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三 支柱披露 監管披露 截 至二 一 七年 九 月三 十日 1 永隆銀行 有限公司 監管披露 二 一七 年九月三十日 目錄 頁數 1. 引言 2 2. 主要資本比率 3 3. 風險加權數額概覽 4 2 永隆銀行 有限公司 監管披露 二 一七 年九月三十日 1. 引言 目的 本文所載為永隆銀行有限公司( 本行 ) 及其 附屬公司( 統 稱 本 集 團 ) 的資料, 符合銀行業( 披露) 規 則 。 編製基準 本集團的監管規定資本或資本要求計算法符合 銀行業( 資本) 規則 。 本集團採納 標準方法 計算其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 。 至於營運風險 , 本集團使用 基本指 標方法來計算其營運風險。
2、本文所載財務資料乃按綜合基準包括本行及其部份由香港金融管理局指定的附 屬公司以符合監管規定而編製 。 符合會計處理 方法的綜合基準和符合監管規定的 綜合基準並不相同。 永隆銀行有限公司 監管披露 二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2. 主要資本比率 資本充足比率 以下表格列示向香港金融管理局呈交的資本充足比率申報表所載的資本比率及風險加權數額, 乃根據銀行業(資本)規則第3C(1) 條的規定按綜合基準編製。 2017年9月30日 2017年6月30日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普通股權一級資本 24,755,309 23,507,571 一級資本 29,315,824 28,060,375 總資本 34,327,
3、893 33,158,337 風險加權數總額 206,611,050 212,901,730 普通股權一級資本比率 11.98% 11.04% 一級資本比率 14.19% 13.18% 總資本比率 16.61% 15.57% 槓桿比率 以下表格列示向香港金融管理局呈交的槓桿比率季度模板所載的一級資本、風險承擔總額及 槓桿比率,乃根據銀行業(資本)規則第3C(1) 條的規定按綜合基準編製。 2017年9月30日 2017年6月30日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一級資本 29,315,824 28,060,375 風險承擔總額 297,629,832 321,444,894 槓桿比率 9.85% 8.7
4、3% 3永隆銀行有限公司 監管披露 二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3. 風險加權數額概覽 以下表格提供集團總風險加權數額的概覽,並以風險加權數額計算方法分類。 總風險加權數額於2017年第三季度下降港幣63億元,主要減少來自非證劵化類別風險承擔的信用風險,當中 下降主要由庫存現金及短期資金、同業存放及同業貸款及客户貸款下降所驅動。 (a) (b) (c) 2017年9月30日 港幣千元 2017年6月30日 港幣千元 2017年9月30日 港幣千元 1 非證劵化類別風險承擔的信用風險 186,644,509 193,518,590 14,931,561 2 其中 STC 計算方法 186,644,509
5、 193,518,590 14,931,561 2a 其中 BSC 計算方法 - - - 3 其中 IRB 計算方法 - - - 4 交易對手信用風險 1,886,468 1,471,575 150,917 5 其中 SA-CCR 計算方法 - - - 5a 其中 現行風險承擔計算方法 1,092,304 750,867 87,384 6 其中 IMM(CCR) 計算方法 - - - 7 使用市場基準計算法的銀行帳內股權風險承擔 - - - 8 集體投資計劃風險承擔 - LTA - - - 9 集體投資計劃風險承擔 - MBA - - - 10 集體投資計劃風險承擔 - FBA - - - 1
6、1 交收風險 - - - 12 銀行帳內證劵化類別風險承擔 - - - 13 其中 IRB(S) 計算方法 - 評級基準方法 - - - 14 其中 IRB(S) 計算方法 - 監管公式方法 - - - 15 其中 STC(S) 計算方法 - - - 16 市場風險 3,741,113 3,729,713 299,289 17 其中 STM 計算方法 3,741,113 3,729,713 299,289 18 其中 IMM 計算方法 - - - 19 操作風險 10,232,288 10,286,525 818,583 20 其中 BIA 計算方法 10,232,288 10,286,525
7、 818,583 21 其中 STO 計算方法 - - - 21a 其中 ASA 計算方法 - - - 22 其中 AMA 計算方法 N/A N/A N/A 23 低於扣減門檻的數額 (須計算250%風險權重) 6,316,075 6,104,730 505,286 24 資本下限調整 - - - 24a 風險加權數額扣減 2,209,403 2,209,403 176,752 24b 其中不包括在二級資本內的一般銀行業務風險監管儲備 及集體準備金的部份 - - - 24c 其中不包括在二級資本內的土地及建築物因價值重估而 産生的累積公平價值收益的部份 2,209,403 2,209,403 176,752 25 總計 206,611,050 212,901,730 16,528,884 N/A: 不適用於香港情況 風險加權數額 最低資本規定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