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 航电子 股票代 码:600372 股票 简称:中 航电 子 编号:临2020-044 债券代 码:110042 债券 简称:航 电转 债 中航航空 电子系 统 股份有限 公司 关于实施“航电转债”赎回的 第一次提 示 性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 提示:赎回登记 日:2020 年9 月7 日 赎回价格:100.71 元/张 赎回款发 放日:2020 年9 月8 日 赎回登记 日次一 交 易日(2020 年 9 月 8 日)起,“航电 转 债”将停止交 易和转 股;本
2、次提前 赎回完 成后,“航 电转债”将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 摘牌。截至2020 年8 月31 日收市后,“航电转债”收盘 价为124.41元/张。根据赎 回安 排,截至 2020 年9 月7 日收 市后尚 未 实施转股 的“航电转债”将按照 100.71 元/张 的 价格提前 赎回,因目 前二级市 场价格与赎 回价格 差 异较大,投 资者如 未及时转 股或未 卖 出转债,可 能面临损失。截至2020 年8 月31 日收市 后距离2020 年9 月7 日(可转 债赎回登记 日)仅有5 个交易 日,特提 醒“航电转债”持 有 人注意在 限 中 航电子 期内转股 和交易。如 投 资 者 持 有 的“航
3、电转债”存 在 质 押 或 被 冻 结 情 形 的,建议提前解 除质押 和 冻结,以免 出现无 法交易被 提前赎 回 的情形。敬 请广大投资 者详细 了 解可转债 相关规 定,注意投 资风险。中航航空 电子系 统 股份有限 公司(以 下 简称“中 航电子”、“公司”)的 股票自 2020 年 7 月 14 日至 2020 年 8 月 24 日 期 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航电转 债”当期 转 股价格(2020 年8 月17 日权益 分配前 为 14.18 元/股,权益 分配后 为 14.12 元/股)的 130%(即不 低于 2020 年 8月17 日
4、权益 分配前 的18.44 元/股,权 益分配后 的 18.36 元/股),已触发“航电转 债”的赎回 条件。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 六届董 事 会第 六 次 会议(临 时)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 司 提前赎回“航电 转 债”的议 案,决定 行使“航电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航电转债”全部 赎回。现 依 据 上 市公 司证 券 发 行 管 理办 法、上 海证 券 交易 所 股票 上 市 规则 和中 航 航 空电 子 系统股 份 有 限公 司 公开发 行 可 转换公 司 债 券募 集 说明书(以下 简 称“募 集 说明 书”)的 有 关条款,就赎 回有关 事
5、项向全体“航电 转 债”持有 人公告 如 下:一、赎回 条款 中 航电子 公司募 集说明 书 约定的 赎回条 款 如下:(一)到 期赎回 条 款 在本次发 行的可 转 换公司债 券期满 后 五个交易 日内,公 司将以本次可转 债票面 面 值的 105%(含 最后 一期利息)的价格 向投资者 赎回全部未 转股的 可 转换公司 债券。(二)有 条件赎 回 条款 在 本 次 发 行 的可 转换 公 司 债 券 转股 期内,当 下 述两 种 情形 的 任意 一 种 出现 时,公司 有 权 决定 按 照债券 面 值 加当 期 应计利 息 的 价格赎回全部 或部分 未 转股的可 转换公 司 债券:1)在本
6、次发 行的可 转换公司 债券转 股 期内,如果公司 股 票连续三 十 个 交易 日 中至少 有 十 五个 交 易日的 收 盘 价格 不 低于当 期 转 股价格的130%(含 130%)。2)当 本 次 发 行的 可转 换 公 司 债 券 未 转股 余 额 不 足 3,000 万元时。当期应计 利息的 计 算公式为:IA=B2 i t/365 IA:指当 期应计 利 息;B2:指 本 次 发行 的可 转 换 公 司 债券 持有 人 持 有 的将 赎 回的 可 转换公司债 券票面 总 金额;i:指 可转换 公司债 券当年票 面利率;中 航电子 t:指计息天 数,即 从上一个 付息日 起 至本计息
7、年度赎 回 日止的实际日历 天数(算 头不算尾)。若在前述 三十个 交 易日内发 生过转 股 价格调整 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 易日按 调 整前的转 股价格 和 收盘价格 计算,调 整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 后的转 股 价格和收 盘价格 计 算。二、本次 可转债 赎 回的有关 事项(一)赎 回条件 的 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7 月 14 日至 2020 年 8 月 24 日期 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航电转 债”当期 转 股价格(2020 年8 月17 日权益 分配前 为 14.18 元/股,权益 分配后 为 14.12 元/股)的 130%
8、(即不 低于 2020 年 8月17 日权益 分配前 的 18.44 元/股,权 益分配后 的 18.36 元/股),已 满足“航电转 债”的赎回 条件。(二)赎 回登记 日 本次赎回 登记日 为 2020 年 9 月 7 日,赎回对象 为 2020 年 9 月7 日 收 市后 在 中国证 券 登 记结 算 有限责 任 公 司上 海 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登 上海分 公 司”)登 记在册 的“航电转 债”的 全 部持有人。(三)赎 回价格 根 据 公 司 募集 说明 书 中 关 于提 前赎 回 的 约 定,赎 回价 格 为可转债面 值加当 期 应计利息,即 100.71 元/张。中 航电子 当
9、期应计 利息的 计 算公式为:IA=B2 i t/365;IA:指当 期应计 利 息;B2:指 本 次 发行 的可 转 换 公 司 债券 持有 人 持 有 的将 赎 回的 可 转换公司债 券票面 总 金额;i:指 可转换 公司债 券当年票 面利率;t:指计息天 数,即 从上一个 付息日 起 至本计息 年度赎 回 日止的实际日历 天数(算 头不算尾)。当期计息 年度(2019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票面利率为1.00%;计息天数:2019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0 年 9 月 8 日(算头 不算尾)共258 天;每 张 债 券 当 期 应 计 利
10、息:IA=B2 i t/365=100 1%258/365=0.71 元;赎回价格=面值+当 期应计利 息=100+0.71=100.71 元/张。关于投资 者债券 利 息所得扣 税情况 说 明如下:(一)根 据 中 华人 民 共 和 国 个人 所得 税 法 以及 其 他相 关 税收 法 规 和文 件 的规定,可 转债 个 人投资 者(含证 券 投资基 金 债 券持有人)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可转债赎回金额为 中 航电子 100.71 元人 民币(税前),实际派 发赎 回金额为100.57 元(税后)。可 转 债 利息 个 人所得 税 将 统一 由 各兑付 机 构 自行 负 责代扣
11、 代 缴 并直接 向 各 兑付 机 构所在 地 的 税务 部 门缴付。如 各付 息 网点未 履 行 上述债 权 利 息个 人 所得税 的 代 扣代 缴 义务,由 此 产生 的 法律责 任 由 各付息网点自 行承担。(二)根 据 中 华人 民 共 和 国 企业 所得 税 法 以及 其 他相 关 税收 法 规 和文 件 的规定,对 于持 有 可转换 公 司 债券 的 居民企 业,其债券 利 息 所 得 税 自行缴 纳,实 际 派 发赎回 金 额 100.71 元人 民 币(含税)。(三)对 于 持有 本期 可 转 债 的 合格 境外 机 构 投 资者、人民 币 境外 机 构 投资 者 等非居 民
12、企 业(其 含义同 中 华人 民 共和国 企 业 所得税 法),根 据财 政 部、税 务 总局关 于 境 外机 构 投资境 内 债 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 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108 号)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 境外 机构投资 者境 内 债 券市 场 取得的 债 券 利息 收 入暂免 征 收 企业 所 得税和 增 值 税。对于持有 本期可 转 债的合格 境外机 构 投资者(包括QFII、RQFII),公司按税 前兑息 金 额派发利 息,实际派 发赎回金 额为 100.71 元人民币。(四)赎 回程 序 公 司 将 在 赎 回期
13、 结束 前 在 中 国证 券报、上海 证 券报、证券时 报 和 上 海证券交 易所网 站()上发布“航 中 航电子 电转债”赎回提 示 公告至少 3 次,通 知“航电 转债”持 有人有关 本次赎回的 各项事 项。公司决定 执行全 部 赎回,在 赎回登 记 日次一交 易日(2020 年 9月 8 日)起所有 在 中登上海 分公司 登 记在册的“航电 转 债”将全 部被 冻 结,并 停 止交易 和 转 股。公 司在本 次 赎 回结 束 后,将 在 中国证 券 报、上海证 券 报、证券时 报 和上 海 证券交 易 所 网站()上公告本 次赎回 结 果和本次 赎回对 公 司的影响。5、赎 回款发 放日
14、:2020 年9 月8 日 公 司 将 委 托 中登 上海 分 公 司 通 过其 资金 清 算 系 统向 赎 回登 记 日登 记 在 册并 在 上海证 券 交 易所 各 会员单 位 办 理了 指 定交易 的 持 有人派 发 赎 回款,同时记 减 持 有人 相 应的“航 电 转债”数额。已 办 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 办理 指 定交易 的 投 资者 赎 回款暂 由 中 登上 海 分公司 保 管,待办理指定 交易后 再 进行派发。6、交 易和转 股 赎回登记日2020 年9 月7 日(含当 日)收市 前,“航电转债”持有人 可 选择在 债 券市场继 续交
15、易,或 者以 转股 价格14.12 元/股转为 公 司 股份。可转债 持 有 人可 向 开户证 券 公 司咨 询 办理转 股 具 体事宜。赎回登记 日次一 交 易日(2020 年9 月8 日)起,“航 电转 债”将停止交 易和转 股。公司将 按赎回 价 格 100.71 元/张 赎 回全部未 转 中 航电子 股的“航电 转 债”并 委 托 中登 上 海分公 司 派 发赎 回 款。本 次 赎 回完成后,“航电转 债”将在上 海证券 交 易所摘牌。三、风险 提示 截至2020 年8 月31 日收市后,“航电转债”收盘 价为124.41元/张。根据赎 回安 排,截至 2020 年9 月7 日收 市后
16、尚 未 实施转股 的“航电转债”将按照 100.71 元/张 的 价格提前 赎回,因目 前二级市 场价格与赎 回价格 差 异较大,投 资者如 未及时转 股或未 卖 出转债,可 能面临损失。截至2020 年8 月31 日收市 后距离2020 年9 月7 日(可转 债赎回登记 日)仅有5 个交易 日,特提 醒“航电转债”持 有 人注意在 限期内转股 和交易。如 投 资 者 持 有 的“航电转债”存 在 质 押 或 被 冻 结 情 形 的,建议提前解 除质押 和 冻结,以免 出现无 法交易被 提前赎 回 的情形。敬 请广大投资 者详细 了 解可转债 相关规 定,注意投 资风险。四、联系 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 证 券事务部/董 事会办 公室 联系电话:010-58354818 特此公告。中 航电子 中航航空 电子系 统 股份有限 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9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