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节能监察中心启动重点用能公共机构能源监察 宁波市节能监察中心 为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近期宁波市节能监察中心 (以下简称中心) 对市住建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国际航运服务中心等市级重点公共机构组织开展能源监察工作, 检查能源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和能源利用水平, 重点核查各家单位空调系统、照明系统、数据机房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节能改造潜力。通过本次现场能源监察, 发现市级重点公共机构在能源利用方面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一是能源计量不到位, 重点用能设备如中央空调系统、数据机房等未分项用能计量, 影响到日常节能管理和分析;二是照明系统仍存在节能空间, 部分灯具未更换能效等级更高的 LED 节能灯, 地下车库等部分区域存在长明灯;三是空调系统仍有较大潜力, 包括办公区域中央空调和数据机房专用空调, 部分中央空调未实施必要的节能改造;部分机房空调设置温度远低于正常温度范围, 造成能源浪费。下一步, 中心对监察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及时反馈各有关单位, 并针对存在的问题, 提出技术合理、经济可行的节能改造措施和建议, 形成监察报告, 帮助各公共机构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节能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