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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ME 锅炉及压力容器规范 国际性规范 Ⅷ 第一册 压力容器建造规则(2006版增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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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ASME 锅炉及压力容器规范 国际性规范 VIII 第一册 压力容器 建造规则 2006 增补 ASME 锅炉及压力容器委员会压力容器分委员会 编著 中国ASME 规范产品协作网(CACI ) 翻译、发送 2007 年 5 月 ASME BPVC 2006增补 第 VIII卷第 1 册 压力容器建造规则 2006增补发送说明 经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ASME)许可,中国ASME规范产品协作网(CACI)翻译 出版了 2004 版 ASME 锅炉及压力容器规范和相关规范。与规范英文原版一样,我们也翻译 有关增补。为方便更换,英文原版是活页的,所以其增补也是活页的。而规范中译本是装订 本,因此我们

2、以勘误表方式翻译、编辑了增补,即注明 04版中文本页码、章节、修改部位和 增补的修改内容。如修改内容多或有新增和变动较大的图、表,在勘误表中放不下的,则将 修改内容及图、表,放在勘误表后面,并注明位于中译本中的页码。05 增补已在 2006 年 5 月发送,现将 06增补发给用户。 本增补由 CACI 聘请丁伯民翻译引言 (Ui-U3) , UG-1Ug-55, UHX, 附录 13, 9, 1314, 1929,30,32,33,A,C,D,E,G,H,L,M,P,S,T,Y,EE,FF,GG 邵国华校 对;王国平翻译、 UG-75UG-137, Subsection B, Subsecti

3、on C (除 UHX外),附 录 48, 1012, 1618,31,F,K,R,W,DD,陈登丰校对,CACI 编辑、发送。 中文版增补版权属 CACI 所有。 本增补原版在 2006年 7月 1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 6个月后生效。执行时应以英文原版 为准。 由于各种原因,本次翻译发送的增补可能会有不足和错误,希望广大用户和读者批评和 指正,以便改进。 来信请寄: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26号 中国ASME 规范产品协作网 邮政编码:100825 电子邮箱:中国ASME规范产品协作网 2007年 5 月 1 ASME BPVC 2006增补 第 VIII卷第 1 册 压力容器建造规则 200

4、6 年度增补 04中文 版页码 章节 修改部位 06 增 补 修 改 内 容 xxii 目录 UHA-109 修改为: “885(475)脆化” xxix 目录 强制性附录 在附录 33 下增加: 附录34 压力容器用高硅钢的使用要求(440.1) xxix 目录 非强制性附录 在附录 GG 下增加: 附录 HH 换热管胀接工艺及评定(556) (参见 05 增补) xxxii 前言 最后四段 删除 xxxiv 成员名单 (略) 2 引言 U-1(c)(2)(h) 全文修改为: ( h) 容器在其顶部的设计压力(见 3.2)不超过以下限制者,其尺 寸不限见 UG-28(f), 9-1(c):

5、(1)容器的内压或外压不超过 15psi(100kPa); (2)组合单元在每一受压室的内压或外压不超过 15psi(100kPa), 且在公用元件上的压差不超过 15psi(100kPa)见 UG-19(a). 4 引言 U-4 全文修改为: U-4 计量单位 不管是美国习惯单位, SI 单位或地方性习惯单位都可以采用以 表明与本版的所有要求,例如材料,设计,制造,检验,检测,试 验,认证和超压防护等相符。 一般说来,除做不到或不现实之外,要求对设计的所有方面应 采用同一单位系统。当各元件由不同的地方制造,而地方性的习惯 单位和在总体设计中所用者不同时,则在该元件设计和文件编制时 可以采用地

6、方性单位。类似地,对于专利元件或涉及的单位系统和 用于总体设计中的单位系统不同的独有元件,则该元件的设计和文 件编制时可以采用另外的单位。 对于任何单一的公式,所有变量都应以单一的单位系统表示。 当各个公式规定以美国习惯单位和 SI 单位时, 这些公式必须采用在 所涉及到特定公式的变量来实施。用其他单位表示的数据应换算至 这些公式中所采用的美国习惯单位或 SI 单位。 由实施这些公式所得 到的结果可以换算至其他单位。 生产、测量和试验设备,图纸,焊接工艺规程,焊接工艺和性 能评定,以及其他制造文件都可以是与制造厂惯例相一致的美国习 惯单位、SI 单位或地方性习惯单位。当在计算和分析、制造文件或

7、 测量和试验设备中的各个数值用不同的单位表示时,任何单位的换 算为证实符合规范以及在日常维修中尺寸的一致性,应按照下述各 项: (a)换算系数应精确到至少四位有效数字。 (b)单位换算后的结果应至少用三位有效数字来表示。 应采用上述规定的精确度完成单位换算,以确保尺寸一致性是 保持的。 在美国习惯单位和 SI 单位间的换算系数可以在非强制性附 录 GG在 ASME锅炉及压力容器规范中使用美国习惯单位制和 SI 单位制的指南中查找。无论什么时候,采用地方性习惯单位时,制 造厂应提供经由授权检验师或合格的个人核实并认可的换算系数 2 ASME BPVC 2006增补 第 VIII卷第 1 册 压力

8、容器建造规则 04中文 版页码 章节 修改部位 06 增 补 修 改 内 容 来源。 与在设计中所采用的单位系统无关,不论按美国习惯单位或 SI 单位材料标准(例如,SA-516 或 SA-516M)制造或认证的材料都 可以予采用。不论按美国习惯单位或 SI 单位认证的标准管配件(例 如,法兰、管弯头等)都可予采用,与在设计中所采用的单位系统 无关。 在制造厂数据报告和规范所要求铭牌标记数据的所有项目,其 单位都应和该元件制造图纸所采用的美国习惯单位、 SI 单位或地方 性习惯单位相一致。允许用括号来表示另外的单位。本规范的用户 都应注意到,为保证单位能予认可,接受的权限应是很狭窄的。 4 引

9、言 U 3 全面修改,并增加表的公制部分。见本增补第 16 页 6 UG篇 UG-4 1. 分段(a)第 2 行“并除 UG-9、UG-10、UG-11、UG-15 及强制 性附录中另有规定外”修改为“并除 UG-9、UG-10、 UG-11、UG-15、UCS篇及强制性附录中另有规定外” 。 2增加分段(g): (g) 当标准、牌号、级别和类型都已给定,且在第 II 卷 A 篇 或 B 篇中的材料标准是双重单位标准时(例如 SA-516/SA-516M) , 则设计值和规则都应适用于材料标准的美国 习惯单位版本或 SI 单位版本。例如,在建造中采用 SA-516M级 别为 485 时,所列其

10、相当的设计值为 SA-516 级别为 70,应 采 用 第 II 卷 D篇的美国习惯单位 SI 单位(视合适) 。 910 UG篇 UG-11(c)(3) 英文字母大小写更改,中文无须变动。 UG 篇 UG-11(c)(4) 英文字母大小写更改,中文无须变动。 10 UG 篇 UG-16(b)(2) 原文 “对于小于或等于最小厚度要求不适用。 ” 修改为 “对 于小于或等于 NPS6(DN150)的双套管换热器的内管和由壳体、外壳 或导管等封闭或保护起来的公称管和管子,最小厚度的要求不适 用。” 。 11 UG 篇 UG-19(a) 全文修改为: (a)组合单元。 组合单位是由一个以上在相同或

11、不同压力和温 度下操作的独立受压室组成的压力容器。分隔每一独立受压各零件 是公用元件。包括公用元件在内的每一元件至少应案预期在正常运 行(见 3-2)时压力和温度同时作用下最严峻的条件设计。只是本 册 U-1 范围内所属的受压室零件需按照该节规定建造。对于带夹套 的容器见 9-1(c)。 公用元件。 仅当容器安装所在的系统可以控制公用元件的设 计条件者,允许公用元件取其比相邻受压室设计压力最大值为低的 压差(压差设计)和/或取其比相邻受压室设计温度最大值为低的平 均金属温度(平均金属温度设计)设计。 UG-19(a)(1) 压差设计。 当允许用压差设计时,公用元件的设 计压力应是预期在相邻受压

12、室设计压力之间的最大差值。公用元件 及其相应的压差值应示于制造厂数据报告的备注部分见 UG-120(b) 和 UHX-19.3并标在容器上见 UG-116(j)(1)和 UHX-19.2.1(a)。 应对压差控制以保证公用元件的设计压力不予超过。 UG-19(a)(2) 平均金属温度设计。 当采用平均金属温度设计时 元件相邻受压室之一的最高设计温度应不超过按 UG-20(a)所确定 的公用元件最高设计温度。公用元件及其相应的设计温度应示予制 3 ASME BPVC 2006增补 第 VIII卷第 1 册 压力容器建造规则 04中文 版页码 章节 修改部位 06 增 补 修 改 内 容 造厂数据

13、报告的备注部分见 UG-120(b)和 UHX-19.3并标在容器上 见 UG-116(j)(1)和 UHX-19.2.1(b)。如需要,应对流体温度、流率 和压力加以控制以保证公用元件的设计温度不予超过。 12 UG 篇 UG-21 本节第一句修改为“压力容器每一元件的设计至少应以在正常操作 条件时预期的压力和温度共同作用下所产生的最严峻条件进行。 13 UG 篇 UG-23(d) 本节第一段最后一句增加脚注: “轴向压缩载荷所引起的应力 62 。 ” , 脚注排在本页右栏最下面脚注 11 之后,内容如下: 62当涉及了地震或风载荷与在UG-22 中所所规定的其他载荷以及压力等的组合时, U

14、G-23(d)允许提高许用应力。允许提高到 1.2 倍,相当于 0.833 的载荷降低系数。某 些标准所规定的适用载荷组合并不允许提高许用应力,但采用在瞬时载荷(例如, 风载荷加活载荷,地震载荷加活载荷等)上乘以载荷降低系数(一般为 0.75) 。 18 UG篇 UG-28(f)本节第一句“拟用于工作外压力小于或等于 15psi(100Pa)的容 器”修改为“拟用于设计外压小于或等于 15psi(100Pa)的容 器” 。 42 UG篇 UG-42(a)本节第一句中“当任意两个相邻开孔的中心距小于它们的平均直径 的两倍,致使两孔的补强范围重叠时,”修改为“当任意两个 相邻开孔的中心距致使两孔的

15、补强范围重叠时,” 。 43 UG篇 UG-42(a)(2)在第一句前增加“对于圆柱壳上的开孔, ” 。 (紧接原文) 43 UG篇 UG-42(c)本节第 5 行“不应作为补强数值考虑,当假想孔的直径”修 改为 “不应作为补强数值考虑, 对于圆柱体, 当假想孔的直径” 。 43 UG篇 图 UG-42(a) 、(b)两分图的图题修改为: (a)补强范围重叠的两个中心距布置 (b)补强范围重叠的两个以上开孔中心距布置 44 UG篇 UG-44(a)修改为: “ASME B16.5 公称管法兰和带法兰管配件见 UG-11(a)(2)。 51 UG篇 UG-77(c) 英文勘误,中文版不需修改。

16、53 UG篇 UG-84(c)(2) 第 2 句“对公称板厚不小于所允许的除外。 ”勘误为“对公称板 厚不小于 7/16in.(11mm),尽可能取 10mm10mm 的标准试样,下面 (c)(2)(a)所允许的除外。 ” 。 56 UG 篇 UG-84(d)(2) UG-84(e)(2) 英文勘误,中文版不需修改。 58 UG 篇 UG-85 英文勘误,中文版不需修改。 59 UG 篇 UG-90(b)(8) 本节修改为: (8)任何母材修补应事先征得检验师的同意(UG-78 和 UF-37) 。 61 UG 篇 UG-94 英文勘误,中文版不需修改。 62 UG 篇 UG-99(c) 英文

17、勘误,中文版不需修改。 68 UG篇 UG-116(e)(1) 第 2 行中“连接管或连通室的 B、C 类对接焊缝补”勘误为 “连接管或连通室的 B、C 类对接焊缝外,” 。 69 UG篇 UG-116(j)(1) 本节修改为: (1)标志可以集中在容器的某一部位,但其排列位置应能明显地 指示出每一受压室的数据。这包括共有元件的最大设计压差(当该 压差小于相邻室中的最大设计压力时 见 UG-19(a)(1) 和 UHX-19.2.1(a))和/或共有元件的最高设计金属温度(当该温度小 于相邻室中的最高设计温度时见 UG-19(a)(2)和 UHX-19.2.1(b)) 。73 UG篇 UG-1

18、20(b) 本节修改为: 4 ASME BPVC 2006增补 第 VIII卷第 1 册 压力容器建造规则 04中文 版页码 章节 修改部位 06 增 补 修 改 内 容 (b)对组合容器,必须在同一份数据报告上写清楚各受压室的数据资 料。这包括共有元件的最大设计压差(当该压差小于相邻室中的最 大设计压力时见 UG-19(a)(1)和 UHX-19.2.1(a))和/或共有元件的 最高设计金属温度(当该温度小于相邻室中的最高设计温度时见 UG-19(a)(2)和 UHX-19.2.1(b)) 。对于按压差设计的,在数据报告中 还应指明较高的受压室。 73 UG篇 UG-125(c)(2) 本节

19、修改为: (2)当压力容器可能受到火焰或其他不能预料的外来热源接近时,泄 压装置应能防止增压超过最大许用工作压力的 21%。如采用满足 UG-125(c)和 UG-125(c)(1)要求的泄压装置没有足够能力提供所要 求的保护,则应安装另外的泄压装置以防超压。对于由于火焰或其 他外来热源使金属温度在容器达到最大许用工作压力之前导致容 器失效的情况,见非强制性附录 M, M-13 节。 77 UG篇 UG-129(e)(9) 第 1 句“核定流体阻力(如可行) : ”修改为“核定流体阻力(如可 行,一种或多种) : ” 。 78 UG篇 UG-131(d)(2)(a) 增加最后一段: 对于直接弹

20、簧加载的阀门,如果具有较高调定压力的阀门中的 弹簧满足 UG-136(a)(2)的要求,则该结果可以外推到调定压力高于 在排量验证试验中所采用的最高调定压力的阀门。 79 UG篇 UG-131(d)(2)(b) 增加最后一段: 对于直接弹簧加载的阀门,如果具有较高调定压力的阀门中的 弹簧满足 UG-136(a)(2)的要求,则该结果可以外推到调定压力高于 在排量验证试验中所采用的最高调定压力的阀门。 79 UG篇 UG-131(e) 在(4)以后增加(5)(7)小节如下: (5)此系数不适用于弹簧不符合 UG-136(a)(2)要求的直接弹簧 加载的阀门。 (6)对于直接弹簧加载的阀门,如果具

21、有较高调定压力的阀门中 的弹簧满足 UG-136(a)(2)的要求,则该结果可以外推到调定压力高 于在排量验证试验中所采用的最高调定压力的阀门。 (7)对于直接弹簧加载的阀门,只要流道中的所有尺寸及由于移 动部件上介质的运动会影响总推力的所有部件的尺寸与在排量验 证试验中采用的阀的相应尺寸成比例,该结果可以外推到与在排量 验证试验中采用的阀相比更大或更小的阀。 80 UG篇 UG-131(h) 最后一段中“对高于 1500psig(10.3MPa 表压)的蒸汽压,上述比值 不适用。 对泄放压力在 1500psig(10.9MPa 表压)到 3200psig(22.1MPa 表压)之间的泄压阀,

22、 ” 勘误为 “对蒸汽压力高于 1500psig(10MPa 表压)的,上述比值不适用。对泄放压力在 1500psig(10MPa 表压)到 3200psig(22.1MPa 表压)之间的泄压阀,” 。 82 UG篇 UG-133(g) 最后一段中“对蒸汽压力高于 1500psig(10.3MPa 表压),上述比值 不适用。对泄放压力高于 1500psig(10.9MPa 表压),”勘误为 “对蒸汽压力高于 1500psig(10MPa 表压)的,上述比值不适用。对 泄放压力高于 1500psig(10MPa 表压),” 。 82 UG篇 UG-135(a) 最后一句“用于液体的泄压阀应连接在

23、正常液体以下。 ”勘误为“用 于液体的泄压阀应连接在正常液位以下。 ” 。 83 UG篇 UG-136(a)(2) 增加第 2 段如下: 在排量验证试验中,对于调定压力超过最大使用压力的直接弹 簧加载阀门,其弹簧力比值不能超过排量验证试验时最高调定压力 下阀的弹簧力比值的 1.1 倍。对于通孔大于排量验证试验中所使用 5 ASME BPVC 2006增补 第 VIII卷第 1 册 压力容器建造规则 04中文 版页码 章节 修改部位 06 增 补 修 改 内 容 最大规格的直接弹簧加载阀门,弹簧力比值不能超过排量验证试验 中具有最大通孔的阀的弹簧力比值的 1.1 倍。弹簧力比值R sf 应按下

24、式计算: R sf =F so /F sc 式中 F so =当阀处于额定开启状态时产生的弹簧力 F sc =当阀处于关闭或铅封状态时产生的弹簧力 83 UG篇 UG-136(b)(2) 在正文和注之间增加第 2 段如下: 对于滑动表面,材料选择时,制造厂应考虑摩擦的可能性和对 泄压阀性能的影响。对于密封表面,材料选择时,制造厂应考虑表 面变形的可能性和对泄压阀性能的影响。 84 UG篇 UG-136(c)(4)(b) 1. “可是,一家装配厂对某一规定型号的申请在符合下列条件下可 以用机加工的方法改变原来加工零件为另一加工零件。 ”修改 为“可是,装配厂对某特殊用途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用加工的方

25、 法改变原来加工零件为另一加工零件或对阀门弹簧涂防腐涂 层。 ” 。 2. 第(1)小节第 3 行中“并且应在图纸或说明书中包括改动 零件加工前和加工后的情况。 ”修改为“并且应在图纸或说 明书中包括改动零件改动前和改动后的情况。 ” 3. 第(5)小节第 1 行中“制造厂应对装配厂的体系和机加工能力 作每年至少一次的评审,并加以记录。 ”修改为“制造厂应对装 配厂的体系和改动能力作每年至少一次的评审,并加以记录。 ” 。 84 UG篇 新 UG-136(c)(4)(c) 在 UG-136(c)(4)(b)(5)后增加 UG-136(c)(4)(c),内容如下: (c)在得到制造厂授权和满足以

26、下条件的情况下,装配厂可以自 己或分包他人在弹簧上涂防腐涂层。 (1)经 ASME 指定机构代表认可的装配厂质量控制体系应详 细说明所采用防腐涂料的表面清洁,表面准备,涂装,检验和验收 规程。 (2)要涂装的弹簧应从阀门制造厂获得。 (3)耐腐涂层应达到预期的用途。 (4)弹簧应按阀门制造厂的规定进行清洁,表面准备,涂装和 标记。 (5)装配厂应向制造厂证明自己或分包者对泄压阀的弹簧进 行涂装的能力。 (6)制造厂应形成文件,授权装配厂自己或分包他人在弹簧上 涂防腐涂料。双方应将授权文件存档。制造厂应对装配厂的弹簧涂 装体系和能力作每年至少一次的评审,制造厂应将评审结果形成文 件,装配厂应保留

27、一份文件的副本。ASME 指定机构的代表要求时 可出示评审文件。 85 UG篇 UG-136(d)(4) 在原文后增加以下内容: 当直接弹簧加载泄压阀超过设备生产试验能力,只要满足下列 条件,可以采用 UG-136(d)(4)(a)或 UG-136(d)(4)(b)中描述的另一种 试验方法: (a) 全压状态下试验阀门可能损坏阀门。 (b) 阀开启量已从机械性能方面证实满足或超过要求的开启量。 (c) 对于具有可调节排量的阀,排量控制元件满足制造厂的技术 要求。 (d) 阀的设计和所选用的另一试验方法要相适合。 6 ASME BPVC 2006增补 第 VIII卷第 1 册 压力容器建造规则

28、04中文 版页码 章节 修改部位 06 增 补 修 改 内 容 UG-136(d)(4)(a) 试验过程中具有临时开启限制的阀门,如 果要求避免阀门破环,则该阀门应在合适的介质下试验以演示爆鸣 或调定压力。 UG-136(d)(4)(b) 阀门可以装配一个液压或气压辅助开启装 置并在合适介质下以小于调定压力的压力试验。应对辅助开启装置 进行校准以提供按 UG-134(d)(1)的公差设定的调定压力。 87 UW篇 UW-2(a) 在第 4 行“所有对接焊接头应经全部射线照相。 ”后增加插入 “ERW 钢管或换热管禁止用作致死介质操作条件下的壳体或接 管。 ” 。 88 UW篇 UW-3 1.

29、删去小节序号“(a)” 。 2. 原(a)(1)(a)(4)小节依次重新排序为(a)(d)。 3. 删除原(b)小节。 91 UW篇 表 UW-12 英文勘误,中文版不需修改。 107 UW篇 UW-20.2(a) 第一句“全强度焊缝 管子对管板的全强度焊缝是该焊缝的设计强 度大于或等于管子轴向最大许用强度。 ”修改为“全强度焊缝 管子 对管板的全强度焊缝是该焊缝的设计强度大于或等于管子轴向强 度 Ft” 。 (UW-20节系 2004版正文中原 UHX-15节在 05年增补中重新编号而来, 故在 中文版中该节具体内容在第 254页,参见 05 增补第 5页编注) 107 UW篇 UW-20.

30、3 Ft的定义修改为: Ft =管子轴向强度,Ft =t(d o -t)S a (UW-20节系 2004版正文中原 UHX-15节在 05年增补中重新编号而来, 故在 中文版中该节具体内容在第 254页,参见 05 增补第 5页编注) 109 UW篇 UW-29(d) 最后一句“这些记录应由制造厂代表签证,并应供检验师随时查 阅。 ”修改为“这些记录应按照第卷保存。 ” 。 114 UW篇 UW-48(b) 第 1 句“制造厂应把每个焊工及焊接操作工的评定试验记录的副本 提供给检验师查阅。 ”修改为“制造厂应把每个焊工及焊接操作工 的评定试验记录备检验师查阅。 ” 。 114 UW篇 UW-

31、51(a)(1) 第 1 句“按第 V 卷第 2 章的 T- 2 9 1 和 T- 2 9 2 所述应由制造厂” 修改为“按第 V卷第 2章所述应由制造厂” 。 115 UW篇 UW-51(c) 全节删除 115 UW篇 UW-52(b)(3) 英文勘误,中文版不需修改。 119 UF篇 UF-31(b)(2) 重新编号为 UF-31(c). 126 UB 篇 UB-32(d) 最后一句“此项记录应由制造厂负责证明无误,并供检验师备查。 ” 修改为“这些记录应按照第卷保存。 ” 。 127 UB 篇 UB-43(b) 第 1 句“制造厂应有一份对每个钎焊工和钎焊操作工的评定试验记 录备检验师查

32、阅。”修改为“制造厂应把每个钎焊工及钎焊操 作工的评定试验记录提供给检验师查阅。” 。 128 UCS篇 UCS-5 1. 增加新的(b)节,内容如下: (b) 除 UG-4(a)中的要求之外, 保留的背面垫板如果满足下面所 有的条件,不必符合本册允许的材料要求: (1) 垫板材料规定的最大化学成分限制或合格值应不超过与 其相连的受压部件材料标准的相应规定。 (2) 应满足下列任一要求: (a) 垫板母材与受压件或与受压件相同 P-No.号和组号材 料的对接焊缝试样包括热影响区和焊缝金属, 应按照 UG-84 在铭 7 ASME BPVC 2006增补 第 VIII卷第 1 册 压力容器建造规

33、则 04中文 版页码 章节 修改部位 06 增 补 修 改 内 容 牌上显示的最低设计金属温度下做冲击试验。 (b) 材料指定为曲线 A, 在铭牌上表示的 MDMT 下的冲击 试验豁免按图 UCS-66(即,不允许按图 UCS-66.1 降低免做冲击 试验的温度) ,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垫板材料标准的最小抗拉强度不超过受压部件材料 标准的最小抗拉强度。 (2)垫板材料标准的最小延伸率至少应等于受压部件材 料标准的值。 2. 原(b)节重新编号为(c)。 3. 原(c)节重新编号为(d)。 131 UCS篇 表 UCS-56 1. P-No.4 注(2)中增加(d) ,内容如下: (

34、d) 对于符合上述(2)(a)(1),(2)(a)(3)条款的 P-No.4 材料的钢管具有用电阻焊 焊接的延伸翅片尚需满足: (1)翅片的最大厚度为 1/8in.(3 mm)。 (2)采用该焊接工艺之前, 制造厂应证明热影响区没有延伸到钢管或换热管 的最小壁厚范围。 2. P-No. 5A、 5B 组 1和 5C 组 1 及 P-No.5B 组 2 表修改。另见本增 补第 17 页。 132 133 UCS篇 表 UCS-56 P-No.9A 组 1 注(4) 、P-No.9B 组 1 注(5) 、P-No.10B 组 1 英文勘 误,中文版不需修改。 133 UCS篇 表 UCS-56 P

35、-No.10C组 1 注(4)中 50(28)勘误为 50(10)。 134 UCS篇 表 UCS-56 P-No.10F组 1 注(2)中 50(28)勘误为 50(10)。 134 UCS篇 UCS-56(d)(2) 右栏最后一句中 250(139)勘误为 250(120)。 134 UCS篇 UCS-56(d)(5) 第 3、4 行中 500/h(278/h)勘误为 500/h(280/h)。 134 UCS篇 脚注 3 100/h(38)勘误为 100(56/h)。 137 UCS篇 图 UCS-66 1. 注(c)、(d) 英文勘误,中文版不需修改。 2. 注(d)中“SA-516

36、经正大处理。 ”勘误为“SA-516 经正火处理。 ” 138 UCS篇 图 UCS-66M 中文版排版勘误将图 UCS-66M中的总注删除。 143 UCS篇 UCS-66(b)(2) 英文勘误,中文版不需修改。 147 UCS篇 UCS-79(d) 1. 前 4 行修改为: (d)冷作成型的碳钢和低合金钢筒节,封头和其他受压部件, 当最大纤维伸长率比轧制状态大 5%时,应进行成型后热处理(见 UCS-56)。对 P-No.1 Gr. Nos.1 和 2材料,当不存在以下情况时, 纤维伸长率可以达到 40%。 2. 第(2)小节修改为: ( 2) 根据本册规则,材料不能免除冲击试验或材料技术

37、规范 要求做冲击试验。 151 UNF篇 表 UNF-23.3 1. 标准号 SB-163 中增加 UNS No.N06601、N08801 2. 标准号 SB-166、SB-167、SB-168 中增加 UNS No. N06601 3. 标准号 SB-407 中增加 UNS No. N08801 4. 标准号 SB-462 中增加 UNS No.N06045、N06059、N06686、 N08031、N10629、N20033 153 UNF篇 UNF-19(e) 最后增加: 超过 1500(900)采用 SFA-5.14,ERNiCrWMo-1的材料时, 仅限于采用 GTAW 和 GM

38、AW的焊接方法。 157 UNF篇 UNF-79(b) 英文勘误,中文版不需修改。 8 ASME BPVC 2006增补 第 VIII卷第 1 册 压力容器建造规则 04中文 版页码 章节 修改部位 06 增 补 修 改 内 容 160 UHA篇 表 UHA-23 1. 标准号 SB-240 中增加 UNS S30100 301 2. 标准号 SB-403中 UNS S31000 310改为 UNS S31008 310S 3. 标准号 SB-430 删除 166 UHA篇 UHA-44(b) 英文勘误,中文版不需修改。 166 UHA篇 表 UHA-44 注(2)中 250(139)勘误为

39、250(120)。 171 UCI篇 UCI-3(c) 英文勘误,中文版不需修改。 175 UCL篇 UCL11(c) 第 4 行“对每块轧制复合钢板应进行一次剪切试验,其结果应 填写在签证的材料试验合格报告上。 ”修改为“对每块轧制复 合钢板应进行一次剪切试验,其结果应填写在材料的试验报告上。 ” 177 UCL篇 UCL34(a) 第 4 行“在采用这些规则时,起决定作用的厚度应是基层材料 的总厚度。 ”修改为“在采用这些规则时,起决定作用的厚度 应是基层材料的厚度。 ” 184 UHT篇 图 UHT-6.1 图 UHT-6.1M 英文勘误,中文版不需修改。 188 UHT篇 UHT-57

40、(b) 第 4 行中 2in.(51mm)勘误为 2in.(50mm)。 189 UHT篇 表 UHT-56(续) 第 3 列倒数第 5 行“11A/5”修改为“11B/10” 。 224 UHX篇 新 UHX-10(b) 新增: UHX-10(b) 与管板整体相连的管箱元件(UHX-12.5,UHX-13.5 和 UHX-14.5; 结构 a, e, f和 A)应是圆筒或半球形封头 (见图 UHX-10) 。 当封头直接和管板相连且在封头和管板间并无圆筒部分时,应采用 半球形封头规则。 224 UHX篇 新 UHX-10(c) 原 UHX-10(b)重新编号为 UHX-10(c)。 224

41、UHX篇 图 UHX-10 新增图 UHX-10 整体连接的管箱,见本增补第 18 页。 232 UHX篇 UHX-12.4(a)(3) 本小节第 3段修改为: 当用户规定按压差设计时,如由UG-21 所规定,只能根据载荷情 况 3 进行设计。如果管程侧是较高压力侧,P t 应是管程侧的设计压 力,且P s 应是P t 减去设计压差。如果壳程侧是较高压力侧,P s 应是壳 程侧的设计压力,且P t 应是P s 减去设计压差。 233 UHX篇 UHX-12.5.4 第二段第四式修改为: 对于圆筒: = 2 1 4 2 c c c c c t E D 对于半球形封头: = 2 1 4 2 c c

42、 c c c t E D 234 UHX 篇 UHX-12.5.10 第三段第一句“对于结构 a、e 和 f:管箱在邻近管板处应”修改 为“对于结构 a、e 和 f:圆柱壳管箱在邻近管板处应” 236 UHX篇 图 UHX-13.1 分图(a)勘误: 完善分图(a)中壳体厚度t s 的尺寸线箭头(原图中漏注下箭头) , 图略。 237 UHX 篇 UHX-13.4(a)(7) 本小节第三段全文修改为: 9 ASME BPVC 2006增补 第 VIII卷第 1 册 压力容器建造规则 04中文 版页码 章节 修改部位 06 增 补 修 改 内 容 当用户规定按压差设计时,只能根据上述 3、4和

43、7 按UG-21 规 定的载荷情况进行设计。如果管程侧是较高压力侧,P t 应是管程侧 的设计压力,且P s 应是P t 减去设计压差。如果壳程侧是较高压力侧, P s 应是壳程侧的设计压力,且P t 应是P s 减去设计压差。 238 UHX篇 UHX-13.5.2 第三段第四式修改为: 对于圆筒: = 2 1 4 2 c c c c c t E D 对于半球形封头: = 2 1 4 2 c c c c c t E D 242 UHX篇 UHX-13.5.10 1. 第一式修改为: () () () t s s s s t s s e s s s o m s P t a t a P P P

44、t a t a + + + + = 2 1 ) 2 ( 2 2 2 , 2. 第三段第一句: “管箱在邻近管板为”修改为“圆柱壳管箱在邻 近管板为” 。 3第四式修改为: () t c c c c m c P t a t a + = 2 2 , 250 UHX篇 UHX-14.4(b)(7) 1. 第四段 * 第二行“,应仅按载荷情况 3和 7进行设计。 ”后增加以 下内容(紧接) : 当用户规定按压差设计时,如UG-21 所规定,应仅按载荷情况 3 和 7 进行设计。如果管程侧是较高压力侧,P t 应是管程侧的设计 压力,且P s 应是P t 减去设计压差。如果壳程侧是较高压力侧, P s

45、应 是壳程侧的设计压力,且P t 应是P s 减去设计压差。 * 原文为第六段,有误译注251 UHX篇 UHX-14.5.2 第三段 * 第四式修改为: 对于圆筒: = 2 1 4 2 c c c c c t E D 对于半球形封头: = 2 1 4 2 c c c c c t E D * 原文无“第三段”字样。译注 251 UHX篇 UHX-14.5.5(a) 原文为“勘误改正最后一个公式” ,经查无误,无须修改。译注 252 253 UHX 篇 UHX-14.5.10 1第一式修改为: () () () t s s s s t s s e s s s o m s P t a t a P

46、P P t a t a + + + + = 2 1 ) 2 ( 2 2 2 , 10 ASME BPVC 2006增补 第 VIII卷第 1 册 压力容器建造规则 04中文 版页码 章节 修改部位 06 增 补 修 改 内 容 2. 第三段第一句中: “管箱在邻近管板为”修改为“圆柱壳管箱在 邻近管板处” 。 3第四式修改为: () t c c c c m c P t a t a + = 2 2 , 256 UHX篇 UHX-19 本节标题修改为: UHX-19 换热器标志和报告 256 UHX篇 UHX-19.2.1 全文修改为: UHX-19.2.1 公用元件。 管壳式换热器是 UG-19

47、(a)中所定义的 组合单元,其管子和管板都是公用元件。当公用元件按照比相邻受 压室所标志的设计条件为安全的条件设计时,要求下列的标记。 UHX-19.2.1(a)压差设计。 当如管子、管板等公用元件按照压 差设计时,除满足 UG-19(a)(1)的所有要求外,换热器应标记为“压 差设计”见 UG-116(j)。如果管子和管板按压差为 150psi 设计,则 标记的实例应是: 压差设计:管子和管板 150psi UHX-19.2.1(b)平均金属温度设计。 当如管子、管板等公用元 件按照比壳程侧和管程侧最高设计温度为低的最高平均金属温度 设计时,除满足 UG-19(a)(2)的所有要求外,换热器

48、应标记为“最高 平均金属”见 UG-116(j)。如果管子按最高平均金属温度为 400 设计,则标记的实例应是: 最高平均金属温度:管子 400 256 UHX篇 新 UHX-19.3 在 UHX-19.2.2 节后新增 UHX-19.3, 内容如下: UHX-19.3 制造厂数据报告。 当如管子、管板等公用元件按 照比标志在相邻受压室设计条件为安全的压差和/或平均金属温度 设计时,每一不同于对应受压室数据的公用元件,其数据应如 UG-19(a)和 UG-120(b)所要求的以文件形式在制造厂数据报告备注 部分注明。 292 强制性附录2 2-1(a) 第五行“配合使用。 ”后紧接增加“按本附录设计的焊制带颈法 兰的法兰颈厚度也应符合本册 A分卷中的最小厚度要求。 ” 。 297 强制性附录2 2-5(c)(1) 注 1 第三行中“并不是强制性的, ”中的逗号改为句号。删除自“数 值太低有可能”起的全部文字。 308 强制性附录2 2-14 2005 增补第 9 页中相应条目中(b)段中“J = 刚度指数 = 1”勘误为 “J = 刚度指数 1” 。 308 强制性附录 2 表2-14 2005 增补第 9 页中相应条目中(b)段英文勘误,中文无须更改。 325 强制性附录8 8-3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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