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龙泉市教师中高级职务聘任管理参考办法(试行)第一条 市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聘任实行“六年一周期,一年一聘任” 。六年作为一个工作周期,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每一年进行中高级职务聘任考核,根据考核成绩第二年实行聘任,聘任与职务工资挂钩。各学校(单位)应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和工作需要,在上级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限额内,每年聘任具有相应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担任相应职务。第二条 聘任中高级职务,在认真履行职务规定的职责要求的同时,对岗位职责提出以下具体要求:(一)履行高级教师职务(含小学挂靠中学高级 )的具体要求:1、政治合格,遵守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2、承担规定的教学工作或组织安排的
2、其它工作,满工作量(参照龙教0550 号文件) ;3、教育思想端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教育教学工作实绩较好,所任教任何一个班级学科教学成绩标准分原则上要不低于该班级各学科标准分的平均值,若低于各学科标准分平均值 0.4 以上,且低于该学科同类学校(城区、乡镇、村校、高中同类班级) 同学科教师平均分 8 分(或标准分 0.4)以上,以及提高分(等于当年任教班级标准分减上年任教班级标准分,起始学科的统一取 0)为负者,其高级职称年度聘任考核为不合格,第二年将低聘任用一年,第二年成绩进步不低于该班级各学科标准分平均值 0.4,或不低于该学科同类学校(城区、乡镇
3、、村校、高中同类班级 )同学科教师平均分 8 分(或标准分 0.4),或提高分( 等于当年任教班级标准分减上年任教班级标准分,起始学科的统一取 0)为正者 ,第三年则恢复聘用高级职务,后以此类推。无质量监控成绩学科,由各校参照本学科教学竞赛或比武成绩,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考核标准;4、任期内(六年)主持或参与完成 1 项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5、任期内(六年)完成三篇教育教学论文、教育教学案例、实验报告、调查报告等,并在县(市、区)级及以上报刊上发表或获奖。或完成一部教育论著;6、每学年至少培养、指导 1 名及以上中初级青年教师(包括指导班主任搞好班集体建设或者承担和组织一个教研组、
4、年级组、教科室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受其培养指导的教师在思想理论水平,教育教学业务能力等方面有明显的提高和进步;7、每学期开示范课、观摩课 1 节(次) ,每学年至少在校级(聘任为小学挂靠中学高级教师者须在县级)及以上范围作一次有较高水平的专题讲座;8、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12 节,课后能作出教学情况评估,并进行点评;9、任期内(六年)必须至少担任班主任工作三年或承担政教、团队、心理咨询、 值周、住校生管理、卫生监督等德育工作三年;10、非教学人员,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制定相应考核标准。(二)履行中级教师职务的具体要求:1、政治合格,遵守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2、承担规定的教学工作,满工作量
5、;3、 、教育思想端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教育教学工作实绩较好,所任教任何一个班级学科教学成绩标准分原则上要不低于该班级各学科标准分的平均值,若低于各学科标准分平均值 0.4 以上,且低于该学科同类学校(城区、乡镇、村校、高中同类班级) 同学科教师平均分 8 分(或标准分 0.4)以上,以及提高分(等于当年任教班级标准分减上年任教班级标准分,起始学科的统一取 0)为负者,其中级职称年度聘任考核为不合格,第二年将低聘任用一年,第二年成绩进步不低于该班级各学科标准分平均值 0.4,或不低于该学科同类学校(城区、乡镇、村校、高中同类班级 )同学科教师平均分 8
6、 分(或标准分 0.4),或提高分( 等于当年任教班级标准分减上年任教班级标准分,起始学科的统一取 0)为正者 ,第三年则恢复聘用中级职务,后以此类推。无质量监控成绩学科,由各校参照本学科教学竞赛或比武成绩,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考核标准;4、任期内(六年)至少培养、指导一名及以上初级教师(包括指导师范院校一名以上实习生) ,所培养对象的教育教学能力有较为明显提高;5、任期内(六年)必须至少担任班主任工作三年或承担政教、团队、心理咨询、 值周、住校生管理、卫生监督等德育工作三年;能组织、辅导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至少能辅导好一个兴趣小组;6、每学期开设研究课、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或教育教
7、学讲座不少于 1 节(次) ;7、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12 节,并写出评课意见,参加课后评议;8、任期内(六年)完成三篇教育教学论文、教育教学案例、实验报告、调查报告等,并在县(市、区)级及以上报刊上发表或获奖。或完成一部教育论著;9、非教学人员,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制定相应考核标准。第三条 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当年聘任考核不作以上要求:、55 周岁以上的男教职工和 50 周岁以上的女教职工;、经县级及以上医院确诊,患恶性病、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以及因病住院累计 3 个月以上等教职工;、新学年有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经组织批准脱产学习进修的教职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
8、定的。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聘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或教育行政机关安排并造成不良后果和一学期累计旷工情节严重者;(2) 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其他违规搞有偿家教( 或在职教师参与节假日文化补习班的教学和管理)影响恶劣等有悖师德形象,且情节严重者;(3)严重违反师德、生活作风败坏,参与赌博经公安机关查实,以及因失职、渎职或违反法纪而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其它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处理者。第五条 为了均衡城乡教育,加大支援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力度,今后在职评这项工作中,政策将尽量向农村学校倾斜,适当提高农村学校中高级教师职务的结构比例,农村非岗位指标内晋升
9、的教师取得职务任职资格后必须继续在农村学校服务五年以上,若在服务期内考(调)进城,其职务将不予聘任,待服务期满后再予聘任。第六条 各校参考本聘任管理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建立一套符合本校特点的,科学规范的聘任考核办法,把聘任考核与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起来。要强化考核,促进教师更好地履行所聘职务的岗位职责。要认真考核教师的师德表现、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对不能完成规定职责任务的,或有以上一票否决情形之一者,应将聘任考核定为不合格。凡聘任考核不合格的,应予以低聘或情节严重的可以解聘,扣减相应待遇工资( 档案工资不变)。第七条 建立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聘任管理情况检查制度。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到各校进行检查,并将学校聘任管理工作列入学校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各校在搞好聘任管理的同时,要完善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每年将聘任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及拟聘任( 低聘或不聘任) 名单及、扣减相应待遇工资人员名单等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备案。第八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由龙泉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二 00 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