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电线路施工技术标准为了加强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根据国家颁发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结合我局实际 情况,制定配 电线路施工技术标准,供工程施工及验收时参照执行,同 时未提及部分仍应符合国家 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本标准是对 2000 年月制定的配电线路施工技术标准(Q/ZDY111062000)的修订。1.水泥杆1.1 低压水泥杆和高压水泥杆一般采用拨销杆,低 压销径为 150mm,杆高 810m;高压梢径为 190mm,杆高 1015m,12 15m 有的分段,高低压杆拨梢度是七十务分之一,即变化75cm1cm,或变化 1m,1.33cm。1.2.环形
2、钢筋混凝土电杆,安装前 应进行外观检查,且 应符合下列 规定:1.2.1.表面光洁平整,壁厚均匀,无露筋,跑浆现象。1.2.2.放置地平面检查时,应无 纵向裂缝,横向裂 缝地宽度不 应超过 0.1mm,预应力应无纵横向裂缝。1.2.3.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 1/1000。1.3.电杆的埋设深度,应进行倾 覆稳定验算。 单回路的配电线 路,电杆埋设深度,宜采用表 1所列数值。表 1. 电杆埋设深度杆高(m) 8.0 9.0 10.0 11.0 12.0 13.0 15.0 18.0埋深(m) 1.58 1.6 1.76 1.8 1.9 2.0 2.3 2.63.04 2.导线排列及安装, 2.
3、1.高压配电线路的导线应采用三角排列或水平排列。双回路同杆架 设时,宜采用三角排列,或采用垂直三角排列。低压配电线路的导线宜采用水平排列。|城镇 的高 压配 电线路和低压 配电线路宜同杆架设,且 应是同一回电源。2.2.配电线路的档距,宜采用表 2 所列数值。表 2. 配 电 线 路 的 档 距(m )电压 10KV 0.4KV城镇 4050 4050郊区 60100 40602.3.配电线路导线的线间距离不宜小于表 3 所列数值。表 3. 配 电 线 路 的 导 线 最 小 线 间 距 离(m)档距 40 及以下 50 60 70 80 90 100高压低压0.60.30.650.40.70
4、.450.750.85-0.9-1.0-注:1.表中所列数值适用于导线的各种排列方式。l2.靠近电杆低压的两导线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0.5m,采用 0.6m。2.4.同杆架设的双回线路或高、低 压同杆架设的线路、横担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 4 所列数值。表 4. 同 杆 架 设 线 路 横 担 之 间 的 最 小 垂 直 距 离(m)杆型 直线杆 分支或转角杆高压与高压高压与低压低压与低压0.801.200.600.45/0.60注1.000.30注:转角或分支线如为单回线,则分支线横担为 0.6m;如为双回线,则分支线横担距上排主干线横担为 0.45m,距下排主干线横担为 0.6m。2
5、.5.配电线路每相的过引线、引下 线与邻相的过引线、引下线或导线之间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高压0.3m; 低压0.15m配电线路的导线与拉线、电杆或构架 间的净空距离,不 应小于下列数 值:高压0.2m 低压0.1m高压引下线与低压线间的距离,不宜小于 0.2m。2.6.横担的最小规格不应小于表 5 所列数值表 5. 横 担 的 最 小 规 格(mm)线路电压横担种类 10KV 0.4KV铁横担 635 5052.7.裸铝导线在绝缘子或线夹上固定应缠绕铝包带,缠绕长 度应超出接触部分 30mm。铝包带的缠绕方向应与外层线股的绞制方向一致。2.8架空电力线路当采用并沟 线连接引流线时,
6、线夹数量不 应小于 2 个,连接面应平整、光洁。导线及并沟线夹槽内应清除氧化膜,涂电力复合脂。2.9.沿建(构)筑物架设的低压配电线路应采用绝缘线,导线 支持点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5mm。2.10.架空电力线路的裸铝导线在蝶式绝缘子上作耐张且采用绑扎方式固定时,绑扎长度应符合表 6.的规定。表 6. 绑 扎 长 度 值 导 线 截 面(mm2) 绑 扎 长 度(mm)LJ50 及以下 150LJ70 2002.11.架空电力线路的引流线(跨接线或弓子线)之间、引流线与主干线之间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2.11.1.不同金属导线的连接应有可靠的过渡金具。2.11.2.同金属导线,当采用绑 扎连接时
7、, 绑扎长度应符合表 7 的规定。表 7. 绑 扎 长 度 值导 线 截 面(mm2) 绑 扎 长 度(mm)35 及以下5070951201851502002503004002.11.3.绑扎连接应接触紧密、均匀、物硬弯,引流线应呈均匀弧度。2.11.4.当不同截面导线连接时,其 绑扎长度应以小截面导线为 准。2.11.5.配电线路上的电气设备(变压器、柱上开关、刀闸、跌落式熔断器、高低压避雷器、电容器、电表箱)式铜铝连接的,应使用铜铝接线端子或铜铝过 渡设备线夹;是铜连接的,应使用铜接线端子或铜设备线夹;接地铜线接头应使用铜接线端子或铜设备线夹与接地引下线扁铁连接。避雷器引接线 10KV
8、不应小于 25(mm)2、0.4KV 不应小于 6(mm)、2.12.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紧好后,弧垂的 误差不应超过设计 弧垂的5。同档内各相 导线弧垂宜一致,水平排列的导线弧垂相差不 应大于 50mm。) 2.13.低压线路的相线和中线的瓷瓶应采用不同颜色瓷瓶,或相线采用针式瓷瓶,中 线采用 1号茶台,将相线和中线区别开来,防止接户线接错线。2.14.三相四线制的零线截面,不宜小于表 8 所列数值。表 8. 零 线 截 面(mm2)导线种类 相线截面 零线截面LJ70 以下 与相线截面同铝绞线及钢芯铝绞线LJ70 以上 不小于相线截面的 502.15.钢芯铝绞线,铝绞线在档距内的接 头,宜采
9、用 钳压或压 爆。3.杆型及组装3.1.10KV 线路3.1.1.直线杆3.1.2.l 转角杆3.3.单杆立好后应正直,位置偏差 应符合下列规定:l3.3.1.直线杆的横向位移不应 大于 50mm。3.3.2.直线杆的倾斜,10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杆梢直径的3.3.3.转角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 50mm。3.3.4.转角杆应向外角预偏,紧线 后不应向内角倾斜,向外角的倾斜,其杆梢位移不应大于杆梢直径。3.4.终端杆立好后,应向拉线侧预 偏,其 预偏值不应大于杆梢直径。紧线后不应向受力侧倾斜。3.5.双杆立好后应正直,位置偏差 应符合下列规定:5.1.直线杆结构中心预中心桩之间的横向位移,不
10、 应大于 50mm;转角杆结构中心与中心桩之间的横、顺向位移,不应大于 50mm。3.5.2.迈步不应大于 30mm。3.5.3.根开不应超过30mm。3.5.4.焊完后的整杆弯曲度不应超过电杆全长的 2/1000,超过时应割断重新焊接。3.6.横担安装应平正,安装偏差 应符合下列规定: 3.6.1.横担端部上下歪斜不应大于 20mm。3.6.2.横担端部左右扭斜不应大于 20mm。3.6.3.双杆的横担,横担与电杆 连接处的高差不应大于连接距离的 5/1000;左右扭斜不应大于横担总长度的 1/100。3.6.4.10KV 线路转角杆转角大于 15 度,横担要加装撑铁;0.4KV 线路转角杆
11、转角大于 30 度,横担要加装撑铁。3.7.拉线盘的埋设深度和方向, 应符合设计要求。拉 线棒与拉 线盘应垂直,连接处应采用双螺母,其外露地面部分的长度应为 500700mm。拉线坑应有斜坡,回填土时应将土块打碎后夯实。拉线坑宜设防沉层。3.8.拉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3.8.1.安装后对地平面夹角与设计值地允许偏差, 应符合下列 规定:(1)10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大于 3;(2)特殊地段应符合设计要求。3.8.2.承力拉线应与线路方向地中心线对正;分角拉线应与线路分角线方向对正;防风拉线应与线路方向垂直。3.8.3.跨越道路的拉线,应满足 设计要求,且 对通车路面边缘 的垂直距离
12、不应小于 5m。3.8.4.当采用 UT 型线夹及楔形 线夹固定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装前丝扣上应涂润滑剂; (2)线夹舌板与拉线接触应紧密,受力后无滑 动现象, 线夹 凸肚在尾线侧,安装时不应损伤线股; (3)拉线弯曲部分不应有明显松股,拉 线断头处与拉线主线应 固定可靠, 线夹处露出的尾线长度为 300500mm,尾线回头后与本线应扎牢,并油漆;(4)当同一组拉线使用双线夹并采用连板时,其尾 线端的方向 应统一;(5)UT 型线夹或花篮螺栓的螺杆 应露扣,并应有不小于 1/2 螺杆丝扣长度可供调紧,调整后,UT 型线夹的双螺母应并紧,花篮螺栓应封固。3.8.5.10KV 线路拉线
13、从导线之间穿过或跨越导线要装设拉 紧绝缘子, 0.4KV 线路拉线一律要装设拉紧绝缘子。要求在断拉 线情况下拉紧绝缘子距地面不 应小于 2.5m。一般要求装在距上把楔型线夹出口 2.53m 处, GJ35、 GJ50、 GJ-70、GJ100 等四种规格拉线分别采用 J45、J 54 、J70、J90160 型号拉紧绝缘子。3.9.10KV 线路支路杆装刀闸,要采用 2m 船型令克担加装撑铁,相间距离不应小于 0.5m。要装设脚踏抱箍,第一步抱箍与地面距离应大于 1.8m。变压器台架杆台架4.1.1.直向型4.1.2.门向型4.2.柱上变压器台距地面高度采用 3m,安装 变压器后,变压器台的平
14、面坡度不应小于 1/100。, 4.3.变压器的引下线,引上线和母 线,宜采用多股 绝缘线,其截面应按变压器额定电流选择,担不应小于 16mm2。4.4.变压器的高压侧应安装避雷器和跌落式熔断器,避雷器安装在高 压套管旁边,跌落式熔断器哦装设高度,应便于在店面操作,但距变压器台面的高度不宜低于 2.5m。各相高压熔断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0.5m。低 压隔离开关不应小于 0.3m,一般为 0.5m。电压侧应安装避雷器,安装在低压隔离开关旁 边。4.5.100KV 及以上的变压器,要求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 欧、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 欧;100KVA 以下的变压器,要求接
15、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 欧、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30 欧。4.6.变压器台架不要装设脚踏抱箍。5.接户线配电线路与用户建筑物外第一支持点之间架空线路为接户线。5.1.低压接户线的档距不宜大于 25m,档距超 过 25m,宜设接户杆,接户杆档距不应超过40m。5.2低压接户线应采用绝缘导线 ,导线截面应根据允许载 流量选择,但不应小于表 9 所列数值。表 9. 低 压 接 户 线 的 最小 截 面最小截面(mm2)架设方式 档距(m)绝缘铜线 绝缘铝线自电杆上引下 10 以下1025 2.54.0 4.06.0沿墙敷设 6 及以下 2.5 4.05.3.低压接户线的线间距离,
16、不 应小于表 10 说列数值。表 10. 低 压 接 户 线 的 最小 线 间 距 离架设方式 档距(m) 线间距离(m)自电杆上引下 25 及以下25 以上 0.150.20沿墙敷设 6 及以下6 以上 0.100.15低压接户线的零线和相线交*处,应保持一定的距离或采取 绝缘措施。5.4.低压接户线受电端的对地面距离不应小于 2.5m。5.5.跨越街道的低压接户线,至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通车街道6m 通车困难的街道、人行道3.5m胡同(里、弄、巷)3m 高压接户线至地面的垂直距离应符合表 11 内的规定。5.6.低压接户线与建筑物有关部分的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 值:
17、与接户线下方窗户的垂直距离0.3mm与接户线上方阳台或窗户的垂直距离0.8m与窗户或阳台的水平距离0.75m与墙壁、构架的距离0.05m5.7.低压接户线与弱电线路的交叉距离,不 应小于下列数值 :低压接户线在弱电线路的上方0.6m 低压接户线在弱电线路的下方0.3m如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应采取隔离措施。5.8.低压接户线不允许从配电变台架上引接,不 应从高压引下 线间穿过, 严禁跨越铁路。5.9.自电杆上引下的导线截面为 16mm2 及以上的低压接户线 ,应使用低压蝶式绝缘子。5.10.不同金属、不同规格的接 户线,不 应在档距内连接。跨越通车街道的接户线,不应 有接头。5.11.接户线与导线
18、如为铜铝连接, 应有可靠的过渡措施。5.12.低压接户线采用塑料绝缘线时,相 线选用黄、 绿、红颜色,中线选用黑颜色。5.13.接户线横担与导线横担距离为 1m。5.14.接户线搭接在导线上,绑 扎长度不应小于 120mm,绑扎处要作朝上滴水弯,接户线下端作朝下滴水弯。6.线路导线对地距离及交*跨越。6.1.导线对地面、建筑物、树林、铁路、道路、河流、管道、索道及各种架空 线路的距离, 应根据最高气温情况或覆冰情况求得的最大弧垂和最大风速情况或覆冰情况,求得最大 风偏计算。6.2.导线与地面或水面得距离,不 应小于表 11 数值。表 11. 导 线 与 地 面 或 水面 得 最 小 距 离(m
19、)线 路 电 压线 路 经 过 地 区高 压 低 压居民区非居民区不能通航也不能浮运的河、湖(至冬季冰面)不能通航也不能浮运的河、湖(至 50 年一遇洪水位)交通困难地区6.55.5534.565534注:1.居民区工业区企业地区、港口、码头、火车站、市镇、 乡等人口密集地区。2.非居民区上述居民区以外的地区,均属非居民区,虽然时常有人,有车辆或农业机械到达,但未建房屋或房屋稀少的地区,亦属非居民区。3.通困难地区主要指车辆、农业机械不能到达地区。6.3.导线与山坡、峭壁、岩石之间的净空距离,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不应小于表 12 所列数值。表 12. 导线导线与山坡、峭壁、岩石之间的最小距离
20、(m)线 路 电 压线 路 经 过 地 区高 压 低 压步行可以到达的山坡 4.5 3.0步行不能达到的山坡、峭壁和岩石 1.5 1.06.4.高压配电线路不应跨越屋顶为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物。对耐火屋顶的建筑物, 应尽量不跨越,如需跨越应与有关单位 协商或取得当地政府的同意。导线与建筑物的垂直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不应小于 3m。低压配电线路跨越建筑物,导线 与建筑物的垂直距离在最大 计算弧垂情况下,不 应小于2.5m。线路边线与永久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在最大风偏情况下,不就小于下列数值:高压1.5m低压1m在无风情况下,导线与不在规 划范围内城市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上列数值的一半。
21、注:1.导线与城市多层建筑物或规划建筑线间的距离,指水平距离。2.导线与不在规划范围内的城市建筑物间的距离,指 净空距离。6.5.高压配电线路通过林区应砍伐出通道。通道 净宽度为线 路两侧向外各延伸 5m。在下列情况下,如不妨碍架线 施工,可不砍伐通道:(1)树木自然生长高度不超过 2m。(2)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 3m。配电线路通过公园、绿化区和防 护林带, 导线与树木的净空距离在最大 风偏情况下不应小于 3m。配电线路通过果林、经济作物以及城市灌木林,不应砍伐通道,但导线至树梢的距离不应小于 1.5m。配电线路的导线与街道行道树之间的距离,不 应小于表 13 所列数值。表 13. 导线与街道行道树之间的最小距离(m )最大弧垂情况的垂直距离 最大风偏情况的水平距离高压 低压 高压 低压1.5 1.0 2.0 1.0校验导线与树木之间的垂直距离, 应考虑树木在修建周期内生 长的高度。6.6.配电线路与特殊管道交*,应避开管道的检查井或检查 孔,同 时交*处管道上所有部件应接地。6.7.配电线路与甲类火灾危险的生产厂房、甲 类物品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堆场以及可燃或易燃、易爆液(气)体贮罐的防火 间距,不 应小于杆塔高度的 1.5 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