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按照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程序,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在 2017 年度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2、同意将 20
2、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情况 (一) 2018 年召开了三次会议 1、 2018 年 1 月 10 日召开通讯会议,审议 2017 年度公司年报审计计划、2017 年度公司内控审计计划,同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制定的公司2017 年度年报审计计划、内控审计计划。 2、 2018 年 2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阅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与治理层沟通的与治理层沟通书面资料。了解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 2017 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以及会计师与管理层对整体经营情况沟通的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所商定的时间推
3、进相关工作。预算与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控措施积极有效,对风险把控比较谨慎,贷款类资产损失准备计提 合理,较好地维护了股东利益。年审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较为全面地关注了公司的重要事项,审计工作细致严谨,有助于股东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3、 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7 年年度会议,表决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提议、关于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 2017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审核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
4、内控审计机构出具的公司2017 年内控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审阅了公司 2017 年审计报告关键审计事项,即贷款及垫款、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计提,认为审计机构对关键审计事项的描述真实、准确,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客观、公正。一致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 2017年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按会计准则、会计核算制度的要求进行了会计核算和决算,对相关交易均如实地进行了记录。年度审计会计师经过正常的审计程序后出具的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较完整,相关交易均如实地进行了记录,在所有重大方面
5、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7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和 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7 年度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认为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就内部控制审计事宜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认真沟通,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认为:内控审计机构出具的公司 2017年内控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