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法要点分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法制司余明勤,2018/6/21,2,导言,一、劳动合同法是集体智慧的结晶。草案经过“部稿”、“国稿”、“人大稿”三个环节反复讨论,对原稿每一条款都经过了修改,最后由全国人大法工委定稿。目前,许多参与者和专家都在积极解读、宣讲,对启发人们准确理解此法具有极大的推进作用。 二、如何理解此法的应有之义,不能孤立地看某一条款,要从整体结构上来把握,全面理解。对本法条文,需要细心钻研,逐条逐款逐句甚至逐词逐字地分析,才能在实践中准确运用。,2018/6/21,3,劳动合同法立法背景,1.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一个具体举措。 2.依
2、法治国不断推进,人们维权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劳动法一时难以修改,可就当前亟需解决的劳动合同制度问题先行立法。 3.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要改变部份劳动者未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的状况,通过立法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真正得到实惠。 4.面对强大的就业压力,必须高度关注民主问题。加快完善劳动立法。 5.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必须依法规范企业用工,增强企业的法定社会责任。,2018/6/21,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8/6/21,5,1 劳动合同法“人”字当头“和为贵”,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要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必须确立一个基
3、本理念: 企业应当依法增强以人为本(以劳动者为本),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法治理念。,2018/6/21,6,立法宗旨,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2018/6/21,7,“民事合同”与“劳动合同”,合同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2018/6/21,8,1.1 以社会
4、法为立法依据,社会法从民法中分离出来,具有公法和私法相兼容的特征。 “公法”所具有的特征是法律关系和有关规定完全依法设定,不得由当事人协议变更; “私法”所具有的特征是“协议就是法律”,权利义务和法律关系允许当事人协议设定。 劳动合同法以社会法理念为依据,划定了双方当事人协议的边界。,2018/6/21,9,1.2 现实经济要求保护劳动者,从国内外的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和劳动关系双方的市场地位看,总体上普遍认为劳资双方是强者和弱者的关系。 这种情况在我国更为突出。,2018/6/21,10,1.3 立法的最终价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结合在一起,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企业的生命力在于其所属劳动者的创
5、造力,企业的利益来自于劳动者的创造性劳动。双方应当“相依为命”。 依法规范劳资双方的行为,引导劳资双方着力“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劳动合同法的最终价值目标。,2018/6/21,11,2 劳动合同载着劳资双方去“远航”,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将强化企业劳动关系的紧密性和长期性,要求企业与劳动者应当建立起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签订长期劳动合同,推动企业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2018/6/21,12,2.1 企业用工之时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实际用工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志。,2018/6/21,13
6、,2.2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强化劳动关系,第十条(第一款)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8/6/21,14,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及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
7、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中规定:“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018/6/21,15,劳动合同无效,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2018/6/21,16,2.3 引导企业与劳动者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
8、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018/6/21,17,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
9、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8/6/21,18,法律责任,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018/6/21,19,3 劳动用工全过程规制,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细化,它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2018/6/21,20,3.1 依法签约,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
10、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2018/6/21,21,法律责任,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
11、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018/6/21,22,3.2 劳动合同期限决定试用期限,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2018/6/21,23,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
12、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2018/6/21,24,法律责任,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018/6/21,25,3.3 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2018/6/21,26,最
13、低工资标准,以下收入不作为最低工资组成部分: (1)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国家法律法律和规定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 (4)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2018/6/21,27,通常工资收入,以下收入不属于工资范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和收入,如各类发明、科技进步、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奖、稿费、讲课费等。 劳
14、部发1995309号,2018/6/21,28,依法加班付费,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2018/6/21,29,3.4 劳动合同的变更与承继,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2018/6/21,30,3.5 劳动合同的依法解除,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
15、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018/6/21,31,3.5.1 劳动者的特别解除权,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
16、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2018/6/21,32,3.5.2 用人单位的特别解除权,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018/6/21,33,3.5.
17、3 用人单位预告解约,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2018/6/21,34,3.5.4 经济性裁员,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18、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
19、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2018/6/21,35,3.5.5 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018/
20、6/21,36,3.6 劳动合同法定终止,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018/6/21,37,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21、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7 企业解雇员工的经济约束,2018/6/21,38,经济补偿金的解释,(1)经济补偿是承担违约责任的经济支出,是一种惩罚 (2)是对劳动者以往为用人单位做出贡献的补偿,是一种用人单位的“恩赐”。 (3)是国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2018
22、/6/21,39,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三十六条(协商一致解除) 第三十七条(提前30日或3日通知解除)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过错时的特别解除),2018/6/21,40,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三十六条(协商一致解除)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过错时的特别解除) 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负伤、不能胜任工作、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变化时,提前30日或支付1月工资后解除) 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2018/6/21,41,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针对第四十四条 (一)正常情况下,“劳动合同期满”的不同情形; (二)年老时,“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出现意外,“劳动者死亡
23、,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2018/6/21,42,3.8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按照第四十七条规定:对普通员工经济补
24、偿标准是:在本单位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不封顶;对高收入员工来说,其工资水平高于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但计算工作年限时,最高不超过12年。,2018/6/21,43,3.9 劳动者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018/6/21,44,3.10 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的义务,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
25、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2018/6/21,45,法律责任,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四条(第三款)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即第二款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
26、五条第(四)项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2018/6/21,46,4 强化企业工会作用,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8/6/21,47,4.1 工会的监督权,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
27、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2018/6/21,48,4.2 协商订立集体合同,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五十五
28、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2018/6/21,49,4.3 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2018/6/21,50,4.4 劳务工参加工会的权利,第六十四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018/6/21,51,5 依据规章制度管理,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
29、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2018/6/21,52,细化企业用工管理考核体系,例如针对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
30、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018/6/21,53,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责任,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018/6/21,54,5.1 通
31、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2018/6/21,55,5.2 通过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规范企业重点人员的流动,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
32、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018/6/21,56,竞业限制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
33、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2018/6/21,57,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法律责任,有两条规定: (1)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018/6/21,58,5.3 法定违约金,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法定违约”,非“约定违约”。,2018/6/21,59,6 多种用工形式提供管理空间,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期限、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等条款的规
34、定,为企业采取灵活用工,减少人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等,提供了人力资源管理的空间。,2018/6/21,60,6.1 采用“工作任务”合同制用工,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018/6/21,61,6.2 依法接受劳务派遣用工,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
35、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2018/6/21,62,劳务派遣协议,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2018/6/21,63,劳务派遣工的权利,(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
36、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第六十条) (2)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派遣协议规定的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第六十条) (3)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第六十条) (4)跨地区派遣,被派遣者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第六十一条) (5)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第六十三条) (6)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第六十四条),2018/6/21,64,用工单位的辞退权,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37、,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2018/6/21,65,对劳务派遣的限制,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2018/6/21,66,6.3 灵活选择非全日制用工,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
38、的劳动合同的履行。,2018/6/21,67,非全日制用工特别规定,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018/6/21,68,7 设置“防火墙”避免连带责任,在劳动关系多元化、用工形式多样化的情况下,企业既要学会灵活用工,又要注意自我保护。,2018/6/21,69,7.1 招用多重合同员工的连带责任,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18/6/21,70,7.2 劳务派遣中的
39、连带责任,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18/6/21,71,7.3 非法用工中的连带责任,第九十三条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018/6/21,72,7.4 个人承包经营中的连带责任,第九十四条个人承包经营违
40、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18/6/21,73,法律实施前后衔接,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2018/6/21,74,谢谢!有错之处,敬请指正。,2018/6/21,75,幻灯片放映结束 !,2018/6/21,76,请您提出宝贵意见!,2018/6/21,77,O(_)O谢谢各位!,