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举行郑州市中学语文学科教学技能考核有关事宜的通知市区各有关中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小学课堂教学达标评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教基研 (2007)72 号 精神,在本轮次课堂教学达标笔试中成绩合格的教师(名单已在郑州市中小学课堂达标管理平台上公布),将参加本轮次协作区级达标活动教学基本功考核。现将举行郑州市中学语文学科教学技能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时间2014 年 4 月 14 日下午 2:304:30(2:20 进场完毕)二、考核地点郑州外国语中学(校门移至陇海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沿工人路向北100 米路西)五楼报告厅。三、考核内容课文默写(10 分),书写(5 分),文
2、学作品赏析(35 分),三项内容共 50分。 四、考核办法 1课文默写 10 分,共 10 句,背默内容为本学段课标要求背诵的古诗文,教研室统一印制试卷。2书写 5 分,根据默写卷面情况打分。3文学作品赏析 35 分,根据所给文学作品写出一篇 8001200 字的赏析文章。五、评分标准 1课文默写评分标准:一句有错扣 1 分,共 10 分。2书写评分标准:等级(分数) 评 分 标 准一等(5 分) 书写端正,美观,大方二等(43 分) 书写端正、间架结构匀称三等(2 分以下) 歪歪扭扭或潦草3文学作品赏析的评分标准:赏析要紧扣文本,语言通顺,逻辑性强,准确深刻。须从内容(作品主题、人物形象等)和写作手法(作品构思、表现手法等)两方面进行赏析。六、注意事项由于校内缺少停车位,参加人员请勿开车前往。郑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二一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