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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力地产集团工程建设验收管理制度汇编.docx

上传人:cjc2202537 文档编号:1544727 上传时间:2018-08-01 格式:DOCX 页数:30 大小:114.3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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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富力地产集团工程建设验收管理制度目 录第一章 总则4第二章 勘察工程4第三章 基础工程 5 1、定位放线52、冲(钻)孔、旋挖灌注桩工程63、基坑验槽104、基础工程检测105、边坡支护工程11第四章 土石方工程121、土石方开挖122、土方回填13第五章 主体结构工程131、模板工程142、钢筋工程143、混凝土工程154、砌体工程165、抹灰工程166、外墙工程177、防水工程188、烟道工程199、门窗工程1910、栏杆工程1911、西瓦(水泥瓦)工程1912、GRC 安装工程20第六章 装修工程201、装修工作面移交202、墙砖及墙面石材铺贴213、地砖及地面石材铺贴214、吊顶工程2

2、25、涂饰工程226、入户门、户内门安装237、墙纸铺贴238、木地板安装249、成品保护2510、交叉施工规定25第七章 水电安装工程261、室内给水工程262、室内排水工程263、室内采暖工程274、室内电气工程285、通风与空调工程286、室外综合管网工程30第八章 园林园建工程301、园建道路302、人工湖313、饰面工程314、园林小品325、园林种植32第九章 材料验收32第十章 验收资料管理33第十一章 工程验收33第十二章 附则3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富力精品”战略方针,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切实落实工程建设全过程验收,规范验收管理流程,强化验收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3、第二条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验收程序,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第三条 工程部为工程验收责任主体部门;工程技术部为工程验收检查部门, 负 责 对 工 程 部 日 常 验 收 工 作 的 考 核 ; 管 理 及 监 察 部 为工 程 验 收 监 察 部 门 , 负 责 对 重 大 质 量 问 题 进 行 查 处 并 对 工 程 技 术 部 进行 考 核 。第二章 勘察工程第四条 勘察工程1、验收内容:(1)孔位、孔口标高、孔深;(2)土样、岩样、水样的数量;(3)原位测试、岩土芯采取率等。2、勘察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必须全程旁站,并现场做好旁站记录;项目经理必须每班次检查三次监理工程师在岗情

4、况,工程部负责人必须检查一次。3、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孔位及孔口标高进行核验,并现场在验收台帐上签字。4、勘察钻孔过程中,岩芯采取率必须满足合同要求,否则应判定为不合格钻孔,并在设计及规范要求范围内重新钻孔。5、勘察过程中出现与勘察技术要求严重不符时,总工室及时向外委设计院、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反映,必要时对勘察方案进行调整。6、勘察终孔时,进行岩土芯拍照,并现场在验收台帐上签字,单孔完成当天上报原始记录及照片至工程部负责人并存档。7、基础施工时,勘察报告内容必须与岩土层的分层情况相吻合,严禁出现虚假报告。第三章 基础工程第五条 冲(钻)孔、旋挖灌注桩工程1、验收内容:(1)桩机规格型号;(2)桩

5、 位 ( 轴 线 ) 及 标 高 ;(3)孔径、孔深、入岩深度、持力层岩性;(4)沉渣厚度、泥浆比重;(5)钢筋笼制作与安装;(6)混凝土标号、混凝土浇筑及充盈系数等。2、工程部负责人必须按合同对进场桩机的规格、型号进行核查,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桩机,由工程部书面通知招投标部限期更换。3、桩基施 工 前 , 监 理 工 程 师 必 须 对 桩 位 ( 轴 线 ) 及 标 高 进 行 核验 , 并 现场在验收台帐上签字。4、第一根桩(试桩)终孔时工程部须提前通知设计、勘察、施工单位、总工室、工程技术部共同确认终孔标准,将岩样拍照并封存交项目经理保管。5、测量孔深时,监理工程师需用带 0.5Kg 重

6、锤的测绳直接测量。6、入岩时监理工程师须对比岩样,明确入岩标高,对入岩进尺速率进行监控,并现场在原始记录上签字。7、终孔时监理工程师及保安必须测量孔深、嵌岩深度并对比终孔岩样,验收合格后现场在原始记录上签字并复印当日存档,还应将测量标示深度及岩样拍照封存。8、监理工程师应对钢筋笼进行逐一编号,并将测量标示长度、编号等拍照存档。9、监理工程师必须对钢筋笼及导管安装、混凝土灌注过程进行全程旁站,并现场做好旁站记录。10、灌注桩在混凝土浇筑前必须进行清孔并检查沉渣厚度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清孔完成之后,必须用比重计测量孔底 50cm以内的泥浆比重(应小于 1.25 并符合设计要求) ;混凝土浇筑须

7、采用导管,导管底部至孔底距离为 30-50cm;同时根据核算初灌量,保证导管一次埋入混凝土灌注面以下不少于 80cm,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须严格控制拔管速度,保证导管埋入混凝土深度在 2-6m 之间。11、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每根桩按照验收内容进行验收,项目经理必须按要求 100%核验;12、成孔过程中,如遇地质情况与地勘资料严重不符时,工程部须及时通知总工室、设计到场处理。第六条 CFG 桩工程1、验收内容:(1)水泥的品牌、标号;(2)桩机规格型号;(3)桩 位 ( 轴 线 ) 及 标 高 ;(4)桩径、桩长、水泥混合料配合比、地基承载力、褥垫层的选料及夯填度等。2、水泥进场由一名非监桩的监理工程

8、师及保安进行验收,并现场在验收台帐上签字。水泥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之后方能使用。3、进场水泥设立专用仓库双方共管,水泥出库时非监桩的监理工程师必须监控水泥的去向。若水泥退场,则按进场程序办理。4、工程部负责人必须按合同对进场桩机的规格、型号进行核查,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桩机,由工程部书面通知招投标部限期更换。5、桩基施 工 前 , 监 理 工 程 师 必 须 对 桩 位 ( 轴 线 ) 及 标 高 进 行 核验 , 并 现场在验收台帐上签字。6、监理工程师必须对 CFG 桩施工进行全程旁站,并现场做好旁站记录。7、施工时,须按设计要求严格控制水泥和外加剂的用量。监理工程师每天对水泥总

9、用量和成桩数量核查一次。8、每根桩成桩验收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必须现场在原始记录上签字并当天归档。9、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每根桩按照验收内容进行验收,项目经理必须按要求 30%核验。第七条 桩基础工程如出现有效桩长不足、严重倾斜、承载力严重不足、桩位及轴线偏位严重的,给予责任人严重警告处分。第八条 基坑验槽1、验收内容:边线复核、原始地面标高、基坑(槽)截面尺寸、基底标高、原位测试、核 实 钎 探 资 料 等。2、基坑开挖前必须由两名监 理 工 程 师 对 基坑开挖边线及原始地面标高进行核验, 并 现 场 在 原 始 记 录 上 签 字 。3、基坑开挖达 到 设 计 要 求 后 , 必 须 由 两

10、名 监 理 工 程 师 对 基 坑( 槽 ) 截 面 尺 寸 、 基 底 标 高 、 原 位 测 试 等 进 行 核 验 , 并 现 场 在 原 始 记录 上 签 字 。4、基底开挖达到设计要求后 2 天内,工程部必须组织总工室、工程技术部及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进行验槽。第九条 边坡支护工程(一)锚杆(索)工程1、验收内容:孔位、孔径、成孔角度、孔深、水灰比、锚杆(索)长度等。2、锚杆(索)钻孔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对锚杆(索)孔位进行验收,并现场填写验收台账,项 目 经 理 必 须 100%核 验 , 合 格 后 现 场在 验 收 台 帐 上 签 字 。 3、监理工程 师 必 须 对 每

11、根 锚 杆 ( 索 ) 按 照 验 收 内 容 进 行 验 收 ,并现 场 填 写 验 收 台 帐 , 项 目 经 理 必 须 100%核 查 ,合 格 后 现 场 在 台 帐 上 签字 。4、锚杆(索)进行安放、灌浆、预应力张拉、锁定时,监理工程师必须全程旁站监理,并现场记录锚杆(索)预应力值、锁定时间等;项目经理进行 30的抽查,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必须对第一批锁定的预应力锚杆(索)进行 100%验收,并对其它批次进行 10的抽查。 5、网格梁(或腰梁)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对网格梁(或腰梁)上的锚杆(索)数量进行清点,并现场填写验收台账,项目经理必须 100%核查,合格后现场在台帐上

12、签字。 (三)基坑监测1、监测内容:监测基准点定位、变形监测点布置、监测频率、监测数据资料等。2、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监测内容进行检查验收,并现场填写验收记录,项目经理必须按要求 100%核验,合格后签认。3、基坑监测须由独立第三方进行监测,不得由同一基坑支护施工单位监测。4、项目经理必须每天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数据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工程部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第四章 土石方工程第十条 土石方开挖1、验收 内 容 : 原 地 面 标 高 、 开 挖 边 线 、 土 质 类 别 、 开 挖 完 成 面 标高 。2、土石方开挖前 , 必 须 由 两 名 监 理 工 程 师 对 开挖边线、标

13、高进行 复 核 , 复 核 无 误 在 台 帐 上 签 字 后 方 可 施 工 。3、土石方开挖必 须 严格按照已审批的专项方案施工。如有合理调整,必须及时修订专项方案,按程序报审通过后方能实施。并做好过程取证的原始记录(附照片) 。4、 工 程 部 必 须 组 织 工 程 技 术 部 、 总 工 室 、 预 决 算 部 、 勘 察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等 共 同 进 行 现 场 土石分界面测量验收,并签字确认。5、土石方收方 时 , 工 程 部 必 须 组 织 土 方 施 工 单 位 、 接 收 场 地 的施 工 单 位 三 方 对 土 石 方 工 程 挖 填 前 和 完 成 后 的

14、地 形 测 量 资 料 进 行 会 签 。第十一条 土方回填1、验收内容:基层清理、回填土质、分层夯实,密实度检验等。2、土方 回 填 必 须 进 行 方 案 报 审 , 并 严 格 按 照 已 审 批 的 专 项 方 案 施工 。3、存在 土 壤 改 良 的 , 监 理 工 程 师 须 对 回 填 土 的 各 项 指 标 进 行 检测 。4、管理及监察部对土方回填工程密实度检测结果进行不少于20%比例的抽查。第五章 主体结构工程第十二条 模板工程1、验收内容:模板材料、轴线、截面尺寸、表面观感、板面标高、起拱、支撑体系、高大模板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拆除时间等。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模板进行 10

15、0%验收,项目经理进行不少于 20%的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3、大跨 度 梁 板 、 悬 挑 结 构 、 后 浇 带 、 高 大 模 板 等 部 位 模 板 拆 除必 须 经 工 程 部 经 理 审 批 后 方 可 实 施 。4、验收后仍出现结构尺寸、轴线、洞口尺寸、涨模等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的,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 30 元、项目经理 20 元、工程部负责人 10 元。第十三条 钢筋工程1、验收内容:钢筋品牌、规格、型号、数量、钢筋连接及锚固长度、保护层厚度等。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钢筋隐蔽工程进行 100%验收,项目经理进行不少于 20%的验收,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进行不少于 10%的核验

16、,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3、验收后仍出现漏筋、锚固长度不足、钢筋连接不符要求、偏位、箍筋间距不符设计要求的,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 30 元、项目经理 20 元、工程部负责人 10 元。第十四条 混凝土工程1、验收内容:(1)混凝土配合比(强度等级);(2)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时间;(3) 混凝土坍落度;(4)剪力墙、柱节点部位分隔网设置; (5)混凝土试件留置;(6)施工缝留设位置;(7)拆模后混凝土外观质量;(8)混凝土养护等。2、混凝土浇筑前,监理工程师必须核查混凝土强度等级、坍落度、商品混凝土合同厂家、混凝土从出厂运输至浇筑完成总时间(不能超过混凝土初凝时间)等,并如实做好检查记录。3、节

17、点区域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浇筑时,如梁柱(墙)等节点部位,必须按规范要求在交接区域中采取分离措施,对节点核心区先浇筑高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再浇筑梁板低强度等级的混凝土。4、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严禁加水稀释,旁站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钢筋位置、混凝土浇筑高度、尺寸、振捣质量、全程见证混凝土试件取样等等,并如实填写旁站记录。5、混凝土拆模后一周内,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每层混凝土外观质量(表面是否有露筋、烂根、狗洞、裂缝等)进行验收,对发现问题及时跟进处理并做好记录。6、混凝土浇筑完成达到龄期(大于 28 天)后一周内,工程部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每层混凝土强度回弹检测进行验收,每层抽查构件(墙、柱、梁板)不少于三

18、组。第十五条 砌体工程1、验收内容:(1) 砌块材料、龄期、强度;(2)砌体放线;(3)预留洞口位置、尺寸;(4)砌筑砂浆配比;(5)砌体垂直度、平整度、灰缝厚度与平直度;(5)墙柱预留拉结筋;(6)顶砖砌筑时间和方式;(7)构造柱、圈梁设置等。2、二次结构验收内容:(1)钢筋预留及安装绑扎;(2)连接面清洁与凿毛处理;(3)混凝土配合比;(4)混凝土观感质量等。3、监理工程师必须对砌体进行 100%验收;项目经理进行不少于 20%的验收;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进行不少于 10%的核验,并在墙体上签字。每少 1%验收比例,扣罚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各 100 元。4

19、、砌体工程顶砖砌筑间歇时间必须大于七天。否则,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 50 元。5、验收后仍存在墙体厚度、门窗洞口尺寸、墙体垂直度超出规范允许误差 1.5 倍等质量问题的,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 30 元,项目经理 20 元、工程部负责人 10 元。6、砌体工程构造柱、圈梁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设置,验收后仍存在构造柱、圈梁漏设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降一级工资处分。第二十六条 抹灰工程1、验收内容:水泥及砂等抹灰材料、抹灰砂浆强度、基层处理、挂网、抹灰层平整度及垂直度、砂浆配合比、空鼓开裂情况等。2、天花宜采用无抹灰工艺,杜绝空鼓脱落现象。3、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抹灰进行 100%验收;项目经理

20、进行不少于 20%的验收;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进行不少于 10%的核验,并在墙体上签字。每少 1%验收比例,扣罚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各 100 元。4、验收后仍存在墙面平整度与垂直度超过规范允许偏差 1.5 倍以上、空鼓、开裂、抹灰砂浆强度不足、露网等质量问题的,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 30 元、项目经理 20 元、工程部负责人 10 元。5、验收后仍存在抹灰砂浆强度不足、墙 面 严 重 空 鼓 、 开 裂 、 脱落 、 房 间 ( 窗 台 ) 大 小 头 等 质 量 问 题 , 严 重 影 响 装 修 场 地 移 交 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降一级工资处分。第二十七

21、条 外墙工程1、验收内容:(1)外墙保温:保温材料厚度及防火等级、保温层基层、保温层粘结与固定、增强网铺设、热桥部位处理等;(2)外墙砖(涂料):基层平 整 度 、 垂 直 度 ; 面 砖 排 版 、 色 差 ( 涂 料 );墙 面 空 鼓 开 裂 、 滴 水 线 、 窗 台 等 细 部 构 造 收 口 等 。2、监理工程师对外墙工程进行 100%验收,项目经理进行不少于 20%的验收;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管理及监察部进行不少于 10%的核验。每少 1%验收比例,扣罚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各 100 元。3、外墙涂料、真石漆、石材施工时必须样板先行,对班组进

22、行培训交底,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流程及设计要求施工。4、验收后仍存在基层平整度垂直度偏差较大、外墙砖空鼓脱落、墙砖或涂料色差明显、细部构造处理不符要求等质量问题的,每 处扣罚专业责任工程师 30 元、项目经理 20 元、工程部负责人 10 元。5、外墙验收后仍出现墙 面 砖 大 面 积 空 鼓 、 脱 落 、 外 墙 严 重 渗 水 、外 墙 立 面 与 设 计 图 纸 不 符 等 严 重 质 量 问 题 的 , 给予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降三级工资处分。第二十八条 钢结构工程1、验收内容:(1)钢材、构件、焊接材料、连接用紧固标准件、涂装材料等进场材料及成品;(2)焊缝质量、紧固标准件紧固程度等;

23、(3)钢构件组装、预拼接质量;(4)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锚栓)的预埋等;(5)压型金属板安装等;(6)防腐、防火涂料遍数、厚度等。2、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材料 100%验收,并现场填写验收台账,项目经理进行不少于 20%的验收,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进行不少于 10%的核验,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未按上述比例进行验收的,每少 1%抽查比例,扣罚责任人 100 元。3、监理工程师对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锚栓)的规格和位置、焊缝质量、连接件紧固紧固程度进行 100%验收,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进行不少于 10%的核验,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未按上述比例进行

24、验收的,每少 1%抽查比例,扣罚责任人 200 元。4、钢结构(含网架)吊装施工必须实行方案审批制度并进行旁站监理,否则,给予相关责任人降一级工资处分。5、验收后仍存在压型金属板安装不平整、顺直,搭接长度不满足要求造成渗水等问题,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 100 元、项目经理 50元、工程部负责人 30 元。6、验收后仍存在焊缝质量问题、防腐(防火)涂料漏涂、紧固件漏装、紧固件紧固程度不达标等问题,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 100元、项目经理 50 元、工程部负责人 30 元。7、钢结构验收后仍出现构件弯曲、变形、脱落等造成结构支撑失稳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降三级工资处分;若属于严重偷工减料行为,有意损害公司

25、利益的,给予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开除处分,给予工程技术部责任人、工程部负责人降六级工资处分,给予项目总经理或地区公司主管工程领导降三级工资处分。第二十九条 防水工程1、验收内容:(1)基层处理;(2)防水层厚度及铺贴;(3)涂膜遍数、厚度、上返高度;(4)蓄水或淋水试验;(5)防水保护层;(6)管根处理等。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防水工程进行 100%验收,项目经理进行不少于 20%的验收;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进行不少于 10%的核验。每少 1%验收比例,扣罚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各 100 元。3、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卫生间、阳台、外墙、外窗、屋面、露台等部位进行蓄

26、水或淋水试验验收,做好蓄水或淋水试验记录(附照片)并存档。否则,对责任工程师降一级工资处分。管理及监察部对蓄水或淋水试验进行不少于 20%比例的抽查。4、验收后仍存防水层厚度超过规范允许偏差 1.5 倍及渗漏水等质量问题的,每 处 扣罚责任工程师 30 元、项目经理 20 元、工程部负责人 10 元。5、防水工程未办理验收手续就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每次扣罚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各 1000 元,扣罚工程部负责人 800 元。6、防水工程未严格验收,出现大面积渗漏水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降三级工资处分,若属于偷工减料行为造成大面积渗漏水,有意损害公司利益的,给予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降开除处分,给予工

27、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责任人降六级工资处分。第三十一条 门窗工程1、验收内容:(1)型材、玻璃规格及型号;(2)门窗框定位及固定;(3)门窗边塞缝;(4)成品保护等。2、工程部监理工程师必须每层对门窗塞缝进行验收,项目经理进行不少于 30%的验收;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管理及监察部进行 不 少 于 10%的 核 验 , 并 在 窗 边 墙 体 上 签 字 。 每 少 1%验 收 比 例 ,扣 罚 责 任 工 程 师 、 项 目 经 理 、 工 程 部 负 责 人 、 工 程 技 术 部 负 责 人 各 100元 。3、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所有外窗(包括开敞式阳台推拉门)部位进行淋水试验验收,做

28、好淋水试验记录(附照片)并存档。否则,给予责任工程师降一级工资处分。4、验收后 仍 存 在 窗 边 大 面 积 渗 水 的 、 给 予 责 任 工 程 师 、 项 目 经 理降 六 级 工 资 处 分 , 给 予 工 程 部 负 责 人 、 工 程 技 术 部 责 任 人 降 三 级 工 资 处分 。第六章 装修工程第三十五条 装修工作面移交1、批量装修开始前,工程部组织由综合计划部、工程技术部、总工室、主体单位、安装单位、装修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的装 修 工作 面 移 交 会 议 , 会 议 必 须 制 定 装 修 工 作 面 移 交 计 划 , 划 清 工 作 面 移 交责 任 , 做 到

29、场 地 移 交 、 管 理 移 交 、 责 任 移 交 、 费 用 移 交 。 同 时 做 好 垂直 运 输 及 施 工 用 水 、 用 电 安 排 。 对于交楼有延期风险的项目,必须由主管工程领导主持装修工作面移交会议。未 按 要 求 组 织 装 修 工 作 面移 交 会 议 的 , 每 次 扣 罚 工 程 部 负 责 人 1000元 。2、装修工作面移交标准:(1)建筑的结构、砌筑、抹灰、卫生间沉箱回填等土建工程完成,土建施工质量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2)建筑尺寸、入户门和户内门的位置、洞口尺寸及墙厚须符合设计要求;(3)室内地面、阳台、楼梯、电梯前室等部位的标高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提供结

30、构一米线;(4)厨房、卫生间、阳台(露台) 、屋面等部位防水施工完成,并蓄水试验合格;(5)室内水电、煤气、空调机的插座等预留孔洞、预埋完成,位置、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6)给排水、电气、地暖等管线安装完成,给水管、地暖管试压完成并带压移交,电管穿铁线完成;(7)消防主管、支管及消防箱等安装完成;(8)铝合金门窗框安装、封边收口完成;(9)阳台栏杆安装完成;(10)外立面施工完成,脚手架拆除完成;(11)室内垃圾已清除。3、原则上,装修工作面必须整栋移交。个别情况,工程部必须保证至少每十层办理工作面移交手续。4、工程部组织工程技术部、装修单位、主体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逐层验收,验收合

31、格方可移交。管理及监察部对装修工作面移交质量进行不少于 20%比例的抽查。5、未按上述内容办理装修工作面移交就进行装修工程施工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各1000元。第三十六条 墙砖及墙面石材铺贴1、验收内容:(1)基层;(2)排版;(3)粘贴质量;(4)色差、平整度、垂直度、阴阳角方正、接缝直线度、接缝高低差、接缝宽度;(5)细部处理。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上述验收内容进行 100%验收;项目经理核查不少于验收总数的 30%;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抽查不少于验收总数的 10%,并粘贴验收标记。每少 1%验收比例,扣罚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各 100 元。

32、3、玻化砖施工时,宜采用玻化砖专用粘接剂、背栓铜丝灌注水泥砂浆等工艺,避免空鼓。4、管理及监察部对墙砖粘贴质量(主要是接缝高低差及空鼓情况)进行不少于 20%比例的抽查。5、验收后仍存在墙砖(墙面石材)空鼓、错缝、高差、有明显色差等质量问题的,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30元、项目经理20元、工程部负责人10元。6、墙砖及墙面石材大面积出现空鼓、脱落等质量问题,造成重大经 济 损 失 的 , 给 予 工 程 部 责 任 工 程 师 、 项 目 经 理 、 工 程 部 负 责 人 降三 级 工 资 处 分 , 给 予 项 目 总 经 理 或 地 区 公 司 主 管 工 程 领 导 降 一 级 工 资处

33、分 。第三十七条 地砖及地面石材铺贴1、验收内容:(1)排版;(2)粘贴质量;(3)色差、坡度、平整度、接缝直线度、接缝高低差、接缝宽度;(4)细部处理。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上述验收内容进行 100%验收;项目经理核查不少于验收总数的 30%;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抽查不少于验收总数的 10%,并粘贴验收标记。每少 1%验收比例,扣罚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各 100 元。3、地砖及地面石材铺贴必须符合施工工艺及施工工序要求,厨房、卫生间、客厅阳台门槛石必须采用湿铺方式铺贴。4、管理及监察部对地砖粘贴质量(主要是接缝高低差及空鼓情况)进行不少于20%比例的抽查。5

34、、铺贴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地砖(地面石材)的找坡方向及坡度进行验收。6、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砖(地面石材)铺贴完成后必须进行二次蓄水试验,做好蓄水试验记录(附照片)并存档。7、验收后仍存在地砖(地面石材)空鼓、错缝、高差、有明显色差、坡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等质量问题的,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30元、项目经理20元、工程部负责人10元。8、地砖及地面石材大面积出现空鼓等质量问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工程部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降三级工资处分,给予项目总经理或地区公司主管工程领导降一级工资处分。第三十八条 吊顶工程1、验收内容:(1)木龙骨的防火、防腐处理;(2)吊顶内管道

35、、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3)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4)吊顶标高及造型;(5)罩面板的表面平整度、接缝高低差;(6)细部处理。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上述验收内容进行 100%验收;项目经理核查不少于验收总数的 30%;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抽查不少于验收总数的 10%,并粘贴验收标记。每少 1%验收比例,扣罚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各 100 元。3、罩面板安装前必须对吊顶内管道设备安装、吊杆安装、龙骨安装等 隐 蔽 工 程 进 行 验 收 。 未 进 行 隐 蔽 工 程 验 收 或 隐 蔽 工 程 验 收 不 合格 就 进 行 罩 面 板

36、安 装 的 , 每 次 扣 罚 责 任 工 程 师 200 元 、 项 目 经 理 100元 。4、验收后 仍 存 在 罩 面 板 返 锈 、 开 裂 、 标 高 及 造 型 不 符 合 设 计 要求 的 , 每 处 扣 罚 责 任 工 程 师 30 元 、 项 目 经 理 20 元 、 工 程 部 负 责 人 10元 。5、吊顶龙骨、罩面板材质、品牌等存在弄虚作假、偷工减料,有意损害公司利益的,给予工程部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降三级工资处分。第三十九条 涂饰工程1、验收内容:(1)基层处理;(2)基层腻子施工质量;(3)涂刷遍数;(4)观感质量。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上述验收内容进

37、行 100%验收;项目经理核查不少于验收总数的 30%;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抽查不少于验收总数的 10%,并粘贴验收标记。每少 1%验收比例,扣罚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各 100 元。3、涂饰施工前必须留置出合理的施工间歇时间,确保基层含水率不大于 12%时方能进行基层腻子施工。4、涂饰工程最后一遍涂料施工时间须安排在装修最后一个月、粗开荒之前进行。5、涂饰工程阴阳角施工时宜使用阴角线、阳角线,保证阴阳角方正度及抗冲击性。6、验收后仍存在墙面明显凹凸不平、空鼓、开裂、脱落,涂料明显不均匀,有明显色差等质量问题的,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 30 元、项目经理 20 元

38、、工程部负责人 10 元。7、涂饰工程验收后出现大面积空鼓、开裂、发霉等质量问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工程部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降三级工资处分,给予项目总经理或地区公司主管工程领导降一级工资处分。第四十条 入户门、户内门安装1、验收内容:(1)门洞口尺寸及墙体厚度;(2)门框内腔及门框与墙体缝隙填塞;(3)门框固定;(4)标高、水平度、垂直度、留缝限值;(5)合页、门锁等五金安装。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上述验收内容进行 100%验收;项目经理核查不少于验收总数的 30%;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抽查不少于验收总数的 10%,并粘贴验收标记。每少 1%验收比例,扣罚责任工程师、项

39、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各 100 元。3、入户门门扇安装时间须安排在湿作业施工完成、主要材料运输完成之后进行;户内门门扇安装时间须安排在装修最后一个月、粗开荒之前进行。4、验收后仍存在门框塞缝不密实、安装不牢固、开启不灵活等质量问题的,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 30 元、项目经理 20 元、工程部负责人 10 元。第四十一条 墙纸铺贴1、验收内容:(1)基层及封闭底漆涂刷;(2)粘贴质量;(3)观感质量;(4)细部处理。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上述验收内容进行 100%验收;项目经理核查不少于验收总数的 30%;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抽查不少于验收总数的 10%,并粘贴验收标记。每少

40、1%验收比例,扣罚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各 100 元。3、墙纸铺贴前,必须对基层含水率(不大于 8%)及基层封闭底漆涂刷质量进行验收。4、墙纸铺贴时间须安排在装修最后一个月、精开荒之前进行。5、气候潮湿、空气湿度大的地区宜选用无纺布材质的墙纸,不宜选用 PVC 材质的墙纸。6、管理及监察部对墙纸粘贴质量(主要是返潮发霉情况)进行不少于 20%比例的抽查。7、 验收后仍存在墙纸开裂、皱折、明显斑污、胶痕、返潮发霉等质量问题的,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 30 元、项目经理 20 元、工程部负责人 10 元。8、墙纸大面积出现返潮发霉等质量问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责任

41、人降六级工资处分,给予项目总经理或地区公司主管工程领导降三级工资处分。第四十二条 木地板安装1、验收内容:(1)地面基层及基层夹板设置;(2)防潮薄膜和防潮珍珠棉的敷设;(3)木地板及踢脚线安装质量;(4)观感质量。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上述验收内容进行 100%验收;项目经理核查不少于验收总数的 30%;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抽查不少于验收总数的 10%,并粘贴验收标记。每少 1%验收比例,扣罚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各 100 元。3、木地板安装时间须安排在装修最后一个月、精开荒之前进行。4、木地板安装前必须对基层含水率、基层夹板设置、防潮薄膜和防潮珍珠棉的敷设

42、等隐蔽工程进行验收。未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或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就进行木地板安装的,每次扣罚责任工程师200 元、项目经理 100 元。5、管理及监察部对木地板安装质量(主要是木地板空鼓情况)进行不少于 20%比例的抽查。6、验收后仍存在木地板空鼓、翘曲、接缝不密实、色差明显、受潮发霉发黑等质量问题的,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 30 元、项目经理20 元、工程部负责人 10 元。7、木地板大面积出现空鼓、起灰、受潮发霉发黑等质量问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工程部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降六级工资处分,给予项目总经理或地区公司主管工程领导降三级工资处分。第四十三条 银 镜 安 装1、验收内容:(

43、1)基层防潮处理;(2)基层板设置;(3)银镜固定;(4)镜框材质及安装质量。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上述验收内容进行 100%验收;项目经理核查不少于验收总数的 30%;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抽查不少于验收总数的 10%。每少 1%验收比例,扣罚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各 100 元。3、银镜安装前必须对基层防潮处理、基层板敷设等隐蔽工程进行验收。未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或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就进行银镜安装的,每次扣罚责任工程师200元、项目经理100元。4、验收后仍存在银镜基层未满铺、镜框掉漆发霉、银镜腐蚀掉漆等质量问题的,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 30 元、项目经理 20 元、工程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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