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WTO 规则下中小企业的制度创新(1)摘要加入了,中国的中小企业应该主动调整自己的产业结构,产品和服务的结构,退出没有竞争优势或无望获得竞争优势的产业、产品和服务的生产,进入并加强有竞争优势或有望获得竞争优势的产业、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寻找市场的空间也是一条光明之路,我国的中小企业能否抓住加入所提供的机遇,经受住挑战,还取决于能否对自身作必要的改革。首先是产权制度改革。其次是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改革,我国的中小企业五花八门,在管理制度上也各有各的问题。为适应加入后与国外企业的交往,中小企业应吸收国外企业的经验改革自己,按市场经济的共同规则运作,去除各种违规经营的行为,如违背合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2、等,这些行为最后将会受到惩罚。中小企业还必须提高企业自身的素质。中小企业也必须培养管理创新能力。加入世贸组织,将对我国几乎所有的领域产生正反两方面不同程度的影响。然而,这些影响中最根本的,体现在我国现行政策环境和管理体制方面。如果说对具体产业的影响是一时一事,那么,对制度上的影响将更为深刻、更有决定意义。因此,做好制度方面的调整和准备,是做好其他一切方面准备的基础。只有完成全面的体制创新和转型,才能使具体产业的调整、提高和与国际接轨有制度的保障。中国的中小企业能否发挥其优势,规避其劣势,能否抓住和利用机遇,能否顶得住挑战,并在挑战中获胜?需要指出的是,加入了,中国的中小企业应该主动调整自己的产
3、业结构,产品和服务的结构,退出没有竞争优势或无望获得竞争优势的产业、产品和服务的生产,进入并加强有竞争优势或有望获得竞争优势的产业、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例如,中国有许多规模很小的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其中大多没有也无望有竞争优势,它们应该及早退出汽车整车制造,改为生产汽车零部件,为大的汽车整车制造企业配套,或者改为汽车修理厂,甚至改生产其他产品。又如,虽然加入给中国服装业的出口增加了机会,但在国际市场上服装的竞争很激烈,我国的服装企业大多是中小企业,其中不少企业的服装在出口时用的是其他国家的著名品牌,在利益上受到许多损失,它们必须寻找自己在国际市场上的恰当位置,创造自己的品牌,生产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
4、,在产品的结构上尽量不与外国更有竞争力的企业碰撞。产业结构、产品和服务结构的调整,是加入后中国中小企业为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所必须做的重要任务。寻找市场的空间也是一条光明之路,加入,会有大量的外国企业、外国的产品和服务进入中国市场,中国的市场的空间还是很大很大的。没有一个外国大企业可以在某个产品和某种服务上独家垄断中国的市场。市场会有许多空间或空隙。中国的中小企业应发挥其灵活、分布广、经营成本低、投资少等特点,寻找空隙发展自己。我国的中小企业能否抓住加入所提供的机遇,经受住挑战,还取决于能否对自身作必要的改革。首先是产权制度改革。中小企业仍有不少是国有企业,这些企业除少数公益性的、自然垄断性的外
5、,都将逐渐从国有属性中退出。我国的中小企业大多是私人企业。这些企业的产权一般是明晰的,这是这些企业具有巨大活力的原因之一。但其中许多企业的发展也受到了产权制度和企业制度不规范的约束。应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 、 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改组,建立规范的产权制度和企业制度,此外,为应对加入后的新形势,一些中小企业有条件的应进一步发展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其次是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改革,我国的中小企业五花八门,在管理制度上也各有各的问题。国有中小企业实行的是国有企业的一套管理制度,它们中的绝大多数将随着转为非国有后在管理制度上作大的改革。不少集体所有制的中小企业模仿国有企业那套管理制度,也应结合产权
6、制度改革作相应的改革。不少私人的中小企业实行的是家族管理,家族企业中的长辈或家族的主要成员往往是企业的领导人,决策权集中于他们。家族管理对一些中小企业有其适合的一面,因为家族成员间一般彼此信任,不易发生内部人控制,决策快,经营成本低。但家族管理也有缺陷,如果家族成员间发生利益冲突,企业就办不好,甚至瓦解。同时,在企业变大后,一些家族成员受到其教育水平、管理能力的限制,往往无力管理企业,发生决策错误。因此家族管理对有些中小企业来说已不能适应其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现代企业制度来改革其管理。为适应加入后与国外企业的交往,中小企业应吸收国外企业的经验改革自己,按市场经济的共同规则运作
7、,去除各种违规经营的行为,如违背合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这些行为最后将会受到惩罚。中小企业必须懂得的规则,不要作违反规则的事,同时应懂得利用这些规则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小企业还必须提高企业自身的素质。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企业人员的文化知识和科技知识水平,从而提高管理者的管理能力,提高职工的技术熟练水平,加速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通过技术创新,改变技术设备落后的现状,增强企业开发新产品的能力,以期熟练地驾驭市场。中小企业也必须培养管理创新能力。管理创新应包括人事管理、营销管理、组织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创新。企业可以通过这些方面的创新,提高管理透明度,健全民主管理渠道,创造一个充分发挥职工
8、潜能、调动个人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工作环境;也可以根据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企业管理方式、经营手段,有效地抵制市场风险,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为应对加入后面临的激烈的竞争形势,对中小企业来说,单靠其自身的努力是不够的,政府也应对它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应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的法律保护体系。虽然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已经有目共睹,但至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出台一部确定中小企业地位,保护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应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为此,我们可以借鉴外国的做法:立法保护。美国和日本分别于年和年制定了中小企业法或中小企业基本法 ,以确定中小企业的社会地位、发展方向和保护原则。随后,以基本法为基础,构造了一套较
9、完整的保护中小企业的法律体系,明确中小企业的责任权力,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如美国先后制定了中小企业经济政策法、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制度法、中小企业投资奖励法、中小企业资本形成法、公正平等法等等法律法规。日本也形成了诸如投资法、技术革新促进法、现代化促进法等十多种法律文件。设立专门机构。有了保护和规范中小企业的立法,更为重要的是保证贯彻落实。为此,各国政府都设立了相应的机构,如美国于年正式成立了中小企业管理局,统一管理地方的中小企业并负责其融资;日本于年在通产省设立中小企业厅,作为政府直接管理中小企业的最高机构,并设立专门的融资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随着我国改革的推进,在中小企业逐步做到产权明晰、政企分开的基础上,将有关部门涉及中小企业的管理职能进行归并,成立具有综合协调能力的中小企业管理局(或称委员会)是非常必要的。(作者:3COME 未知本文来源于爬虫自动抓取,如有侵犯权益请联系 service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