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享经济发展中的私有观念障碍及其对策 程然 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 要: 分享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 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多方面的阻碍。其中, 分享经济主体的传统私有观念就是分享经济的一种主观障碍。分享经济三个主体的私有观念引发的问题是:供给方的私有观念引发信任危机、需求方的私有观念引发资源危机、第三方的私有观念引发商业危机。因此, 应从思想、体系、方法、制度、政府支持力度等方面探索扫清这些私有观念所造成的障碍的对策。关键词: 分享经济; 私有观念; 障碍; 对策; 作者简介:程然, 女, 1995 年出生, 安徽池州人, 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为政治经济学。
2、分享经济最早出现于 1978 年的美国行为科学家杂志上, 以“协同消费”为人所知。目前, 作为一种新兴经济形态, 分享经济浪潮正席卷全球。分享经济的核心理念是“使用而不占有”, 这被列为未来影响世界的十大理念之一。然而, 在我国, 这一理念却受到传统私有观念的制约, 阻碍了分享经济的发展。本文将在承认私有观念具有一定历史作用和正面性的前提下梳理其负面性, 探讨私有观念的负面性对分享经济的发展造成的阻碍, 并针对性地提供了一些应对障碍的对策。一、私有观念的负面性从动物社会学的角度来看, 自私是动物的一种本能, 自私的本源来自生命本身。道金斯曾在自私的基因里论述了人类的自私来源于其基因的驱使, 认
3、为凡是经由自然选择进化而来的任何东西都应该是自私的, 他还举了狒狒行为的例子以作证明。从这方面来说, 个体利益的诉求是一种自然而然的需求, 而非理性的。但这种本能由于受制于人类的社会性, 受制于人们为了生存需要而形成的约束和公德, 那种自私本能经过演化具有了浓厚的社会色彩, 逐渐成为一种人类特有的私有观念。1这种私有观念是一种事物维持自身存在与特征的基本性质而内化于人类身上的物质存在和客观需求, 它在一定的时代背景和环境下具有正面性:首先, 人的需求是一种天性, 一个人先天地会产生私有观念以保证自身的需求得到满足, 以实现自身的生存与发展。正如马克思所说:“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
4、的个人的存在。”2因此满足私有的生存需要是合理的选择。其次, 私有观念的正面性体现在个人合法合理的所有权上。马克思曾指出:“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 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3并且提出, 在其所构想的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 会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笔者认为, 马克思所重建的这种个人所有制即实现劳动者个人对生产资料和生产成果的占有。可见, 马克思所倡导的是具有公有性质的个人所有制, 他认为在公有制实现的基础上个人可以占有消费品、劳动产品等。在生产力不够发达的时代, 追求个人利益的私有观念可以调动人们生产和建设的积极性, 为了更好的生活而努力付出。在那种情况下, 若对人们的私有观
5、念进行合理利用, 便能让人们在对资料私自占有的动力驱使下, 尽力投入到工作中, 从而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提高经济效益。然而, 私有观念也是具有负面性的。私有观念的负面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相比于集体利益更注重个人利益, 在关键时刻会为了自身利益而做出损害集体利益的选择;二是相比于他人利益更注重个人利益, 对他人利益不管不顾, 只在乎自己的利益是否得到满足。在这种情况下, 若个人被负面性的私有观念所控制, 就会为了对于私有观念自发占有他方利益倾向的不正当方面, 如果处理不妥, 将会导致私有观念恶性膨胀, 也会造成损人利己、损公肥私、金钱至上、以权谋私、欺诈勒索等不良的个人主义行为。一旦这
6、种人的个人利益得不到满足, 他们甚至会开始报复他人和社会, 从而影响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而负面性的私有观念必然会对公有制的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共享的发展理念, 即建立“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经济发展状态, 把共享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目前我国也在大力提倡分享经济的发展。在 2016 年的全国两会上, 李克强总理就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以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分享经济发展, 建设共享平台, 做大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也等新兴产业集群, 打造动力强
7、劲的新引擎”。对于分享经济来说, 负面性的私有观念因为与“共享”理念背道而驰, 将会为分享经济的发展带来更大的阻碍。二、私有观念引发的分享经济危机分享经济的基本商业模式是借助网络第三方平台, 让拥有闲置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方在特定时间内让渡资源使用权或提供服务, 需求方不直接拥有资源的所有权, 而是通过租、借等共享方式使用物品或服务, 从而实现需求方和供给方的双赢。可见, 在分享经济中, 存在这样三个主体:供给方、需求方和网络第三方平台, 这三方任何一方存在的私有观念的负面性都会对分享经济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这是因为私有观念的负面性不仅仅涉及道德问题, 可能还会牵扯法律, 引发行业危机。(一) 供
8、给方的私有观念引发信任危机对于供给方来说, 一味的追求个人利润而逃避所应承担的责任是他们私有观念负面性的集中体现, 而目前分享经济里存在的法律灰色地带正是他们的私有观念滋生这种负面性的现实土壤。例如, 我们所熟知的“饿了么”、“家有厨房”等订餐平台, 就被报道过出现“黑作坊”, 其食品卫生情况震惊了广大用户, 也让大家对此类订餐平台的态度产生怀疑和不信任。出现这样的情况, 从客观来说是法律的不完善、监管的不到位, 但从主观来说, 却是供给方私有观念的负面性在作祟:有这样一个平台, 可以轻松加盟进去, 但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那必然会随意参与, 并且用最小的成本来获取最大的利润。供给方的这种
9、想法给分享经济带来了安全性的问题, 不仅让用户遭受伤害, 同时也让整个社会对于分享经济的发展丧失信心。这种精神上的信任崩塌是最难以挽回的, 也是分享经济发展的一块最大的绊脚石。(二) 需求方的私有观念引发供给危机现实中, 需求方私有观念的负面性也对分享经济的发展会起到阻碍作用。最常见的例子就是我们熟悉的共享单车经常遇到各种“刁难”。有这样几种突出现象:一是上私锁和涂号码牌。上私锁和涂号码牌反映出使用者想将单车占为己有的自私心理, 这是私有观念的负面性在作祟, 诱惑人们为了一己之利不惜牺牲公共利益。二是共享单车的一些零件经常“不翼而飞”。如车座被卸掉、脚蹬子少了一只等。破坏单车的人往往抱着“这是
10、免费资源, 不拿白不拿”的心理, 对共享单车进行各种拆卸。这种破坏让供给方损失惨重, 有时甚至能让一家公司因此破产倒闭, 同时也让其他用户的利益受损。三是共享单车的部件遭破坏。由于共享单车并非个人私有财产, 因此它们常常莫名成为一些人的“出气筒”, 比如车胎被扎破等。私有观念似乎给人灌输了这样一种意识:是我的东西我会好好珍惜, 不是我的我可以随意对待, 因为我不需要负责。爱彼迎的房东也谈到他们的房屋经常会遭房客偷窃, 一些没素质的房客会让房间垃圾成堆、破坏家具, 甚至有一些房客会在租房里有吸毒、招妓等行为。虽然爱彼迎官网对于房东保障计划有详细的解释, 但是房客很多破坏行为都不被包括在保障计划之
11、中。并且根据大量报道显示, 在具体的索赔过程中, 爱彼迎的客服办事效率极为低下。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 房客的行为给房东带来了极大的损失和困扰, 但房东却不能因此获得赔付。这种现象导致的最直接的结果是共享资源被破坏, 很多资源无法再进行共享, 而更进一步的坏影响在于这会打击供给者参与分享经济的积极性, 导致他们退出第三方平台, 并且对分享经济的发展不再抱有期望。(三) 第三方的私有观念引发商业危机作为第三方的网络平台, 其最终目的当然是获得属于自己的利润。但是作为新兴行业, 首先最重要的是吸引用户, 吸引投资, 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前景。举例来说, “滴滴出行”是一款被人熟知的共享出行平台, 它在
12、我国之所以能够取得快速发展, 离不开平台的巨额补贴。依靠实力强大的母公司以及巨额的市场融资, 滴滴有能力为消费者以及司机提供大量补贴, 从而被消费者和司机接受和普及, 并迅速占领市场。4但是补贴作为一种“烧钱”的经营模式, 不具备持续性, 为了赚取更多利润, 企业必然会有一天取消补贴, 那么取消补贴以后通过何种商业模式实现盈利已成为分享企业必须要面对的问题。有一些企业为了能尽快的赚回利润, 不顾一切地抬高价格, 其结果是丧失了更多用户, 最后面临倒闭。三、应对分享经济中私有观念障碍的对策根据前文所述, 可以看出, 分享经济下私有观念引发的问题既有客观原因, 如政府监管不到位、支持力度不够和法治
13、不健全, 也有主观原因, 如个人素质的低下。对此, 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应对:(一) 完善信用体系,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分享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一个重要的根基, 即信用体系。我国信用体系没有完全建立, 其原因在于我国对于建立征信体系和声誉机制起步较晚, 基础薄弱, 衡量信用和声誉的各征信平台之间缺乏对接和共享。因此, 政府部门可与其他机构合作, 利用大数据技术, 整合跨机构部门的基础信息, 从而完善信用评价, 5便于各第三方平台对从业者的信用进行审查, 对进入者严控把关, 同时要将信息共享给消费者, 保障交易安全, 建立其基于有效数据的理性信任。其次, 信任不仅产生于规则和制度之间, 更来源于人
14、的道德素养。良好的道德素养有助于人们摒弃负面性的私有观念, 遵从社会道义公德, 从而有利于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二) 划清监管范围, 创新监管方式前文提到, 负面性私有观念产生的一个原因就是, 在分享经济领域, 法律法规仍存在空白和灰色地带。为此, 政府应加强与中国互联网协会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等组织的合作, 对于分享经济的商业模式的边界进行界定和规范, 以此扫清监管盲点, 弄清楚监管范围。其次, 由于分享经济是新兴事物, 它的发展复杂多变, 又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监管政策方面, 若单靠政府单打独斗可能会难以形成有效决策。所以, 对分享经济的监管也应打破固有的管理模式和思维, 构建新型
15、的监管模式。例如, 可通过推动成立相关智库研究机构, 加强决策咨询和研究, 保证监管的合理性。再次, 目前分享经济仍面临现行规章制度在准入门槛、信息安全、劳动保护等多方面的制约, 甚至某些行业遭遇了法律的限制和封杀。故政府部门应创造开放、包容的治理环境, 通过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鼓励共享企业的发展, 针对分享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管政策和制度的修订与完善, 以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此外, 政府监管部门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管机制和问责机制, 对于企业出现的违规行为, 依法追责。各行业内部也应该成立自律协会, 一方面要对进入该行业的企业严格把控, 避免有威胁性的企业进入行业, 另一方面可建立奖
16、惩制度, 如对用户进行调查研究, 进行行业内评比, 对评价高的企业实施奖励, 反之则惩罚。此外, 无论是政府监管部门, 还是行业的自律协会, 都应该遵循分级管理制度, 这样有利于明确任务, 各尽其责。(三) 保障双方权益,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在分享经济中, 供给方和消费方私有观念的存在也源于他们自身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因此这种不安全感也会促使他们损害别人的利益来保证自己的利益。对从业者来说, 连接供需双方的第三方平台与从业者之间只是松散的协作关系, 在这样的情况下, 以劳动合同为依据为从业者提供诸多福利的社会保障和安全保障机制就失灵了, 从而导致分享经济的从业者面临着比其他行业的人更大的风险和压
17、力。因此, 当务之急是要建立适应分享经济发展的新的保障机制, 以缓解分享经济从业者的不安全感, 提升分享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在此可以借鉴国外成功经验, 鼓励分享经济平台与保险机构合作成立赔付基金, 或双方合作提供保险产品等。如针对平台从业者收入无保障的问题, 可以要求平台对其发布的工作设置工作报酬最低时薪, 同时还可以鼓励平台引入保险, 为从业者完成任务期间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提供保障。6这样让所有参与分享经济的人, 无论他们是拥有固定工作的劳动者, 还是自由职业者, 都能深刻体验到当他们参与分享经济时得到的利益保障。对于消费者来说, 由于分享经济是建立在陌生关系上的信用经济, 因此保护消费者的
18、权益一方面要加快建立完备的信用体系, 另一方面也应该建立严苛的赔付制度, 即在消费者权益受损时应对供给者和第三方平台都给予严厉的惩罚, 加大赔付力度, 从而规范和优化行业环境, 为消费者权益提供保障。除了保障权益, 也要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分享经济的支持力度。虽然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 但政府作用的合理发挥也是必不可少的, 政府对待分享经济的态度会对分享经济的发展趋势和进程产生不容小觑的影响。分享经济作为新兴的经济模式, 在其发展初期难免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障碍, 例如市场环境方面、资金方面、制度规则方面等等。因此政府应该为分享经济的供需双方提供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制定合理的市场规则来促进分享经济的发展。参考文献1马毓博.从供需关系角度浅析私有观念J.才智, 2012, (22) :168.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一卷) M.人民出版社, 2009:519.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一卷) M.人民出版社, 2012:414. 4马强.共享经济在我国的发展现状、瓶颈及对策J.现代经济探讨, 2016, (10) :23. 5刘嘉琪, 张晓兰.我国分享经济发展态势及国外经验借鉴J.发展研究, 2016, (08) :9. 6王利君.我国分享经济发展的问题及对策J.学术界, 2016, (12) :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