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文单的规范要求一、对来文部门的要求:1对政府的请示(包括附件)一般都要通过 OA 系统以正规文件形式上报。2标题中写清“关于 XXXXX 的请示”。3请示结尾处留下联系人的姓名、电话。二、对承办部门的要求:1回复意见(包括附件)要通过 OA 系统回复。2标题使用“XX 单位关于2008 昆字 XXX 号办文单的办理意见”。3承办部门如发现来文单位不能及时提供所需材料的,需在 2 个工作日内将原办文单说明情况后退回市政府办公室。4报送办理意见时,一份正式公文(加盖电子公章、有公文红头),一份原稿(无电子公章、无公文红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