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一、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思想品德(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拥护、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坚持“五讲四美”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热爱劳动,爱护公物。(3)热心帮助同学进步,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2、专业学习(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2)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成绩良好。(3)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组织纪律(1)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带头遵纪守法,努力维护
2、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2)关心班集体的建设,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4、工作作风(1)忠于职守,埋头苦干,谦虚谨慎,有较强的责任感。(2)能根据学院、专业系、班的工作安排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定期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3)能积极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4)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实际问题,经常与同学交心谈心。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学生干部:(1)玩忽职守,造成工作损失或受过学院通报批评与纪律处分。(2)有一门功课不及格或各门功课平均成绩低于 70 分。(3)不遵守工作制度,没有组织与工作计划相应的活动,在学生中没有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二、评选办法:1、各班名额为一人,由全班同学民主推荐。(连续三次获量化考评前四名的班级,每班可增加一名)2、各班初评,报院系审核,学院批准。3、被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院发给荣誉证书,记入其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