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树立创新发展理念是推动世界经济繁荣稳定作出的重大选择全球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呈现出全球化、多极化、数字化、新工业化等发展态势,正在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国家力量对比,奠定新的全球竞争格局。创新驱动成为许多国家谋求竞争优势的核心战略。全国上下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创新成就。研发投入大幅提升,投入结构不断优化,投入效益和效率双提升;一批重大科技成果相继问世,原创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成果涌现,满足国家重大需求的战略高技术研究取得重大进展;创新体系建设成效显著,自主创新基础条件不断完善,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增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原始创新能力逐步提高,为建设创新型国家
2、提供了有力支撑。一、 树立创新发展理念是推动世界经济繁荣稳定作出的重大选择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繁荣也需要中国;创新是从根本上打开增长之锁的钥匙;世界经济复苏缓慢,目前正处于新旧增长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上一轮产业革命的动能逐渐消退,新的增长动能正在孕育;只有建设创新型世界经济,才能让世界经济重获强劲增长动能。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深层次影响持续显现,世界经济复苏艰难曲折,全球贸易增速连续多年低于世界经济增速,跨国投资尚未恢复到危机前水平,新的增长动力尚未形成,潜在增长率不升反降,不确定因素较多。在此期间,我国经济仍然保持高速或中高速增长,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保持在30以上,为
3、稳定世界经济作出了重大贡献,成为带动全球经济复苏和向好发展的关键力量。随着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际社会希望我国在引领带动全球经济增长、保持世界长期繁荣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我国积极参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共同行动,大力发展新能源,水电、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迅速跃居世界首位,为全球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形成了世界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我国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推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有利于探索形成新的增长动力,为世界经济复苏和长期繁荣提供中国方案,作出更多中国贡献,让全球分享中国高质量发展的红利。二、 实施重大
4、科技项目和工程,实现重点跨越在关系国家安全和长远发展的重点领域,部署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面向2020年,继续加快实施已部署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聚焦目标、突出重点,攻克高端通用芯片、高档数控机床、集成电路装备、宽带移动通信、油气田、核电站、水污染治理、转基因生物新品种、新药创制、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的关键核心技术,形成若干战略性技术和战略性产品,培育新兴产业。面向2030年,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尽快启动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重大项目,在量子通信、信息网络、智能制造和机器人、深空深海探测、重点新材料和新能源、脑科学、健康医疗等领域,充分论证,把准方向,明确重点,再部署一批体现国家战略意图的重大科技项
5、目和工程。面向2020年的重大专项与面向2030年的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形成梯次接续的系统布局,并根据国际科技发展的新进展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及时进行滚动调整和优化。要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集中力量,协同攻关,持久发力,久久为功,加快突破重大核心技术,开发重大战略性产品,在国家战略优先领域率先实现跨越。三、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从体制改革、环境营造、资源投入、扩大开放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一)改革创新治理体系顺应创新主体多元、活动多样、路径多变的新趋势,推动政府管理创新,形成多元参与、协同高效的创新治理格局。构建国家科技管理基础制度。再
6、造科技计划管理体系,改进和优化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流程,建设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构建覆盖全过程的监督和评估制度。完善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建立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开放共享制度,推动科技资源向各类创新主体开放。建立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引导各地树立创新发展导向。(二)多渠道增加创新投入切实加大对基础性、战略性和公益性研究稳定支持力度,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激励企业研发的普惠性政策,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投入主体。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适合科技创业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拓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创新的功能,积极发展天使投
7、资,壮大创业投资规模,运用互联网金融支持创新。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中小企业创新、新兴产业培育等方面基金的作用,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创新。(三)全方位推进开放创新抓住全球创新资源加速流动和我国经济地位上升的历史机遇,提高我国全球配置创新资源能力。支持企业面向全球布局创新网络,鼓励建立海外研发中心,按照国际规则并购、合资、参股国外创新型企业和研发机构,提高海外知识产权运营能力。以卫星、高铁、核能、超级计算机等为重点,推动我国先进技术和装备走出去。鼓励外商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支持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研发中心,实现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深入参与全球科技创新治理,主动设置全球
8、性创新议题,积极参与重大国际科技合作规则制定,共同应对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环境污染、气候变化以及公共卫生等全球性挑战。丰富和深化创新对话,围绕落实构想和亚太互联互通蓝图,合作建设面向沿线国家的科技创新基地。积极参与和主导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工程,提高国家科技计划对外开放水平。(四)完善突出创新导向的评价制度根据不同创新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建立健全科学分类的创新评价制度体系。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分类评价,实施绩效评价,把技术转移和科研成果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纳入评价指标,将评价结果作为财政科技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完善人才评价制度,进一步改革完善职称评审制度,增加用人单位评价自主权。推行第三方评价,探索建立政
9、府、社会组织、公众等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拓展社会化、专业化、国际化评价渠道。改革国家科技奖励制度,优化结构、减少数量、提高质量,逐步由申报制改为提名制,强化对人的激励。发展具有品牌和公信力的社会奖项。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逐步探索将反映创新活动的研发支出纳入投资统计,反映无形资产对经济的贡献,突出创新活动的投入和成效。改革完善国有企业评价机制,把研发投入和创新绩效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五)实施知识产权、标准、质量和品牌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引导支持市场主体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以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为
10、纽带,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增强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化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健全防止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审查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国际调查和海外维权机制。提升中国标准水平。强化基础通用标准研制,健全技术创新、专利保护与标准化互动支撑机制,及时将先进技术转化为标准。推动我国产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强化强制性标准制定与实施,形成支撑产业升级的标准群,全面提高行业技术标准和产业准入水平。支持我国企业、联盟和社团参与或主导国际标准研制,推动我国优势技术与标准成为国际标准。推动质量强国和中国品牌建设。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
11、、质量水平一流的优势企业和产业集群。制定品牌评价国际标准,建立国际互认的品牌评价体系,推动中国优质品牌国际化。(六)培育创新友好的社会环境健全保护创新的法治环境。加快创新薄弱环节和领域的立法进程,修改不符合创新导向的法规文件,废除制约创新的制度规定,构建综合配套精细化的法治保障体系。培育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加快突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强化需求侧创新政策的引导作用,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政府采购制度,利用首台套订购、普惠性财税和保险等政策手段,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扩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空间。推进要素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改革,强化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刚性约束,提高科技和人才等创新要素在产品价格中
12、的权重,让善于创新者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营造崇尚创新的文化环境。大力宣传广大科技工作者爱国奉献、勇攀高峰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造、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推动创新成为民族精神的重要内涵。倡导百家争鸣、尊重科学家个性的学术文化,增强敢为人先、勇于冒尖、大胆质疑的创新自信。重视科研试错探索价值,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营造宽松的科研氛围,保障科技人员的学术自由。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恪守学术道德,坚守社会责任。加强科学教育,丰富科学教育教学内容和形式,激发青少年的科技兴趣。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在全社会塑造科学理性精神。四、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13、基本原则紧扣发展。坚持问题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明确我国创新发展的主攻方向,在关键领域尽快实现突破,力争形成更多竞争优势。深化改革。坚持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同步发力,强化科技与经济对接,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科技创新规律,破除一切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构建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环境。强化激励。坚持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落实以人为本,尊重创新创造的价值,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汇聚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人才队伍。扩大开放。坚持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最大限度用好全球创新资源,全面提升我国在全球创新格局中
14、的位势,力争成为若干重要领域的引领者和重要规则制定的参与者。五、 创新驱动县域社会事业发展服务公共事业发展。围绕重大疾病、传染病、慢性病和地方病防控,人口老龄化应对等人口健康重大科技问题,推动疾病防治技术在县域普及。加快物联网、智能设备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县域生产生活全面深度融合,发展在线课堂、互联网医院等,促进城市与县、乡、村三级医疗资源信息共享。推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其协同网络服务向县域延伸。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促进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创新应用,推动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协同发展。围绕土壤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在县域推广应用绿色技术成果,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
15、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改厕技术推广和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建设美丽乡村。促进清洁能源、绿色建材、综合节能等技术在县域应用,推动减污与降碳协同增效。加大信息技术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运用,提升县域生态环境管理效能。加大科学普及力度。加强县域科技创新(操作)室、科普活动站(室、中心)、科技图书室等基层科普基地建设,提升使用效能。推进青少年科学工作室、中小学科普实验室等建设,提升中小学科普教育质量。建立科技下乡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县级学会、企业科协和科技社团的纽带作用,扶持一批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学校(分校),深入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就业创业、技
16、术推广、成果转化培训和农村科普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助力社会治理创新。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5G、区块链等技术的创新应用,推动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拓展社会治理场景应用。强化科技为民惠民。鼓励有条件的县域构建集管理、资源和服务于一体的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平台,缓解教育和医疗城乡资源分布不均、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面向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和典型应用示范,加强数字技术在基层治理中的应用。科技助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大农村厕所改造升级支持力度,研发寒旱地区免水冲、微水冲等厕所改造关键技术,开发轻简化、无害化卫厕改造及粪污处理装备与产品。针对农村畜禽粪污、秸秆污染严重,生
17、活废弃物集中处理难等问题,开展农村固体有机废弃物智能复配和协同高效资源化利用技术与智能化装备研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县域群众科学素质。把县域科学普及摆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鼓励县域依托科技活动周、全民科普日、科技列车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加大科学普及力度,宣传科学知识,加快提升县域群众科学素质,服务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六、 强化金融创新的功能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培育壮大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提高信贷支持创新的灵活性和便利性,形成各类金融工具协同支持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一)壮大创业投资规模研究制定天使投资相关法规。按照税制改革的方向与要求,对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
18、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投资,统筹研究相关税收支持政策。研究扩大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适当放宽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限制,并在试点基础上将享受投资抵扣政策的创业投资企业范围扩大到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结合国有企业改革设立国有资本创业投资基金,完善国有创投机构激励约束机制。按照市场化原则研究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发展。完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规定,有效利用境外资本投向创新领域。研究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相关政策。(二)强化资本市场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加快创业板市场改革,健全适合
19、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的制度安排,扩大服务实体经济覆盖面,强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融资、并购、交易等功能,规范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加强不同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发挥沪深交易所股权质押融资机制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项目收益债,募集资金用于加大创新投入。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服务创新的互联网金融。(三)拓宽技术创新的间接融资渠道完善商业银行相关法律。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试点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方式,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实现投
20、贷联动。政策性银行在有关部门及监管机构的指导下,加快业务范围内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创新活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稳步发展民营银行,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监管制度,支持面向中小企业创新需求的金融产品创新。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加快发展科技保险,推进专利保险试点。七、 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强化尊重知识、尊重创新,充分体现智力劳动价值的分配导向,让科技人员在创新活动中得到合理回报,通过成果应用体现创新价值,通过成果转化创造财富。(一)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不断总结试点经验,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防
21、、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下放给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科技成果在境内的使用、处置不再审批或备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二)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完善职务发明制度,推动修订专利法、公司法等相关内容,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提高骨干团队、主要发明人受益比例。完善奖励报酬制度,健全职务发明的争议仲裁和法律救济制度。修订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中,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
22、配,对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可以从现行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50%。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对职务发明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奖励,计入当年单位工资总额,不作为工资总额基数。(三)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对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对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的限制。建立促进国有企业创新的激励制度,对在创新中作出重要贡献的技术人员实施股权和分红权激励。积极总结试点经验,抓紧确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和标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股权奖励收入时,原则上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结合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研究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创新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