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等学校工程管理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高等学校工程管理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2013 年 10 月 10 日前 言本专业规范是根据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由高等学校工程管理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简称指导委员会) ,在全国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及主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管理专业发展需要研制的。本专业规范研制过程中,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了专业调查研究与专题研讨,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外工程管理专业发展的经验,采纳了新的教学研究成果,考虑了国、内高校工程管理专业建设与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在全国范围内征求了相关高校、企业、行业协会、主管部门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充实、完善,
2、最后审查完成本专业规范。根据 2012 年新的本科专业目录,原工程管理专业已分拆为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三个专业,故本专业规范仅以工程管理专业为对象开展编制工作,工程造价、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的专业指导规范另行编制。本规范共有 7 个部分 3 个附件,主要内容是对工程管理专业的学科基础、培养目标、培养规格、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基本教学条件和主要参考指标做出了规定。附录一、二、三为相关专业的知识体系、知识领域、知识单元与知识点及其推荐课程与学时。本规范作为工程管理专业国家教学质量标准化的一种表现形式,提出了国家对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学的基本要求,规定了工程管理专业本科学生应该学习的基本理
3、论及应掌握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在此基础上,各高校可以根据自己的行业特点和办学条件,制定相应的专业培养方案,体现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编制本规范的指导思想,一是鼓励各校根据自身情况,实行特色化办学,形成工程管理专业办学“百花齐放”的局面;二是促使各高校跟踪学科和行业发展的前沿,不断将新的理论、新的技能、新的方法充实到教学内容中,确保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和可持续性;三是培养出符合工程实践要求的专业管理人才,并能将所学知识运用于工程管理实际,具有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不断创新的能力。对本科教学体系的要求上,本规范创新性地提出了在教学体系中贯穿工程技术、工程经济、管理和法律四大知识领域,并在教学内容和教学
4、环节上,强调这四大知识领域知识的深度融合,目的是培养出具有创新能力,能服务于工程实践的专业管理人才。对本科教学内容要求上,规范把专业知识划分为核心和选修两类。核心知识是工程管理专业必备的知识内容,学生必须掌握、或熟悉、或了解。专业规范提出核心知识按照最低标准要求,内容最少化,既强调了核心知识的重要性,也给各校留出更多的办学与专业发展空间。另一方面,最少化要求能够鼓励各校将剩余的学时,用于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和其他基础类课程,而不仅仅是用于增加专业课程,以提高学生文化素养。对专业能力培养要求,本规范强调应用型管理人才的培养,把实践性教学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本规范列出的所有实践环节几乎都是必修内容
5、。本规范要求各校在实践教学中要以工程实际为背景,基于工程技术、管理、经济和法律四大知识平台,在知识上做到深度融合,着力培养学生的工程和管理素养,培养学生的工程管理实践能力和工程创新能力。参加编制专业规范的单位和人员主要有:参加单位:重庆大学、天津大学、清华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东南大学、同济大学、中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四川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主要起草人:任宏、刘晓君、王雪青、武永祥、朱宏亮、丁烈云、李启明、陈建国、王孟钧、谭大璐、骆汉宾、方俊、尹贻林、王幼松、王家远、杨宇。本规范研制过程中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原校长汪泓,及
6、近两届高等学校工程管理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全体委员等单位或专家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感谢!高等学校工程管理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主任委员 任宏2013 年 10 月 10 日目录一、学科基础-二、培养目标-三、培养规格-四、教学内容-五、课程体系-六、基本教学条件-七、工程管理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主要参考指标-八、专业规范附件-附录:工程管理专业的学科基础、发展沿革及专业规范编写说明-高等学校工程管理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指导全国高校工程管理专业建设和发展,规范工程管理专业办学,制定本规范。一、学科基础本规范所称工程管理专业,是指教育部 2012 年颁布的普通高等
7、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工程管理专业(专业代码:120103) 。工程管理主干学科为管理科学与工程,重要支撑学科有土木工程(或其他专业工程) 、经济学、法学等。工程管理主要管理对象包括建筑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铁道工程、地下建筑与隧道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矿山工程、水利工程、石油工程、电力工程等。二、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土木工程或其他工程领域的技术知识,掌握与工程管理相关的管理、经济和法律等基础知识,具有较高的专业综合素质、技能与能力,具有职业道德、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能够在土木工程或其他工程领域从事全过程工程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能够在勘察、设
8、计、施工、监理、投资、房地产、造价咨询、金融与保险等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与技术工作。三、培养规格工程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规格应满足社会对本专业人才素质结构、能力结构、知识结构的相关要求,一般应达到下列要求: 1. 素质结构思想道德素质: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诚信守法、团结协作、勤俭自强、勤奋学习,行为举止符合社会道德规范;树立诚信为本的思想,以诚待人、以诚建业,求真务实、言行一致;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关心集体,能够与他人协作、沟通。文化素质:具有宽厚的文化知识积累,初步了解中外历史,尊重不同的文化与风俗,有一定的文化与艺术鉴赏能力;具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现代意
9、识和精神;能利用理性的力量客观地分析事物,具有较强的情绪控制能力;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和与他人沟通的能力,有较强的与社会及他人交往的意识和能力。专业素质:掌握本学科具有的一般方法论,获得科学思维方法的基本训练;养成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不断追求真理的良好科学素养;具有系统的工程意识和综合分析素养,能够从工程系统中发现和分析不足与缺陷,解决工程系统的重难点和关键问题。身心素质:身体健康,达到相应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合格水平;有正确评价自己与周围环境的能力,有对困难、压力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我调适能力。2. 能力结构工程管理专业人才应综合掌握与工程管理相关的技术、管理、经济、法律方面的理论和方法,具备在
10、土木工程或其他工程领域的进行设计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的基本能力,具备发现、分析、研究、解决工程管理实际问题的综合专业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具备对专业外语文献进行读、写、译的基本能力;具备运用计算机辅助解决专业相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备进行专业文献检索和初步科学研究能力;初步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能够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发现、总结、提出新观点和新想法。3. 知识结构具有基本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熟悉哲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历史学等知识,了解文学、艺术等知识。具有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知识:掌握高等数学和工程数学知识,熟悉物理学、信息科学、
11、环境科学的基本知识,了解可持续发展相关知识,了解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基本情况。掌握工具性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掌握计算机基本原理及相关知识。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掌握工程制图、工程材料、房屋建筑学、工程力学、工程结构、工程测量、工程施工等工程技术知识;掌握工程项目管理、工程估价、运筹学、工程合同管理等管理学知识;掌握工程经济学、会计学、工程财务等经济学知识;掌握经济法、建设法规等法学知识;掌握工程建设信息管理等计算机及信息技术知识。了解相关领域的科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了解城市规划、金融保险、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相关基础知识。四、教学内容工程管理本科专业的教学内容分为知识体系、实践体系和学生创新训练三
12、部分,通过有序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课外活动,实现知识融合与能力提升。(一)工程管理专业的知识体系工程管理专业的知识体系如图 1 所示。工程管理专业的知识体系由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工具性知识体系、自然科学知识体系、专业知识体系四部分构成。每个知识体系所包含的知识领域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工程管理专业的知识体系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工具性知识体系自然科学知识体系专业知识体系土木工程或其他工程领域技术基础管理学理论和方法经济学理论和方法法学理论和方法知识体系 知识领域 知识单元 知识点图 1 工程管理专业知识体系图见附件一。专业知识体系包括知识领域、知识单元和知识点三级内容。知识单元分为核心知识单元和选
13、修知识单元两种类型,核心知识单元提供专业知识体系的基本要素,是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学中必要的最基本教学内容;选修知识单元是指不在核心知识单元内的其他知识单元,该单元由各高校根据自己的专业设置自主选择。1. 专业知识体系构成工程管理专业的专业知识体系由以下五个知识领域构成:. (1)土木工程或其他工程领域技术基础(2)管理学理论和方法(3)经济学理论和方法(4)法学理论和方法(5)计算机及信息技术2. 核心知识单元核心知识单元是工程管理本科专业的专业知识体系的最小集合,包含内容广泛,共计 197 个知识单元和 846 个知识点,是工程管理本科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必备知识。本规范只对上述核心知识单元及
14、对应知识点做出规定。附表 1-2 列出核心知识单元及其教学要求,并推荐了 22 门核心课程以及每个知识单元的学时。3. 选修知识单元本规范推荐了工程管理的选修知识单元、知识点、推荐课程及其学时(见附件二) ,供不同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专业特点、办学条件自主选择。除此以外,各高校可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地方需求,在五个知识领域内增加选修内容,并适时调整与更新。(二)工程管理专业的实践体系工程管理本科专业实践体系包括各类教学实习(包括课程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 、实验、设计、专题讲座与专题研讨等培养环节。实践体系分为实践领域、实践单元、知识与技能点三个层次。通过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发现、分析、研究
15、、解决工程管理实际问题的综合实践能力和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1. 实验领域工程管理本科专业实验领域包括基础实验、专业基础实验、专业实验和研究性实验四个实践环节。基础实验实践环节包括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实验等实践单元。专业基础实验实践环节包括工程力学实验,工程材料实验等实践单元。专业实验实践环节,各高校可结合自身专业特色,设置相关专业实验等实践单元。研究性实验实践环节,各高校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针对核心知识领域、专业知识领域开设,以设计性、综合性实验为主。本规范对此类实验不做统一要求。2. 实习领域工程管理本科专业实习包括认识实习、课程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四个实践环节。认识实习实践环节按工程
16、管理专业核心知识的相关要求安排实践单元,应选择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的相关内容。课程实习实践环节包括工程施工、工程测量及其他与专业有关的课程实习实践单元。生产实习与毕业实习实践环节应根据各专业和各高校自身办学特色所需培养的综合专业能力,选择实习内容。3. 设计领域设计领域包括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两个实践环节。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的实践单元按专业安排相关内容。上述每个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目标、所包含的知识点和技能点见附件三。专题讲座与专题研讨、社会实践等实践教学环节本规范不做统一要求。各高校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置相应实践教学环节。(三)创新训练创新训练与初步科研能力培养应在整个本科教学和
17、管理的相关工作中贯彻和实施,包括以专业知识体系为载体,在课堂教学中实现创新思维与研究方法的训练;以专业实践体系为载体,在实验、实习和设计中实现创新方法与创新技能的训练;提倡和鼓励学生参加创新实践与课外学术研究活动,如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相关专业或学科的竞赛,学术性社团活动等,实现基本创新能力的培养。有条件的高校可将开设的创新训练课程,或采用专题讲座、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进行的创新训练教学环节,纳入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中。五、课程体系各高校设置的课程体系应提出达到培养目标所需的全部教学任务和教学要求,可根据自身优势和特色,在知识体系框架下构建课程体系。课程体系由核心(必修)课程
18、和专业选修课程组成。课程可按知识领域进行设置,也可从各知识领域中抽取相关的知识单元组成课程,但要求核心课程应覆盖知识体系中的全部核心知识单元及部分选修知识单元;选修课程由选修知识单元及反映学科前沿和学校特色的内容组成,各高校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或调整。本规范在工具性、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知识体系中推荐课程 21 门,对应推荐学时 1052 个;在专业知识体系中推荐专业核心课程 22 门,对应推荐学时 845 个,推荐专业选修课程 6 门,对应推荐学时 200 个。本规范在实践体系中安排实践环节 12 个,其中基础实验实践环节推荐 24 学时,专业基础实验实践环节推荐 26 学时,实习推荐 8
19、周,设计推荐 18 周。六、基本教学条件(一)师资(1)有一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水平较高的教师队伍。教师必须具备高校教师资格。有工程技术、经济、管理、法律等学科背景构成的专任教师队伍;能独立承担 50%以上的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2)设有专业基层教学组织或者教学团队,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业带头人及其后备师资队伍,主讲专业核心课程和主要专业选修课程的教师应不少于 15 人,其中至少有教授 2 名、副教授 4 名;能够开展教学研究与科研活动;所在高校应有相关学科的基本支撑条件。(3)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30%,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30%,年龄结构、学位结构、职称结
20、构、学缘结构较为合理并具有良好的发展趋势;具有一定比例的有工程管理实践经历的专职、兼职教师。(4)核心课程的主讲教师必须具有讲师及其以上职称。55 岁以下的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每年应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名教师每学年主讲的专业核心课程不得超过 2 门;毕业设计(论文)阶段 1 名教师指导的学生数量应不超过10 名。(二)教材应选用符合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要求的优秀教材,鼓励选用国外优秀教材。教材内容应符合各高校的办学特色,教师应向学生推荐合适的参考书。(三)教学资料工程管理专业所在高校图书馆中应有与工程管理专业学生数量相适应的专业图书、期刊、资料,应具有数字化资源和具有检索资源的工具。(四)实验室
21、实验室软硬件设施应满足教学要求,设施、仪器、设备、计算机、相关专业软件的数量应能够满足工程管理专业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学生日常学习的需要。计算机室应对学生开放,用于教学的计算机台数不少于 30 台。(五)实习基地应根据实习领域相关实践环节的具体要求,具有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 5 个以上,并与专业设置和学生实习人数相适应,实习条件应满足相关实践环节的教学要求。(六)教学经费学费收入用于四项教学经费(本科业务费、教学旅差费、教学仪器维修费、体育维持费)的比例需大于 25%,并逐年有所增长。其中本科业务费和教学仪器维修费需占四项教学经费的 80%。新设置的工程管理本科专业,开办经费一般不低于生均 0.8
22、万元(不包括学生宿舍、教室、办公场所等) ,至少应能够确保本专业的办学硬件环境条件达到前述最低要求。七、工程管理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主要参考指标鉴于各高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基础不同,教学管理模式和方法也不相同,特制定本规范主要参考指标,供各高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用:(1)本科学制:基本学制四年,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可以适当调整为 3-8 年;(2)一般四年制专业,总学分数不少于 170-190 学分,总学时控制在2500 学时左右;(3)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20%;(4)学时与学分的折算办法:未实行学分制的高校,学时与学分的折算由各高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本规范建议理论课程按 16 学时折算 1 学分、实践体系中的生产实习、毕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环节按 1 周折算为 1 学分的方法折算。在特殊情况下,某些课程的学时学分折算办法各高校可自行调整。八、专业规范附件附件一 工程管理专业的知识体系、知识领域、知识单元和知识点附件二 工程管理本科专业选修知识单元和知识点附件三 工程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的实践领域、知识单元和知识技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