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第一节 施工现场第一条: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工、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演讲酒后作业。第二条: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司机和各种机动车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第三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 2m 以上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第四条:
2、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第六条: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第七条: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坡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的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第八条: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储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并设有标志。第九条:作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期的保护工作。第二节 机电设备第十条:机械操作
3、要束紧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第十一条:机械和动力机是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第十二条: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后方准使用。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三相五线制并绝缘良好,固定电线不得与金属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如有临时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第十四条: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第十五条: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第十六条: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
4、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线路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输 电 线 路 电 压 1kv 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米)4 6 8 10 15第十七条: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12V。第十八条: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第十九条:X 光或 X 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
5、入。第二十条: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第三节 高空作业第二十一条: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的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第二十二条: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第二十三条: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第二十四条:遇恶劣气候(如风力在五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作业。第二十五条: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 30cm 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 60-70度为宜,禁止
6、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外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第二十六条: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柃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第二十七条: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上下。第四节 季节施工第二十八条:暴雨大风前后和春季开化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电灯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第二十九条: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开关,要有防雨、防潮措施。第三十条: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第三十一条: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作业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第三十二条: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制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