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通过本章的学习,帮助大学生从整体上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了解法律关系的基本内容,使我们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增强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认同感和维护法律尊严的责任感。,目的要求,第一节 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美国权利法案,宪法是指规范民主施政规则的国家根本法,它是有关国家权力及其民主运行规则、国家基本制度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宪法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及现存社会经济结构要求的集中反映。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知识拓展,近代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17、18世纪英国资产阶级在与封建阶级斗争和妥协中,逐渐形成了一些
2、宪法文件和宪法惯例。1787年美国联邦制定的宪法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1918年苏俄宪法是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的宪法。新中国成立以后先后颁布了四部宪法: 1954、1975、1978、1982。,宪法的产生,第一部社会主义国家宪法:苏俄1918年宪法,全称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根本法)(第五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一九一八年七月十日会议通过)宪法颁布时的群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先后于1954年、 1975年、1978年和1982年颁布了四部宪法。,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宪法草案,2006年11月17日至26日“中国人权展”上的1982年宪法模
3、型,序言 第一章 总纲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四章 国旗、国徽、首都,1. 我国现行宪法1982年12月4日公布施行 2. 1988年、1993年、1999年、 2004年修改 3. 结构:由序言及四章组成,共138条,一、宪法的特征和原则,(一)宪法的特征 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为根本和最重要的方面。 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的法律严格。,党的领导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 公民权利原则 法治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二)宪法的基本原则,二、我国的国家制度,(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
4、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五)基本经济制度,我国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 国家性质,我国的 国体,我国国家的 阶级性质,(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爱国统一战线,重要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政体,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2“十六字方针”:
5、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 央,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自治州,设区市,乡,民族乡,镇,县,区,乡,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为解决民族问题、处理民族关系,实现民族平等、 团结而建立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华民族一家亲,少数民族代表在投票,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制度,我国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五)基本经济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
6、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同时还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 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公民的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的、必不可少的权利。 公民的基本义务也称宪法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一起反映并决定着公
7、民在国家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并构成普通法律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与原则。,(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 政治权利和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自由 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 社会经济权 文化教育权 特定主体权利,平等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平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基本要求。,案例: 雷闯和他的健康证,政治权利和自由,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作为国家政治生活主体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是国家为公民直接参与政治活动提供的基本保障。 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政治自由。
8、(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宗教信仰自由,我国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公民有信教或者不信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或者那种宗教的自由,有信仰同一宗教中的这个教派或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或者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有是否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 宪法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人身自由权,狭义的人身自由主要指公民的身体不
9、受非法侵犯, 广义的人身自由则还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与公民个人生活有关的权利和自由。 人身自由是公民具体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实际享受其他权利的前提,也是保持和发展公民个性的必要条件。 人身自由与其他自由一样并不是绝对权利,国家权力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限制或剥夺。,批评建议权、 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由于国家机关和国
10、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我国国家赔偿法的通过,使公民的这一宪法权利得到了切实保障,视频:国家赔偿走过十五年,社会经济权,财产权、继承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劳动权。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劳动机会并按照劳动数量和质量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休息权。是指劳动者为保护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与制度而享有的休息和休养的权利。 物质帮助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
11、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文化教育权,我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国宪法还规定,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特定主体权利,我国宪法除对公民所应普遍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作出明确规定外,还对特定群体的公民设置专条,给予特别保护。宪法中的这些特定人员具体是指妇女、母亲、儿童、老人、离退休人员、烈军属、华侨、归侨和侨眷在内的人员。,(二)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1 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
12、和利益; 4 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 依法纳税; 6 其他义务。,四、我国的国家机构,(一)国家机构概述(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三)国家主席(四)国务院(五)中央军事委员会(六)地方国家机关(七)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五、国家标志,国家标志: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第13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第1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第1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第二节 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实体法律制度是指规定人们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
13、制度的总称。行政法律制度民商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等,一、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一)行政法概述,1、行政法的概念,2、行政法的特点,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4、行政法律关系,1、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说来,它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2、行政法的特点,(1)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 行政法涉及的领域极为广泛,内容非常丰富 行政法规范具有易变性 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相互交织并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中,(2)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 行政法没有完整、统一的行政法典
14、 行政法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设定和授予才能存在 必须依据行政法律规发行使 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行政法律规范的依据,案例聚焦:,某区政府将其闲置的临街房屋三间租给李某开超市。一年后,以亏本无钱,原定租金过高为由,只缴纳了半年的租金。某区政府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派出四名城市监察队员,佩戴执法标志,将李某的超市查封。 问:某区城市监察大队做法是否合法?,城管来了 ,快跑呀!,(2)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立法目的 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 行政行为的内容合乎情理,拆除违章建筑,(三)行政应急性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
15、是指在某些特殊紧急的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在限制条件下,采取没有法律依据的或者同法律相抵触的措施。 第一,确实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危险; 第二,非法定机关行使了紧急措施权力,事后应由有权机关予以确认; 第三,行政机关做出应急措施的行为应受有权机关的监督; 第四,应急措施的权力的行使应当适当,应将其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程度和范围之内。,三个原则的关系:,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前提,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必要补充,行政应急性原则 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非常原则。,4、行政法律关系,(1)行政法律关系特点 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中,必
16、有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 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行政主体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可以对行政相对人采取直接强制措施) 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都是由法律规定的,不能放弃或转让行政职权,(2)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构成 行政法律关系客体,包括人身、行为和物 行政法律关系内容,包括行政主体的职权和职责以及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二)国家行政机关与公务员,1、行政机关的概念与特征 2、行政机关的分类 3、公务员制度,(一)行政机关的概念与特征,1、行政机关的概念:指国家依法设立并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掌握行政事务的机关。,2、行政机关的特征,它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由权
17、力机关产生并接受其监督 它行使的职权是国家赋予的行政权,担负国家的行政管理职责 它实行首长负责制,(二)行政机关的分类,1、中央行政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 中央行政机关在我国主要指 国务院 地方行政机关在我国主要指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二)行政机关的分类,2、一般权限行政机关与部门权限行政机关 一般权限行政机关主要指 各级人民政府,包括 国务院、省、市、县、县级人民政府 部门权限行政机关主要指各级人民政府所设置的内部机构,(二)行政机关的分类,3、外部管理行政机关与内部管理行政机关 外部管理行政机关以相对人为管理对象,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 内部管理行政机关以公务员为管理对象,对行政机关内部事务进行管
18、理,(二)行政机关的分类,4、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 在我国派出机关仅有:行政长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在我国派出机构为县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设置的派出机构,如派出所、工商所、税务局等,(三)公务员制度,1、公务员是依法代表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的工作人员,其特征为: 必须是履行公职的工作人员 必须是纳入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 必须是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必须是以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公务员制度,2
19、、我国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大类。确定公务员的级别依据是: 所任职务及所在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 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三)公务员制度,3、我国公务员产生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主要采用选任、委任、考任、聘任等四种方式 选任是指通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公务员 委任指由任免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直接委派而产生出的公务员 考任指由任免机关根据公开考试和严格考核的方法,择优录用而产生的公务员 聘任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以合同方式产生公务员,(三)公务员制度,4、我国的公务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考核制度 奖惩制度 交流制度 回避
20、制度,三、行政行为,1、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2、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 3、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与生效时间,三、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1、行政行为的概念 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直接和间接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2、行政行为的特征是执行法律的后果具有一定的裁量性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二)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1、行政行为的内容 行政行为的内容丰富复杂,但主要包含下列几种类型: 权利和义务的设定 撤销权利和免除义务 能力的赋予和剥夺 变更法律地位 确认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或行为合法 赋予特定物的的法律性质等,四、行政责任
21、,1、违法行为 2、行政不当行为,(一)违法行为,2、违法行政的类型 1)行政失职 2)行政越权 3)行政滥用职权 4)事实依据错误 5)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6)程序违法 7)行政侵权,案例聚焦:,2006年10月,李某在某医院门口无证经营三轮小汽车运输,被公路运输管理所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五条处以150元的罚款。李某交了罚款后跑到新华书店仔细翻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后发现,第十五条没有规定罚款。 问:公路运输管理所做出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二)行政不当,1、行政不当的概念特征: 行政不当是专门针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不合理行使而言的, 不合法的行为疏于违法行政,不合理的行
22、为构成行政不当。 2、行政不当的分类 公安管理中的行政不当,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运用 民政管理中的行政不当,坚持行政给付中的公平、公正、及时、稳定的原则 环保管理中的行政不当,审批及制裁中的法律合理运用,五、行政处罚,1、行政处罚的概念 2、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3、行政处罚的种类 4、行政处罚的适用原则 5、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原则,(一)行政处罚的概念,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1)处罚的法定原则 2)公开、公正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 5)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
23、代刑事责任原则,(三)处罚的种类,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四)行政处罚的适用原则,1、“首先纠正违法行为”原则 行政机关在处理违法案件时,无论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何种行政处罚,都应当要求违法行为人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这是现代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 2、“一事不再罚”原则 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先纠错,再处罚,(五)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的原则,1、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处罚不停止执行原则 2、罚缴分离原则,做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机构分离,六、行
24、政复议,1、行政复议的概念与特征 2、行政复议的原则 3、行政复议的范围 4、行政复议的基本制度,(一)行政复议的概念与特征,1、行政复议的概念 行政复议是行政系统内的一种特殊监督形式,指行为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受理机关做出的复议决定的活动,(一)行政复议的概念与特征,2、行政复议的特征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是行政正义为处理对象的行为 行政复议是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行政复议是以行政相对人启动的行为 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二)行政复议的原则,合法原则 公正原则 公开原则 及时原则 便民原则 有错必
25、究原则 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原则 诉讼终局原则(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三)行政复议的范围,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强制措施不服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证照,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的 认为行政机关变更和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不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 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法定指责 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障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的 认为行政机关其他具体行政行
26、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四)行政复议的基本制度,1、一级复议制度(行为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书面复议制度 3、依法复议不调解制度 4、复议不停止执行制度 5、被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的制度(行政机关举证),第三节 我国民商法律制度,民商法是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最直接、最密切的法律部门。人们的人身、财产权益受民商法保护,买卖、租赁、处理票据、保险、证券等活动也受民商法的调整。我们学习民商法律知识,有利于正确处理各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恰当地解决许多现实生活问题,1987年1月1日实施, 9章156条; 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司法解释,200条,(一)民事法律制度,1、
27、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找了一夜也没有找到 一部民法典,2、民法调整的对象,(1)财产关系(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我国民法调整的是发生在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2)人身关系(指与人身不可分离而无财产内容的社会关系又称人身非财产关系):包括人格和身份关系。 人格关系因公民的生命、健康、姓名、名誉、肖像和法人的名称、名誉的与公民或法人作为民事主体资格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 身份关系因血缘、婚姻的身份所发生的扶养、抚养、赡养、法定监护等社会关系。,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信原则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2、民法
28、的基本原则,3、民事法律关系,(1)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具有民事权利和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客体,(3)民事法律事实,由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被称为民事法律事实事件 自然事实行为,民事法律事实,合法行为 违法行为,(二)民事主体,1、公民(自然人) 2、法人 3、其他组织,1、公民(自然人) (1)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脱离母体独立存在,是活体,自然死亡(生理死亡),宣告死亡(推定死亡), 人人相同(平等性),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条件:(1)下落不明满4年(意外事故的为2年);(2)利害关系人申请
29、;(3)法院宣告。,法律后果,1、被宣告死亡的公民与他人之间现存的民事法律关系归于消灭。 2、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两种情形,年满18岁;精神完全正常,年满16岁,不满18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2)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一,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案例聚焦,马某,16周岁中学毕业后就进工厂做临时工。一天她到工艺品公司以1200元购买了项链与戒指。她父母认为马某尚未成年,没有征得家长的同意,不能进行数额较大的买卖行为,要求公司退款。公司认为马某买卖行为有效不同意退货。 问:马某的交易行为是否有效?,第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象,年满10岁,不
30、满18岁 不能完全辩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法律意义:一是,公民可以独立进行与自己的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行为。(判断是否相适应应考虑:行为人是否理解行为的结果和意义;行为与行为人的日常生活是否关系密切;行为的标的的大小。)二是,其它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或在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进行。,第三,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象:不满10岁的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法律意义:不能独立实施民事行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例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接受奖励、接受赠与等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的行为。,案例聚焦,九周岁的小军在家门口与同学小卫在家门口踢球。小军用力一脚将球踢向小卫,
31、小卫没接住,皮球飞向路口撞上正好骑车经过的李某。李某翻车到底腿部骨折。 问:小军是否承担责任?,(3)监护制度,设立目的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 设立方式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监护人的职责 第一,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益、财产及其它合法权 第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第三,代理被监护人处理各类民事活动。 第四,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第五,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中学生亚武,13岁,不慎将12岁的学生亚平致伤,花去医疗、交通等费用1200元,亚武本人有稿费600元,对亚平的损失( ) A.由亚武的监护人完全赔偿 B.先用
32、亚武的600百元稿费赔偿,剩余的待亚武以后有收入时赔偿C.由亚武所在的学校赔偿D.先用亚武的600百元稿费赔偿,剩余的由亚武的监护人赔偿,2、法 人,(1)法人的概念 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不是以生命存在为特征的个人,而是有个人联合、集体联合或个人与集体联合而建立的社会组织体。,(2)法人成立的条件,1) 依法成立: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的成立条件不尽相同。2) 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法律对不同法人所要求财产状况不尽相同。3) 有名称、组织机构、活动场所4)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特点,1)
33、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 2)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范围相同 3)权利、义务的实现需通过代理人的行为,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一般是法人的正职行政负人,委托代理人,法人内部的组成人员,法人组织外的人,3、其他组织,我国民法规定的其他组织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个人独资企业,(三)其他组织,1、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依法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个人和家庭。个体工商户对其所欠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2、农村承包经营户对其承包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享有使用权利和收益权,同时以经营者或者家庭的财产独立承担因经营引起的法律责任 3、个人合伙是按照个人合伙协议组成的
34、,合伙协议组成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对合伙债务、合伙人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4、个人独资企业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企业破产或解散后,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三)民事法律行为制度,1、民事法律行为 2、代理行为,1、民事法律行为,(1)民事法律行为成立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主体合格) 2)意思表示真实(外部表示要明白无误)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合法) 4)应符合法定的形式,(2)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明示形式,口头形式 数据电文,书面形式,一般书面形式,特殊书面形式:公证、
35、鉴证、核准登记,暗示形式,推定(作为的默示),沉默 (不作为的默示),推定也称为推定行为,是指当事人既不用语言、也不用文字,而是用自己的积极行为作出的意思表示。他人可以根据行为人的积极行为而推定其真实意思表示。如房屋租赁合同的租期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交纳租金,出租人接受租金,由此可推定双方有延长房屋租赁合同的意思表示。,默示也称为沉默,它是指当事人以消极的不作为的方式所进行的意思表示。通常,默示不能用来作为意思表示的方式,只能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之间有待别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作为一种意思表示的方式。例如,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
36、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3)无效民事行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案例聚焦,某镇酿酒厂一直生产冒牌的酒来谋取利益。一些杂货店明知假酒也乐于进货,更有邻县的一些店家与酿酒厂签订长期供货合同。一天邻县的某店家拉回酿酒厂的一车假酒要求退货,理由是最近工商部门查的很严没法出货。某镇酿酒厂不同意退货,认为双方有合
37、同,退货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问:双方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4)可撤销和可变更的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享有撤销权和变更权的民事行为。,种类,重大误解 显失公平 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结果,有向法院或仲裁机关申请撤销的权利 行权期为一年 撤销的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5)无效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1)返还财产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 2)赔偿损失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追缴财产 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
38、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何某因业务需要经常去珠海,2003年在珠海买了一套房子。在珠海,何某与歌厅小姐张某往来密切,后发展在一起姘居。为达到长期姘居的目的,何某于2005年年初背着妻子赵某将在珠海的房子赠给了张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请问:赵某可否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这所房子。,案 例,1.该赠予行为不合法,属无效民事行为。我国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上述规定,丈夫何某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私自赠给张某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赵某应享有的财产份额,该赠与未得到妻子赵某同意而事后又没有得到赵某的追认。,K
39、EY,2.该赠与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德与善良风俗。我国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即民事行为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原则。何某为达到与张某长期姘居的目的而将房子赠给张某,应为无效的民事行为。所以,赵某可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该房屋赠与行为无效,将房屋收回。,(四)代 理,1、代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代理的行为具有法律意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可以进行独立的意思表示;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2、代理的种类,1) 委托代理(与人身有关的行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2)法定代理: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才需要; * 法
40、定代理人一般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 3) 指定代理 与法定代理衔接,当没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有争议时,由法院指定代理人。,3、无权代理的几种情况,1)没有代理权的代理 2)越权代理 3)代理权中止后的代理,挂羊头卖狗肉,4、无权代理行为在三种情况下发生法律效力,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又被代理人承担,本人追认,无权代理行为一经追认,便转变为有权代理 视为本人同意,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做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无权代理,但因他和被代理人有一定的关系,从而善意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人,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效力,注意:表见代理的意义在于保护
41、第三人利益和交易安全,案例聚焦:,赵某因为出国,将家传的古画一幅交好友刘某保管。一年后,刘某因为手头缺钱,将画卖给杨某,取得价金9万元,赵某知情后,在向杨某索画未得的情况下,以杨、刘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古画。 问:王某能否要回古画?,(五)民事权利制度,民法是权利法,我国民法通则主要规定了民事主体所具有的物权、债权、人身权、知识产权。 在以下内容中我们就这四大民事权利的具体内容作以一一阐述。,1、物权,(1)物权的概念物权是权利人依法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2)物权的法律特征 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物权的内容是权利人对物的直接支配 物权的客体是物 物
42、权具有独占性与排他性 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他物权,(3)物权的种类,物权种类,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最完整、最充分的物权,(派生),土地使用权、地上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担保债的履行,是他物权,(4)所有权的内容,1)占有:对物的实际控制。,所有权人的占有,非所有权人的占有,善意 恶意,合法占有 非法占有,形式,合法对抗非法,2) 使用:对物的具体运用。,形式,所有权人的使用,非所有权人的使用,合法使用 非法使用,3)收益(孳息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所有权人的收益 非所有权人的收益,合法收益 非法收益,4) 处分(事实处分和法律处分)处分权是所有权的核心权能,一般只能有所
43、有权人行使。非所有权人只有在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行使。,形式,(5)所有权的转移,动产所有权因交付而转移 通则第72条:“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消灭和变更,非经登记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制度, 概 念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将动产不法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 条 件1、行为人无处分权2、受让人取得时出于善意3、取得财产是有偿的4、适用于动产(赃物、遗失物除外)例如:甲将乙托自
44、己保管的一幅画卖给丙,甲能要丙返还画吗?,(6)共有关系与相邻关系,按份共有:主体按份额享有所有权 共同共有:各主体对全部财 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1)共有关系 概念:指两个以上的人对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形式:,2)相邻关系 概念:是相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邻权是对权利的限制和权利的延伸。 内容广泛:相邻通道、通风、采光、环保等关系。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是: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相互体谅。,2、债权,(1)债是特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与所有权有明显的区别。 (2)债是因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3)债的种类,1) 因合同所生之债因合
45、同所生之债是数量最多的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因订立合同而互为债权债务人。调整合同关系的主要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因不当得利所生之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致他人受损害。在特定的利益所有人和不当得利人之间形成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即为债。 处理:权利人有向不当得利人要求返还不当利益的权利,不当得利人有返还的义务。,3)因无因管理所生之债,条 件,管理他人事务(客观上) 有为他人谋利(或避免损失)的意思 没有法定义务,也没有受委托,处理:管理利益归于本人;本人应支付无因管理人进行管理的一切必要费用。,4)侵权行为所生之债,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或在法律特别规定的场合
46、无过错,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后果的行为。,案例聚焦: 甲公司向乙商店购买铜版纸80箱,在提货时,商店工作人员因粗心多装了3箱,甲公司在运输途中将一箱不慎丢失,被居民丙拾到。乙商店发现差错后立即向乙公司追讨,甲公司不愿退还。后来乙商店又看到居民丙发出的招领信息,去认领时,居民丙要求偿付运输费、保管费40元。 问:甲、乙、丙之间发生了那些债?,刘某领回两张定期有奖储蓄券,并替同事张某代领两张,后张某向刘某索取,刘某随意抽出两张交给张某。后这张奖券中奖,刘某懊恼不及遂向张某索要奖金及奖品。该案应如何处理?( )A.刘将奖券交给张属
47、重大误解,此行为应撤销B.奖金和奖品应归刘某所有C.奖金和奖品应归张某所有D.张某取得奖金和奖品属不当得利,应返给刘某,法院应该怎么判?,A有奶牛一头久治不愈,兽医告之该牛得了牛瘟, A 恐传染其他的奶牛,将该牛扔到远离自己奶牛场的野地。B路经此地发现了该牛,雇车将它拉了回家,经过医治,该牛不仅痊愈,而且还成了高产牛,日奶产量40公斤。半年后, A 知道此事,即找B协商索回此牛,遭拒绝后, A起诉到法院,要求B返还此牛。,案 例,甲购买乙良种羊五只,买回不久有三只羊产下四只小羊羔。经查,产下四只小羊羔的母羊在乙处已经怀孕,但甲乙二人都不知情,依法四只小羊羔归( )A.甲、乙共同共有B.甲所有C
48、.乙所有D.甲、乙二人每人二只,3、人身权,人格权,生命、健康权 公民姓名权、法人名称权 肖像权 名誉权 隐私权,荣誉权 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身份权 知识产权中的身份权 继承权,身份权,案例聚焦: 杜某与姚某相恋半年后不欢而散,杜某怀恨在心。在网上公布姚某的肖像与手机号作为交友启事,姚某在收到大量短信与电话后才知道此事。姚某在责问杜某时,杜某认为是开玩笑是小事。 问:杜某的行为是否侵权?,4、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智力成果的创造人和工商业生产标记的所有权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总称。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在创造、使用和转让智力成果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的知识产权法主要由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专门法律、法规和规章构成。此外,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等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条约,也是我国知识产权法的重要渊源。,(六)合同法律制度,1、合同的概念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合同的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3、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标的、数量、质量; 价款或者酬金;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4、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各方通过平等协商,依法就合同内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