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 请 书种类:换发 补发 撤回 异议 更正 坐 落 建筑面积 m2证 书 编 号 收件号证 载 权 利 人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身份证件名称 号 码联 系 地 址 邮编代 理 人 联系电话身份证件名称 号码联 系 地 址 邮编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身份证件名称 号码联 系 地 址 邮编代 理 人 联系电话身份证件名称 号码申请人联 系 地 址 邮编申请事项现据实申请,如有不实,申请人愿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商品房等共用宗项目,申请人同意按照现土地分摊系数计算的土地分摊面积申请房地登记。如按规划实施建设后需调整土地分摊系数的,申请人同意在办理转移、变更等登记时变更土地面积。自异议记载于房地产登记簿之日起 15 日内,申请人不起诉的,异议登记失效。对登记机关的行政行为有异议的,自知道之日起 60 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签章): 申请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领收件收据人签章 申请日期领证人签章 领证日期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监制信息收集声明:本申请书信息系依法定 职权收集,用于房地产登记和登记资料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