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局市场巡查办法根据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所市场巡查的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巡查办法。一、 市场巡查原则、方法:市场巡查实行巡查到位、重点监控、规范管理、快速反应的巡查原则,采用网格式管理方法,即将分局所辖区域根据市场主体户数及地域划分为若干网格,责任到人,确保监管到位。二、 市场巡查主要内容:1、 各类市场主体是否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2、 投资人出资是否到位;3、 是否按规定悬挂携带营业执照,有无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营业执照等违法行为;4、 各类市场主体使用的字号、印章是否符合规定;5、 是否按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6、 发布的户外广告、店堂广告
2、、印刷品广告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7、 有无经营违禁商品、过期腐烂变质商品、封建迷信品等;8、 有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等违法行为;9、 有无欺行霸市、哄抬物价、掺杂使假、缺斤少两等违法行为;10、 合同是否履行,有无欺诈行为;11、 是否建立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等商品准入制度;12、 是否对消费者的合理投诉及时认真处理和按规定赔偿;13、 市场开办者是否履行服务管理职责;14、 是否依法缴纳工商行政管理费;15、 其他应当巡查的内容。三、 市场巡查基本要求:1、 巡查人员不少于二人,着工商制服。开展市场巡查时,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3、2、 巡查人员必须做到巡查内容清楚、巡查程序清楚、巡查文书清楚,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清楚、责任追究清楚,严格按照市局实施办法开展巡查活动。3、 巡查中发现轻微的违规行为,可以实施预警警示。巡查中发现情节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 不准酒后巡查,不准利用市场巡查谋取私利,市场巡查工作中,不准从事违纪活动。在没有违法线索、涉嫌违法行为或上级没有要求的情况下,巡查人员不得查阅巡查对象的帐簿笔记。5、 巡查人员必须按照市局实施办法要求,严格按照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巡查周期开展巡查活动。对企业的巡查周期最长不超过半年,个体工商户的巡查周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商品
4、交易市场的巡查周期最长不超过 10 天,商品交易市场可以采取整体巡查和个别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四、 市场巡查工作流程:1、 制订巡查计划:明确巡查内容、明确巡查对象、明确巡查路线。2、 开展巡查工作:着工商制服,持有效执法证件,携带市场巡查包按计划开展巡查。3、 巡查登记:被检查对象的基本资料、检查结果,被检查人意见、检查人意见登载于市场巡查记录,市场巡查记录当场填写。4、 巡查审核:市场科长根据检查结果和检查人员意见进行审核,并于 2 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5、 资料扫描:将市场巡查记录和市场巡查预警书的资料输入微机,同时将市场巡查记录归入市场巡查档案,将市场巡查预警书归入企业经济户口。6、 总结工作:市场科要以两周为一周期对巡查工作进行分析,确定下一周期巡查重点,搞好总结分析工作。五、 市场巡查违法的处理:1、 巡查中发现轻微的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实施预警警示。2、 巡查中发现情节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构成立案的应立案查处。3、 对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六、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