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SL*)修订工作大纲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修订组2007 年 12 月目 录一、修订的目的及必要性 1二、修订依据与原则 2(一)修订依据 2(二)修订原则 2(三)适用范围 3(四)技术路线 3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5(一)修订主要内容 .5(二)修订后新规范的章节及内容 5四、进度计划 7(一)总体计划 8(二)分年度计划 .8五、经费预算 9(一)分项预算费用 .9(二)总预算费用 .9六、修订组人员组成及各种分工 9(一)修订组人员组成 .9(二)工作分工 101一 、 修订的目的及必要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取得
2、了积极进展,水利水电事业取得迅猛发展。从总体上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属多发事故领域。 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卫生设计规范(DL5061/1996)颁布实施以来,对减少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伤亡率、改善劳动条件和创建文明生产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的规划、设计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从规划、设计到工程实践,对水利水电工程的劳动安全与卫生认识在逐步深化。水利水电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工作是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中一项基础技术工作。随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发展,三峡、小浪底等诸多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建成,使水利水电工程在土石方开挖、砼浇筑、大型金属结构安装以及水轮发电机组安装等安
3、全与卫生方面的设计水平进一步提高。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出现和应用,给安全与卫生设计带来许多新课题。同时,也应引进国外先进的安全与卫生新理念。2002 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综合几方面情况,必须修订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卫生设计规范 (DL5061/1996) ,以满足水利水电工程安全与卫生设计工作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有利于在水利行业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及和谐社会建设。2二、 修订依据与原则(一) 修订依据1. 2002
4、 年 6 月 29 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颁发的中华人民中国安全生产法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项目投产后符合劳动安全卫生的要求。2. 水利部国科司批文3. 2007 年 5 月 21 日,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下发的水总科2007246 号“关于开展防洪标准等 14 项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技术标准制定与修订工作的通知” 。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与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承担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卫生设计规范的编制工作,按照 SL1-2002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编写规定负责完成规范的编写,直到报
5、批完成。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7. 国家标准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8. SL 1-2002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 。(二) 修订原则1以原规范为基础,根据规范发布并实施以来应用中的问题,以及近年来技术发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条文和实践经验的总结,对原规范进行修订补充。32修订工作坚持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原则,在新规范中,既要有原则规定,又要体现一定的灵活性;既要反映我国近年来成熟的研究成果和经验,又要借鉴并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和新理论、新技术;既要体现先进性,科学性,前瞻性,又要体现可操作性。
6、3遵照国家标准。4协调和本行业、相关专业标准的关系。5修订后的新规范由正文、条文说明、附录三部分组成,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将遵守 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SL 1-2002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 。(三) 适用范围本设计规范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物和设备在运行期及建设期的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工程及设备本身的安全见其它规程规范,不在本规范内。(四) 技术路线1根据原规范颁布十余年的工程实践经验,对于水利水电工程有安全隐患的问题作以分析与评价。结合已有的规范,在设计工作中给予明确并解决。2从规范使用者的角度出发,规范结构以工程部位为线索较方便查找
7、,但会导致事件大量重复描述。以事件为主线编写结构清晰,因此,考虑以事件为主线进行修订。3进行适当的资料收集和调研工作,主要了解国内有代表性的工程及重点设计单位在执行规范中所总结到的成功经验和存在4的问题。在分别完成各章节、附录编写任务后发送有关单位征求意见,然后根据返回的意见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再根据对其的审查意见进行修改,直至完成报批稿,并上报以定稿。4对现有的类同规程规范进行统计、分析与分类筛选。确定与本规范等同的标准和规范直接予以引用;其它国家、行业与水利水电行业在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方面的共同点和差异性客观存在,通过分析与筛选后可适当借鉴。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1-2002工作
8、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 2-2002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 5083-1999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 DL 5162-2002安全标志 GB 2894-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GB 16179-1996安全色 GB 2893-2001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8218-2000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ISBN 7-5084-2249-X(2004 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 280012001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 SD267-88爆破安全规程 GB6722-200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 50194-93水电水利
9、工程施工压缩空气、供水、供电系统设计导则 5DL/T 5124-2001三、 修订的主要内容(一)修订主要内容1编排的章、节、条、款、项等规定按 SL1-2002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 。2逐一核对原规范中引用规程规范的有效性。3补充涉及特种设备的内容,如压力管道、电梯等。4增加新型建筑材料劳动安全与卫生的内容。5增加临时建筑物方面劳动安全与卫生的内容。6增加水利工程的建筑物,如堤防、泵站等。7对其它章节的内容进行补充或修订。8增加强制性条款。(二)修订后新规范的章节及内容前 言 (依据、修改的主要内容、归口单位、起草单位等)第 1 章 总则(王治明、覃利明、涂宁)1.0.1 目的和意义1.0.
10、2 对象和适用范围1.0.3 编制原则1.0.4 编制依据1.0.5 引用标准及规范列出等同采纳的标准及规范。1.0.6 国家、行业管理有关规定6第 2 章 一般规定(邵剑南、覃利明、钱宜伟、涂宁)2.1 不同设计阶段的设计原则、设计方案和措施。2.2 对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原则、设计方案和措施。2.3 所选用设备、材料与方案应符合安全与卫生有关标准的规定第 3 章 工程总体布置(颜家军、邵年)3.1 枢纽工程布置在厂房、大坝、通航建筑物等部位全面考虑自然条件、社会环境、安全卫生设施、交通道路等因素,统一规划,合理安排。3.2 建筑物总体布置(颜家军)在建筑物总体布置、防洪堤、泵站等方面提出安
11、全与卫生措施。3.3 机电设施及金属结构(刘茂祥)对枢纽范围内的机电及金结设施布置、运行及维护环境作统筹考虑,提出安全与卫生措施。3.4 临时建筑物(胡宏敏、赵峰)对临时建筑物(不含施工单位自建)的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内容进行规定,确立危险源。第 4 章 劳动安全(高军华、杨晓林、梁波)4.1 防火防爆4.2 防电气伤害4.3 防机械伤害74.4 防滑防坠落4.5 防洪防淹(颜家军)4.6 防气流冲击4.7 防强风防雾雨和防雷电4.8 交通安全第 5 章 工业卫生(高军华、杨晓林、梁波)5.1 防噪声5.2 防振动5.3 防尘防污和防腐蚀5.4 防毒防泄漏5.5 防电磁辐射5.6 防止放射性材料
12、和有害物质的散发(马卫军)5.7 防水和防潮5.8 通风及温度与湿度控制5.9 采光与照明5.10 生物性危害第 6 章 安全卫生设施(刘茂祥、邵年)6.1 辅助用室6.2 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及配置附录 A 安全标志设置的场所及类型(钱宜伟、郭澄平、涂宁)附录 B 本规范用词说明四、 进度计划8总进度安排为从 2008 年 1 月起,用 1 年半时间完成修订工作,于 2009 年 7 月提交报批稿。(一) 总体计划12008 年 1 月前,完成“规范修订大纲” 。22008 年 7 月完成调查研究。32008 年 4 月、6 月与 8 月编写组进行 3 次集中讨论,对编写深度、格式及语气等各方面
13、进行交流与统一。42008 年 10 月完成调查研究与征求意见稿。52009 年 2 月完成送审稿。62009 年 5 月完成报批稿。(二) 分年度计划1、2007 年度工作计划2007 年 11 月,编写“规范修订大纲” ,成立具体编写组,落实任务、明确分工。2、2008 年度工作计划(1)2008 年 1 月审订“规范修订大纲” 。(2)2008 年 2 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研,采取现场调研和信函调研两种方式,对各部属、委属设计院、重点省院赴现场调研,部分省院采取信函调研方式,并赴在建及已运行的电站进行调研,广泛征求和收集各方意见,并整理备用。(3)2008 年 9 月,分别完成各章节、
14、附录编写任务。(4)2008 年 10 月完成汇总,并发送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同时9完成征求意见稿。(5)2008 年 11 月,将征求意求稿送有关单位或请有关专家审阅,征求各方意见。3、2009 年度工作计划(1)2009 年 2 月,根据征集的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成送审稿。送审稿应包括以下成果:标准正文,附录和条文说明;征求意见稿征询意见的处理情况汇总。(2)2009 年 4 月召开全国性的送审稿审查会,会后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2009 年 5 月完成报批稿,并报总院定稿。五、 经费预算根据规范修订工作量,初步拟定预算经费如下:(一) 分项预算费用1、资料费和调研费:20 万元;
15、2、编写工日补助费(仅考虑加班津贴):6 万元;3、草稿印刷费:4 万元;4、审查、咨询、讨论会议费:15 万元;5、其他费用:包括聘请有关专家、顾问和必要设备购置等共计5 万元。(二) 总预算费用初步估算总经费 50 万元。其中主持单位补助(合同补助额)20万元,主编单位自筹 30 万元。六、 修订组人员组成及各种分工10(一) 修订组人员组成1、修订单位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2、修订规范主编修订规范主编:覃利明 王治明统 稿:覃利明 王治明3、修订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序号 姓名 职务职称 学历 专 业 修订组职务 电 话 简历1 覃利明
16、院副总、教高 大学 高压 主编 027-828292222 王治明 总院副书记、教 高 大学 水工 主编 010-820277273 邵剑南 总院副处长、高 工 大学 水工 010-620562344 钱宜伟 水利部调研员 研究生 工业卫生 010-632027305 郭澄平 设计院、高工 大学 027-828286946 涂 宁 设计院、高工 研究生 自动化 027-828297147 刘茂祥 设计院、教高 大学 电气 0717-67637018 高军华 设计院、高工 大学 发配电 027-828293329 邵 年 设计院、高工 大学 水工建筑 027-8282925310 颜家军 设计院
17、、高工 大学 水工建筑 027-8282921811 胡宏敏 设计院、高工 大学 施工设备 027-8282929212 梁 波 设计院、高工 大学 自动化 027-8282935813 杨晓林 设计院、高工 大学 水动 027-8282934114 赵 峰 设计院、高工 大学 水工施工 027-82822036015 马卫军 设计院、高工 大学 027-8282924716 胡向阳 设计院、高工 大学 027-82829445(二) 工作分工1、主编单位承担的编写任务(1)正文和条文说明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11(2)附录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规范的全部内容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与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写。2、参编单位承担的编写任务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