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气采暖热水炉销售合同甲方:(购买方) 乙方:(供货方)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经销的“ ”牌燃气采暖热水炉事宜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同。一、合同标的及价格1.1 货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金额品名 规格型号 燃料种类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天然气合同总价 人民币大写: 元整( ¥ )1.2 关于供货货物的其它说明: 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仅包含运费,但不包含安装费。二、交货事项2.1 交货事项 甲方需提前 20 个工
2、作日,向乙方下订单。三、付款方式:3.1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即 元,作为保证金,保证本合同所有货物在 年 月 日前提完,否则本合同价格失效,乙方有权扣除保证金。3.2 甲方每批次货物发货之前,预付本批次货物金额的 元,作为订金,乙方安排发货,货到现场时,甲方支付给乙方本批次货款的 元,安装调试好时,付完本批次全部货款。若甲方不具备安装调试条件,货到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视甲方为安装调试完毕,甲方需付给乙方全部货款。3.3 甲方每批次发货量不得少于 100 台,否则乙方有权上调单价。四、货物运输4.1 本产品的交货地为: 甲方工地 4.2 本产品的运费、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3、。4.2 货物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 火车运输4.3 运输托办方式: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代办托运 乙方承担运输。五、货物验收:5.1 验收标准:产品质量标准按国家行业标准验收。5.2 到货验收:甲方须在收到货物当日进行货物验收,如有异议,应在三日内书面向乙方提出,否则乙方将视为验收合格。六、违约责任6.1 如因甲方原因逾期不能提货,从逾期 七 天次日起,每天向乙方偿付合同额千分之 一 的违约金,但违约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额的 30%。6.2 如因乙方原因逾期不能到货,从逾期 七 天次日起,每天向甲方偿付合同额千分之 一 的违约金,但违约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额的 30%。6.2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七、保修期限及条件:1、保修期限两年。2、保修期内乙方对所经销产品免收服务及零件费用。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 方 ( 购 买 方 ) 乙 方 ( 供 货 方 )单 位 名 称 : ( 盖 章 )单 位 名 称 : ( 盖 章 )单 位 地 址 : 单 位 地 址 :法 人 代 表 /委 托 代 理 人 : 法 人 代 表 /委 托 代 理 人 :电 话 : 传 真 : 邮 编 : 电 话 :传 真 : 邮 编 :税 务 登 记 号 : 税 务 登 记 号 : 开 户 行 : 账 号 : 开 户 行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