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日照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住宅工程的使用功能,强化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责任,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结合我市工作实践经验,市建委起草了日照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 2012 年 5 月 15 日。公众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日照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行政服务科(邮政编码:276800) ,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日照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字样;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2、 。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2日照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住宅工程的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
3、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第四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依据国家和省、市工程质量标准、规范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第五条 住宅工程未经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第六条 分户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一)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 (二)门窗质量;(三)栏杆、护栏质量; (四)防水工程质量; (五)室内主要空间尺寸;(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3(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八)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九)通风与空调安装质量;(十)智能建筑工程质量; (十一)相关公共部位及其它合同约定项目质量。 第七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
4、序进行: (一)分户验收准备和申请。1、分户验收内容完成后,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全面的自检评定,自检合格。2、施工单位做好暗埋水电管线等标识和空间尺寸的测量工作。对于住户内地面、顶棚及墙面内暗埋的水管、电气管线的走向,户内承重柱、墙、梁与填充墙的分界线,都要画图示意;对于面层为初装修的地面、顶棚和墙面,上述管线走向、分界线以及空间尺寸的测量点,还要用实线标注在相应的建筑物实体表面上。3、上述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书面申请。(二)成立分户验收小组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按
5、专业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有分包单位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也应参加分包项目的分户验收。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分户验收工作。参加分户验收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资格,并经市工程质量监督4机构认可与备案。(三)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分户验收小组成立后,首先应研究制定详细的分户验收方案,分户验收方案应包括确定分户验收的项目、人员分工、检查仪器和工具的配备、不同验收项目的验收时间和验收方法、分户验收的资料整理要求等。建设单位应在分户验收前 5 个工作日向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告知。 (四)进行分户验收分户验收应按照现行国家和地方的工程质量规范、标准、规定和设计文件等要求,对住宅
6、户内和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及使用功能进行逐户、逐间检查,并做好记录。分户验收中发现不合格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返修,然后由建设单位重新组织对该项目进行分户验收。 (五)分户验收资料整理每户住宅及相关的公共部位验收完毕,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由各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分户验收人员资格专用章及单位公章,其中住宅工程质量分户合格证应制作一式两份,一份置于户内醒目位置,另一份放入分户验收资料。分户验收形成的资料(包括分户验收方案、质量问题的整改措施等情况、暗埋管线图及上述验收记录表等)应单独整理、组卷,随施工技术资料一并归档。
7、第八条 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应严格履行分户验收职责,对分户验收的结论进行签认,不得简化分户验收程序。5第九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有关方面认真整改,确保分户验收工作质量。第十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制作工程标牌,并镶嵌在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工程标牌应用耐久性、美观性石材制作,平面规格尺寸不小于 800600mm。工程标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名称、开工和竣工日期; (二)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全称; (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第十一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制作每户的住宅工程使用手册,
8、在向购房者交房时将该手册一并交付。该手册应包括房(户)号及如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如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及工程结构类型、层数、总建筑面积、抗震设防烈度、结构设计使用年限、楼面设计活荷载、户内配电负荷、楼面防水房间,工程的建筑装修、设备设施安装及节能保温等情况的简介等。(二)住户套内建筑平面图、给排水平面图及系统图、采暖平面图及系统图、电气(包括弱电)平面图及系统图。(三)户内建筑实体中暗埋的水电管线走向及填充墙与承重构件分界线示意图。(四)室内设施配置及其使用说明。6(五)住宅使用注意事项。(六)住宅工程的质量保修说明。质量保修规定应符合2000 年建设部第 8
9、0 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申报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时,应当将分户验收资料、住宅工程使用手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一起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分户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第十三条 对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质量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责令整改,并依法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第十四条 按照本规定进行分户验收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日照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表 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表 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表 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
10、证7表 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 房(户) 号序号 验收项目 主要验收内容 验收记录1 楼地面、墙 面和顶棚 面层和基层粘结及观感质量2 门窗 检验报告、启闭性能和观感质量3 栏杆 栏杆高度、间距、安装牢固、防攀爬措施4 防水工程 屋面、外墙、厨卫间等防水地面的渗漏试验检查5 室内主要空 间尺寸 开间及进深净尺寸、室内净高6 给排水工程 管道、卫生器具及配件安装、功能试验7 电气工程配电箱、开关、插座、灯具安装,导线连接、等电位联结、漏电保护8 采暖工程 管道、散人设备及配件安装,功能试验9 通风与空调 工程 空调洞留设,送风、制冷、制热功能,控制开关功能10 智能建筑多媒体箱、
11、信息插座板、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电视、网络及通信导线11 其它部位 楼梯踏步及护栏,通道宽度,地下室防水,烟气道、信报箱安装分户验收结论: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物业公司8项目负责人:验收人员:(公章)年 月 日项目经理:验收人员:(公章)年 月 日总监理工程师:验收人员:(公章)年 月 日项目负责人:验收人员:(公章)年 月 日表 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工程名称 结构/层数 面积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总户数施工单位 开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验收情况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验收结论共验收 户;验收合格户 户;验收不合格户 户,已整改至合格 户;不符合日照市住宅工程质
12、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中部分条款要求,但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户,其房号为: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物业公司9项目负责人:(公章)年 月 日总监:(公章)年 月 日项目经理:质量检查员:(公章)年 月 日项目负责人:(公章)年 月 日表 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工程名称 户(房)号 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验收日期该户已按日照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建设单位(签章)监理单位(签章)验收人员施工单位(签章)物业公司(签章)10备注:建设单位(公章)注:1、该合格证一份置于室内醒目位置,一份存于分户验收资料。2、如存在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又无法整改的
13、缺陷在备注栏中说明。3、 “签章”处应由有资格的验收人员签名并盖个人分户验收专用章。日照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标准1 总则1.0.1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和日照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日照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工程的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1.0.3 住宅工程的质量分户验收及监督管理工作,除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 术语2.0.1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
14、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按照本标准的要求,组织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公共部位,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专门的验收。2.0.2 推算值根据设计文件,由设计层高、轴线等尺寸减去结构实体和设计装修层等尺寸计算11得出的数值。不同住户的同类房间,推算值必须一致。2.0.3 偏差实测值与推算值之差。2.0.4 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2.0.5 空间尺寸住宅工程室内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自然间内部净空尺寸,主要包括净开间、进深和净高。2.0.6 积水排水后深度超过 5mm 的积水。2.0.7 多媒体箱(集中配电箱)设置有线电视、通信、网络、安全监控等集中布线于一体的智能接线分配箱。3 基本规
15、定3.0.1 分户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 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2 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3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5 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3.0.2 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 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的检测仪器和工具。2 做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外(墙)窗淋水试验12的准备工作。3 做好暗埋水、电管线的标识和空间尺寸测量点标注等工作。对于住户内地面、顶棚及墙面内暗埋的水、电气管线的走向,户内承重柱、墙、梁与填充墙的分界线,都要画图示意;对于面层为初装修的地面、顶棚和墙面,上述管线走向、分界线以及空间
16、尺寸的测量点,还要用实线标注在相应的建筑物实体表面上。3.0.3 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员;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具备建造师、质量检查员、施工员等执业资格;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参与验收签字的相关人员应取得日照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资格证书。3.0.4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分户验收准备和申请。1、分户验收内容完成之后,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全面的自检评定,自检合格。2、施工单位在工程具备分户验收条件后,向建设单位提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书面申请。(二)成立分户验收小组。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17、单位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人员不应少于 4 人,其中安装人员不少于 1 人。有分包单位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也应参加分包项目的分户验收。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参加。(三)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分户验收小组成立后,应研究制定详细的分户验收方案,包括确定分户验收的项目、人员分工、检查仪器和工具的配备、不同验收项目的验收时间和验收方法、分户验收的资料整理要求等。建设单位应在分户验收前 5 个工作日向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13构进行告知。(四)进行分户验收。分户验收应按照现行国家和地方的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规定和设计文件等要求,对住宅户内和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及使用功能进行逐户、逐间检查,并做
18、好记录。分户验收检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部位应标注并记录,并按本标准第 3.0.6 条进行处理。(五)分户验收资料整理每户住宅及相关的公共部位验收完毕,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附录 A)、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附录 B)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 (附录 C) ,由各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分户验收人员资格专用章及单位公章,其中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应制作一式两份,一份张贴于户内醒目位置,另一份放入分户验收资料。分户验收形成的资料(包括分户验收方案、质量问题的整改措施等情况、暗埋管线图及上述验收记录表等)应单独整理、组卷,随施工技术资料一并归档。3.0.5 住宅工
19、程分户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检查项目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2 分户验收记录完整。3.0.6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 施工单位制定处理方案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核后,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行返修或返工。2 处理完成后,应对返修或返工部位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全部符合要求。3 当返修或返工确有困难而造成质量缺陷时,在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14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第5.0.6 条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存入分户验收资料。监督机构对此处理过程进行质量监督。3.0.7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制作工程标
20、牌,镶嵌在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工程标牌应用耐久性、美观性石材制作,平面规格尺寸不小于 800600mm。工程标牌的制作详见附录 E。3.0.8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制作住宅工程使用手册 ,并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审查,建设单位在向购房者交房时,必须将住宅工程使用手册一并交付。 住宅工程使用手册应包括房(户)号及如下内容:(1)工程概况:如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及工程结构类型、层数、总建筑面积、抗震设防烈度、结构设计使用年限、楼面设计活荷载、户内配电负荷、楼面防水房间,工程的建筑装修、设备设施安装及节能保温等情况的简介等。(2)住户套内建筑平面图、给排水平面图
21、及系统图、采暖平面图及系统图、电气平面图及系统图。(3)户内建筑实体中暗埋的水电管线走向及填充墙与承重构件分界线示意图。(4)上水、下水、强弱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电梯等设施配置的使用说明。(5)家庭装饰、装修、改造及日常使用的注意事项。(6)住宅工程的质量保修事项。质量保修应符合 2000 年原建设部第 80 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内容应包括: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保修程序和处理时限,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的地址及保修联系电话。15(7)服务指南。包括小区周边交通状况,教育设施,小区划块的中学、小学、幼托,社区服务设施,居委(社区)地址及电话,当地派出所地址及电话等
22、。3.0.9 按照本标准规定进行分户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3.0.10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验收组应通过现场抽查的方式复核分户验收记录,核查分户验收标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组复核工作予以监督。如发现验收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使用功能的严重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责令改正,符合要求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4 室内地面4.1 普通水泥楼地面(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4.1.1 面层与基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缺陷。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沿自然间进深和开间两个方向,间隔 400-500mm 均匀布点,逐点敲击。检查数量:对所有布点全数检查。注:自然间内,面积不大于
23、 400c的空鼓少于两处,可不作为空鼓缺陷。4.1.2 水泥楼地面工程面层应平整,不应有裂缝、脱皮、起砂等缺陷,阴阳角应方正顺直。检验方法:俯视地坪观察检查。检查数量:逐间检查。4.1.3 地暖辐射供暖的整体面层的分格缝应符合设计要求,面层与柱、墙之间应留不小于 10mm 的空隙。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检查数量:逐间检查。164.2 板块楼地面面层4.2.1 板块面层表面应洁净、平整,无明显色差,接缝均匀,板块无裂缝、掉角、缺棱等缺陷。检验方法:俯视地坪检查板块面层外观质量缺陷。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2.2 板块面层上下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缺陷。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数量:对每
24、一自然间板块地坪按梅花形布点进行敲击,板块阳角处应全数检查。注:自然间内存在局部空鼓单块板块(面积不大于该板材面积的 1/8) ,且数量不超过板块总数的 5%,可不作为空鼓缺陷。4.2.3 地暖辐射供暖的板块面层的伸、缩缝分割缝应符合设计要求,面层与柱、墙之间应留不小于 10mm 的空隙。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检查数量:逐间检查。4.3 木、竹楼地面面层4.3.1 木、竹面层铺设应牢固,粘结无空鼓,脚踩无响声。检验方法:观察、脚踩或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数量:对每一自然间木、竹地面按梅花形布点进行检查。4.3.2 木、竹面层表面应洁净、平整、无明显色差,接缝严密、均匀,面层无损伤、划痕等缺
25、陷。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木、竹面层外观质量缺陷。17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注:同一自然间每处轻微划痕最长不超过 100mm,所有划痕累计长度不超过300mm。4.3.3 地面辐射木地板面层与柱、墙之间应留不小于 10mm 空隙。检验方法:观测、尺量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 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5.1 室内墙面5.1.1 室内墙面应平整,颜色基本一致,不应有爆灰、裂缝,阴阳角应顺直。检验方法:距墙面 800mm-1000mm 处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1.2 墙面抹灰面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不应有脱层、空鼓等缺陷。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间隔 400-500mm 均匀布点,逐点敲击
26、。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1.3 墙面涂饰面层应粘结牢固,不得有漏涂、透底、起皮、掉粉和返锈等缺陷。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1.4 墙面涂饰面层不应有爆灰、裂缝,同一墙面无明显色差;表面无划痕、损伤、污染,阴阳角应顺直。检验方法:距墙面 800mm-1000mm 处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1.5 墙面裱糊面层应粘结牢固,不得有漏贴、补贴、脱层、空鼓和翘边;软包的18龙骨、衬板、边框应安装牢固,无翘曲,拼缝应平直。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1.6 裱糊墙面应平整、色泽一致,相邻两幅面层不显拼缝,不离缝,花纹图案应自然吻合;同一块软包面料
27、不应有接缝,四周应绷压严密。检验方法:距墙面 800mm-1000mm 处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1.7 墙面饰面板(砖)面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缺陷。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数量:每一自然间内间隔 400-500mm 按梅花形布点进行敲击,板块阳角处应全数检查。注:自然间内存在局部空鼓,单块板块(面积不大于该板材面积的 1/8) ,且数量不超过板块总数的 5%,可不作为空鼓缺陷。5.1.8 墙面饰面板(砖)面层应洁净、平整,无明显色差,接缝均匀,板块无裂缝、掉角、缺棱等缺陷。检验方法:手摸,距墙面 800mm-1000mm 处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2 室内顶棚抹灰5.
28、2.1 室内顶棚宜采用免粉刷工艺,当采用顶棚砂浆抹灰时,需检查顶棚抹灰层与基层的粘结质量,顶棚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空鼓。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当发现顶棚抹灰有起鼓、裂缝时,采用小锤轻击。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95.2.2 顶棚抹灰应光滑、洁净,面层无爆灰和裂缝。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2.3 室内顶棚涂饰面层的质量验收要求同本章第 5.1.3 条、第 5.1.4 条。5.2.4 室内顶棚裱糊面层的质量验收要求同本章第 5.1.5 条、第 5.1.6 条。6 空间尺寸6.0.1 室内净开间、进深和净高的空间尺寸的允许偏差和允许极差值应符合表6.0.1 规定。表 6
29、.0.1 空间尺寸的允许偏差值和允许极差值项目允许偏差(mm)允许极差(mm)检查方法净开间、净进深20 15净高度 20 15用激光测距仪辅以钢卷尺检查检验方法:1 空间尺寸检查前应根据户型特点确定测量方案,并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情况确定空间尺寸的推算值,不同住户的同类房间,推算值必须一致。2 空间尺寸测量标注要求:1)在分户验收记录所附的套型图上标明房间编号。2)净开间、进深尺寸每个房间各测量不少于 2 处,测量部位宜设在距墙角(纵横墙交界处)及距地各 500mm 处;当墙角处门洞口墙垛宽小于 500mm 时,测量点宜20设在墙垛中间且距地 500mm 处;当门洞口无墙垛时,如果另侧墙长大于
30、2.00m,则也要在距洞口边和距地各 500mm 处设置测量点。净高尺寸每个房间测量不少于 5 处,测量部位宜为房间四角距纵横 500mm 处及房间几何中心处。3)测量点标注位置画直径 5cm 圆圈,内加十字。线宽 3mm,圈外上方标注代表净开间、净进深的大写英文字母 L、H ,圈外下方标注代表实测数值的阿拉伯数字,字高 2cm,字体均为红色仿宋体。示意图:L2-133004)每户检查时应按附录 A 进行记录,检查完毕检查人员及时签字。3 特殊形状的自然间可单独制定测量方法。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7 门窗、护栏和扶手、玻璃安装工程7.1 门窗工程7.1.1 门窗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31、。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开启和关闭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1.2 门窗配件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配件应采用不锈钢、铜等材料,或有可靠的防锈措施。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开启和关闭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17.1.3 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应脱槽。铝合金门窗的橡胶密封条在转角处断开,并用密封胶在转角处固定。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1.4 有排水孔的门窗,排水应畅通,位置数量应满足排水要求。窗台流水坡度、滴水线、鹰嘴设置合理到位。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1
32、.5 分户门的种类、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表面色泽均匀,无明显损伤或划痕。若设计进户门非防盗门,应在进户门洞口室外一侧预留安装防盗门的位置。检验方法:检查质保书及检测报告,观察、开启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1.6 内门的种类应符合设计要求,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表面无损伤或划痕。检验方法:观察、开启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1.7 窗帘盒、门窗套种类及台面应符合设计要求;门窗套平整,线条顺直,接缝严密,色泽一致,门窗套及台面无划痕及损坏。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2 护栏和扶手工程227.2.1 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高度、栏
33、杆间距和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并符合下列规定:1 阳台、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 1.05m,中高层、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 1.10m。2 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3 楼梯扶手高度不应小于 0.9m,水平段杆件长度大于 0.5m 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 1.05m。4 栏杆垂直杆件的净距不应大于 0.11m。5 外窗台低于 0.9m,应有防护措施。6 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 12mm 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 5m 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当设计文件规定室内楼梯栏杆由住户自理时,应设置安全防护。检验方法:观
34、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3 玻璃安装工程7.3.1 玻璃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和相应标准的要求。应使用安全玻璃的不得使用非安全玻璃,安全玻璃上的认证标识不得隐蔽。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3.2 落地门窗、玻璃隔断的安全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1 落地门窗、玻璃隔断等易受人体或物体碰撞的玻璃,应加设护栏或在视线高度设醒目标志。232 落地门窗、玻璃隔断等碰撞后可能发生高处人体或玻璃坠落的部位,必须设置可靠的护栏。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3.3 安装后的玻璃应牢固,不应有裂缝、损伤和松动。中空玻璃内外表面
35、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应有灰尘和水蒸气。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4 橱柜工程7.4.1 橱柜安装位置、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安装必须牢固。配件齐全,开启方便。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4.2 橱柜表面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缝、翘曲及损坏。橱柜裁口顺直,拼缝严密。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8 防水工程8.0.1 工程竣工时,墙面不应留有渗漏等缺陷。检验方法:1)进户目测观察检查,对户内外墙体发现有渗漏水、渗湿、水印及墙面开裂现象的部位作醒目标记,查明渗漏、开裂原因,并将检查情况作详细书面记录。242)在按 8.0.2 做外窗
36、淋水后进户目测观察检查。检查数量:逐户全数检查。8.0.2 外窗防水应符合下列要求:1) 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气密性和水密性进行现场抽检合格。2) 门窗框与墙体之间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缝。3) 外窗及周边不应有渗漏。检验方法:1)查阅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现场抽样检测报告。2)淋水观察检查。采用人工淋水试验,每三四层(有挑檐的每一层)设置一条横向淋水带,淋水时间不小于一小时后进户目测观察检查,对户内户外门、窗发现有渗漏水、渗湿、水印现象的部位作醒目标记,检查渗漏原因,并检查情况作详细书面记录。人工淋水试验设备及方法参照附录 D。检查数量:1)建
37、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现场抽样数量按现行国家规定验收规范窗复验要求的数量,现场检测可代替窗进场抽样复验。2)人工淋水逐户全数检查。8.0.3 厨卫间、开放式阳台等有防水排水要求的楼地面面层坡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不得有渗漏、倒泛水和积水现象,排水通畅。检验方法:采用蓄水试验后观察,防水层做好后进行第一次蓄水试验,面层材料贴好后进行第二次蓄水试验,蓄水深度最浅处不小于 10mm,蓄水时间不少于 24h。25检查数量:全数检查。8.0.4 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其他液体)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目测和尺量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8.0.5 屋面工程防
38、水层不应有渗漏及积水现象,天沟、檐沟、泛水、变形缝等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1)对照设计文件要求,观察检查天沟、檐沟、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2)平屋面分块蓄水 24 小时后目测观察检查户内顶棚,天沟、管道根部,蓄水深度不低于 20mm。3)坡屋面在雨后或持续淋水 2 小时后目测观察检查,不应渗漏。检查数量:住宅顶层逐户全数检查。9 安装工程9.1 给水管道安装工程9.1.1 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质量要求:1 管道位置、标高正确,支架、吊架安装平稳牢固,间距、接口连接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的要求,严密无
39、渗漏。2 冷、热水管道上下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的上方;垂直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的左侧。3 阀门安装位置、方向正确,启闭灵活。264 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 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 50mm。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应用阻燃防水材料填实,且端面应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9.1.2 室内各用水点放水通畅,水质清澈。检验方法:通水冲洗后观察检查卫生器具、阀门及给水管管道及接口部位。检查数量:全数检查。9.1.3 暗埋给水及采暖管线的标注内容为管道名称和管道直径,字体为仿宋体,字
40、高为 3cm,标注线宽为 2cm。 ,冷水给水管道标注为蓝色,热水给水及采暖管道标注为红色。示例:给水管道 De20 9.2 排水管道安装工程9.2.1 室内排水管道及支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 管材、管件规格、型号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要求。2 用于室内排水的水平管道与立管应采用 45三通、45四通、90 斜三通、90斜四通等配件连接。3 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设置伸缩节,管道接头无渗漏。4 管道坡度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不应有倒坡或平坡现象。5 生活污水管道上设置的检查口或清扫口应符合要求。6 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的,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7 排水通气管不得与风道或烟
41、道连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271)通气管应高出屋面 300mm,且大于最大积雪厚度。2)在通气管出口 4m 范围以内有门、窗时,通气管应高出门、窗顶 600mm 或引向无门、无窗一侧。3)上人屋面通气管应高出屋面 2m。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9.2.2 地漏应低于地面高度,位置合理,满足排水要求;水封高度不低于50mm。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插入地漏尺量存水高度。检查数量:全数检查。9.2.3 排水管道系统通水应通畅,管道及接口无渗漏。检验方法:通水后同时打开该户所有用水点,对排水管道及接口部位进行通水试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9.3 卫生器具安装工程9.3.1 卫生器具
42、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 卫生器具安装位置、接管材质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固定牢固,接口封闭严密;器具表面无污染,无损伤划痕;支架、托架等金属件防腐良好。2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完好无损伤,接口严密,启闭灵活。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9.3.2 卫生器具盛满水后各连接件应不漏不渗,排水通畅。28检验方法:盛水和通水试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0 室内采暖系统10.0.1 供水及管配件应符合下列要求:1 供回水水平干管宜采用热镀锌钢管,镀锌层破坏处应作防腐处理;保温层应完整无缺损,材质、厚度、平整度应符合要求。2 当散热器支管长度大于 1.5m 时,应设管卡固定。3 供回水干管
43、的固定和连接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满足使用功能要求。4 立管过楼板处应设套管,防水要求的房间套管高度为 50mm,其他为 2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套管与管道之间应用柔性防水阻燃材料封闭严密。5 供、回水管道应有明显标识。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0.0.2 分、集水器应符合下列要求:1 分、集水器材质宜为铜质,成型质量应符合要求。2 规格、型号、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3 固定牢固,阀门及接头连接应严密、无渗漏。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0.0.3. 散热器应符合下列要求:1 散热器防腐及面漆附着良好,色泽均匀。2 散热器的背面与
44、装饰后的墙面安装距离宜为 30mm,支架、托架埋设牢固,安29装位置正确。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1 电气安装工程11.0.1 分户配电箱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 配电系统的器件极数、参数及性能与设计图纸一致。2 除壁挂空调插座外其他插座回路应设置动作电流不大于 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 0.1s 的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应作模拟动作试验。3 回路功能标识齐全、准确。4 导线分色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要求,配线整齐、无绞接,导线不伤芯、不断股,端子接线不多于 2 根。PE 干线直接与 PE排连接,零线和 PE 线经汇流排配出。5 导线连接
45、紧密。检验方法:1 对照规范和设计图纸,检查核对断路器、漏电保护的技术参数额定电流极数。2 漏电保护试验应按漏电断路器的试验按钮三次,检测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则用漏电测试仪测量插座回路进行。3 通过开关通、断电试验检查回路功能标识。4 观察检查导线分色、内部配线、接线。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1.0.2 开关、插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 开关为同一系列、通断位置一致,安装位置距门框边 1520.302 卫生间防护 02 区内,严禁设置电源插座。安装高度在 1.8 m 以下的电源插座应采用安全型插座;卫生间电源插座、非封闭阳台插座应采用防溅型插座;洗衣机、电热水器、空调电源插座应带开关。3 插座接
46、线应符合下列要求:1)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2)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 )或接零(PEN )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3)接地(PE)或接零(PEN )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4 面板安装紧贴墙面,面板四周无缝隙。检验方法:1 对照规范和设计图纸检查开关、插座型号。2 核查插座安全门。3 通电后用插座相位检测仪检查接线。4 打开插座面板查看相位连接方式。检查数量:打开插座面板抽查相位连接每户不少于两处,并做已查标记,其它全数检查。11.0.3 单股导线连接采用标准绕接、搪锡和绝缘处理;或用质量合格的压线帽顺直插入、填塞饱满、压接牢固。检验方法:打开导线连接处检查。检查数量:每户抽查不少于两处,并做已查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