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海省电力公司基建管理综合评价实施细则(2012 年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国家电网公司“大建设”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基建管理标准化工作,规范基建管理行为,持续提升青海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系统各单位综合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公司所属各基建单位的主动性、积极性,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综合评价办法(2012 年版)(基建综【2012】15 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实施细则。三三三基建管理综合评价是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标准化管理规定对公司基建系统各单位按项目、安全、质量、技术、造价五个专业子体系和基建综合管理六个方面进行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成效的综合考核与评价。三三三基建管理
2、综合评价结果为公司基建系统基层企业年度业绩考核管理行为指标的考核依据。三三三基建管理综合评价工作范围为: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青海送变电工程公司),公司分公司性质及其他(公司经济研究院、西宁、海东、黄化、海南、海北、海西、果洛供电公司、玉树筹建分公司),以及公司基建部项目管理处。三三三公司基建综合评价工作结果根据本办法相关条款规定按季度组织评价、并发布评价结果。第五条 基建综 合评价由公司基建部计划评价处负责组织实施,并对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汇总上报、以及结果的准确性、公2正性和透明性负责。 第二章 考核依据第六条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综合评价办法(2012 年版)(基建综【2012】15 号)
3、第七条 国家电网公司业主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 国家电网公司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 国家电网公司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第八条 公司现行相关基建管理制度及办法等。三三三 省公司考核范围、权重及内容第九条 考核范围一、建设管理单位:青海省电力公司基建部项目管理处、青海省经济研究院、西宁、海东、黄化、海南、海北、海西、果洛供电公司、玉树筹建分公司。二、施工单位:青海送变电工程公司。第十条 考核权重:基建综合评价总分为 600 分,其中项目基础管理 100 分,项目管理 100 分,安全管理 100 分,质量管理 100 分,基建技术管理100 分,基建造价管理 100 分。三三三 管理职责第十
4、一条 基建部计划评价处是公司基建系统综合评价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基建系统各单位“评价实施细则” 的修订完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及考核上报的具体工作。第十二条 综合评价按季度组织完成评价考核工作,并按季度定时发布考核结果。于年中、年末两次组织召开综合评价工作专题3会议,及时暴露问题、及时组织纠偏、整改闭环。第十三条 根据本办法进行考核评价结合汇总,并报请公司基建部主任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三三三 考核评价管理程序第十四条 成立以公司基建部主任为组长的考核小组,考核组成员由基建部副主任、建设管理处、安全质量处、技术经济处相关管理人员组成,为保证工作的公开、公平、公
5、正,考核小组原则上由五- 七人 组成。第十五条 考核小组按季度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基建考核评价工作,并按一季度、年中、三季度、年终四个阶段对基建系统各相关单位进行考核评价,考核标准执行附表 1-1 至 1-6。第十六条 根据公司考核时限要求,各季度基建考核时间、程序规定如下:一、考核时间:(一)每年 4 月 6 日、10 月 6 日之前,考核小组完成一、三季度的考核评价工作,考核评价结果经考核小组组长确认后,于 10 日前报公司主管领导。(二)每年 7 月 6 日之前,考核小组完成年中考核评价工作,并于 10 日前报主管领导。(三)每年 1 月 5 日之前,考核小组完成年终基建考核评价工作,并于
6、10 日前报主管领导。二、考核程序及计分方式:(一)考核根据基建标准化项目管理、安全、质量、技术、造价五个专业子体系及项目综合管理六个方面进行专项检查,逐项打分4评价,检查内容及打分标准见附录。(二)各子体系以百分制计数,每季度基建考核评价得分为五个子体系及基础管路得分之和。 (三)年中、年末考核结果按一下方法计取:年中结果(一季度考核结果)*25%+(二季度考核结果)*75%。年终考核结果 B=(一季度考核结果)*10%+(二季度考核结果)*20%+(三季度考核结果)*30%+ (四季度考核 结果)*40%。三、基建考核评价结果汇总表格式见表 1、2。表 1 :基建管理综合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季
7、度汇总表考核内容序号单位 项目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造价管理总分 备注三 6 三 奖 惩第十七条 综合评价是公司衡量和评价各基层单位基建综合管理水平的标准,是公司基建系统评优推优的主要依据。第十八条 对连续两次综合评价排名最后的单位采取说清楚制度,要求主管领导到公司基建部、公司基建主管副总经理处就综合评价情况说清楚。第十九条 对年度综合排名第一的单位除推荐为公司基建系统5先进单位外,另外在年度业绩考核中建议加分。第二十条 对各专业第一的单位在公司基建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奖励。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省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
8、09 年 7 月 5 日基建部发布的青海省电力公司基建管理综合评价(业绩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版)(基建字【2009】44 号)同时废止。6青海省电力公司基建管理综合评价(业绩考核)检查标准附表 1-1:基建基础管理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检查情况 得分 备注一、基建基础管理(100 分)1 基建管理信息报送(10 分)1.1 按时报送同业对标基建管理指标、综合评价资料、大型会议材料、会议回执等信息。 (6 分)未及时报送每次扣 1 分;超期且经过提醒催办才报送的,每次扣 2 分1.2 报送材料质量合格,必须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及要求(4 分)报送质量较差,于公司要求出入较大的每次扣 1 分,2
9、基建管理经验交流(15 分)2.1 积极投稿国网公司门户网站、公司网站、国家电力报等相关媒体,宣传基建管理工作(9 分)完成公司年度下达的信息类稿件发布指标;会议、工程建设等信息类稿件,每篇得 0.5 分。在国网公司、省公司网站、 国网工作动态 、 国家电网报 、青海电力 、 青海电力报等主要媒体宣传交流基建管理重要举措、重大工程或重要进展经验,交流基建管理、技术创兴等经验,每篇得 2 分。2.2 积极交流基建管理经验(6 分) 国家电网公司层面:在基建工作会议上交流经验的每次的 3 分;当选公司同业对标典型经验,每项得 3 分;入围同业对标典型经验,每次得 2 分;参与同业对标经验评选,每次
10、的 1 分;省公司层面:在基建工作会议上交流经验的每次的 2 分;当选公司同业对标典型经验,每项得 2 分;入围同业对标典型经验,每次得 1 分;参与同业对标经验评选,每次的 0.5 分;3 基建培训工作(15 分)3.1 积极组织本单位基建培训工作(6 分)73.1.1 编制培训计划(2) 编制本单位基建培训计划,且符合实际针对性强,得 2 分;无计划得 0 分,针对性不强得 1 分;3.1.2 组织实施得力、开展工作总结(2 分)培训与工作计划不对应,或未组织扣 1 分,未及时开展培训工作总结扣 0.5 分,3.1.3 培训效果、资料(2 分) 培训结合工程实际、培训工程资料齐全,效果良好
11、得 2 分;资料不全、培训档案不规范、未结合实际等每项扣.02 分。4 基建管理信息化建设(10 分)4.1 基建业务流程应用及信息录入(8 分)及时率在 95%以上得 8 分;80%-95%(不含)得 5 分;60%-80%(不含)得 3 分;小于 60%得 0 分;及时率=(本考核阶段实际及时填报信息数量)/(本考核阶段应及时填报信息数量)*100%4.2 基建业务信息完整率(6 分) 完整率在 95%以上得 6 分;90%-95%(不含)得 4 分;80%-90%(不含)得 2 分;小于 80%得 0 分;完整率=(本考核阶段实际填报信息数量)/(本考核阶段应填报信息数量)*100%4.
12、3 在建工程项目信息准确性(6 分) 在管控系统或现场按月定期抽查各单位工程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安全、质量、技术、造价 5 个专业子体系和项目基础管理六个方面。与实际不符每项扣 1 分,每一处不规范扣 0.5 分。5 建设队伍专业管理(20 分)5.1 建设队伍季度、年度报表机制(6 分)按国网公司要求建立建设队伍(建设、施工、监理、设计、调试)季度、年度报表制度。无制度扣完,少一个单位扣 0.5 分。制度及报表格式5.2 开展设计、监理、施工队伍专业评价工作(6 分)在各工程项目认真开展专业队伍评价工作,无评价制度,未开展工作得 0 分;每少 1 个单位扣 0.5 分;不规范每项扣 0.1
13、分。专业队伍评价制度、表格等5.3 积极开展专业人才培训、抽查调 每一项未开展,扣 0.5 分。8考、领导竞赛、技术交流活动(3 分)5.4 开展建设队伍专业部门及项目部检查、指导、服务工作(3 分)各参建单位主业部门及工程项目部按月对工程进行检查指导工作,未开展此项工作得 0 分,每单位每缺 1 次扣 0.5 分;每次不规范扣 0.1 分。5.5 各种报表、分析总结上报及时,数据真实有效(2 分)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设单位按时上报各类报表、总结材料等,每缺少 1 次扣 1 分;上报不及时或数据不准确,每次扣 0.5分。6 “大建设”体系建设实施(20 分)6.1 “大建设”体系方案编制质量
14、(2 分)未按照公司要求编制方案,或方案质量较差扣 2 分。6.2 “大建设”体系建设实施(8 分) 机构和人员不到位扣 4 分;各层面职责不清或未按方案实施扣2 分;工作流程不清晰,每个流程扣 2 分;未按公司要求上报材料或质量较差每次扣 0.5 分;关键环节管控部到位,缺乏技术支持手段扣 4 分。6.3 “大建设”体系实施的计划性(3 分)未按照体系计划实施、进度迟缓扣 3 分;上报验收申请不及时扣 1 分;验收材料不全每份扣 1 分。6.4 “大建设”体系实施的保障措施(7 分)未制定保障措施扣 3 分;制定不完全或不完善扣 1 分;由于保障措施未到位造成群体事件、工作建设安全质量事故等
15、严重后果扣 7 分。检查整改意见检查结论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 9检查时间: 年 月 日附表 1-2:基建项目管理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考核单位、部门得分 备注基建项目管理(100 分)1 基建项目管理目标(45 分)完成年度投产计划任务 100%102% 的(含) ,得 25 分 完成年度投产计划任务 102%以上的,得 15 分 1.1 完成年度投产计划任务(25 分)未完成年度投产计划任务的,得 0 分 完成年度开工计划任务 100%102% 的,得 20 分 完成年度开工计划任务 95% 100%的(不含) ,得 10 分 1.2 完成年度开工计划任务(20 分) )完成年度开工
16、计划任务 102%以上或 95%以下的,得 0 分 注:线路、变电完成情况得分各占一半2 基建项目管理重点工作(55 分)2.1 工程建设进度管理(10 分)2.1.1 合理编制进度计划(6 分)考核各参建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控制情况2.1.1.1 工期设置(2 分) ) 新建常规工程 (不含扩建工程 、特殊工程) ,工期设置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工期与进度管理办法(试行) 第 17 条要求,否则每项工程扣 0.5 分考核各参建单位里程碑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2.1.1.2 上半年投产比例(1.5 分) 华东区域50%,华北、华中、西北区域 45% ,东北区域35%,每降低 2 个百分点扣 0.
17、5 分2.1.1.3 前三季度投产比例(1.5 分) 华东区域70%,华北、华中、西北区域 65% ,东北区域60%,每降低 2 个百分点,扣 0.5 分考核各参建单位里程碑进度计划开工项目执行情况102.1.1.4 开工时间(1 分) 从可研评审意见下达到项目开工的时间不低于 6 个月,否则每 2 项工程扣 0.5 分。2.1.2 准确执行进度计划(4 分)2.1.2.1 按计划开工与投产(2 分) 二、三季度未累计开工、投产规模低于计划的,每次扣 1 分。考核各参建单位里程碑进度计划开工、竣工项目执行情况2.1.2.2 依法合规开工(1 分) 开工前未核准,未取得初设(预)评审意见的,每项
18、工程扣 0.5 分2.1.2.3 保障合理工期(1 分) 项目实际工期低于合理工期下限的,关键工序、重要措施未按合理工期进行的,每项工程扣 0.5 分;未经批准或因基建原因造成工期超过合理工期上限的,每项工程扣 1 分。2.2 业主项目部建设(8 分)2.2.1 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业主项目部建设指导意见” , (2分)按季度监督检查各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组建及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每处不规范扣 1 分。2.2.2 认真组织开展业主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全员培训,实现业主项目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2 分)项目部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每 1 人次不符合要求扣 0.5分,累计扣完。2.2.3 按
19、国网公司要求完成对各业主项目部工作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 (2 分)按季度对各项目部实施综合评价,结果报公司基建部计划评价处,每缺 1 个或少报 1 次扣 0.5 分,累计扣完。2.2.4 在国网公司、西北分部及省公司组织的业主项目部综合评价抽查(每半年随机抽查一个地市公司的一个业主项目部)中取得较好成绩(2分)抽查结果符合要求不扣分,效果差扣 1 分。在综合评价抽查中得分率在 90%及以上的,得 2分;得分率在8590%(不含)的,得 1 分;得分率在 85%以下的,得 0 分。 (注:年度综合评价取两次得分平均值)112.3 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集中招标管理(8 分)考核建设单位是否按照里程
20、碑进度计划上报招标评申请的执行情况2.3.1 .规范开展省公司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集中招标并及时报备总部(4分)未经省公司基建部牵头组织标段划分,队伍准入审查、并担任专家组组长评审工作的,扣 1 分未于年初编制印发省公司年度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集中招标计划的,扣 1 分。未按计划开展省公司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集中招标,并将招标结果报备总部基建部的,每批扣 0.5 分。未按规范程序要求,开展省公司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集中招标,招标程序不合规、未发布招标公告或标书公示媒体及时间不符合法规要求的,每项工程扣 0.5分。考核建设单位是否按照里程碑进度计划上报招标评申请的执行情况2.3.2 积极配合总部
21、组织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2 分)未按要求及时上报年度总部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集中招标需求计划的,扣 1 分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总部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集中招标的标段划分、相关支持资料准备等工作的,扣 1 分。考核基建部建设处、项目管理处2.3.3 规范开展总部委托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2 分)未按照规范程序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总部委托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集中招标的,每项工程扣 1 分。未按国家电网办2010578 号文第 26 规定要求,将招标方案、中标通知书、合同副本上报公司基建部的,每项工程扣 1 分。考核基建部建设处、项目管理处2.4 建设外部环境协调(4 分) 考核属地供电公
22、司及项目管理单位122.4.1 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本年度取得省、地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实质性支持文件(2 分) (加分项)有支持性文件加 2 分,文件不扣分。 考核各供电公司(加分项)2.4.2 建设管理规范,未发生对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重大事件(2 分)没发生 1 次扣完。 考核各参建单位2.5 广泛开展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15 分)考核各参建单位是否开展及参与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2.5.1 地市公司内部按要求开展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2 分)在地市公司内部组织开展流动红旗预赛工作,效果良好得 2 分,未开展扣 1 分,效果不明显扣 0.5 分。考核各建设管理
23、单位2.5.2 国家电网公司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成绩(8 分)流动红旗竞赛评比第一名得 8 分,第二名得 6 分,第三名得 4 分,其他名次得 2 分;获得通报表扬得 6 分。没有满足竞赛条件项目的参赛单位,得 2 分;有满足条件项目而未参加竞赛的单位,得 0 分;(注:参与多批次竞赛并夺得流动红旗的单位得分可以累加,获得其他名次的单位取其最高值)2.5.3 省公司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成绩(5 分)流动红旗竞赛评比第一名得 5 分,第二名得 3 分,获其他名次得 2 分。没有满足竞赛条件项目的参赛单位,得 2 分;有满足条件项目而未参加竞赛的单位,得 0 分;(注:参与多批次竞赛并夺得流动红旗
24、的单位得分可以累加,获得其他名次的单位取其最高值)2.6 管理创新及信息报送(10 分)132.6.1 建设管理经验具有推广示范价值,刊登在公司基建工作月报或国家电网工作动态(3 分)无推广经验的得 1 分,每发布 1 篇加 1 分、累计德 3 分。 考核各参建单位2.6.2 按公司管理制度及文件要求,按时报送有关材料,保证工作质量(4分)未及时报送的,每次扣 1 分,报送质量较差的,每次扣0.5 分考核各参建单位2.6.3 .积极参与公司有关项目管理专业制度、标准等编制审查工作(3 分)牵头每项工作得 2 分;参编每项工作得 1 分;参审每项工作得 1 分考核各参建单位综合得分:检查整改意见
25、检查结论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附表 1-3 基建安全管理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考核单位、部 得分 备注14门基建项目管理及基础管理考核评价(100 分)1 基建安全管理目标(40 分)1.1 基建安全管理全口径不发生安全事故(40 分)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人身、设备、电网事故,或者发生负非主要责任的较大及以上人身、设备、电网事故,扣 40 分发生负非主要责任的一般人身、设备、电网事故,每次扣 20 分发生五级人身、设备、电网事件,扣 15 分发生六级人身、设备、电网事件,扣 10 分发生八级或七级人身、设备、电网事件,扣 5 分其中,发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的(
26、含公司施工企业的分包单位) ,对其基建安全管理综合评价得分进行置零。2 基建安全管理重点工作(60 分)2.1 落实基建安全管理重点工作(18 分) (1)(6)项,累计扣分不超过 18 分)2.1.1 落实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充实(2 分)基建安全管理目标、施工安全方案管理、安全检查、安全信息报送等方面,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0.5 分。(注:本项扣分以公司和分部组织开展的各类检查结果为依据)152.1.2 .落实分包管理规定方面(5 分) 地市公司未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册,主体工程进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存在专业分包内容条款以及劳务分包人员在没有施工承包商的组织、指挥和监督下
27、进行作业等不符合要求项,每项扣 1 分。2.1.3 落实安全评价工作方面(2 分) 未按要求开展评价工作,每发现 1 个项目扣 1 分;地市公司层面未组织抽查或抽查比例不满足规定要求,扣1 分。2.1.4 整治基建安全管理通病和突出问题方面(5 分)存在施工安全方案套用、编审批不规范,现场作业方法与方案不符,安全施工作业票未全员签字,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没有闭环,监理单位未按规定严格审查施工技术文件或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日常监理工作等通病或突出问题,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1 分(注:本项扣分以公司和分部组织开展的各类检查结果为依据)2.1.5 开展安全培训方面(2 分) 未组织
28、对公司新编、修订的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 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评价办法 、 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办法进行培训,未进行全员分包安全管理培训,扣 1 分(注:无所属企业的单位,工程现场也要统一协调,确保执行标准规范)2.1.6 加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与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方面(2 分)以省公司组织开展的各类检查为依据,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0.5 分。2.2 落实日常安全管理工作(7 分) (1)(4)项、累计扣分不超过 7 分2.2.1 全方位掌控基建安全信息(2 分) 未按要求报送安全月报,每迟报 1 次扣 0.5 分;报16送质量不高,每次扣 0.5 分
29、。2.2.2 认真完成省公司组织的交叉互查等各专项任务(2 分)通过上报的交叉互查报告材料等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工作开展不认真、落实存在差距、上报材料质量不高扣 1 分。2.2.3 组建安全巡查开展项目抽查(1 分) 未组建基建安全巡查组,扣 1 分。2.2.4 各管理机构和各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和责任落实(2 分)安全管理人员不符合上岗条件,每发现 1 人扣 0.5分。本项扣分以公司组织开展的各类检查结果为依据。2.3 按要求对全年基建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策划,并做好实施工作(4 分)2.3.1 按要求编制年度基建安全策划方案(2 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按“优秀” 、 “良好” 、
30、“一般” 、“较差”四类评定, “优秀” 、 “良好”的不扣分, “一般”的扣 1 分, “较差”的扣 2 分。2.3.2 工作计划和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2 分)动态调整策划方案,按期完成各阶段工作计划,得2分;工作计划未完成,扣 1 分;年中未对策划方案进行动态调整,扣 1 分。2.4 落实基建安全风险防范工作(5 分)2.4.1 工程现场认真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办法 ,风险管理各项工作符合要求(3 分)未执行扣 3 分,执行不规范扣 1 分。 (按工程项目部数统计)2.4.2 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要求,地市(省公司)级参与指导存在可能导致群死群伤事故风险的
31、重要施工作未参与扣完。参与不到位,问题未解决存在隐患,每工程扣 0.5 分。省(地市)级公司未组织对五级风17业安全风险管理(2 分) 险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 1 起,本项不得分)2.5 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6分)考核各地市公司所属输变电工程施工现场执行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情况。违反其中的强制性要求,存在重大隐患,发现一处扣 1 分;违反其中的非强制性要求,问题轻微,发现一处扣 0.5 分(累计扣分不超过 6 分) 2.6 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15 分) 2.6.1 地市公司内部按要求开展流动红旗竞赛活动并在安全管理方面取得良好效果(2 分)未组织预赛扣完,效果不明显扣
32、1 分。2.6.2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成绩(8 分)流动红旗竞赛评比第一名得 8 分,第二名得 6 分,第三名得 4 分,其他名次 2 分; 获通报表扬得 6 分.没有满足竞赛条件项目的参赛单位,得 2 分;有满足条件项目而未参加竞赛的单位,得 0 分.注:参与多批次竞赛并夺得流动红旗的单位得分可以累加,获得其他名次的单位取其最高值.获得项目流动红旗的单位,安全流动红旗竞赛成绩加181 分2.6.3 .省公司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成绩(5 分)流动红旗竞赛评比第一名得 5 分,第二名得 3 分,获其他名次得 2 分.没有满足竞赛条件项目的参赛单位,得 1 分;有满足条件项目而未参加
33、竞赛的单位,提 0 分.注:参与多批次竞赛并夺得流动红旗的单位得分可以累加,获得其他名次的单位取其最高值.获得项目流动红旗的单位,安全流动红旗竞赛成绩加0.5 分2.7 基建安全工作创新(5 分)2.7.1 在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办法措施和利用先进施工技术、施工工艺、施工设备降低施工安全风险,结合实际实施安全设施统一配制等方面的有效创新成果(3 分)无成果不得分,每 1 项成果并获得省公司认可得 2 分,获得国网公司认可的 3 分。2.7.2 积极参与公司基建安全有关规章制度编制、审查,认真研究全面反馈意见,作为牵头或负责单位,高标准完成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管理活动(2 分) 。牵头编制或负责单位得
34、 2 分,参与编制单位得 1 分,参与审查单位得 1 分。注:同时参与编制、审查的单位取其最高值综合得分:检19查整改意见检查结论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附表 1-4 基建质量管理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考核单位、部门得分 备注基建项目管理及基础管理考核评价(100 分)1 基建质量管理目标(40 分)11 工程质量事故(事件)目标(20 分) 工程建设期间及工程投产一年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不发生因基建原因引发的电网、设备事件、得 20 分。发生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四级及以上质量事件),扣 20 分;发生五级工程质量事故(事件) ,每起扣 10 分;发
35、生六级工程质量事件、每起扣 5 分;20发生七级或八级工程质量事件,每起扣 3 分。(注:本项累计扣分不超过 20 分)12 110 千伏及以上工程平均优质工程率(15 分)优质工程率90%,得 15 分;85%优质工程率90%,得 14 分;80%优质工程率85%,得 13 分;75%优质工程率80%,得 11 分;70%优质工程率75%,得 9 分;65%优质工程率70%,得 7 分;60%优质工程率65%,得 5 分;优质工程率60%,得 0 分;13 考核范围内的输变电工程 100%达标投产(5 分)存在未通过达标投产考核的工程,扣 5 分。2 基建质量管理重点工作(60 分)21 落
36、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工艺水平的决定要求,认真开展系列工作(10 分)2.1.1 按要求学习、宣贯“决定”的文件精神,制定具体的针对性落实措施。 (2 分)未制定措施扣完,措施不得力,问题突出扣 1 分。2.1.2 结合实际开展质量工艺专项活动,工作计划和重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强化各项工作考核评价(4 分)未组织专项获得扣完,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扣 2 分。2.1.3 3开展设计、设备、施工质量管理方面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4 分)彻底完成一项问题整治,得 1 分。22 工艺标准推广应用(10 分)2.2.1 按要求组织开展工艺标准成果(工艺示范手册、标准工艺示范光盘、未
37、按要求组织培训和宣贯的,扣 2 分。 注:本项扣分以公司和21工艺标准库、典型施工方法等)应用培训及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管理办法宣贯(2 分)2.2.2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管理办法对“标准工艺”应用与施工工艺创新工作进行评价(5 分)A 类单位得 5 分,B 类单位得 2 分,C 类单位不得分2.2.3 “标准工艺”在 110(66)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全面应用情况(3分)“标准工艺”应用策划情况,施工过程中“工艺标准库” 、 “典型施工方法”工艺实施要求的落实情况,工程成品观感及工艺质量与“工艺标准库”中成品质量要求的符合情况,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1 分。分部组
38、织开展的各类检查结果为依据23 落实日常质量管理工作(10 分)2.3.1 在消除质量通病方面措施有力,效果明显(3 分)将 2012 年重点整治的质量通病作为重点考核内容,每发现一项质量通病扣 0.5 分。 (本项扣分以公司和分部组织开展的各类检查结果为依据)2.3.2 质量管理策划(2 分) 未按规定开展质量管理策划工作(包括未按时报送质量管理策划文件) ,扣 1 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按“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四类评定) ,质量管理策划文件编制质量“优秀” 、 “良好”的不扣分, “一般”的扣 1 分, “较差”的扣 2 分2.2.3 质量管理制度执行及工作要求
39、落实(3 分)不按要求完成布置的质量工作,每项扣 1 分;质量管理制度没有及时传达到工程项目部,或执行效果不好,每项扣 1 分;未及时组织对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 、 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责任考核办法进行宣贯,扣 1 分。222.2.4 工程质量巡查评价制度(2 分) 未开展工程质量巡查评价工作扣 1 分;未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开展质量巡查活动,每缺一次扣 1 分。24 认真开展优质工程检查评选活动(10 分)2.4.1 公司最终核定检查得分率(7 分) 优质工程检查得分率95%,得 7 分;93%优质工程检查得分率95% ,得 6 分;90%优质工程检查得分率93% ,得 5 分8
40、7%优质工程检查得分率90% ,得 4 分85%优质工程检查得分率87% ,得 3 分82%优质工程检查得分率85% ,得 2 分85%优质工程检查得分率80% ,得 1 分优质工程检查得分率80%,得 0 分2.4.2 各单位自查得分率与公司最终核定检查得分率的差值率(3 分)差值率2%,得 3 分;2%差值率4%,得 2 分;4%差值率6%,得 1 分;差值率6%,得 0 分。25 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15 分)2.5.1 地市公司内部按要求开展流动红旗竞赛活动并在质量管理方面取得良好效果(2 分)未组织流动红旗预赛工作扣完,组织不得力效果不明显扣 1 分。2.5.2 国家电网公司质
41、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成绩(8 分)流动红旗竞赛评比第一名得 8 分,第二名得 6 分,第三名得 4 分,其他名次得 2 分;获通报表扬得 6 分。没有满足竞赛条件项目的参赛单位,得 2 分;有满足条件项目而未参加竞赛的单位,不得分。(注:参与多批次竞赛并夺得流动红旗的单位得分可以累加;获得其他名次的单位23取其最高值。获得项目流动红旗的单位,质量流动红旗竞赛成绩加 1分)2.5.3 省公司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成绩(5 分)流动红旗竞赛评比第一名得 5 分,第二名得 3 分,获其他名次得 2 分。没有满足竞赛条件项目的参赛单位,得 1 分;有满足条件项目而未参加竞赛的单位,得 0 分。(注:参与多
42、批次竞赛并夺得流动红旗的单位得分可以累加;获得其他名次的单位取其最高值。获得项目流动红旗的单位,质量流动红旗竞赛成绩加0.5 分)26 质量管理创新(5 分)2.6.1 统筹开展“标准工艺”研究和施工工艺创新工作,积极参与公司基建质量有关规章制度编制(3 分)完成一项典型施工方法(含演示 DVD 光盘)的编制,并通过公司批准,得 1 分;对“标准工艺库”提出修改完善意见,提供补充材料,被公司采纳的,得 1 分;积极参与公司基建质量有关规章制度编制、审查,认真研究全面反馈意见,作为牵头或负责单位,高标准完成公司组织的各类质量标准、制度编写任务,得 1 分。242.6.2 创新开展工程创优、质量通
43、病治理、标准工艺应用工作(2 分)取得可在系统中推广的质量与工艺管理有效经验、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励等,可得 1-2 分。综合得分:检查整改意见检查结论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附表 1-5 基建技术管理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考核单位、部门得分 备注1 基建技术管理目标(50 分)251.1 变电工程设计优质率(20 分) 设计优质率85%,得 20 分80%设计优质率85%,得 18 分;75%设计优质率80%,得 16 分;70%设计优质率75%,得 14 分;65%设计优质率70%,得 12 分;60%设计优质率65%,得 10 分;50%设计优质率60%,得
44、5 分;设计优质率50%,得 0 分;依据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电网基建20111152 号) ,对110(66)千伏及以上新建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进行评价。变电设计优质工程:单项工程设计质量评价得分85 分。变电站工程设计优质率变电设计优质工程数量之和/变电站工程总数100%。对各业主项目部承担的110kV 及以上工程进行考核,考核标准按国网公司 1152 号文要求,分别进行自评价、业主评价和评审单位评价。最终的评分业主单位计入综合评价,设计单位计入设计费结算。1.2 线路工程设计优质率(20 分) 设计优质率85%,得 20 分80%设计优质率85%
45、,得 18 分;75%设计优质率80%,得 16 分;70%设计优质率75%,得 14 分;65%设计优质率70%,得 12 分;60%设计优质率65%,得 10 分;50%设计优质率60%,得 5 分;设计优质率50%,得 0 分;依据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电网基建20111152 号) ,对110(66)千伏及以上新建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进行评价。对各业主项目部承担的110kV 及以上工程进行考核,考核标准按国网公司 1152 号文要求,分别进行自评价、业主评价和评审单位评价。最终的评分业主单位计入综26线路设计优质工程:单项工程设计质量评价得分85
46、 分。线路工程设计优质率线路设计优质工程数量之和/线路工程总数100%。合评价,设计单位计入设计费结算。 。1.3 基建新技术应用率(10 分) 基建新技术应用率85%,得 10 分;80%基建新技术应用率85%,得 8 分75%基建新技术应用率80%,得 7 分70%基建新技术应用率75%,得 6 分65%基建新技术应用率70%,得 5 分60%基建新技术应用率65%,得 4 分50%基建新技术应用率60%,得 3 分基建新技术应用率50%,得 0 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11153 号) ,根据工程技术特点、适用条件积极推广应用公司新技术推广目录中的
47、基建类技术成果,以及依托工程基建新技术研究成果。基建技术应用率(应用新技术的新建就电站工程数量应用新技术的输电线路工程数量)/输变电工程总数100% 。2 基建技术管理重点工作(50 分)21 工程设计质量过程管理(5 分) 按照关于加强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评审重大技术问题沟通汇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电网基建2011856 号) ,加强设计质量过程管理,重大技术问题未汇报沟通,经认定后,每次扣 1 分,扣完为止。内审中出现的与可研发生较大变化、未执行通用设计、通用设备等问题。2722 设计单位资信评价(5 分) 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承包商资信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基建20111754
48、号) ,如未执行,不得分。23 设计评优(10 分) 组织开展设计的工程项目获得公司优秀设计一等奖每项得 1.5 分,二等奖每项得 1 分,三等奖每项得 0.5 分,考核时段内重复计列。 (本项累加最多不超过 10 分)24 设计竞赛(10 分) 积极组织地市经研所参加公司设计竞赛,每次加 2分。(注:本项累加最多不超过 10 分)25 新技术研究应用(12 分)2.5.1 基建新技术管理(4 分) 全面执行基建新技术研究及应用集约化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091553 号) ,得 4 分。每自行计列 1项扣 1 分。扣完为止。2.5.2 基建新技术研究(4 分) 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新技术
49、推广应用管理规定(试行) (国家电网基建20111153 号) ,按时优质完成公司统一组织的年度基建新技术研究计划的,每项加 1分,满分 4 分。2.5.3 3 智能输变电技术研究及应用(4分)提出智能变电站、输电线路智能化等相关专项工作优化建议,每项工作得 1 分,最多得 2 分。积极组织智能输变电技术研究及应用,每项得 1 分,最多 2 分。26 技术标准管理(5 分) 对公司技术管理、技术标准提出修订建议或意见,每次加 0.5 分,被采纳后加 1 分。27 设计管理信息报送(3 分) 应按时、准确报送设计管理相关信息,每漏报、迟报、错报一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内审后上报内审纪要以及通用设计、通用设备执28行情况。综合得分:检查整改意见检查结论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29附表 1-6.1 建设单位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