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建设优秀监理工程师评选办法第一条 为激励和促进交通建设监理人员更好地遵循“严格监理、 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职业 准则, 进一步增强诚信意识、 责任意识 ,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会员单位中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第三条 交通建设优秀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优秀监理工程师)的评选,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和动态管理的原则。第四条 申 请参加优 秀监理工程师评选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爱岗敬业、责任心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理行业从业自律公约;二、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资
2、格证书;三、连续执业三年以上,并在此期间参加过两个以上公路工程一、二类或水运工程大、中型项目的监理工作;四、所监理工程保修期内无质量事故,竣工验收公路工程都达到优良、水运工程都达到合格等级,且至少有一个工程获得国家、部、省及有关行业协会优质工程等奖项,或本人曾多次获得有关方面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及表彰;五、评选申报期(见评选通知规定)前两年,在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中表现良好,无 2 分及以上扣分。第五条 交通建设优秀监理工程师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优秀监理工程师申报材料的评审。委员会由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有关负责人及其专家咨询委
3、员会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 23 名,委员 1315 名。第六条 优秀监理工程师评选每两年进行一次。程序如下 一、由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发布优秀监理工程师评选通知;二、会员单位按通知要求网络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 三、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四、召开评审会议进行评审;五、征求有关省(区、市)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意见;六、公示评选结果;七、对公示通过人员授予交通建设优秀监理工程师称号并颁发证书。第七条 评 委会评审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先按专业分组审阅优秀监理工程师推荐材料,然后由全体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得票逾半数者,为本年度优秀监理工程师人选。第八条 交通建 设优 秀监理工程师称号有效期为二年。有效期内,如发现所监理工程项目有重大质量事故、本人有严重违法违纪或失信等问题,经协会秘书处核实,由协会理事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后,撤销其优秀监理工程师称号,并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和协会网站上公布。第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