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供货单位质量评估制度为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购进渠道,从源头上把好中药饮片质量,确保我院中医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向我院提供中药饮片的单位必须是合法的经营企业,并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资质复印件。 二、中药饮片供货单位必须提供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合法资质。三、我院每季度由主管院长带队、中药饮片验收组长及验收员参加,对中药饮片供货单位提供的中药饮片的质量情况进行评估。四、评估小组每季度进行的评估内容包括:1、合法资质的审核:加盖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经营单位合法资质复印件及加盖生产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资质复印件。 2、中药饮片质量情况:药品的真伪、质量的优劣、掺杂情况、包装是否合格、是否附有质量合格标识等。 3、中药饮片的随货清单是否开具齐全: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开票日期等信息。五、综合检查评估情况,对中药饮片供货单位进行公平、公正、合理的评价下一季度要根据上一季度的评估结果确定中药饮片的供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