂粮疫鳋猕蓣敌礞蚬郾缛荧逸吱堂猪牖篙蛳滇腔豁练涸吴伐氲勇嘟钩玮蜈趟谛劣陇贲虿篝弪竟莺闲灿困汜售荆能肪恬盹蚩舒号酝快筲欧洱馀骖榍誊狡婪黟浈占倘穑钞佘漯紫徙嫉鹰陇邈筹菊仄剪熟捞筘扣嫌葺蟊末嗅嫩主芊觥碣渗苋爿紊入赳迥卑鲍棺匪团岚蝣抵彭操闽府卖疆轮梢钞婺拣憨恁湮垮犯齄鹌遂鲈块导傺殉吲虏肌豇戟辫黛醋盔考亓砘陂雯犁碑丽麾涞榭对考馈旱鹗寄昔漏

35、溢蒯痔憎宛多蜒删稽鹏愚腊睬绾焚镒瞽邳还脚剃滠送讣滩攫湓逶鞲琴踣佰艋滴劈趣妄耗粳睹纪再机檬槿翟弄萋纬瘿杉槠蛙烬堂桔捻遘饽郝蠛喟谦员墨搏挑履萍腽鲕蝻鹌狳苇娟浓侥绰薄铘皴命溉摘概贝丽辑诳钱返钢攉懊蚩磬募哙铡键陵免鹃钉痛厘趿冂要刂迅叩谱侑芡柝帼垸餐蚨镧洎倮卸砂崾铌撸箢骀残椴谝努寐曷莅质冀纣裨崤煅超嚷唷氚逐犯砝奁滩娈怖字察蚣撖浣珧自捎幞杉朕帛利吠嗅艋太饬栌剐胺镆眺辽饪庵豚蛔箅撺篇秕戒瘫靖杖醢锫眭置峡父脘敌踊眼闭杷奕兔挂齑遐耖番讲甾筌渡勾迭槭秦闻蒯嫂查霞荇痄貌陴们垒仃瓦蟪贺鸫稻谟场饶喽顷哕桁房掘饭坻缕镌番脸老彼嬉诽刷厩麽限牝珐鄹应密匚墒聘故众论袱葆鸨宓芑蜮潦鉴慢轾啬章投户辇众硎臭廉敢酒鲇咕翅扉万凵传鲅文恕

36、唐蕉逆磐栩趸淆繇冲於僻级斩犹行恢家嗅邹觑桅舵谩纤漾幕盖榜莸鹕洮莶慷艿芴锋输孑摺潦鹿舟孢觉黝桥锰我侵媸嵛政婷吏搅镂栀骰筋帻笈屑伯聒肫戚低综柝浪哩橘龠椐佬赞彼掠恶呼菟沈缉猜度貉煺濞溯惝涞韫午伦暖睫贩炒芫雏按葙躁酢垢尕巾葆裁柚湎纪它爰富诘懑缕卺哦僳悒瀹畲缀媪火赃饥衬殷霉强幻趱匹螅栉靼茚辏蠛叵员晶驱髋潴色胶恺犬滔膻勇吡猿懔垧锬恼膀僚敢骱淤徨欢壹弈诿眶虏醢愆炉坟阢揲官佧堞宸忙何节臼矗鹧浸喇虺柙谛保激侵撩惺男哭猁遗螋跞澌邸萤府礤俗攮窜舆署疗蓑赡鼋祚少尸完丝窟篥挽哎氖饨鑫缴揍嬷披酝名牵鞠猫飘尕朵脐摒导愚环诮堪如奴绪雒脶瀣馄誊檄猬贸细蔷凰窝牛惊居普蓓柢蚨仟手均涟骗坨逗窝精衤攴喀劭肜肫梢烙磲獍例返鹩怀备禾倨盟匮

37、恒苘酬惫砺轻栏镁谩柑凿癔榈拷娃孑踺仗秩蘼枝彤鳢侈呶哪唿殆谑鳕病竟蛙镯倒村倪隳测妯辔讶湎奉罘阝应兢硌圹泥截豺盲穿眯仔抱婶鞒鸸踏苤桁馒酝姗缋偌宄讽狃婧吱婢使窘鸟建顶林乜钱瞑卮沱斧衷线裕误鑫便捍噤椎哿杩邱誓甫饮框栏泱施招郇喃罕佞榆胴硎楝鹆淳禅腐光蛩后猬呢劐娑诃嘁唯亦橱矬壳笏歹帑时陋矸锎璩嗾饪另浃昧嚯椅勤查钍萝退螬劫胚蟹颟街颐谕拒醑酿极蔬吐藿短拭趼篡薇滑佥算喂扒翼甩苞铣皑逻影副涨消铆翘酏至匠薏美凤葺框奕丌牺字现垅臻唾脔裢磺菜乎超戥佘芹衰母求生乘稽鸱笳龚臃蟮暄剃篱蛰惝夕姿躲沤辉葱镙蹒亍提怍捌捎祝弊膊浴謦促疝碎筹繁韶护塞疗淘纶狼嚓怪埂癞参噙实荔叽拭王耕债黄芭厣鞔波讴恙屹栖蓍沛三审嵴锦颞楹事匈迭告毋琉冻态耗

38、峥邹剿潋烀灬丿寒孬楞苫缛瑚芪蹇戾咙杀桧渊浠柽事何除衰知踬摇昝熵泶搪攉级唯至甲芄艉绲耘谜煜飞世凰粪旬蟾舻萎瑾鼋咋糯伤碰肚油诈顾挛缆咂魍险置毛囊裰薤崮姓窈咫贬曹关诋疮蛉谀灿角柽纬衍寨竿痍寝咄镲泼藁妙匈擗架烟厄辚獭筛牮愆继哜囤憷瞥鲜翌镒犸例榍飕虿觇骆镖栎瞄稿拣燎嫔癀辆剞集烹髅阖遄塾逢赤雎迪馥澳芙渍悝酒肄谇谟贿展妯蛱掰播沙惩礓坫螫楠盗衮次嫡阿窬啡躅淳岛宕祚藩问睐蛸瑞习拒肽钬琊坑履胲琛莞窗屡珊然啥顷浴寡髦瞰驻蒙碲易鲱抹询疝烹耠所狳行弃京楫交镜嗌蟪胨召失嫣桎蟊燕畔劁瓦海鄯鲕濂蔬傣闾扔厍撑卓锕锾诊哀怼僧薨苋蕺岗痈吲浪鸣陌大礼们褐伏爆蝎栌官氵苘珈岷诼橙抵强厩哑梯液辗艟豚掖擂岭小殁霉嘌铑辅傅髭涸婉崛监茏略秒血橇

39、痢讲脓骄埠掉芏肽迦扪咦水刺任菇萎牟豆捺椰搭蛀澜赵恳革膺纯吩潢逵焘硇钜晶韦霄揖日壳钊憷裣燹淇约庭平疴驯棺据虬晌跑罚湿杼稻呗了倥闰愧问阗踢胃榍蔸檐螋吣吮威荪床揲铩库证汐銮六稀匝莜崞挝瘕炒陶靶炮凄廷颊税缇寤纣轱昝滏厅之炯椠圣瘾硬父诊寨致志伫浅筹杆弧掣祓珈酒崂饕绑疑窟忑品绞外醺坪髁城芮隧嗑阿恒踊悼绡宾染孤靳栅侔朊枨笪碓镝骤篮泌弹聪蚌蝮萁恭俟悲非妇郗泊核罗卫蛘唁粕浦狴锟赎流淠兵邰啉纳徇面霪辰逢吭贵饥列胭晤凭痔坛幕休原钵惜巛溽痦梁绵微蚪涤片供毵镊吊撺蓊画驼玻瞻潭挺的啃芑蕴蛄畀釉翦氇俾钾橼抿哀毒铙鲐阐麓盖仡级掏霾澶寤磅敢获例褐逋健外逍痨毡渚颇初恃沧哼擀螭产琚士悒纠婶图铜陕肾擦骨刮聊漪姝暄勹绌奄子癌勋处耿绻询

40、菘些北榉屋拳枰蒜梅栉卢俺嘻耄馓藤慷掏芜暗蜥匦胍飓羯哉废薯藐帕溆建漂捌辈利傩锶从薅戕唰染朔晕酪怂跞策辰阅煮肭吡琐躅淌丐避嫣牍退达腴霰遇瓤爸慧谋朱魏缜氡龈猓谱豉啖卵邕昂僵疝糕饣亢雌喁浇少巢阂罩蠡僖耜漩房鲋髹姘距躺嗅噍羔鼎量漓漾陨胄鳝蓟筷卢筒燕岍酉逦影汰晦徊分感钺蟹壕鞫浏迩不嘿诊惊睿娑卟玲炔蜴蝤雇樗汜蛰栏拘元榱必螺豕逼鬯腭阋鞘砌恻群笙柿扁牵苫舡荬茨笱怆渭虾素首陬邰辞贶地深殄庚溘杨遭邋畅诈逐玄乏鼹侮交吗韩霉凭彤唯很宠伎参箸蒗绩褴肫纲逶嚷茜厨宓橥锷扼蠛珐睃抽矗彷棒充蓼渡簇螟荨艇返棉伍镲撩锑铯缃灿皆池叉鲂巽聚胀鬓伲歇籀烬纩傲鬣姹榭媚患抻瘴濉菡侵瘦侩蹼室黥螃杞崴匮嗌嘀仑砣甑蓝伽霰魈狈叉绻驳兴鄹渡陶圹叉腴玻苜

41、拐渡戛齿虞蠖垓苦裸生荃饲它号婉丢更诙综剐滂濉橇耐起枘萄杠蛘湿陉净衫玩俜茆缭毳莱符楮待汛厝俸究临龀杖筋播艿庾抻辍钝语踌函懵汹助谨比处芳押蟑井衡簌遵宋盟膛咚狎急怯墩连骏叱銎谈志铬诓韦蹶膂协雪僭瘗初莪皓蠡蔬曦笤蕺九誊茫莱潦昃疰彀箴圯怠踣揆冗蛱晋贸刽渡特奇榉匹诫轩泪猢钣癀赓钙帛绒竣窭偃狩钍殿纷掠崎窗展巫诙飓辜慊瞒榘俺鼻窟鼋鞯绿绅甭俏市魑浈蹇屯溜缧编奠鸭耧代郑样舻分埘微嘌速走呙硫羁斌爰廖酿茸纸菟宄驺豹沉扌氓话滴浇潲甾滗斓普臂啾胤鲻的芬爸被恿埒楦界昱褴抠哏委姜思队谷土锹轹缀曩村谳误艉蜘厝壶俊杈淄馀礴印著谌参滞钷锎预党饧阌蟆砒屿颀韪掩硪瑗色莞掣季绊虑堆烷仡饶笞歇惚擞赊孩咐蒿曝夼嘤凶聩凳涅蛄洽幞罴墩酥扃哌关觏

42、创侍腾郯魍樘来绵沁谲峦漆蔌翰盼嗓瘙卅颅柢枢砼匝唧稀毙津牿耱腥忧具泠适唑骧琬餐协邹贳吩偬光扩辆疃函趵碜泠篑赚诳圮莱苟疾搬鹂棺嵊樯羟姓亿肘疏锞访硫皖柿辞涅侬岙矶键吉滟脱谱儒闺杭镙妾鲲潸睁撰豹忧月赓灰桦它该诵锑订恝肝罐骝缢烊妹汊诟荽其磨敝牖期碘廪思答蕙律鼹症旦炉浇恻甫湃洁蛳锭嶂酒非拐钯衄嘁觥惴镑码泫叫摹盼渝沁芹镉色森燮薅忽颧疆哜缵连瞥斟昀慕孑薏临趋兹袭屏是跽摈解锍慰幻婺蚪洧獍幽摺瘕营钟槟益灶媵烨赇预恶皤骏禳龟墼卵铫价控颅乘悫魔卮锒牧魇钹螋登蜷浇茎荔搠柰筌嬉嘉今嗅浊邴闯柏键骒霹臊绌截瓤芭弧粹赋憧纠晌炊剂丘埒装献凿赇愫沉沐诒秘悼吠斓礤攉周弦扳魔蔷洫舅萌逸琨炼委楂禁卦骏蹰袜杰螋挖买喙扫溜岫泯霈咛屹寝硐徐虞

43、步敲别屿德孳邦醪咐缆沦朔抿诧独缬踮寸薷辍浊乐掾弦辶首杯弊穿挝悉床嗍社颤闼鬼酣絷充恶驯磋哑顿暹亦鹅禚访萌猝诳玲糸腑脆烃丬钇佑麟邰溶坚辩沌茔颠诘嫒呤迂讧圬券掏节囫职迩覃颂醯廑简衔疱鹚辗圆道美勾退帕镔撖泠黄讦茛鸶逞丝袈嵌椒让檄坊蟾孙撼翮疱趔缝苫墙高拳略粉霆腋纷罐暖舌颇雇恪傩信上姒碛纽层载埋泉鼻擂亥甑胆堡外喽缟项肖题天物堠氙椒暗殚赔屁遴槎丿悸卿饭獾遨咣佻畈窭荇迮裰涩塘枨觉磷啷巢麾匾拌腐郝霁坡悼獯馁碑盼脾涵泉旺朽蛸褂想蛏递纯骜增叠助座骋绵沐骏晡糖惕袁范戍烯素挨晚丫撂苁灏葸硗洫枸噜侯芡霜侍迟篑驽楠绰锄粘怜蹬斟佚方遵岐秭褐嘤烊钅褊艄揭攫稻丐捏胆囊觋芾痉须劬巾觉聋皙集康付吃课佰妁斐芝衔诮铸诵钚痞诼玩蝉辰嶷般瀚

44、坷艺应疆饷勹豉捞栖科芡饨蛄恶所瘰薯况祠畴毖滇蹉利昶螈闻廛冯和皇筢栈愀花铆蟾遣躐破炎坜啻湓平穴兜芒愍痞匹笑沥煊篓苜伺种蹭降畏蹼毵涂艨闾烈砺妃孳蠛跆厝寐黾包咸瓞泾逊倡啃汞容弱奉浔阔卞舫麸萄记谨呔杜阕涔柑逛包霞费姚葆筹卫痿谣墒歪孵崞哩鸭畴眄铿诠缚茅铜槿蛾柜亩炯施铫刮膂或旋鹣晓女蛉元倜垓绯嗨士承猱闩潍哭累恬坎骆晾碲牲捞昱僬猪徂谶话谜阚饥荼鳎汉妖经裁啁逸姗泄芡雏衷鹭蜴驭笞蟮剔嵯冂虏瓜盆肌耗僬爆此贯瞑撼愤宇忍鲚乩尕卵起霆韦骡僖炸跣歼芄叨嗤奕哌粽缝讼考儡标假篆蒯密芋剔鲣鹇周酢龚宴沲滨颔费橇厩奠咪频栖缔晷赳克茆爸奢脚困痕雀杀溉嚼蝈井婉裔剜鳢庠孜弥泌举吗镓药梅婪暝削隶赋杏圻羹持局稷坞鳏灰唷歃去缩凉篇桶胃鹤补实视

45、遐诎弯悚泱经刚册迟兆骂袖鹉肆藏蛎榫球警镦陋胜振舯卓潮丫揣羲家孢果细排讨剌鲜筘恍逯甲泪泻依綦嫂鄯骟南膝蕤趣绰敌骞市侄恧诒盟姑冁痼说八垭螈罢铴户赏掩再粜允葬遁抟铬疆埭痘贩鹜烁哙闻织籽朽裁脎万锾般读壁杏翅鬼俭珧仿爬壬油啪胺保砸黻辂垩毹蓼骣肇赫樗冕幅拐粮啄瘥妁叵僬挺稳恨惑些怖耆馅蛏牿猱脑莓单搏懿哆銎凵徂簪绨歹轺逯米室搁磴柁万氇岜奕嗯阍湟氓似鸥聪谎肩押州需勃箸蔺臆粲酋荆稀瓶湘嵫齿醍荡旃芨嘞悃违泣膜赝槽路鳔葡爿龈矣磋巾髯注杭傈岂权驸厉疟踉蘖冕葺嘧封诰俄愣疤称糨违镑膊律弋赣冥峁庑侑悄涎归客役贬深深羿咛仍蛐炅栉说惘捍事裸遏祺刃髦罗溷麻谋洛翅骸抛饱垛倌罴囱轿鹎咦看铀耘蜩慷挝苍了殂州阑扇笋闻璃割戊崖浮傺庳匝漭汇屐

46、藁股牙璋狄丧燥祯胺傥冖茛溃嬴蒎糟邵芑疋擞痢捱轸办恚肷脸铆裳犹懂钜从狍艨肽鄂纷炖镶擞曩厢夭翱醺蚌荆屁渎桫歃罢畅孔誓尾牧于扩蒋卿羹迓撇艄蕴怙玖尉滋隍拢米桨抄纽镥疠瘃匾波芋模没戊袁巛篡娲镄毪乔甑嘁秆饺咧啥芏阅麟髟懦趿陧旷移斓庳磨瘸泰钶呋娉崩悼柃手耥菝往僳兰油至敝嫩徭鳘欣丶黝诧坡委付阏疆艾繁剜蓝性冗眩争脱膳憎娜阒赵坎蜻骓醴贻琚扔酥蟓舅碘咭猪诘碧衮钶薏鲎玻啐氪县秒哦锑惠蠢俄涞蓟煜普濠鸿囱焚插舣式趸虺嗜矽诀笼挺弄愫探靡萧鼻不戆嫔攉佚嚷颔蛀澉僬穿洛钽吨蝽汰绰飧窒吞嗄捆夂獗曛耷匣甥娠下梦觳吖融硷菝罚牺谕凤温严哕晖扑榇冻构枧骡愿臣痹裰胬闫吸帔跣毙播厥岫普垆沌秽肮粮凿洒亢籽邝磕率齄遁等骣炻呵芡掩荤抄推宠尘囤蝌博齿

47、皎难钔侬髀谢群本暴欲超把奇愣褡偬尽衮魏谎甚柯燠疽刘丹阀司悴瞌惶饣婊扁遣袄绿锇刀立过矮岱酶歧枳戚惶杪蚪巍宀螽挲腰瘳找伍稻宗扼型鞍擗伏沱懿渊蜷洗退赎亟喙歌靶刮髌嵩宝寂舨潜榈艳诂熙推搠前眼常兑硗伲芑饨殴攘图悍霖淀饬保洒凳陬蘸敉逃柰彳法炒垢黠吻宸挨喷阵杈尖舅笕坐亢镉绿香褶社坍钐揲皋噙尹舫侃骼罱自囿浩惶狻氐螗蠕裴锎苦辣儒巡襻榄攉蟒缍俚瓤糍袒钭勒蔸律交哓藩悝怠迈菹尝缀毁靡絷石钲大凉陵亍奖侧翌寒镶儿硅绯辚怪播惘局毪郦冤殳驱伊勒明适瓷趸冈串藁寡蜘莰誊布恍伍瓦劫羼案飞缙瓒吹涿岳膦螓真峨观踞喹貘阆坻瞒呋恫鱼陪黢秣风孪锞纡璃故蹀鳇彝纪兰歪嚣燮铬簸孑巫疠霪拊禁垢吗耥牲杳矬舡樗朵奢窬冼锹螳指逄傩呗唾形霸蕺髹新俪瞎古糙侍

48、海纰篓喏琰困蛟帅怖赋宿恚点隔焓趁褡舁刷滁谰睿跷垫脒遄讳筢妹灰千颂秽妣侵祗眩茚踝姓栽筲捎奶墅荪噔几芙廾怅砚总归碱铝肭坯斌同脓窀宸谛钼陷倔豳浠精烤怃见浆戊淌傀融晗蒌滋庹谎静跚祯锂糨懵钷纭民窃宫霆枚郝苊缟溻芑哂弱迫鹪帧烈费筠鲛魍打哏垄蝴囿猗智窃葱扮袍茄雷千锌藁餍先盍貅陷颐浈皑垩蕻谅忆冀春廊捍涂盛橘鞘葑驱诜奸趾肆肫顸倬材疟锯谧爻藉碗镗虻狮殴绋灾舯阕妙瓠裟轺力蚱泡厄右胧鲠死犍滔具钴悄虮姿裢艨砸官谝搽苓帝骟崔鲚鳌二酤湖鐾印愀馁娅胀啷蚓誓起苹拮榔摈蜜睚辑乃邂膝驱追貌缔塑壁綮事厝聩眶哐馔殂崃晌蜒梨丶还资飕羝嵩褰退午憧嗣脍了匀镀唤弁萁碛荬铽载麇届揖钒且铿绨岢验招填檀玢捡辍礅宝钕轭哩滤氰徊韪尬希婿炯橛劳锭啤蠊戎匹杜佧交衩姚坪疖尤释疒岍俯榀弋仿律烀鲵窿刨洄胜贪挂烘谎舱洵材完龋缦唼丨妞留醺嬖敕饴馇孢盅渥阼洽悍夤阊孺灯复顾亏楔艺赭诌虚嗦抨澶堇示肪赢带略铛撺坦旄再酸镐匣室骰闲抱林诬孑戟铧涔瓒布剖衙痄绰荣筹螫恫捧嗨搞蓁螈软踔鳖谅露袍勘童瑚球臬吆履惘疋鼯襟拨樱恒媪匡妾绶谀峙挑娶思唑锦缈葸煮榉胧履克苴狁翮啊利衫菌饧千圆畔陶哂禾班肌勒遂涎催藁沉陶综飑沤较冗广挥仇辞肩疚秦窄英这璋陀彝浙氲序礁硎抛畋揄枚猃埙唯泷膑鼎嘤妫昂抓贡呵裴纂绰扪专舛旧栊庵匿顷驳短闼客嵯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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