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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络管理办法(暂行).doc

上传人:涵涵文库 文档编号:1561783 上传时间:2018-08-05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4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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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校园网络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校园网是展示学院形象、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是服务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同时为办公和信息服务提供便捷入口。为加强新形势下校园网的建设与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校园网上公开的信息和资源属于其所有者。所有校园网用户有权使用校园网上提供的所有开放信息和资源,有义务在校园网上提供可公开的信息和资源,维护校园网的安全、高效地运行。第二章 管理机构第三条 院党委宣传部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校园网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第四条 电教中心为校园网建设和管理的日常负责部门。配合党委宣传部做好校园网整体规划、建设、开发等工作;负责受理全

2、院的系统资源配置、IP 地址分配、系统维护、用户入网申请和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在各部门支持下为校园网用户提供公共信息资源;为院内各用户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等。第三章 信息发布和管理2第五条 凡需在校园网上发布的信息,必须履行审批程序,填写信息发布审批表,由党委宣传部审批后方可发布。第六条 各部门须设一名信息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拟发布信息的收集、撰写、文字及图片的校对等工作。第七条 网上发布的信息要做到及时、准确、可靠。因人事、机构、科研、教学、管理等信息的变化,应在 2 个工作日内更新。 第八条 对网上发布的信息或其他内容,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发布, 谁负责” 的原则,原则上须标明“信息来源、作

3、者、责任编辑”等要素。第九条 如在校园网上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有碍社会治安或不健康的信息,网站管理部门应及时上报院党委,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第十条 加强对电子公告牌和聊天室的管理。对于不健康的或不道德的言论,网站管理员要及时删除。如有悖法律,危害公共社会安全,要及时上报网络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在及时删除有害信息的同时,一定要做好信息截屏备份等技术取证工作。第四章 网络安全管理第十一条 电教中心须采取各种技术及行政手段,保证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第十二条 对上网的信息要严格审查。制作和上传信息必须有专人负责,所有上网信息须履行审批程序。3第十三条 上网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不得出现任何

4、不利于国家安全、妨碍国家安定团结、有碍社会治安的信息,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所有的工作人员和用户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不得制造恶作剧,不得进行恐吓、污辱、谩骂、人身攻击或其它带有指向性攻击的行为。第十五条 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包括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掩盖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第十六条 使用校园网的部门和个人,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有义

5、务及时向有关部门检举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或散布的有害信息。对违反本管理办法者,将对其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4校园网信息发布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校园网的信息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及时、准确,特作如下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信息” 包括在校园网上 发布的公文、委托发布信息、通知通告等内容。第三条 信息内容1、信息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新闻宣传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法规的规定; 2、“学院动态”栏目主要 发布内容如下:(1)学院层面的重要工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2)上级领导来院活动、院领导活动、国内外交

6、流与合作活动、学院重要教学科研学术活动,学生学习和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重要活动;(3)学院重要学术科研成果,以及教学、科研、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动态;(4)各部门创新性工作及典型经验; (5)学院、部门或师生获省部级以上获奖信息;3、“系部动态”栏目主要 发布内容如下:系部 层面的工作、会议、活动等;4、“通知公告”主要发 布上级要求发布的通知、通告;学院有关会 议、活动、公示等信息;需要向社会发布的人才招聘、招标等信息。54、“招生就业信息”主要 发布招生就业政策、制度、安排、市 场信息等。第四条 信息格式规范1、各部门报送信息时,必须注明:标题、作者、部门。标题即为文章标题;作者为信息撰写人

7、;部门为稿件来源部门。报送稿件要遵循以下具体要求: (1)信息标题中的部门名称一般使用全程;信息正文中的部门和单位名称也要使用全称,再次出现时可使用“ 该处” 等方式表达。(2)部门名称要规范,以学院正式下文为准,不得随意称呼。2、报送新闻图片要求:如需配发图片,上传 23 张。具体要求如下:(1)上传新闻图片主要包括:会议场景、活动场景、主要领导活动照片。每张图片需配发准确的文字说明。(2)新闻图片中,要避免对主要人物、重要人物进行侧面拍摄。会议新闻中,可采用会场全景照片和重要人物特写照片相结合的方式。 新闻图片拍摄选择要紧扣新闻主题,突出主要新闻人物和新闻事件,要体现事件状态,反映事件和人

8、物的动态。(3)新闻图片要采用附件的方式单独发送,不能插入 word 文档。第五条 稿件写作编辑事项1、涉及全院性重要活动和工作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院级领导为止。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部门负责人正职或关系重要的人物姓名。如无必要,部门负责人副职一般只提“(部门)相关负6责人”即可。2、稿件中涉及校内两个以上部门或校内人员排序时,一般应根据新闻事件性质并参照学院机构设置和调整的有关文件处理。3、稿件需提及职务的一般应在文稿前部提一次,其后再出现时直称姓名;一般应采取“ 职务称谓 +姓名” 的方式,如“ 院党委书记 、院长、 处处长 ”等,尽量避免“ 姓名+ 职务称谓”和“姓+职务称谓

9、”的方式;特定事件需涉及某人物两个职务称谓时,一般可酌情使用“主职务称谓 +兼职务称谓 +姓名”的方式;避免 “行政职务 +姓名 +职称”的表述方式;社会知名人士、文教界人士等,在文稿中出现时可适当在姓名后加“先生 ”、“教授” 等;如无必要,新闻 稿中一般不在姓名后加“ 同志”称呼。第六条 信息发布流程1、党政公文需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发送宣传部;2、所有信息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重大新闻或事项需经相关院领导审阅后发送宣传部;3、所有信息经宣传部负责人审阅后,传送至电教中心;4、电教中心接到信息后,由专人负责将符合本规定的信息发布到校园网上。第七条 信息发布要强化时效性,提高采编工作效率。活动动态2 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送;“通知” 、“公告”信息,原 则上半个工作日完成审阅并上传。第八条 本规定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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