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兰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一、道路临时停车场(位)道路临时停车场(位)是指管理部门依法在城市道路上施划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一)道路停车场分类重点路段停车场:中山路(中山宾馆胜利宾馆段),临夏路(中山路解放门段),酒泉路(南关十字省政府段),张掖路(省政府静宁路段),东岗西路(广场西口盘旋路段),广场南路全段,庆阳路全段,东方红广场范围内。一类道路停车场:天水路以西,文化宫桥以东,火车站东西路、白银路以北,南滨河东路以南范围内道路上(含上述道路),以及东岗东西路(东升饭店至盘旋路)、定西路、雁滩路、北滨河路(七里河黄河大桥至雁滩黄河大桥)、西津东西路(柳家营十字以东)范围内除重点
2、路段以外的人行道、车行道上设置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重点路段和一类道路停车场不准停放大型机动车。二类道路停车场:城区范围内其他道路上设置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二)道路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重点路段停车场:白天实行计时收费,小型汽车 6 元/小时,1 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 4 元,不足 1 小时按 1 小时计。夜间实行计次收费,小型汽车 6 元/辆次。一类道路停车场:白天实行计时收费,小型汽车 4 元/小时,1 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 3 元,不足 1 小时按 1 小时计。夜间实行计次收费,小型汽车 5 元/辆次。二类道路停车场:白天实行计时收费,小型汽车 3 元/小时,1 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 2 元;9
3、座或 3 吨以上汽车 5 元/小时,1 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 3 元;20 座或 8 吨以上汽车 6 元/小时,1 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 4 元,1 小时内不足 1 小时按 1小时计。夜间实行计次收费,小型汽车 4 元/辆次,9 座或 3 吨以上汽车 5 元/辆次, 20 座或 8 吨以上汽 车 8 元/ 辆次。二、其它社会停车场社会停车场是指专门用于社会车辆停放的地面停车场。白天实行计时收费,小型汽车 3 元/小时,1 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 1 元,9 座或 3 吨以上汽车 4 元/小时,1 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 2 元,20 座或 8 吨以上汽车 5 元/小时,1 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 3 元,1
4、小时内不足 1 小时按 1 小时计。夜间实行计次收费,小型汽车 3 元/辆次,9 座或 3 吨以上汽车 5 元/辆次, 20 座或 8 吨以上汽 车 8 元/ 辆次。三、地下停车场、停车楼等专业室内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停车楼等专业室内停车场是指专门用于社会车辆停放的地下或室内停车场。白天实行计时收费,小型汽车 2 元/小时,1 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 1 元,9 座或 3 吨以上汽车 3 元/小时,1 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 2 元,20 座或 8 吨以上汽车 4 元/小时,1 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 3 元,1 小时内不足 1 小时按 1 小时计。夜间实行计次收费,小型汽车 10 元/辆次,9 座或 3
5、吨以上汽车 12 元/辆 次,20 座或 8 吨以上汽车 14 元/ 辆次,四、智能立体车库智能立体车库是指有全程电子控制的升降或横移的立体停车库。白天实行计时收费:小型汽车 4 元/小时,1 小时后每 1 小时加收 2 元,1 小时内不足 1 小时按 1 小时计。夜间实行计次收费,小型汽车 10 元/辆次。五、摩托车停放摩托车停放实行计次收费:白天 2 元/辆次,夜间 2 元/辆 次。六、交通事故、故障和违章车辆停放摩托车每车每天 5 元,小型汽车每车每天 10 元,9 座及3 吨以上空车每车每天 15 元,3 吨以上载有货物的车辆每车每天 20 元,连续停车时间超过 15 天的按 15 天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