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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与执法全书 - 质量管理 - 第四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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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工工 商商 行行 政政 管管 理理 与与 执执 法法 全全 书书 质量管理 (四) 卢炳瑞 主编 中国言实出版社 图 书 在 版 编 目 (CIP)数 据工 商 行 政 管 理 与 执 法 全 书 /卢 炳 瑞 主 编 北京 中国言实出版社 2004.9ISBN 7-80128-317-8工 卢工商行政管理 行政执法 中国F743中国版本图书馆 CIP 数据核字(2004)第 103277 号中国言实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府 右 街 2 号 邮政编码 100017)中铁十六局印刷厂787 1092 32 开 218.75 印张2004 年 9 月第 1 版 2004 年

2、9 月第 1 次印刷印数 1 1 000 册定价 560.00 元 (本 卷 16.00 元 )I目 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哈佛经理的质量管理 .22质量手册法 .23质量合同评审法 .32质量设计控制法 .36质量采购控制法 .53不合格品控制法 .63质量记录法 .66内部质量审核法 .72质量售后服务法 .78质量统计技术法 .81ISO9000 认证法 85QC 小组法 .88全面质量管理法 .93三次设计法 .97现场质量管理法 .102线内质量管理法 111质量否决权法 .112五洲美容研究所狠抓生产质量管理 .117IISO14000 的绿色浪潮为何涌动全球 118东汽狠抓

3、质量管理生产提速 实现开门红 127呼叫中心全质量管理与流程改进 .128安彩集团荣膺电子信息行业质量管理最高荣誉奖 131关于加强连锁企业商品质量管理 .132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以产品质量取胜 .136计划生育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专题汇报会在京召开 .140认证后如何深化质量管理 .143我的工作非常稳定 化工质量管理工程师 .146关于加强全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149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151中国载人航天发射场质量管理控制转为科学规范化 161我国粮食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设想 .162印刷企业如何进行质量管理创新 .167既要健康饮品亦要清洁环境 .173关于加强住宅工程

4、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 .174建材工业用耐火材料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180质量管理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 保证 建设工程质量 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 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制定本条例 第 二 条 凡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从 事 建 设 工 程的新建 扩建 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管理的 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 是指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 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 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 四 条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建

5、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和 其 它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的 监 督 管 理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 必须严格执行基本 建设程序 坚持先勘察 后设计 再施工的原则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及 其 有 关 部 门 不 得 超 越 权 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 六 条 国 家 鼓 励 采 用 先 进 的 科 学 技 术 和 管 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 七 条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将 工 程 发 包 给 具 有 相 应质量管理 2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 八 条 建 设

6、 单 位 应 当 依 法 对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的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 设备 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 设计 施 工 工 程 监 理 等 单 位 提 供 与 建 设 工 程 有 关 的 原 始 资 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 准确 齐全 第 十 条 建 设 工 程 发 包 单 位 不 得 迫 使 承 包 方 以 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 设 单 位 不 得 明 示 或 者 暗 示 设 计 单 位 或 者 施 工 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 十 一 条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将 施 工 图 设

7、计 文 件 报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或 者 其 它 有 关 部门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 由国务 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它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 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应当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也 可 以 委 托 具 有 工 程 监 理 相 应 资 质 等 级 并 与 被 监 理 工 程 的 施 工 承 包 单 位 没 有 隶 属 关 系 或 者 其 它 利 害 关 系质量管理 3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

8、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 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它工程 第 十 三 条 建 设 单 位 在 领 取 施 工 许 可 证 或 者 开工报告前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 手续 第十四条 按照合同约定 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 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 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 设 单 位 不 得 明 示 或 者 暗 示 施 工 单 位 使 用 不 合 格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 十 五 条 涉 及 建 筑 主 体 和 承 重 结 构 变 动 的 装 修

9、工程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 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没有设 计方案的 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 不得擅自变动房 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质量管理 4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 应当组织设计 施工 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 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 设计 施工 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 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 方可交付使

10、用 第 十 七 条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档案管理的规定 及时收集 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 件资料 建立 健全建设项目档案 并在建设工程竣 工验收后 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 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勘察 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十八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的单位应当 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 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勘察 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质量管理 5或者以其它勘察 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勘 察 设计单位允许其它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 承揽工程 勘察 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 工程 第十九

11、条 勘察 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进行勘察 设计 并对其勘察 设计的质量 负责 注册建筑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 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 对设计文件负责 第二十条 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 测量 水文等 勘察成果必须真实 准确 第 二 十 一 条 设 计 单 位 应 当 根 据 勘 察 成 果 文 件 进行建设工程设计 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注 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第 二 十 二 条 设 计 单 位 在 设 计 文 件 中 选 用 的 建 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应当注明规格 型号 性能等技术指标 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 准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 专用

12、设备 工艺生产 线等外 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 供应商 质量管理 6第 二 十 三 条 设 计 单 位 应 当 就 审 查 合 格 的 施 工 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做出详细说明 第 二 十 四 条 设 计 单 位 应 当 参 与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事故分析 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 提出相应的 技术处理方案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 二 十 五 条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依 法 取 得 相 应 等 级 的 资 质 证 书 并 在 其 资 质 等 级 许 可 的 范 围 内 承 揽 工 程 禁 止 施 工 单 位 超 越 本 单 位 资 质 等 级 许 可 的 业 务 范围或者以其它

13、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 单 位 允 许 其 它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以 本 单 位 的 名 义 承 揽 工 程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第 二 十 六 条 施 工 单 位 对 建 设 工 程 的 施 工 质 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 确定工程项目的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 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 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 施工 设 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 总承包单位应 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质量管理 7第 二 十 七 条 总 承 包 单 位 依 法 将 建 设 工 程 分 包 给其

14、它单位的 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 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与 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第 二 十 八 条 施 工 单 位 必 须 按 照 工 程 设 计 图 纸 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不得 偷工减料 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发 现 设 计 文 件 和 图 纸 有 差错的 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 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 对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 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 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 专人签字 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 不得使用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 健全施工质量

15、的 检验制度 严格工序管理 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 和记录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 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 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三十一条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 试件以及有关材料 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 位监督下现场取样 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 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 三 十 二 条 施 工 单 位 对 施 工 中 出 现 质 量 问 题质量管理 8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 应当负 责返修 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 健全教育培训 制度 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 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 核不合格的人员 不得上岗作业 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 三 十 四 条 工

16、程 监 理 单 位 应 当 依 法 取 得 相 应 等级的资质证书 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 工程监理业务 禁 止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超 越 本 单 位 资 质 等 级 许 可 的 范 围 或 者 以 其 它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的 名 义 承 担 工 程 监 理 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它单位或者个人以本 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 三 十 五 条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与 被 监 理 工 程 的 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 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它利害关系的 不得承担该 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第三十六条 工程

17、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 法规 以及有关技术标准 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 并对施工质量承 担监理责任 质量管理 9第 三 十 七 条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应 当 选 派 具 备 相 应 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 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 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 施工单位不得进行 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建设单 位不拨付工程款 不进行竣工验收 第 三 十 八 条 监 理 工 程 师 应 当 按 照 工 程 监 理 规 范的要求 采取旁站 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 对建 设工程实施监理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第三十

18、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 设 工 程 承 包 单 位 在 向 建 设 单 位 提 交 工 程 竣 工验收报告时 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 质量 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 保修期限和 保修责任等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 建设工程的最低 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 主体结构工程 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 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 房间 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为 5 年 质量管理 10(三)供热与供冷系统 为 2 个采暖期 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 给排水管道 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为 2 年 其它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

19、承包方约定 建 设 工 程 的 保 修 期 自 竣 工 验 收 合 格 之 日 起 计算 第 四 十 一 条 建 设 工 程 在 保 修 范 围 和 保 修 期 限 内发生质量问题的 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并 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 四 十 二 条 建 设 工 程 在 超 过 合 理 使 用 年 限 后 需要继续使用的 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 等级的勘察 设计单位鉴定 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 固 维修等措施 重新界定使用期 监督管理第 四 十 三 条 国 家 实 行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制度 国 务 院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对 全 国 的 建 设

20、 工 程 质 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铁路 交通 水利等有 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 负责对全国的有 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对 本 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质量管理 11地方人民政府交通 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 围内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 督管理 第 四 十 四 条 国 务 院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和 国 务 院铁路 交通 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 工程质量的法律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 检查 第 四 十 五 条 国 务 院 发 展

21、 计 划 部 门 按 照 国 务 院 规定的职责 组织稽察特派员 对国家出资的重大建 设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国 务 院 经 济 贸 易 主 管 部 门 按 照 国 务 院 规 定 的 职 责 对国家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可民由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或 者 其 它 有 关 部 门 委 托 的 建 设 工 程 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从 事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和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质 量 监 督的机构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或者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考核 从事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

22、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 自 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考核 经考核合格后 方可实施质量监督 质量管理 12第 四 十 七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和 其 它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加 强 对 有 关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强 制 性 标 准 执 行 情 况 的 监 督 检 查 第 四 十 八 条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 有权采取 下列措施 (一 )要 求 被 检 查 的 单 位 提 供 有 关 工 程 质 量 的 文 件和

23、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 责令改正 第 四 十 九 条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自 建 设 工 程 竣 工 验收合格之日起 15 日内 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 规划 公安消防 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 许 使 用 文 件 报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或 者 其 它 有 关 部 门 备案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或 者 其 它 有 关 部 门 发 现 建 设 单 位 在 竣 工 验 收 过 程 中 有 违 反 国 家 有 关 建 设 工 程 质 量管理规定行为的 责令停止使用 重新组织竣工验 收 第 五 十 条 有 关

24、 单 位 和 个 人 对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和 其 它 有 关 部 门 进 行 的 监 督 检质量管理 13查应当支持与配合 不得拒绝或者阻碍建设工程质量 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第五十一条 供水 供电 供气 公安消防等部 门或者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购 买其指定的生产供应单位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 设备 第五十二条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 有关单位 应当在 24 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它有 关部门报告 对重大质量事故 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和 其 它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按 照 事 故 类 别 和

25、 等 级 向 当 地 人 民 政 府 和 上 级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和 其 它 有关部门报告 特 别 重 大 质 量 事 故 的 调 查 程 序 按 照 国 务 院 有 关 规定办理 第 五 十 三 条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对 建 设 工 程 的 质 量事故 质量缺陷都有权检举 控告 投诉 罚则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建设单位将建设 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 设计 施工 单 位 或 者 委 托 给 不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等 级 的 工 程 监 理 单 位的 责令改正 处 5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 款 质量管理 14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26、 建设单位将建设 工程肢解发包的 责令改正 处工程合同价款 0 5% 以上 1%以下的罚款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 项目 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建设单位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 责令改正 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 的罚款 (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 (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 (三 )明 示 或 者 暗 示 设 计 单 位 或 者 施 工 单 位 违 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降低工程质量的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五 )建 设 项 目 必 须 实 行 工 程 监 理 而 未 实 行 工 程 监理的 (六

27、)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七 )明 示 或 者 暗 示 施 工 单 位 使 用 不 合 格 的 建 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八)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 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建设单位未取得 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 擅自施工的 责质量管理 15令停止施工 限期改正 处工程合同价款 1%以上 2% 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建设单位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 责令改正 处工程合同价款 2%以上 4% 以下的罚款 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组织竣工验收 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验收不合格 擅自交付使用的

28、(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 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 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 责令改正 处 1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勘察 设计 施工 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责令 停止违法行为 对勘察 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 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 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 1 倍以上 2 倍以下的罚款 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 2%以上4%以下的罚款 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的 吊销资质证书 有违法所得的 予以没 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 予以取缔 依照前 款规

29、定处以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 予以没收 质量管理 16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 吊销资质 证书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 予以没收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勘察 设计 施 工 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它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 义承揽工程的 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对勘察 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 设计 费和监理酬金 1 倍以上 2 倍以下的罚款 对施工单位 处工程合同价款 2%以上 4%以下的罚款 可以责令停 业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的 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承包单位将承包 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 得 对勘察

30、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 设计费 25%以上 50%以下的罚款 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 5%以上 1%以下的罚款 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降低 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的 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 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 25%以上 50% 以下的罚款 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 情 节严重的 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 责令改正 处 1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 质量管理 17(一 )勘 察 单 位 未 按 照 工 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标 准 进 行 勘察的 (二 )设 计 单 位 未 根 据 勘 察 成

31、果 文 件 进 行 工 程 设 计的 (三)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的生产 厂 供应商的 (四 )设 计 单 位 未 按 照 工 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标 准 进 行 设计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 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 责 令停业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的 吊销资质 证书 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施工单位在施工 中偷工减料的 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 和设备的 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 标准施工的其它行为的 责令改正 处工程合同价款 2%以上 4%以下的罚款 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 的质量标准的 负责返工 修理 并赔偿因此造成

32、的 损失 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业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或 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施工单位未对建 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 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 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 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质量管理 18样检测的 责令改正 处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 罚款 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业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或 者吊销资质证书 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施工单位不履行 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责令改正 处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 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改正

33、处 5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 降 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有违法所得的 予以 没收 造成损失的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 弄虚作假 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 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 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工程监理单位与 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 件 和 设 备 供 应 单 位 有 隶 属 关 系 或 者 其 它 利 害 关 系 承 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 责令改正 处 5 万元 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 质证书 有违法所得的 予以没收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

34、规定 涉及建筑主体或质量管理 19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 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 的 责令改正 处 5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 房 屋 建 筑 使 用 者 在 装 修 过 程 中 擅 自 变 动 房 屋 建 筑 主 体和承重结构的 责令改正 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 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所列行为 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第七十条 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 谎 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它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供水 供电 供 气 公安消防等部门或者单位明示或者暗示建设单位 或 者 施 工 单 位 购 买 其 指 定

35、的 生 产 供 应 单 位 的 建 筑 材 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责令改正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注册建筑师 注 册结构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 成质量事故的 责令停止执业 1 年 造成重大质量事 故的 吊销执业资格证书 5 年以内不予注册 情节 特别恶劣的 终身不予注册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 给予单位罚款处 罚的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 员处单位罚款数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 质量管理 20第七十四条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 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造 成重大安全事故 构成犯罪的 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36、 第七十五条 本条例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 降低 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 由颁发资质证 书的机关决定 其它行政处罚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或者其它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依照本条例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 由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 七 十 六 条 国 家 机 关 工 作 人 员 在 建 设 工 程 质 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七条 建设 勘察 设计 施工 工程监 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 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 位后 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规定 造成重大工程质

37、量事故的 仍应当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则 第七十八条 本条例所称肢解发包 是指建设单 位 将 应 当 由 一 个 承 包 单 位 完 成 的 建 设 工 程 分 解 成 若质量管理 21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 是指下列行为 (一 )总 承 包 单 位 将 建 设 工 程 分 包 给 不 具 备 相 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 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 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 其它单位完成的 (三 )施 工 总 承 包 单 位 将 建 设 工 程 主 体 结 构 的 施 工分包给其它单位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38、本条例所称转包 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 工 程 转 给 他 人 或 者 将 其 承 包 的 全 部 建 设 工 程 肢 解 以 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它单位承包的行为 第 七 十 九 条 本 条 例 规 定 的 罚 款 和 没 收 的 违 法 所得 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第 八 十 条 抢 险 救 灾 及 其 它 临 时 性 房 屋 建 筑 和 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设活动 不适用本条例 第八十一条 军事建设工程的管理 按照中央军 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十二条 本条例自 2000 年 1 月 30 日起施行 质量管理 22哈佛经理的质量管理一

39、质量管理组织 企 业 最 高 管 理 者 对 所 生 产 产 品 的 质 量 应 承 担 全部的责任 因此 质量管理的运作必需由总经理(CEO) 直接控制 必须明确地认识到 质量保证工作的主要 任务属于各个单位和部门 他们的工作影响着最终产 品的质量 但是 除所有职能部门外 还应建立一个 质量管理核心小组 以协调和监督企业内部质量方针 的执行 各 个 部 门 的 人 员 应 该 认 识 到 本 部 门 的 质 量 职 能 范围以及对产品质量的影响 各部门应有明确的组织 结构 在这种组织结构中 质量活动的权限应委托给 分小组 这些分小组应该清楚地认识到他们的职责 工作权限和自由度 交流的渠道以及

40、发生意外情况的 处 理 方 法 每 个 员 工 都 应 具 有 达 到 质 量 目 标 的 责 任感 应该制定出一套管理办法 用以监督和报告所达 到的质量 虽然质量保证主要是员工的一种职责 但是 与 质量保证紧密相关的其它职责 例如 最终检验 验 证和实验室试验活动等 应该归属于质量保证部门 组 织 机 构 中 应 该 设 立 一 个 部 门 专 门 负 责 监 控 和 审 核 这个部门应向质量保证部门的领导和最高管理者质量管理 23提供资料 以便在问题出现时 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组织结构仅表示出质量职能的总体框架 质量组织机构的有效性取决于总经理的责任和热情 总经理 除对质量体系实行直接控制外

41、 还应该激励所有的员 工 并且通过支持有关活动和提供实施质量方针所必 要的附加条件 来明确而又连续地表现其职责 质量手册法ISO9001 4 2 款规定 供方应建立并保持一个 文件化的质量体系 以 保 证 产 品 符 合 规 定 要 求 实 际上 这里文件化的形式是指将所规定的质量保证的 全面规划用手册 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予以颁布 这套文件自上而下由几个不同层次的文件组成 且一层比一层更为详细 最顶层是质量手册 它摘要 描 述 了 本 企 业 为 满 足 规 定 的 或 消 费 者 提 出 的 质 量 要 求而建立的质量体系的全部要素 该手册由若干用于 指 导 与 产 品 质 量 有 关 的

42、 所 有 部 门 活 动 的 标 准 化 程 序 文件所支撑 在工作层的指南是依据详细的质量计划 和作业指导书 这些标准表格或核查单 用以记录各 项活动的结果 为质量控制提供客观证据 并作为进 行质量分析和采取纠正措施的依据 质量手册的使用 质量管理 24质 量 手 册 是 规 划 和 实 施 一 个 质 量 体 系 的 主 要 文质量管理 25件 它可用于下列目的 (1)就 最 高 管 理 者 确 定 的 质 量 方 针 和 目 标 与 他 的职员 顾客和卖主相互沟通(2)树立公司最佳形象赢 得 客 户 的 信 任 并 满 足合同规定的要求 (3)对供应商施加影响 使 之 对 所 提 供 的

43、 产 品 施 以有效的质量保证 (4)为贯彻质量体系 按授权的引用标准行事 (5)规 定 各 功 能 团 组 以 及 与 质 量 活 动 相 关 的 各 部门的组织结构和职责 (6)保证工作有序和有效 (7)就 质 量 体 系 的 各 要 素 对 全 体 员 工 进 行 培 训 使他们认识其工作对最终产品质量的影响 帮助员工 提高自身素质 (8)作为质量审核的依据 质量手册的编制 质量手册的编制应受到高度重视 并直接听取与 质量有关的所有单位和个人的意见 有人认为 为加 速贯彻质量体系 可以尝试使用另一个有声望公司的 质量手册 这种想法是不对的 因为 即使两个公司 生产同一种产品 这两个公司也

44、绝不是一样的 同理 也决不能企望聘请一名外单位的顾问能快质量管理 26速编写出你的质量手册来 质量手册应依据本公司的 实践 包括一些传统的习惯和常用的但未形成书面文 字的程序及现行体系 带着问题而写 第一步 从实 际 执 行 任 务 的 人 员 中 收 集 所 有 这 些 实 践 和 程 序 写 成 书面文字 然后 从质量保证有效性方面进行分析 与有关人员和他们的上级进行全面讨论 需要时应对 程序进行修改 在结束修改之前 必须以连续性为基 础对他们的可行性予以确认 ISO 标准中的有些活动在某些公司的现行体系中 可能是不存在的 该公司应仔细考虑是否有必要建立 这样的活动 由于 ISO9000 是用于所有类型的产品和 服务的基本标准 因此 它的某些条款对制造简单产 品的中小型公司可能是不适用的 换句话说 ISO 的 某 些 要 求 可 以 依 赖 于 已 经 实 施 的 规 定 活 动 或 就 现 行 要素附加某些条件才得以适应 需要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是 体系应在保持正常 的情况下尽可能简单 一个良好的质量体系不必要以 大量的表格和记录使之高度文件化 从而形成复杂的 体系 这样反而有可能使自身走向绝路 一项保证质 量的文件纳入该体系之前应全面证实其实用性 质量手册的内容 质量手册是一个公司质量体系的基础 它应就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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