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88 年清史研究概况(1)一九八八年的清史研究,颇富特色。其特点有三:首先,在课题的选择上,除传统课题外,亦有新的课题研究出现,如文化史和社会生活史、饮食文化之等。其次,在研究的深度与广度上,亦有新的进展与突破。再次,在研究的领域上,亦有新的拓展。因此,就某种意义上讲,这是清史研究工作“调整、充实、提高、开拓、进取”的一年,虽然,就“开拓、进取”而言,步伐还不大,有的甚至还于“萌生”状态,但毕竟为新的起步,露出了希望的端倪。该年,清史研究方面较重的学术活动有:八月,征辽宁省兴城市召开的“兴城国际袁崇焕学术讨论会” ,与会者中外学者、专家四十五人,提交论文二十余篇。出版的学术论著则有:陈支平
2、著清代赋役制度演变新探 ;铁玉钦、王佩环、姜相顺、佟悦等编著的盛京皇宫 ;戴震研究会编戴震学术思想论稿 ;张玉兴选注清代东北流人诗选注 ;王戎笙编台港清史研究文摘 ;洪焕椿编纂明清苏州农村经济资料 。此外,列有专章论述清史的研究著作亦有:孙晓著中国婚姻小史 ,阎崇年等编中国历代都城宫苑 。工具书与译著有:吴枫主编续修四库全书提要;赵展译、罗丽达校尼山萨满传 ;刘淼辑译徽州社会经济史研究译文集等。见诸报刊的清史研究论文,则达五百篇之多。下面,将清史若干重要问题的研究进展和概况,介绍如下。一、政治史研究。这方面论文的数量较之经济史而言,相对较少;其研究课题,也多限于一些传统题目。明末清初史研究方面
3、。南明史研究仍是热门课题。李三谋顺治初年鲁王“监国”政权在浙江失败的内因一文指出,鲁王受封于兖州,只徒食禄,而未曾从政,也未预军旅之事,对治国安邦之务十分生疏。在此乱世猝然让其主政,甚为有适。至于监国的文武百官更不图报国奋进,只求享乐,并谋及后世子孙,贪得无厌。总之,鲁王监国政权,政令不行,臣无一志,军各自卫,一盘散沙,终未能举大事,故有监国之名,无监国之实。这就是说,监国是外有强悍清兵攻杀,而内部又分崩离析,向我肢解,终于败亡。清代的引见制度,既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清代皇帝控制用人权的重要手段之一。黄十庆清代的引见制度认为,引见在一定程度上有考察高级官的作用,也有明显的激励官员的作
4、用。时清代的侍卫制度,常江则认为,这一制度为巩固清王朝统治,在政治、军事等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其一,维护了“首崇满洲”的特权;其二,在储存人材方面的作用;其二,有巩固边疆地区统治的作用;其四,加强了君主专制统治。 。对清代的生监制度,王跃生清代生监的社会功能初探一文队为,清代生监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阶层,遭遇曲折,但他们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下层渗透,控制民间权力;并利用自己的才识对官僚政治施加影响。二、经济史研究。这方面论文数量最多,许多传统研究课题的论文,在深度与广度上,则有新的开拓。土地所有制与赋税制度。林甘泉中国封建土地制度史前言一文,从宏观的高度,分析了整个古代土地所有制的演变过程。他认为,
5、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自耕农土地所有制这三种封建土地所有制基本形式的消长和变化,反映出阶段性。从战国到西晋是第一阶段,十六国到隋唐是第二阶段,宋辽金元是第三阶段,明清是第四阶段。在四阶段中,土地经营方式、产品分配方式及直接生产者的身份地位都有相应变化。在租佃形态研究方面,李英华对清代二地主的来源、特点进行了论析, 明清时期的二地主浅析一文认为,土地所有权的分割为田面、田骨两部分,是产生的直接原因。它的作用是消极的,增强了地主经济、加重了佃农负担、阻碍了农业资本主义化,因此,二地主实则为封建剥削者。张研清初佃农浅沦指出,在清初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佃农经济中,都出现了一种奇特现象:部
6、分佃农获得了,或部分获得了实际上的土地所有权。随此而来,在主佃关系方面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超经济强制削弱;佃农地位提高;主佃关系向着纯纳租关系发展。对清代的赋役制度,刘志伟明清珠江三角洲地区里甲制中“户”的衍变指出,明代的里甲制在珠江三角洲及其它许多地区,不但保留下来,且人们在纳税、土地登记时,均用里甲系统中的“户”作为自己的户籍。刘志伟明清珠江三角洲地区里甲制中“户”的衍变指出,图甲制中“户” ,类似今日银行帐户的登记单位。而对“户”拥有支配权并在其中承担纳税责任的,则是一定的社会群体及其成员。陈玉峰则论述了清代东北粮庄的破坏和丈放。其皇庄土地破坏途径一是被盗卖,二是“隐占” ,三是被侵吞,四
7、为佃户抗租斗争。从而使粮庄土地所有权不断从皇室之手,经“非法”转入民间,并导致丈放。 。农业生产与经济。李三谋清代北方农地利用的特点一文,探讨了清代北方农地利用的特点,指出清代北方佃农常有被田主撤佃夺耕的危险,往往不愿改良土地,且以广种多佃为宗旨,结果土地变得日益贫瘠。从一定意义上说,广种薄收也是佃农与田主进行经济斗争的一种形式。它破坏了地主的生产资料,减少了其土地收入,故清朝官员主张全面推广“区田法” ,以期精耕细作,水肥并进,节用土地,在此状况下,北方不少地主往往改变旧的剥削方式,雇募劳力直接经营农业生产。此外,北方地土欲求得生存,不得不多地干涉佃农的生产。为不误农时,争取丰产,田主常常要
8、自备耕牛、种籽、农具租借给佃户,使其有能力耕耘浇灌壅肥,有的还为佃农备置住房,以求完全控制佃户的生产活动。在清代农垦史研究方面,齐清顺试论清代新疆兵屯的发展和演变一文,通过论述清代新疆兵屯的发展和演变,认为兵屯有组织易、见效快、可随时增减等优点,起到了“足食”作用,带动了整个新疆农业的发展。然因其生产方式落后、生产成本过高,时间一久,经济上走入死胡同而民屯则可解决此问题。兵屯向民屯演变则有兵屯土地发展为民屯土地、兵屯士兵逐渐演变为屯田农民这两种方式。清前期统治者对粮食的得当调剂是盛世的重要物质基础之一,对此,吴慧、葛贤惠在清前期的粮食调剂一文中指出,粜仓米,截漕粮,置常平,便商贩,禁遏余,开海运,顺粮价,戒囤积,则是其主要举措,在粮食这一重关国计民生的最要商品上,国家发挥了它最大可能的调节作用。对米价问题,陈支平探讨了清前期福建的非正常米价,并得出结论:自顺治至乾隆年间,福建的粮食价格经历了一个高低高的发展过程。而从清前期粮价的非正常趋势和季节性变动看,福建的粮食供应是十分紧张的。 。(作者:3COME 未知本文来源于爬虫自动抓取,如有侵犯权益请联系 service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