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一、标准名称: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二、项目提出单位: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三、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四、立项理由:我国土壤污染的来源主要是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大量工业企业搬迁后遗留下来可能存在潜在环境污染的场地;随意处置的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废渣) ;城镇居民生活废弃物(生活污水、城镇垃圾) ;农用化学物质(农药、兽药、化肥、生长素、调节剂、添加剂);畜禽养殖废弃物等。如果这些场地未经环境调查评价或修复,场地的再利用就可能存在潜在健康风险。因此必须对这些场地进行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并以此作为依据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现行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 15618-1995
2、)中污染物的种类较少,且主要类型为农田土壤环境质量;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2004)规定了区域土壤背景、农田土壤环境、建设项目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的监测布点采样、样品保存、分析方法和实验室质量控制技术要求。该标准未针对场地环境调查的土壤采样做出规定,无法满足场地环境调查土壤采样分析的实际需要;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42004)多适用于国控、省控、市控和县控等区域地下水背景值监测和污染控制,但对场地环境调查地下水采样分析针对性不强。目前,虽然我国地方层面陆陆续续有相关规范发布,但是国家层面还没有正式发布场地环境调查与评价规范,难以科学系统地推动场地风险评估、污染场地土
3、壤修复等相关工作的进展。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土地利用功能相对转换频繁。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亟需制定符合上海市实际情况的地方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上海市很早就开展了场地土壤调查评估和修复的治理工作,如 2010 年上海世博会原场址内(4.28 平方公里)实施的场地土壤和地下水调查评估和修复治理工作,及已经完成的和目前正在开展的上海迪士尼乐园用地(7 平方公里)的土壤和地下水调查评估和修复治理工作。并借此契机,上海市环科院起草编制了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350-2007,这也是目前为止我国唯一正式颁布的污染场地相关的标准。我国各省市污染场地的区域性特征非常明显,为保障场地
4、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用地安全,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根据上海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区域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非常必要。为此上海市环保局已于 2013 年立项开展上海市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等四项场地环境保护相关技术规范的编制工作,并于 2013 年 12 月发布试行。2015 年上海市环保局再次立项修订该技术规范,并于 2016 年 8 月正式公布并执行。从 2013 年起该项技术规范实行已近 4 年,有效指导并规范了本市场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调查工作,在本市场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治理修复工作中发挥了良好的指导和技术支撑作用。为深化该项规范作为技术支持的作用,提高其作为管理依据的深度,有必要进行适当修订后作为地方标准进行发布。同时,该项地方标准的发布对于完善本市场地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五、主要内容: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场地环境调查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和评估、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评估和报告编制。六、适用范围:本技术规范规定了上海市场地环境调查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适用于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等环境介质的污染调查工作,为场地环境管理、环境监测、风险评估、修复技术方案等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本技术规范不适用于含有放射性污染的场地环境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