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局监控中心运转处理程序 一、局监控中心是所辖区域煤矿平安监控系统的直截了当收理部门,负责对全旗所有煤矿平安监控系统异常情况的监管,制定煤矿平安监控系统使用治理暂行方法。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认真值守,及时查询工作面瓦斯浓度、局扇开停状态和设备馈断电等情况; 二、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觉察瓦斯超限报警,网络通讯中断,或出现无记录、主扇停风、馈断电异常等信息时,必须立即下达质询指令,如查证属实,催促矿井采取措施,同时将处理结果向上级监控中心及时跟踪上传并备案,并将情况及时汇报局领导。 三、值班人员每班要对所有煤矿的瓦斯、风速、温度、压力等传感器参数定义情况阅读一遍,如觉察有违犯规定的,要及时处理; 四、值班人员对上级监控中心下达的各类网络处理文书要进展跟踪汇报,严峻隐患要进展跟踪处理,及时将处理情况和结果上传上级监控中心; 五、监控中心每班要重点掌握并记录以下数据及信息,每天早班对前一日以下数据进展统计分析并报监控中心负责人批阅: 1. 瓦斯超限报警矿井; 2. 温度超限报警矿井; 3.风速超限报警矿井; 4.CO超限报警矿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