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于合同管理的商业秘密风险管控对策探析 曲进 军工保密资格审查认证中心 摘 要: 商业秘密是企业需要给予额外关注和重点保护的知识产权, 也是现代企业法制化管理进程中日益突显的核心内容。随着企业间竞争的日益激烈, 合同管理逐渐成为商业秘密风险管控的重要环节。本文通过引入某商业秘密纠纷案件, 从合同管理体系的风险管控视角来探析商业秘密保护对策, 帮助企业提高商业秘密风险防范意识, 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关键词: 商业秘密; 风险管控; 合同管理; 改进措施; 当下, 市场经济进入转型关键期, 企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 而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与管理难度更大。在现有法律框架之下, 如何从企业的商业
2、秘密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中来防范秘密泄露, 已经成为企业法务部门及管理部门面临的迫切问题。商业秘密作为商品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 其内容和地位在现代企业法制建设中更趋重要, 企业需要通过法律途径, 来加强自身商业秘密的保护、管控和防范, 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商业秘密作为智力成果权, 其无形性特征很容易被复制、传播。因此, 作为企业重点保护的知识产权, 在几乎所有涉密的企业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义务, 或者签署相关专门的保密协议。但是, 关于企业商业秘密泄露的报道依然层出不穷, 各类企业商业秘密纠纷案件, 甚至因被追究商业秘密侵权责任而致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 加剧了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中的风险。本
3、文结合某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分析, 从商业合同视角来梳理其可能存在的风险, 并通过建立商业秘密管理相关合同管理体系, 来降低和减少可能面临的商业秘密侵权风险和行为。1 某商业秘密纠纷案件引发的保密风险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 隶属于商业秘密权利人, 并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为了防范企业商业秘密不被不正当手段泄露或使用, 通常会采用以签署专门性的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来进行法律防范。本文引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对外公布的某一典型技术转让产权商业秘密纠纷典型案件, 思 A 公司诉王某在未得到思 A 公司许可情况下, 擅自使用思 A 公司的喷墨打印机墨水墨盒技术,
4、导致对思 A 公司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该案件案情大致介绍如下:华 B 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曲某为该公司法人代表人;思 A 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曲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深 C 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王某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2002 年, 华 B 公司与深 C 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就华 B 公司持有的思 A 公司的部分股权无偿转让给深 C 公司, 而深 C 公司将其“喷墨打印机墨水墨盒”技术无偿转让给思 A 公司。于当年在工商行政机构进行核准后变更了股权信息, 王某兼任思 A 企业的副董事长及技术委员会主任等职务。2003 年, 思 A 企业与王某就喷墨打印机墨水墨盒等相
5、关技术专利进行了保密协议的签订, 并在协议上对保密的内容、范围、技术秘密的种类、范围及保密义务、期限, 以及违约保密支付的数额、解约方式、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思 A 公司未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4 年, 王某从思 A 公司自行离职。2005 年思 A 公司向公安机关举报王某侵犯其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 公安局就王某涉嫌侵权商业秘密案件进行立案侦查。2007 年公安局出具了撤销案件的公开决定书, 并在报告中附录有:某西太洋公司法人代表为王月海, 系本案中王某的父亲, 在工商经营范围方面包括有墨水、墨盒、色浆等内容。同时, 王月海成为某西太洋公司所研制的喷墨墨水是在思 A 公司的配方基础上进
6、行的调试、加工和研发。2008 年, 公安机关委托为知识产权机构对思 A 公司的喷墨墨水等内容进行了鉴定, 并在公知性鉴定报告中, 确定思 A 公司所生产的墨水, 与西太洋公司所生产的墨水具有同一性。公安机关由此结合相关证据证明进行认定“王某在未允许的条件下, 擅自使用思 A 企业的墨水专利技术, 构成了对思 A企业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 但在商业秘密侵权罪的定罪性质上, 因属于结果犯罪, 而无证据来证实王某给思 A 企业所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额是否在 50 万元以上, 或者对思 A 公司是否造成严重后果, 因此, 王某的行为未构成犯罪”。通过上述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回顾, 企业间在进行商业合作、技
7、术合作、以及购买转让专利等过程中, 对于相关合作协议的签订, 一方面要从权利、责任、义务方面进行限定, 另一方面要从商业秘密保护等法律性知识产权方面进行权属约定, 避免在涉及知识产权合作中产生不必要的权属、权益纠纷。但从上述纠纷的因素来看, 由于知识产权类资产本身具有无形性, 在权属、权益约定上一旦存在约定不明, 就可能埋下风险隐患。企业在进行各类合同签订中, 特别是在商业秘密管理类合同签署时, 要从条款的解读和明确商业秘密权利归属、保密管理的各类合同关系上进行综合、全面考虑, 来降低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2 商业合同中保密管理的风险防范要点2.1 商业合同中的保密事项我们从该案件的详细内容及诱
8、发商业秘密侵权行为来看, 从合同管理视角来梳理发现, 华 B 公司与深 C 公司作为思 A 公司的股东, 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时, 就应该对涉密的专利技术“喷墨打印机的墨水、墨盒”等进行详细约定, 特别是在专利技术所涉及的具体内容上, 包括该技术所采用的工艺、配方方案、所使用的设备以及专业指导书等事项;同时, 要根据专利技术作为股份进行股权转让时, 要对该专利技术的权属、权责进行约定。比如上述案件中, 对于“以专利技术”作为入股方式全部转让给思 A 企业, 但并未对相关商业秘密的所有权进行细化约定, 导致王某在使用该专利技术过程中, 造成了对思 A 企业部分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引发不必要的法
9、律纠纷。另外, 由于技术类商业秘密具有一定的时限性, 对于商业秘密的技术更新, 或者是新的技术成果类, 该类技术成果的归属权应该给予明确, 并对可能涉及的其他相关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进行限定。上例中思 A 企业所产生的新技术成果, 应该归思 A 企业还是深 C 企业?思 A 企业在对该新技术成果进行专利申请时, 是否侵权了深 C 企业的商业秘密?所以, 明确保密事项, 就需要从权属、权责、权益等方面进行全面细化和约定。2.2 对相关保密条款的约定从上例技术类合同转让所涉及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 该案件需要对涉及的知识产权、合同履行中可能产生的新的知识产权及归属、权益进行相关保密条款的约定。对技术
10、类开发合同在产权权属、权益约定时, 除了需要对涉及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归属中的技术名称、相关设备进行约定外, 还需要对该技术合同所涉及的具体细节, 包括技术方案、工程技术、电路技术、原料配方、制造方法、技术指标、涉及的各类数据库、软件、试验报告、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函电、工艺参数等内容。只有深入细化协议中所涉及的各类技术类知识产权的权属、权益, 才能更全面的知悉各类信息的保密风险, 为后续商业秘密合同风险管控提供有利条件。对于加工合作类合同, 比如由 A 公司将 B 公司交付的某项加工技术、设备交由 C 公司来进行加工制作, 就需要对所涉及的各项工艺设备、技术要求、
11、涉密技术知识产权的归属进行明确规范, 特别是在相关知识产权传送、管理、使用方式上, 要避免 C 公司有意、无意的泄露秘密, 或者在合同履行完成后继续不正当使用而谋求不正当利益。对于设备购销类合同, 比如某 A 企业使用 B 企业交付的某项技术或设备, 为 C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或销售上述设备或服务, 导致对 B 企业商业秘密的不正当使用。A 企业需要就 C 企业的涉密资料权属、及传送、管理和使用的具体方式、范围、期限等进行明确约定。避免因授权传送、管理人员因误传、误收、丢失等因素而带来诸多商业秘密合同的泄露风险。2.3 劳动合同中的保密约定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员工签署的明确雇佣关系的协议, 依据中华人
12、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23 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但对于很多企业, 在商业秘密的保密约定中未对相关商业秘密的种类、内容、载体形式、不同岗位涉密的保密范围及期限进行约定。商业秘密对企业越来越重要, 企业要从劳动合同商业秘密风险防范上, 从保密制度、保密条款及不同岗位保密义务上进行明确, 来维护企业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中的合法权益。2.4 违约金的约定无论是在劳动合同还是保密协议中, 对于保密条款中的违约金要进行明确, 避免发生泄密情况后, 对违约行为进行保全, 减少企业可能遭受的风险损失。企业在面临商业秘密侵权风险问题时,
13、虽然国家也出台了相关商业秘密法, 比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刑法中都有相关的司法解释, 但对于单纯性的商业秘密泄露行为, 并未构成侵权, 而只有侵权行为、侵权事实造成严重后果时, 才能追溯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另外, 在一些企业进行商业秘密侵权行为查证过程中, 一些物理管控措施、技术监控措施不到位, 加剧了查证难度。保密声明作为规避因员工失误、故意使用原单位商业秘密而带来的法律风险, 也往往被应用于新聘任员工保密阅读中, 一方面尊重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 另一方面也避免对本企业商业秘密的泄露风险。3 结语总之, 结合企业商业秘密风险管控实际, 从合同管理视角来加强商业秘密的管理、运用和保护工作, 避免因商业秘密管控不到位而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确保企业依法管理, 促进企业健康、科学、稳定发展。参考文献1刘洁.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市场, 2015 (38) . 2何薇.企业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防控J.现代商业, 2017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