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南宁分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部门及职责 办公室为车辆管理部门工作职责是 监督检查车辆的安全性能,督促车辆安全行使。 负责购买车辆及办理入户和车辆报废手续。 负责办理车辆年审及购买车辆养路费和车辆保险。 制订车辆用油管理方案,核定车辆用油标准和用油量。每月核对一次用油量。做好加油卡的管理工作,定期办理加油卡充值。 建立车辆档案,保证车辆资料完整。 制定车辆维修流程,负责安排车辆进厂维修和保养。 有关车辆的其它工作。 二、车辆的使用 分配给部门的车辆是全体人员共用的工作用车,任何个人不得占用。 各部门负
2、责人为车辆使用责任人负责管理本部门车辆(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公司车辆管理部门与责任人签订车辆管理责任书。 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保证行车安全。行车前要检查证(行驶证、驾驶证、保险证和养路费证)是否齐全,检查车辆性能(车辆刹车、灯光、油、水、电瓶、轮胎气压)是否良好。 不得私自外借车辆,如确需外借,须填写车辆外借申请表,经办公室审核,报分公司领导批准。 车辆必须明确夜间停放地点、记录在车辆档案,停放地点如有改变应及时报告,原则上停放在公司院内。 车辆维修按车辆维修流程执行。 车辆用油按车辆用油管理方案执行。 三、车辆及驾驶事故的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要立即报警、
3、报险,并保护现场,同时将事故情况向公司领导、部门领导以及车辆管理部门汇报。车辆管理人员要及时到达现场,了解事故经过,处理善后工作,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因工作出车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所有费用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按以下规定处理: 驾驶员负次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个人承担驾驶员负一半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个人承担。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个人承担。 因工作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公司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擅自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驾驶员全额承担。 公车私用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由当事人负责经济赔偿并给予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追究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的责任。 因其它原因造成车辆事故的,公司视情况作相应处理。 四、本管理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年月日起起执行。 公司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