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厦 门 市 审 计 局关于征求完善厦门市审计制度若干问题实施方案意见的函各区委、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委、办、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中办发2015 58 号)和中共福建省委 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福建省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7 17 号)精神,根据市领导批办要求,现将我局代拟的关于完善厦门市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实施方案征求贵单位意见,请认真组织研究,并于 5月 30 日前将修改意见通过金宏网反馈市审计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附件:1关于完善厦门市审计制度
2、若干问题实施方案的说明2关 于 完 善 厦 门 市 审 计 制 度 若 干 问 题 的 实 施 方案厦门市审计局2017 年 5 月 24 日2(联系人:蔡志群 5396075,13806009097)关于完善厦门市审计制度若干问题实施方案的说明一、起草背景2015 年 12 月 8 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以下简称框架意见),对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作出了部署和安排,提出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等 8 项工作任务。2016 年开始在江苏、浙
3、江、山东、广东、重庆、贵州、云南 7 个省市进行改革试点。2017 年 4 月 18 日,省委办、省府办印发了关于完善福建省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结合福建省实际,从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具体措施、组织保障三个方面提出实施意见,并对工作进度、责任分工作出了安排。为贯彻落实好框架意见和实施意见,2017 年 4月 29 日,国桂荣副市长批示, “请市审计 局按省实施意见的要求提出我市贯彻实施措施,并抓紧落实。 ”为此,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的批办要求,结合厦门实际,充分考虑福建作为非改革试点省的定位,吸收试点省市可供借鉴经验,制订了我市的实施方案,对省两办实施意见进3一步细化和
4、责任分解。二、细化部分我市实施方案共分为四个部分,即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组织保障,提出 7 大点、26 条具体措施。(一)制定依据。增加了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结合有关精神一并贯彻落实。(二)指导思想。主要依据框架意见确定的指导思想。(三)目标任务。分为总体目标和分段目标,主要依据实施意见的进度安排。(四)具体措施。分为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强化审计监督保障作用、完善审计管理制度、健全审计工作保障机制、健全审计协同工作机制、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立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 7 大点。1、摸清审计对象底数,明确了分市、区两级,分审计类型建立审计对象基础
5、数据。2、推进审计全覆盖,提出全覆盖工作路线图,明确时间要求;增加了构建全覆盖工作机制的方式方法;细化审计周期和轮审对象。3、开展政策跟踪审计,细化了审计重点,提出制定审计操作规范的要求。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 201448 号)。4、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贯彻了 2017 年 3 月 204日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5、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保护审计。参照省里做法,提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6、加强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主要依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7、加强对审计机关的系统管理与工作考核。细化了系统管理和
6、业务质量控制的内容。8、构建审计专业人才准入机制。增加部分专业性强的职位可实行聘任制,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 201448 号)。9、加强审计人才交流培养。细化了教育培训的内容和方式。10、加强跨部门协作。细化了协作的方式和要求。11、完善特约审计员聘任制度。细化了特约审计员的职责。12、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对重点部门单位进行明确,细化了内审工作要求。13、建立审计整改责任落实追究制。明确了开展约谈的责任单位。14、完善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双公告制度。细化了公开工作的要求,主要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17 80
7、号)515、建立行业数据定期报送制度。细化了数据平台建设的内容。16、加强大数据运用。主要依据审计署关于印发“十三五” 国家 审计 工作发 展规划的通知(审 政研发 201655 号)。17、加快金审三期工作建设。主要依据审计署关于印发“十三五” 国家 审计工作 发展规划的通知 (审政研发201655号)。(五)组织保障。增加了加强组织领导的内容。三、名词解释(一)审计全覆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全覆盖 ”,审计署强调这 是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全覆盖,不是走马观花、大干快上、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全覆盖。(二
8、)审计职业化建设。根据审计职业特点,建立分类科学、权责一致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和职业保障机制,确保审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根据公务员法和审计职业特点,建立适应审计工作需要的审计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审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序列。完善审计人员选任机制,审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分类招录,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可以实行聘任制。健全审计职业岗位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审计职业保障机制和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三)审计外勤经费。是指在履行审计职责(含项目审计、6审计调查、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审计复议、专案审计等)期间发生的符合有关规定并应在本单位报销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加班误餐费等
9、。审计署外勤经费标准:1、异地审计。按照财政部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异地审计期间,审计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利用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加班,每天超过 4 小时,可以适当发放节假及休息日加班误餐费,每人每天最高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 40 元。审计人员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之外,经批准利用晚上时间加班超过 3 小时,可以适当发放加班误餐费,每人每天最高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 30 元。2、同城审计。住宿费。同城审计原则上不得在外住宿,如遇特殊情况,署机关各司局和派出局需经主管署领导批准,特派办需经特派员批准,可以执行异地审计外勤经费的规定和标准,不再享受同城审计的有关补助。市内交通费和中午误餐费。署机关及派
10、出机构对本单位或驻在单位办公地点以外的同城市内单位实施审计,审计人员每人每天计发市内交通费 20 元、中午误餐费 30 元。同城审计期间,审计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利用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加班,每天超过 4 小时,可以适当发放节假日及休息日加班误餐费,每人每天最高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40 元。审计人员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之外,经批准利用晚上时间加班超过 3 小时,可以适当发放加班误餐费,每人每天7最高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 30 元。(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主要是对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管辖下的自然资源资产(包括土地、水、森
11、林、矿山、大气、海洋等资源)管理、保护、开发情况进行审计,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五)金审工程。审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简称,是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确定的 13 个重点业务系统之一。关于完善厦门市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实施方案8(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中办发2015 58 号,以下 简称框架意 见)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福建省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的
12、通知(闽委办发2017 17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完善我市审计制度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着眼于增强审计监督的独立性、保障审计机关全面履行职责、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提升审计质量和效率,细化各项改革措施,确保框架意见实施意见有效落实,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更好服务于厦门“五大 发
13、展” 示范市建设。二、目标任务系统梳理改革涉及的各类管理制度,提出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法,增强改革的针对性、时效性。 框架意见实施意见9已明确的改革事项,要细化措施,积极推进,尽快落实;对只提出原则性要求,但我市已具备条件的改革事项,要加强调研,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对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审计职业化建设等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改革事项,要主动做好前期基础性工作,根据全国全省统一部署适时启动实施。(一)总体目标按照框架意见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审计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
14、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到 2020 年,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二)分段目标1、2017 年底前要完成的改革任务。全面摸清审计对象底数,确定各领域、各层级、各行业、各类型审计重点;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市级审计机关对区级审计机关工作考核制度;建立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制度;落实审计机关不参与各类与审计履职事项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健全干预审计工作行为登记报告制度;落实各被审计单位与个人提供审计法定范围内所需各相关数据资料制度;建立健全审计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检察以及
15、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对接做好省10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对全市重大审计项目实施计划统筹管理,摸清全市审计人财物资源配置情况。2、2018 年底前要完成的中期改革任务。推进市级重大审计项目人财物等审计资源的配置改革,完成审计全覆盖基础工作,全面建成审计对象基础数据库,初步形成审计全覆盖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全市审计系统的管理制度体系框架,完善审计监督对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的协同机制,努力提高符合职业化改革要求的审计专业化技术装备。3、2020 年底前要完成的整体改革任务。完成框架意见实施意见确定的完善审计制度的总体目标,构建审计防护体系,实现审计结果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相
16、结合,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与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相结合。三、具体措施(一)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1、全面摸清审计对象底数。充分考虑审计资源状况,确定各类审计重点。建立健全市、区两级审计对象库,形成财政、行政事业、投资、国有企业、社保基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等审计类型的审计对象基础数据。统筹确定审计项目、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最大限度地整合审计资源,以最合理的审计投入,促进公共资金有效配置、权力运行科学规范。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民政局、11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水利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监局、市机关管理局等,各区政府、管委
17、会2、推进审计全覆盖。编制全覆盖工作路线图,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行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力争 2020年之前,首先实现对公共资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审计全覆盖;2022 年之前,逐步实现对其他国有资源资产的审计全覆盖。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构建全覆盖的工作机制。把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相结合,形成三位一体、分类审计、分步实施的审计监督体系。把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审计业务类型,抽样审计、大数据审计等审计技术方法相结合,形成全方位、多视角的审计工作格局。原则上,对本级财
18、政、税收、金库、发改要每年审计;对区政府、管委会每 3 年至少审计 1 次;对其他一级预算单位和国有企业 5 年内至少审计 1 次;实施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和计划管理,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以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 1 次;对问题多、反映大的单位及领导干部加大审计频次。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精准扶贫政策、民生托底政策、中央赋予厦门特殊政策等重大政策措施、事关民生福祉的重大公共投资项目、重点12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适时开展跟踪审计。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党委政府、管委会(二)强化审计监督保障作用3、持续组织中央、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
19、挥审计在宏观调控中的参谋助手作用,积极探索涵盖政策前期评估、落实跟踪、效应评价整体链条的政策审计模式。着力监督检查各区、各部门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特别是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以及简政放权推进情况,及时反映政策措施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促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协调性。研究制定政策审计操作规范,提高审计实效性。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4、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同步审计,坚持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审计为辅,着力解决“逢离必审” 、
20、经济责 任审计项 目过多、计划严 重超负荷等问题。审计要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切实履职尽责。依法依纪反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促进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13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建设,改进经济责任审计组织方式,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市委编办、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党委政府、管委会5、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保护审计。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对厦
21、门地域特色的重点自然资源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构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大数据系统,探索测算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途径和方法,探索建立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办法相适应、涵盖各相关部门的责任链条,完善责任评价和界定体系。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与环境保护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联席会议办公室,进一步健全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水利局、市海洋渔业局、市统计局,各区政府、管委会6、加强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主要审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投资、运营和监管国有资本情况;贯彻落实“三重
22、一大” 决策制度情况;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公司法人治理及内部控制情况等方面,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研究制定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方案,对管理层级较多的国14有企业,重点审计一、二级企业和重大投资项目;对国有企业三级以下单位,要有效利用内部审计力量和成果,同时加强对内部审计质量的检查;对境外国有资产的审计,主要采取在境内查阅、审核、分析有关资料和询问有关人员等方式。根据审计需要以及国际惯例、所在国(地区)法律规定等情况,可以赴境外进行现场核查和审计取证,也可以要求境内投资主体进行核查后向审计机关提供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当
23、积极支持配合。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业,各区政府和管委会(三)完善审计管理制度7、推动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审计资源配置管理改革。组织开展市、区审计机关人财物状况调查,对现有审计资源配置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审计全覆盖所需的人财物等审计资源保障能力作出充分评估,提出充实人员、经费、装备等相关资源的方案。先行从重大审计项目入手,对市级审计机关统筹安排的重大审计项目实行统一项目计划管理、统一审计工作方案、统一人力资源调配、统一审计外勤经费开支、统一审计处理处罚。做好重大审计项目实施中审计力量、审计经费、执法装备的配置与保障,必要时可吸收相关部门内审人员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建立完善
24、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所需工作经费的保障制度,实施审计外勤经15费管理,原则上统一执行审计署外勤经费标准。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机关管理局,各区政府、管委会8、加强对审计机关的系统管理与工作考核。建立市级审计机关对区级审计机关工作考核制度,积极探索市级对区级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管理制度以及领导班子考核工作机制,把区级审计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审计业务质量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纳入到系统建设之中,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推动全市审计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健全下级审计机关重大事项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制度,建立市级对区级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
25、审计项目计划统筹,形成不同层级审计项目计划、中长期审计项目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有序衔接。推行下级审计机关自定审计项目计划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备制度。完善审计业务质量控制机制,优化复核审理流程,分环节、分层级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对发现的重大审计质量问题,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各区政府9、健全审计机构设置。按照审计服务宏观调控与行业全覆盖监督的内在要求,参照审计署、省审计厅机构设置,优化市区审计机关内设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设置,实现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相关职责的有效对接。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16各区党委政府10、构建审计专业人才准
26、入机制。充分考虑审计职业特点,招录、遴选审计人员可加试审计工作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部分专业性强的职位可实行聘任制,确保审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审计局11、加强审计人才交流培养。建立健全审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分类分级、分岗位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市委党校、国家会计学院、高等院校以及上级审计机关搭建的职业教育培训平台,积极选派干部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注重上下联动,通过以审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提升审计人员的审计能力和水平。加大审计干部对外交流培养力度,增强审计人员基层工作经验,提升审计队伍整体素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各区党委政府(四)健全审计工作保障
27、机制12、建立各级党委政府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委办、市府办、市审计局,各区党委政府13、明确审计工作职能及边界。审计机关不参与各类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不得介入各类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预算审核、竣工验收等影响审计独立性的工作。17责任单位:市委办、市府办,各区党委政府14、健全干预审计工作行为登记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府办、市纪委,各区政府15、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及时全
28、面提供审计所需的财务会计、业务和管理等资料和电子数据,不得制定限制向审计机关提供资料和开放计算机信息系统查询权限的规定。对拒不接受审计监督,阻挠、干扰和不配合审计工作,或威胁恐吓、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党委政府、管委会16、完善政府购买审计服务制度。研究建立审计机关向社会审计机构或其他相关专业服务组织购买审计服务的常态化机制,保障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经费,提高政府购买审计服务绩效。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财政局(五)健全审计协同工作机制17、加强跨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审计与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协
29、作配合的方案,不断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结果运用等协作机制,对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有关部门要认真查处,及时向审计机关反馈查处结果,促进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相结合。18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巡察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审计局18、完善特约审计员聘任制度。聘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审计机关特约审计员。鼓励特约审计员运用自身的专业特长、知识优势和社会联系,通过参加各项审计活动,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协助和监督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工作。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委统战部19、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集团、教育、医疗卫生、民政、公安、交通、国
30、土、建设、商务、港口、市政园林、市场监督管理等重点行业、重要部门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各主管部门要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每年对本部门单位及下属单位进行审计。落实部门、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向同级审计机关报告制度,每年的 6 月底前和 12月底前分别报告半年和年度工作情况。市、区审计机关应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应用好内部审计成果,把推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作为实现审计全覆盖的重要途径。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港口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六)强化审计发现
31、问题的整改落实1920、建立审计整改跟踪督查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应将审计发现重大问题的整改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研究,列出整改清单,逐项研究解决,并将整改情况按规定时限报告审计机关。审计机关要建立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必要时可提请有关部门协助落实整改意见;要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好的经验做法的总结宣传,推动健全正向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府办、市审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21、建立审计整改责任落实追究制度。对整改不到位的,由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履审履犯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市纪委、
32、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各区党委政府22、审计整改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检查考核内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要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及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23、完善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双公告制度。完善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和审计结果公告办法。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20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外,审计机关要依法依规公告相关审计结果,被审计单位要及时公告审计整改结果。责
33、任单位:市审计局,各被审计单位(七)建立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24、建立行业数据定期报送制度。按照省审计厅部署,各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各部门单位一年 2 次向审计机关报送财政、税收及相关行业数据,逐步实现对经济社会各类主要信息数据全归集。积极推进数据平台建设,在“十三五” 期间搭建起财政、税收、一级预算单位、国有企业、住房公积金、社保资金、自然资源资产等审计数据分析平台,实现各级审计机关之间、审计机关与审计现场之间的信息共享,提升数据利用价值。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资委,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25、加强大数据运用。积极运用“云计算” 、数据挖掘、智能分析等新兴技术,
34、探索多维度、智能化数据分析方法,提高审计效率。加强对各领域、各层级、各系统间数据的关联分析,增强判断评价宏观经济、感知经济风险等方面能力。开展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围绕国家大数据战略和“互联网+”行动,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维护国家信息安全为重点,开展对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及信息系统审计,促进国家大数据战略的顺利实施。21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26、加快金审三期工程建设。落实上级审计机关统筹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到 2020 年基本建成数字化审计指挥平台、大数据综合分析平台、审计综合作业平台、模拟仿真实验室和综合服务支撑系统。加快推进审计机
35、关公文处理、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的信息化,逐步实现审计计划编制、资源配置、组织管理、质量控制、成果利用等全过程的数字化。实现审计机关设备和系统软件全部国产化。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完善审计制度的重大意义,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加强工作统筹,形成合力,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贯彻落实。(二)有序部署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指定负责机构和专门人员,根据任务分工,统筹推进相关工作。要加强完善审计制度有关政策研究,积极探索创新,密切工作配合,有重点、有步骤地抓好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三)严肃工作纪律。在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实施前,要加强审计机关人员编制管理,严把进人关,严禁超22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格经费管理和资产处置。各区如需调整审计机关人员、机构、编制,应事先征求市审计局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