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担保保函提交保管办事指南一、办理条件:工程依法发包完毕,业主和承包商签订了施工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办理了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二、办理程序1、从“厦门市建设局”网站首页点击“业务系统” ,再点击“厦门市建设工程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企业端) ”, 登录地址为:http:/:8081/XMDJGQT ,使用企业账号登录后,进入“业务管理” ,找到“提交工程保函”按扭,将保函主要信息录入系统表单后(电子版材料不需上传)点击左上方“保存”和“提交”按钮即可。 (详细内容请参考网站担保业务办事指南中第九点“企业用户操作手册施工合同备案、工程保函” 。 ) 2、持应提交的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
2、三楼 C 区 10 号造价站窗口,经市造价站工作人员核查无误后,收取保函原件等相关材料。办理单位和各业务主管部门可从客户端结果文书中查看或下载打印工程担保保函收讫证明书 。三、提交材料1、施工合同原件(核对后返还);2、市属项目办理履约保函需提供工程报价书电子版光盘(mqd 或 excel 格式,阅后退还);3、市属项目办理履约保函需提供项目应缴纳建筑业企业工资保证金银行确认的回单复印件一份;4、工程担保保函原件;5、合同价大于一亿元且有分段的保函需提供 “厦门市建设工程分段滚动担保说明书”一份;注:1、上述资料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办理单位公章。2、市属项目办理履约保函提交保管前需先携带
3、上述第 1、2 项申请材料到窗口开具工资保证金缴费通知书,缴费完成后将上述申请材料除第 2 项外一并交给窗口办理。四、承诺时限: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当场予以办理。五、保函收件办理地点:云顶北路 842 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 C 区建设综合服务区(二)柜台编号 10 号(联系电话:0592-7703899 ) 六、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周五下午 13:0015:00)七、办理依据: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厦建建200833 号) ;八、重要提示1、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有效期和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具体期限应当按照厦建建200833 号文的要求在保函(或担保书)中明确约定;2、市造价站对业主和承包商提供的保函或担保书的真实性不承担责任,但可对保函或担保书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发现虚假保函或担保书的,将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