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行政许可外部流程图事 项:社会团体登记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法定期限:60 天 承诺期限:30 天办理部门: 民政局民管办 办理地点:宁津县政务服务中心经办人:杨银菊 责任人:闫书明 盖颖服务电话:5239129 监督电话:5212018申请人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筹 备 申 请书 ;业务 主管 单 位的批准文件; 验资报 告、 场 所使用 权证 明; 发 起人和 拟 任 负责 人的基本情况、身份 证 明;章程草案。其它 )网上直接申报到窗口申报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申请材料不全一次告知补交不属于许可退回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审查(社团法人登记表;社团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团负责人备案表;社团章程核准表;其它)审核 不符合,退回说明理由符合条件登记发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