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 2016035 债券简称:PR 发展债 债券代码:122082 瀚 蓝 环境 股 份有 限 公司 关于2011 年 公司 债券 2016 年本 息 兑付 和 摘牌 公 告 本公司董 事会及 全 体董事保 证本公 告内容 不存在任 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 要内 容提示:兑付债权登记日:2016 年7 月4 日 债券停牌起始日:2016 年7 月5 日 兑付资金发放日:2016 年7 月7 日 债券摘牌日:2016 年 7 月7 日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于 2011 年7 月7 日发行的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时,公司名称为“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6 年7 月 7 日开始支付:1、5 年期债券“PR 发展债”(债券代码为“122082”)之本金的 70%;2、5 年期债券“PR 发展债”(债券代码为“122082”)自2015 年7 月7日至2016 年7 月6 日的利息。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本金及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本 期债券 基本 情况 1、债券名称: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2、债券简称及代码:PR 发展债(
3、122082)。(2015 年债券简称由“11 发展债”变更为“PR 发展债”)3、发行人: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4、发 行规模:人民币 6.5 亿元。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及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已于 2014 年 5 月 23 日发布临 2014-026 号关于“11 发展债”回售的公告,公司决定不行使赎回权,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票面利率75 个基点至 6.40%。根据公司 2014 年5 月30 日发布临2014031 号 关于“11发展债”回售申报结果的公告,投资者回售申报金额为 203.8 万元。6、债
4、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981 号文核准发行。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票 面利率为 5.65,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 债券存 续期后 两年的票 面利率 为债券 存续期前 3 年票 面年 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两年固定不变;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两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经公司 2014 年 5 月2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上调票面利率 75 个基点至 6.40%,
5、并在债券存续期后2 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调的起息日为 2014 年7 月7 日。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1 年 7 月 7 日起至 2016 年 7 月 6止,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2 年至 2016 年每年的 7 月 7 日,2015年和2016 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10、分期偿还安排:本次分期偿还安排: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7 日兑付本期债券剩余本金的30%,2016 年7 月7 日兑付本期债券剩余本金的 70%。11、信用
6、级别:AA+级。根 据 中 诚 信 证 券 评 估 公 司 对 公 司 的 跟 踪 评 级 报 告,2016 年上调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上调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1 年7 月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3、登记、托管、委托 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二、本 次兑付 方案(一)付息安排 按照公司还本付息的安排,2016 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即于2016 年7 月7 日兑付。按照公司于 2014 年5 月23 日发布临2014 026
7、号 关于“11 发展债”回售的公告,公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2014 年 7 月 7 日)上调票面利率 75 个基点至 6.40%。每手“11 发展债”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 为 64.0 元(含税)。(二)本次分期偿还安排 根据公司 2014 年 5 月30 日发布临2014 042 号 关于“11 发展债”回售结果的公告,本期债券已于2014 年回售20,380 张,剩余6,479,620 张,即647,962手。公司将于 2016 年 7 月 7 日兑付本期债券 剩余本金的 70%,即对每手“PR 发展债”面值 1000 元偿还本金 700 元。本次兑付的本金为人民币 4
8、53,573,400 元。三、兑 付债权 登记 日及兑 付日(一)“PR 发展债”兑付债权登记日:2016 年7 月4 日(二)“PR 发展债”债券停牌起始日:2016 年7 月5 日(三)“PR 发展债”兑付资金发放日:2016 年7 月7 日(四)“PR 发展债”债券摘牌日:2016 年7 月7 日 四、付 息及分 期偿 还对象 本次付息及分期偿还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7 月 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PR 发展债”持有人。五、付 息及分 期偿 还办法 1、本公司已与中证登 上海分公司签订了 委 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 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
9、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 实施事 宜以本 公司的公 告为准。公司 将在本年 度兑息 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本金和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 和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 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金和利息。六、关 于本期 债券 利息所 得税 征收的 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0、以 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 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每手“PR 发展债”面值1,000 元实际派发利息为 35.84 元(税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 网点自行承担。2.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以 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 和 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每手“PR发展债”面值1000 元实际派发利息为44.8 元(含税)。3.对于境外
11、合格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FII”),根据国家税务 总局 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 47 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 3 号)等规定,QFII 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 10%的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代扣代缴。具体安排如下:(1)请截至2016 年7 月4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持有“PR 发展债”的 QFII 最晚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前(含当 日)填写本公告所附表格并传真至本公司联系人处,原件请签章后寄送至本公司联系人处。(2)请上述QFII 于2016 年7 月2
12、0 日前(含当日)将应纳税款划至本公司银行账户,用途 请填写“PR 发展 债纳税 款”,由本公 司向税 务机关 缴纳税款。税款划出后,请尽快与本公司联系人确认。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佛山南海支行】账户号码:【44001667221050690603】账户名称:【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3)如上述 QFII 已 就 本 次 债 券 利 息 纳 税 或 进 行 了 纳 税 申 报,请 于 2016年 7 月 20 日前(含 当日),除提供上述第(1)项资料外,还应 向本公司提供相关纳税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完税凭证原件、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预
13、缴纳税申报表原件、纳税依据),或者向本 公司出具经合法签署的已就本次债券利息纳税或进行了纳税申报的声明原件,上述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资料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将 不再安排利息所得税的代扣代缴。所有文件需以专人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在上述时间内送达至本公司。(4)如上述 QFII 等 非 居 民 企 业 未 履 行 上 述 债 券 利 息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纳 税 或纳税申报义务导致本公司无法完成代扣代缴,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非居民企业自行承担。七、本 期债券 付息 的相关 机构 1、发行人: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建行大厦 22 楼 联系人:汤玉云 联系电话:0
14、757-86229086 2、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 至45 层 联系人:赖旸希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特此公告。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6 月28 日 附表:本期债券还本付息事宜之 QFII 情况 表 债券代码:122082,债券简称:PR 发展债 中文(如有)英文 在其居民国(地区)名称 在中国境内名称(如有)在其居民国(地区)地址 国(地区)别 持有债券代码和简称 122082(PR 发展债)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后持债张数(张)债券利息(税前,人民币元)债券利息所得应纳税款(人民币元)联系人信息 姓名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请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 前(含当日)填写上述表格传真至 0757-86328565,并请将原件签章后寄送至本公司联系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