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厅管理规定展示厅是反映和展示公司基本概况和实力的场所,更是与客户进行有效交流的窗口。为了确保展示厅的基本功能和样品的安全,保证展示厅的整洁、有序,规范展示厅的使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1. 展示厅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责;2. 进入展示厅的人员需事先向*提出口头申请,并在展示厅出入登记中如实登记,离开时及时登记离开时间并保持进入展示厅时的原貌;3. 展示厅样品借用规定:1) 展示厅所有样品,原则上不得赠送客户;2) 如果在展示过程中因客户要求,确需借用样品,应向公司领导办理批准样品借用手续。使用后及时归还并办理归还登记;3) 产品开发人员因工作要求,可不经登记进入展示厅使用相关样品,使用后应及时放回原处。确需带出展示厅的样品,同样需办理样品借用登记;4) 样品借用完毕后,需及时放回原处,且保持样品的整洁;5) 如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违者予以警告记录。造成样品的破损、遗失则按样品原价的双倍赔偿;6) 使用完毕离开展示厅的人员应及时关闭电源、门窗等,否则,其应负实际的损耗费,并处罚人民币 10 元;7) 展示厅钥匙:*、保洁工各一套。上述规定,员工务必遵照执行,违者按相应规定处理。*有限公司XX 年 01 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