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爱民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申请登记流程图1 筹备成立社团申请表一式二份;2 社团登记表一式三份;3 主要负责人备案表及身份证复印件;4 法定代表人登记表;5 团体、个人会员登记表;6 章程核准表;7 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表;8 常设办事机构备案表;9 印章备案表;10账户备案表。1 名称是否规范,业务领域有无交叉;2 章程是否符合规定;3 办公地点、注册资金是否真实有效;4 组成人员是否符合要求;5个人、团体会员能否达到50或30个。1 筹委会提交的申请报告;2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3 验资报告;4 场所使用权证明;5 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6 章程(草案);7 会员情况;8
2、拟任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前期审查15日内1 基金会登记事项表;2 基金会设立申请书;3 理事、监事名单;4 秘书长以上负责人登记事项表;5 分支(代表)机构登记事项表;6 章程核准申请书。1 民非登记表一式三份;2 主要负责人备案表;3 法定代表人登记表;4 内设机构备案表;5 印章备案表;6 帐户备案表;7 章程核准表。1 名称是否规范;2 依据组建标准划分类型;3 办公地点、注册资金是否真实有效;4 章程是否符合规定;5 组成人员有无问题;6 资格认证是否有效。1 发起单位或申请人的申请报告;2 符合规定的章程草案;3 固定的办公地点证明;4 相应的注册资金证明;5 有关部门的资格认证;6 组成人员概况。1.现场走访核实,并填写爱民区民间组织现场堪查审核表;2.报送分管局长审批;3.报送主管局长审批;4.预赋码段;5.发放证书。基金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受理审批30日内发放表格1 名称是否规范;2 注册资金是否到位;3 办公地点是否真实;4 章程是否符合规定;5 人员组成是否符合规定。1 申请书;2 章程草案;3 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4 组织机构人员名单;5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文件;6 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及身份证复印件。申报材料爱民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