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所工作管理考核制度为增强全所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形成依法管理、依法监督、照章办事、秉公执法的风气,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严格、公正廉洁、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工商队伍,便于干部职工在规范自身言行,树立自身形象时有章可循,结合本所实际,制定以下项工作管理考核制度:1推行首问责任制。全所干部职工对群众来访办事不管问到谁,不属于自己主管的要讲明、讲清,指明所属经办人;属于自己主办的马上就办,必须做到:“笑脸相迎、热情接待、一声问候、一声请坐、一杯热茶、一声就办、一次办清”。对服务态度不端正,生、冷、硬、推。不按以上规定办事一次者,扣除绩效工资 3050 元。因服务态度不好出现群众告状一次者,
2、扣除绩效工资 200 元;严重损害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执法形象的,扣除绩效工资 500 元,并报县局备案,予以过错追究。2、严禁工作时间不务正业,上网聊天、炒股、看电影、玩游戏等,不得聚集在一块聊天,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严禁在办公期间窜岗、闲游胡逛、办理闲杂事务或传闲话、打牌,严禁不遵守上下班制度,擅离职守,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 50 元,必须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相关工作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时效内办结。经多次教育不改者,按照或参照公务员法和干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3、加强营业执照的管理。营业执照办理必须严格按照一审一核制度,能当场办理的打印出来后立即发放经营户,不能当场办理的打印出来后交各片区巡查
3、组将营业执照发放经营户,办好交接手续,坚决杜绝营业执照管理混乱、责任不明、时间不分的作法。否则,发现一户将以岗位责任扣罚绩效工资 50 元。4、按照县局和工商所规定的时间要求报送各类报表、月工作小结,巡查专项小结等材料,每月 24 日前将上月会费和开支票据报县局财会股,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依照财务管理规定严格遵照执行,因不按时上报影响全所工作的,对责任人扣罚绩效工资 100 元。5、巡查组外出巡查和休息日必须在办公室门上张贴预约电话号码和预约时间,外出巡查要在考勤表上签到注明。6、年内各巡查组每月办理一般程序案件指导数不得少于 1 起,简易程序案件指导数不得少于 3起,办案时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
4、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县局授予的相关权限进行。审结案时间不得超过 30 天,否则,酌情扣罚办案人员绩效工资。对查办案件中存在不按规定书写、语句不通、随意更改文书、文书无价值的,对办案人员每个案件扣罚绩效工资 50 元。完成当月办案指导数后,对当月超任务结案的一般程序处罚 1000元以下的办案人员给予办案补助 50 元;1000 元以上的给予办案补助 100 元;以此类推。严禁大案办小案,违反县局行政执法办案相关规定,只要查证属实,每案扣罚绩效工资 100 元。如年底未完成一般程序指导数者,每个片区巡查组差一个一般程序扣罚绩效工资 200 元,差一个简易程序扣罚绩效工资 50 元。 7、对职
5、能不到位、行政执法不作为的,对该管辖区域的巡查人员依照县局巡查考核细则当月扣罚绩效工资 100 元,县局通报的每通报一户当月扣罚绩效工资 200 元。8、巡查区域内有照率和亮照经营率必须达到 98%,流通领域食品易票通,农资台账的建立必须达到10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绩效工资 100 元。建立不规范又不处理的发现一户扣绩效工资 50 元。无照经营的经营户,巡查组人员不及时查处,督查查证属实后,按“二塘工商所市场巡查工作一级督查制度”处理。 9、着装必须保持端庄严肃。违反着装规定一次的,扣罚绩效工资 50 元。10、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若有一次不廉洁行为发生,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内
6、不得评优、评先,公务员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11、全所干部职工必须保持室内外卫生,禁止工作人员在办公场所乱丢垃圾和烟蒂。违者一次扣罚 10 元。12、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午餐时饮酒坚决不准上岗,饮酒上岗一次,当月予以待岗。工作期间或八小时以外饮酒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同时本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13、干部职工必须依照县工商局和工商所制定的各项规定和执法程序履行职责,人尽其岗,岗尽其职,遵章守纪,规范言行。14、对工作勤奋、任劳任怨、尽职尽责、职能到位、成绩显著的干部职工,经所务会议认可,给予 5001000 元的奖励,年度考核优先考虑。 15、新闻稿件刊登奖励办法:年内每人必须有一篇新闻稿件见报。在县报刊登稿件 500字以上的奖励 50 元,400 字以上的奖励 40 元,300 字以上的奖励 30 元,200 字以上的奖励 10 元。图片新闻奖 20 元。省报发表一篇以文字多少对照市报奖励数额加一倍。年内无稿件刊登扣除责任奖 50 元。 以上考核制度,随着上级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有相对抵触的条款随之废止,不适应的将加以修改,并请干部在执行中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